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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有,想吃什么都有!”徐氏忙让小桃去吩咐厨房。由于孟岚要参加县考,这段时间孟府的厨房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冷灶。只要孟岚想吃,立马便能做了送来。
“那可真是太好了!”孟岚朝小桃的背影加了一句,“要雁湖醋鱼!”想到醋鱼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孟岚吸了吸口水。
看孟岚那一脸馋样,徐氏心疼起来:他的小十九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饿过肚子呢。看来下一次不能带肉饼了,徐氏不由开始思索有哪些食物是孟岚爱吃、又不用捏碎就能通过检查的。鸡蛋?鱼汤?不不不汤水不行,到中午都冷透了哪还能吃。
……
首场考完后,中间两日是县令批阅考卷的时间。
次日孟岚直到辰时才起,用完早膳又练了会儿字,便见饮墨醉墨走进院内。
孟岚放下笔,欣赏的会儿桌上刚完成的作品,纸上是一篇文章,是他凭记忆默写出的昨天的答卷。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努力,他的字早已不像初学时那么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俊秀。
画眉有些嫌弃的看了眼两个小厮:“一大早就跑的满头大汗,你俩这是从哪来呢?”
饮墨摸着脑袋不好意思的抿嘴笑,醉墨则嘴甜的喊了句:“画眉姐姐。”
“我让他们去街上打听县考的事去了。”孟岚重新在桌上铺开一张纸,问道,“打听到些什么消息?”
“是个大消息!”醉墨高声抢答,“听说有个考生直接被县令点了案首!”
“当真?”孟岚惊讶的抬起头来。
“大街上都这么传。”饮墨谨慎道,“我俩去县衙打听过了,说确实有这么回事。”
既然街面上和县衙里都这么传,说明事情的真实性很高:“是谁?”第一场考试就直接点为案首,这种事并非没有,但极少出现。只有那些天资极其聪颖之辈,并且答卷极其出色,才会被县令另眼相看直接点为案首。
醉墨得意道:“是罗公子!”
“罗枫?”孟岚若有所思。对罗枫这个人,他虽然认识但谈不上非常熟悉。
一年前那次相识后不久,罗枫果然带着礼物上门致谢。后来两人又见过几面,每次罗枫都是去瑞阳送所抄书册,而他家里又有病母需要照顾不能停留过久。因而每次交谈不到几句便又匆匆告别。大半年前,罗枫说准备安心读书参加县考,便没有继续接抄书的活,期间两人也只通过一次书信。
见孟岚眉头微皱并无欢喜之色,饮墨不着痕迹的拽了拽醉墨的衣角。
醉墨却仍沉浸在兴奋之中对同伴的提醒一无所觉:“听说啊,县太爷看了罗公子的卷子后欣喜若狂,连说了三声‘好’,连夜便派官差去了罗公子住的客栈……饮墨你拽我衣裳干嘛!”
饮墨顿时尴尬的缩回手,唾了一句:“就你多嘴。”饮墨偷眼看了孟岚一眼,见对方没有生气这才在心里松了口气。
孟岚挑眉,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厮在想什么,但这种事没必要解释。要说嫉妒,确实有那么一些,但世上就是有那种被老天眷顾的宠儿,旁人就算嫉妒也没用。孟岚更多的是觉得惊讶,虽然他手上有挺多罗枫抄的书,也对罗枫小小年纪就能写出那么好的字颇为敬佩,但他一直不知道罗枫的学问竟也这么好。
得到这个消息孟岚没了写字的心思,他走到架子旁就着盆中水洗手。
“要出去吗?”
见孟岚点头,画眉忙进内室取出一件夹袄:“今日比前几日都冷,可不能贪凉穿薄衣裳出门。”
孟岚顺从的换上厚衣,这种关键时候可不能生病。这次胭脂没有跟来画眉也稳重许多,往日她是从来不会注意天气是否变凉的,也从来不会说这些。
整束完毕后,孟岚便带着两个小厮走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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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有有,想吃什么都有!”徐氏忙让小桃去吩咐厨房。由于孟岚要参加县考,这段时间孟府的厨房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冷灶。只要孟岚想吃,立马便能做了送来。
“那可真是太好了!”孟岚朝小桃的背影加了一句,“要雁湖醋鱼!”想到醋鱼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孟岚吸了吸口水。
看孟岚那一脸馋样,徐氏心疼起来:他的小十九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饿过肚子呢。看来下一次不能带肉饼了,徐氏不由开始思索有哪些食物是孟岚爱吃、又不用捏碎就能通过检查的。鸡蛋?鱼汤?不不不汤水不行,到中午都冷透了哪还能吃。
……
首场考完后,中间两日是县令批阅考卷的时间。
次日孟岚直到辰时才起,用完早膳又练了会儿字,便见饮墨醉墨走进院内。
孟岚放下笔,欣赏的会儿桌上刚完成的作品,纸上是一篇文章,是他凭记忆默写出的昨天的答卷。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努力,他的字早已不像初学时那么难看,甚至可以说是俊秀。
画眉有些嫌弃的看了眼两个小厮:“一大早就跑的满头大汗,你俩这是从哪来呢?”
饮墨摸着脑袋不好意思的抿嘴笑,醉墨则嘴甜的喊了句:“画眉姐姐。”
“我让他们去街上打听县考的事去了。”孟岚重新在桌上铺开一张纸,问道,“打听到些什么消息?”
“是个大消息!”醉墨高声抢答,“听说有个考生直接被县令点了案首!”
“当真?”孟岚惊讶的抬起头来。
“大街上都这么传。”饮墨谨慎道,“我俩去县衙打听过了,说确实有这么回事。”
既然街面上和县衙里都这么传,说明事情的真实性很高:“是谁?”第一场考试就直接点为案首,这种事并非没有,但极少出现。只有那些天资极其聪颖之辈,并且答卷极其出色,才会被县令另眼相看直接点为案首。
醉墨得意道:“是罗公子!”
“罗枫?”孟岚若有所思。对罗枫这个人,他虽然认识但谈不上非常熟悉。
一年前那次相识后不久,罗枫果然带着礼物上门致谢。后来两人又见过几面,每次罗枫都是去瑞阳送所抄书册,而他家里又有病母需要照顾不能停留过久。因而每次交谈不到几句便又匆匆告别。大半年前,罗枫说准备安心读书参加县考,便没有继续接抄书的活,期间两人也只通过一次书信。
见孟岚眉头微皱并无欢喜之色,饮墨不着痕迹的拽了拽醉墨的衣角。
醉墨却仍沉浸在兴奋之中对同伴的提醒一无所觉:“听说啊,县太爷看了罗公子的卷子后欣喜若狂,连说了三声‘好’,连夜便派官差去了罗公子住的客栈……饮墨你拽我衣裳干嘛!”
饮墨顿时尴尬的缩回手,唾了一句:“就你多嘴。”饮墨偷眼看了孟岚一眼,见对方没有生气这才在心里松了口气。
孟岚挑眉,他知道自己这个小厮在想什么,但这种事没必要解释。要说嫉妒,确实有那么一些,但世上就是有那种被老天眷顾的宠儿,旁人就算嫉妒也没用。孟岚更多的是觉得惊讶,虽然他手上有挺多罗枫抄的书,也对罗枫小小年纪就能写出那么好的字颇为敬佩,但他一直不知道罗枫的学问竟也这么好。
得到这个消息孟岚没了写字的心思,他走到架子旁就着盆中水洗手。
“要出去吗?”
见孟岚点头,画眉忙进内室取出一件夹袄:“今日比前几日都冷,可不能贪凉穿薄衣裳出门。”
孟岚顺从的换上厚衣,这种关键时候可不能生病。这次胭脂没有跟来画眉也稳重许多,往日她是从来不会注意天气是否变凉的,也从来不会说这些。
整束完毕后,孟岚便带着两个小厮走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