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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筝还不知道,因为这场球糟糕的表现,他的实力被人狠狠的鄙视了。
另外,谭诗的肩头小人是不是也可以被理解成另一套系统?
……
提到吴迪,谭诗叹了口气。如今弃子众只剩8名球员,其中隋冉还因为屡次做出恶意伤害对手的行径被队内无限期禁赛,所以能上场打球者仅余可怜的7个人。回想吴迪身高1.96m,弹跳力量技术俱佳,不仅能胜任大前锋、小前锋两个位置,甚至某些时候还可以顶到中锋位置上扛一扛,假如他还在队里自己和庞福艾又哪里需要背着两次犯规冒险继续比赛呢?
“吴迪……应该只是销号了吧。”谭诗问。
“我感受不到他在现实世界里的存在。”童童回答,语气很悲伤。
谭诗黯然:“我错了,刚才我还在心里偷偷埋怨吴忘的失常表现,经你提醒才想起吴迪是吴忘的亲哥哥啊,任何一位失去亲人的球员,能来参加比赛就已经值得尊重了。”
童童则说:“吴忘失常应该还有其他原因,但我还判断不出究竟还有什么事情在影响他。”
谭诗:“哦……既然已经分析差不多半支聚友队了,那么就把他们剩下的球员一起说完吧。”
童童:“好的,接下来你对谁更有兴趣呢?”
谭诗想了想说道:“自然是聚友外线最强的洛秋夜。”
童童:“你认为洛秋夜是聚友最强?”
谭诗:“不是洛秋夜么?难道是郭无忧?”
童童:“好吧,我让我们先评价洛秋夜吧,他是一个天才与魔鬼的结合体。”
谭诗:“我只看到了他是天才。”
童童:“或许每个人的魔鬼面都隐藏在心底吧。”
谭诗:“我想知道他天才在哪方面,魔鬼又在哪方面。”
童童:“洛秋夜的天才是肉眼可见的,顶级的单打得分能力,而且是最顶级那档的。不过我更想说他的魔鬼面,也就是缺点。
首先,他是聚友球员中跟球队整体打法融合最差的一个。当然他的实力足以达到超级球星的档次,所有超级球星都不是一对一单防能够限制的,如果要掐死超级球星除非对手全队为其制定专门的协防、包夹战术,而破解协防包夹的水平才是衡量超级球星真正能力的标杆。从上述的这个标准来看,洛秋夜便比李风城、岳荃、蓝啸飞、孟南柯他们差了许多。
其次,洛秋夜跟队友的配合意愿不强烈。今天他出场的十分钟里,总共只传了不到5次球,其中仅有两次威胁球,然而这已经是他传球最多的一场比赛了。怎么解释呢?让我们老调重弹的举个例子,五名全明星组团成一支球队就肯定厉害么?答案其实很可能是否定的。
直到现在还有人抨击当年那支拥有杜兰特、威少和哈登的雷霆队,为什么非要拆散三名MVP兼得分王潜质的天才?雷霆管理层是不是傻?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雷霆三少最后一年打进了总决赛,碰到的对手是由詹姆斯坐镇的热火,问题来了,谁主防的詹姆斯?
很有意思,关键时刻主防詹姆斯的人正是日后被诟病防守不行的哈登,而雷霆最终输给热火的最大原因恰恰是缺一个能单点制约詹姆斯的外线对位防守人,比方马刺的莱昂纳德,或者勇士的伊戈达拉,换句话讲,雷霆当年真的不缺进攻,三少中任意两人的火力配置已绝对足够,差就差在三个人当时都攻强守弱,那时候三少的组合远谈不上完美。
抱歉有点偏题了,让我们回到洛秋夜跟队友配合的话题上。篮球只有一个,五名队员一同分享这一个篮球,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当球在洛秋夜手中的时候,聚友其他球员的跑动热情往往将大幅度降低,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跑出空位,球也过不来,持球的那个家伙实在太独了。而持球的洛秋夜在想什么呢,队友们都太菜,哪怕我迎着两三名对手强行出手的命中率也大大高过你们的空位投篮,那我还传球干嘛?
所以洛秋夜大多数的传球都传给了冯筝,冯筝应该是他在队内最相信的队友,剩下寥寥少部分则传给队长邹孝莘,其他队友基本上处于被忽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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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筝还不知道,因为这场球糟糕的表现,他的实力被人狠狠的鄙视了。
另外,谭诗的肩头小人是不是也可以被理解成另一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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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吴迪,谭诗叹了口气。如今弃子众只剩8名球员,其中隋冉还因为屡次做出恶意伤害对手的行径被队内无限期禁赛,所以能上场打球者仅余可怜的7个人。回想吴迪身高1.96m,弹跳力量技术俱佳,不仅能胜任大前锋、小前锋两个位置,甚至某些时候还可以顶到中锋位置上扛一扛,假如他还在队里自己和庞福艾又哪里需要背着两次犯规冒险继续比赛呢?
“吴迪……应该只是销号了吧。”谭诗问。
“我感受不到他在现实世界里的存在。”童童回答,语气很悲伤。
谭诗黯然:“我错了,刚才我还在心里偷偷埋怨吴忘的失常表现,经你提醒才想起吴迪是吴忘的亲哥哥啊,任何一位失去亲人的球员,能来参加比赛就已经值得尊重了。”
童童则说:“吴忘失常应该还有其他原因,但我还判断不出究竟还有什么事情在影响他。”
谭诗:“哦……既然已经分析差不多半支聚友队了,那么就把他们剩下的球员一起说完吧。”
童童:“好的,接下来你对谁更有兴趣呢?”
谭诗想了想说道:“自然是聚友外线最强的洛秋夜。”
童童:“你认为洛秋夜是聚友最强?”
谭诗:“不是洛秋夜么?难道是郭无忧?”
童童:“好吧,我让我们先评价洛秋夜吧,他是一个天才与魔鬼的结合体。”
谭诗:“我只看到了他是天才。”
童童:“或许每个人的魔鬼面都隐藏在心底吧。”
谭诗:“我想知道他天才在哪方面,魔鬼又在哪方面。”
童童:“洛秋夜的天才是肉眼可见的,顶级的单打得分能力,而且是最顶级那档的。不过我更想说他的魔鬼面,也就是缺点。
首先,他是聚友球员中跟球队整体打法融合最差的一个。当然他的实力足以达到超级球星的档次,所有超级球星都不是一对一单防能够限制的,如果要掐死超级球星除非对手全队为其制定专门的协防、包夹战术,而破解协防包夹的水平才是衡量超级球星真正能力的标杆。从上述的这个标准来看,洛秋夜便比李风城、岳荃、蓝啸飞、孟南柯他们差了许多。
其次,洛秋夜跟队友的配合意愿不强烈。今天他出场的十分钟里,总共只传了不到5次球,其中仅有两次威胁球,然而这已经是他传球最多的一场比赛了。怎么解释呢?让我们老调重弹的举个例子,五名全明星组团成一支球队就肯定厉害么?答案其实很可能是否定的。
直到现在还有人抨击当年那支拥有杜兰特、威少和哈登的雷霆队,为什么非要拆散三名MVP兼得分王潜质的天才?雷霆管理层是不是傻?我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事实上雷霆三少最后一年打进了总决赛,碰到的对手是由詹姆斯坐镇的热火,问题来了,谁主防的詹姆斯?
很有意思,关键时刻主防詹姆斯的人正是日后被诟病防守不行的哈登,而雷霆最终输给热火的最大原因恰恰是缺一个能单点制约詹姆斯的外线对位防守人,比方马刺的莱昂纳德,或者勇士的伊戈达拉,换句话讲,雷霆当年真的不缺进攻,三少中任意两人的火力配置已绝对足够,差就差在三个人当时都攻强守弱,那时候三少的组合远谈不上完美。
抱歉有点偏题了,让我们回到洛秋夜跟队友配合的话题上。篮球只有一个,五名队员一同分享这一个篮球,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当球在洛秋夜手中的时候,聚友其他球员的跑动热情往往将大幅度降低,因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跑出空位,球也过不来,持球的那个家伙实在太独了。而持球的洛秋夜在想什么呢,队友们都太菜,哪怕我迎着两三名对手强行出手的命中率也大大高过你们的空位投篮,那我还传球干嘛?
所以洛秋夜大多数的传球都传给了冯筝,冯筝应该是他在队内最相信的队友,剩下寥寥少部分则传给队长邹孝莘,其他队友基本上处于被忽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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