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好久不见,莱斯先生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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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麻草绳编的鞋子走过了一道的鹅卵石,脚底板硌的生疼,到前厅,变成了木地板,索性甩掉鞋子,光着脚丫走。
莱斯回头看我一眼,“我也喜欢光着脚在这上面走,感觉很舒服。”
说着,他学我一样,脱掉脚上的皮鞋,穿着雪白的袜子踩在地板上。
我以为莱斯口中的前厅是类似家里客厅的那种,谁知小长廊一路延伸,前厅只是其中的一个房间,不是奢华的欧美风,到有些中国古代上那些隐士高人在山中寄居的感觉。
绿绿葱葱的竹林一望无际,竹叶的清香在房间缭绕,沁人心脾。我坐在窗边,伸手就可以摸到竹叶,掐下一片放在笔尖,深吸一口气,竹叶晃晃荡荡,滑落在手边。
竹叶掉了,我却沉浸在它的清香中回想往日,越想越伤心,忍不住哽咽一声,泪珠悄悄顺着脸颊落下,滴在了那片竹叶上,好似晨间的露水。
只是露水是甜的,而泪是咸的。
“我知道你发生了什么,所以我不会再去问你的过去。”莱斯一语中的,我再睁开眼睛时,眼底已是一层水雾。
“你要说带我去国外的事,对吗?”从莱斯的眼中,我看到了答案,也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开心,我点了点头,“带我去城里转一圈吧,最后一次,或许以后回不来了呢?”
“好!”他打了响指,门口立刻有人去通知安排,也正巧下人端来了菜肴,很清淡的粥,只有一碗,点心摆了好几盘,我动了筷子,狼吞虎咽一般的往嘴里塞。
其实一点都不觉得饿,怕是已经饿过了头,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饿,现在只想吃东西,把桌子上的每一个食物都吃掉。
据莱斯跟我分析,这顿饭我吃的不是食物,而是痛苦与解脱。
我换了一身暖黄色的连衣裙,雪白的脖颈上也满是触目惊心的划痕,有的还定着血痂,看着镜子中的我,总觉得少了份生气,我翘翘嘴角,也只是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夫人,推荐您口红的色号可以选的淡一些,跟您的气质很符合。”
下人举着推荐的色号,我只看了一眼,拿起一旁的正红色涂到了嘴唇上,我咧开了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努力提起嘴角,告诉自己,转完这一圈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会选择逃避,按以前的性子,就算常遇爵要杀了我,我也一定要站在家门口任由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跟他解释,就算他不相信,我磨破了嘴皮子,也要说到他相信我为止。
姜星的事实,不正是最好的例子吗?
经历了这么多,性子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常遇爵变了,我也变了。
车子一路蜿蜿蜒蜒出了竹林,过了大板桥,我才仿佛回到了正常的世界,那个小庄就是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一桥隔断了喧嚣与宁静。
我坐在后排,和莱斯并排,只是两个单独的座位,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我放下车窗,却又很快扳了回去,靠在椅背上,楞楞地看着窗外。
“怕被他发现?”
被说中心思,我迫不得已承认,“嗯,我逃出来的时候听到他说要全城通缉。”
莱斯哈哈大笑了两声,他这一笑,笑的我有些恼火,“你笑什么!”
他摇着头,把手机的杂志重新合上插进画册,手指放在按钮上,按了下去,玻璃整个降了下去,我莫名有些慌,觉得他是在拿我的伤心事打趣我。
“你想让常遇爵知道我在哪,可以直接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
我双手环胸,闷闷不乐的靠在椅背上,脑袋撇向里侧,为了不让窗外的人看到我的样子,认出来我是谁,我现在并不想回到常遇爵身边任由他发落,我还是个蒙受冤屈的人。
“就算有他的人,他也带不走你的,放心的看最后一遍这个城吧,你要走了。”
踩着麻草绳编的鞋子走过了一道的鹅卵石,脚底板硌的生疼,到前厅,变成了木地板,索性甩掉鞋子,光着脚丫走。
莱斯回头看我一眼,“我也喜欢光着脚在这上面走,感觉很舒服。”
说着,他学我一样,脱掉脚上的皮鞋,穿着雪白的袜子踩在地板上。
我以为莱斯口中的前厅是类似家里客厅的那种,谁知小长廊一路延伸,前厅只是其中的一个房间,不是奢华的欧美风,到有些中国古代上那些隐士高人在山中寄居的感觉。
绿绿葱葱的竹林一望无际,竹叶的清香在房间缭绕,沁人心脾。我坐在窗边,伸手就可以摸到竹叶,掐下一片放在笔尖,深吸一口气,竹叶晃晃荡荡,滑落在手边。
竹叶掉了,我却沉浸在它的清香中回想往日,越想越伤心,忍不住哽咽一声,泪珠悄悄顺着脸颊落下,滴在了那片竹叶上,好似晨间的露水。
只是露水是甜的,而泪是咸的。
“我知道你发生了什么,所以我不会再去问你的过去。”莱斯一语中的,我再睁开眼睛时,眼底已是一层水雾。
“你要说带我去国外的事,对吗?”从莱斯的眼中,我看到了答案,也看到了他内心深处的开心,我点了点头,“带我去城里转一圈吧,最后一次,或许以后回不来了呢?”
“好!”他打了响指,门口立刻有人去通知安排,也正巧下人端来了菜肴,很清淡的粥,只有一碗,点心摆了好几盘,我动了筷子,狼吞虎咽一般的往嘴里塞。
其实一点都不觉得饿,怕是已经饿过了头,已经不知道什么是饿,现在只想吃东西,把桌子上的每一个食物都吃掉。
据莱斯跟我分析,这顿饭我吃的不是食物,而是痛苦与解脱。
我换了一身暖黄色的连衣裙,雪白的脖颈上也满是触目惊心的划痕,有的还定着血痂,看着镜子中的我,总觉得少了份生气,我翘翘嘴角,也只是皮笑肉不笑的感觉。
“夫人,推荐您口红的色号可以选的淡一些,跟您的气质很符合。”
下人举着推荐的色号,我只看了一眼,拿起一旁的正红色涂到了嘴唇上,我咧开了嘴唇,露出雪白的牙齿,努力提起嘴角,告诉自己,转完这一圈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自己这次为什么会选择逃避,按以前的性子,就算常遇爵要杀了我,我也一定要站在家门口任由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要跟他解释,就算他不相信,我磨破了嘴皮子,也要说到他相信我为止。
姜星的事实,不正是最好的例子吗?
经历了这么多,性子也慢慢发生了变化,常遇爵变了,我也变了。
车子一路蜿蜿蜒蜒出了竹林,过了大板桥,我才仿佛回到了正常的世界,那个小庄就是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存在,一桥隔断了喧嚣与宁静。
我坐在后排,和莱斯并排,只是两个单独的座位,可以三百六十度旋转,我放下车窗,却又很快扳了回去,靠在椅背上,楞楞地看着窗外。
“怕被他发现?”
被说中心思,我迫不得已承认,“嗯,我逃出来的时候听到他说要全城通缉。”
莱斯哈哈大笑了两声,他这一笑,笑的我有些恼火,“你笑什么!”
他摇着头,把手机的杂志重新合上插进画册,手指放在按钮上,按了下去,玻璃整个降了下去,我莫名有些慌,觉得他是在拿我的伤心事打趣我。
“你想让常遇爵知道我在哪,可以直接打电话告诉他,不必这样!”
我双手环胸,闷闷不乐的靠在椅背上,脑袋撇向里侧,为了不让窗外的人看到我的样子,认出来我是谁,我现在并不想回到常遇爵身边任由他发落,我还是个蒙受冤屈的人。
“就算有他的人,他也带不走你的,放心的看最后一遍这个城吧,你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