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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之女,肯定不会选择从小在西域长大的父亲。
想到圣人的旨意,阿史那霄云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琢磨自己被封为县君这件事。
前几日只顾得烦躁和厌恶了,阿史那霄云还真没有仔细思考这件事,况且她本来也就是个不太爱挖空心思、认真琢磨的人,在这一点上,王绯和她特别相投。
反而是自己的妹妹阿史那雯霞,年纪不大、言语不多,却常能说些让人意料之外的话。
阿史那霄云虽然性格有点大大咧咧,但并不笨。稍一用心思索,就察觉到了点不对劲的地方。
她想起自己前两年陪父亲出去打猎的时候,他就经常给自己讲些西突厥汗国的掌故,也谈起过昭君出塞和文成、金城两位公主下嫁吐蕃的故事。
当时她的心思都在呼鹰逐兽之上,只把这些当做是父亲给自己传授知识。但现在忽然有了敕封县君这件事后,阿史那霄云隐隐觉得父亲之前的言语中似乎大有深意。
难不成真要让自己去和亲?阿史那霄云忽然浑身一个激灵,也顾不上穿靴子,就在房间里面来回踱步。
可自己还小啊?目前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和亲的对象啊?阿史那霄云来回走了几圈,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再说了,哪有让县君去和亲的,怎么也得是个郡主吧?自己这个小小的县君可是不够和亲资格的。
或许流言说得对,敕封自己是圣人准备重用父亲的信号。不过父亲要被重用的话,自己还会在庭州生活吗?
阿史那霄云已经喜欢上庭州了,实在不舍得离开。况且,如果父亲真要被升迁的话,也只有三种可能:升迁为北庭节度使、去其他道任节度使或者进京。
可无论是哪一种可能,自己都极可能要和王绯分离了。想到可能的离别,阿史那霄云顿时有点黯然神伤。
“姐姐,快开门!”丫鬟们拍门的声音尚未停息,又传来了弟弟阿史那霁昂怯怯的声音。
“弟弟,你来捣什么乱!快去找王霨玩吧!别来烦我!”阿史那霄云对自己的弟弟很不客气!
“大姐,我来是为了告诉你,赶快出来吧。不然一会儿母亲就要亲自上来了!”阿史那霁昂在门外压着嗓子低低喊道。
“唉,我这个笨弟弟!外面有这么多人,你的声音无论是高还是低,母亲都会知道是你过来告诉我的呀!”阿史那霄云对弟弟可爱的愚蠢实在无可奈何。
听着弟弟的声音,阿史那霄云忽然想起了王都护家的小郎君。
这小郎君和自己的弟弟基本同龄,之前两人看起来也相差不大,可这次跟随王都护从碎叶回来之后,好像那些地方不一样了?
怎么说呢,感觉他的眼神里似乎多了很多东西,好像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而自己的弟弟依然还是那副憨憨的模样,一下子就被王家的小郎君比下去了。
还有王都护家那个新来的突骑施婢女,年纪也不大,却进退有据、口齿清晰。
和他们两个人比,自己的弟弟简直是燕雀之于鸿鹄,太不成器了!
弟弟虽然不成器,但终究是自己的家人,看来以后要多督促弟弟发愤了。
听王绯讲,王霨现在每日都练习骑射、刀术和拳脚,每天一大早就起床苦练。对于诗文也很上心,常有些惊人见识,让杜判官都赞叹不已。
“哎呀,怎么老想起那个王霨啊!”阿史那霄云自言自语道。忽然脑子中灵光一闪:“明白了,我是想骑他的那匹小红马!”
王都护在班师途中,除了捕获天马之外,还获得几百匹良驹。其中就有一匹小红马,和自己的白练驹口齿相仿,却要神骏许多。
其实阿史那霄云的白练驹也是百里挑一的良驹,是粟特商人千里迢迢从石国拓枝城带来的。
石国所在地就是汉朝时的大宛,当年汉武帝两次派贰师将军李广利西征大宛,就是为了大宛的宝马。
世人皆知,昭武之地盛产宝马、石国之马更是冠绝昭武。白练驹作为石国马市上都难得一见的良驹,自然是价格不菲。
粟特商人本来是准备将白练驹带到长安去的,最后还是父亲亲自出面,足足耗费了150贯,才将白练驹带回了家。
要知道,一匹普通的突厥战马不过才20贯钱上下,一峰波斯骆驼也才30贯左右,一匹小马驹150贯绝对是天价了。
饶是如此,粟特商人还不断嘟囔,若不是看在阿史那副都护往日照顾的情分上,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卖的。
白练驹若是运到长安,500贯的高价也卖的出来!反正长安城有的是不知道钱该怎么花的富豪。
但即使白练驹如此优秀,却依然比不过小红马,无论是冲刺的速度还是奔跑的耐力,小红马都能比白练驹高出一线。
白练驹目前只有两个地方略胜一筹,一是性情温和,二是名字帅气。王家的小郎君到现在还没有给自己的小红马起好名字,所以大家现在还只好叫它“小红马”。
阿史那霄云酷爱良马,虽然嘴上总是不服气小红马压白练驹一头,但心里其实也是喜欢的不行。
本来她还在费尽心思给小红马起名字呢,结果敕封县君这个烦心事一来,阿史那霄云也就把起名的事抛在脑后了。
室之女,肯定不会选择从小在西域长大的父亲。
想到圣人的旨意,阿史那霄云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琢磨自己被封为县君这件事。
前几日只顾得烦躁和厌恶了,阿史那霄云还真没有仔细思考这件事,况且她本来也就是个不太爱挖空心思、认真琢磨的人,在这一点上,王绯和她特别相投。
反而是自己的妹妹阿史那雯霞,年纪不大、言语不多,却常能说些让人意料之外的话。
阿史那霄云虽然性格有点大大咧咧,但并不笨。稍一用心思索,就察觉到了点不对劲的地方。
她想起自己前两年陪父亲出去打猎的时候,他就经常给自己讲些西突厥汗国的掌故,也谈起过昭君出塞和文成、金城两位公主下嫁吐蕃的故事。
当时她的心思都在呼鹰逐兽之上,只把这些当做是父亲给自己传授知识。但现在忽然有了敕封县君这件事后,阿史那霄云隐隐觉得父亲之前的言语中似乎大有深意。
难不成真要让自己去和亲?阿史那霄云忽然浑身一个激灵,也顾不上穿靴子,就在房间里面来回踱步。
可自己还小啊?目前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和亲的对象啊?阿史那霄云来回走了几圈,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再说了,哪有让县君去和亲的,怎么也得是个郡主吧?自己这个小小的县君可是不够和亲资格的。
或许流言说得对,敕封自己是圣人准备重用父亲的信号。不过父亲要被重用的话,自己还会在庭州生活吗?
阿史那霄云已经喜欢上庭州了,实在不舍得离开。况且,如果父亲真要被升迁的话,也只有三种可能:升迁为北庭节度使、去其他道任节度使或者进京。
可无论是哪一种可能,自己都极可能要和王绯分离了。想到可能的离别,阿史那霄云顿时有点黯然神伤。
“姐姐,快开门!”丫鬟们拍门的声音尚未停息,又传来了弟弟阿史那霁昂怯怯的声音。
“弟弟,你来捣什么乱!快去找王霨玩吧!别来烦我!”阿史那霄云对自己的弟弟很不客气!
“大姐,我来是为了告诉你,赶快出来吧。不然一会儿母亲就要亲自上来了!”阿史那霁昂在门外压着嗓子低低喊道。
“唉,我这个笨弟弟!外面有这么多人,你的声音无论是高还是低,母亲都会知道是你过来告诉我的呀!”阿史那霄云对弟弟可爱的愚蠢实在无可奈何。
听着弟弟的声音,阿史那霄云忽然想起了王都护家的小郎君。
这小郎君和自己的弟弟基本同龄,之前两人看起来也相差不大,可这次跟随王都护从碎叶回来之后,好像那些地方不一样了?
怎么说呢,感觉他的眼神里似乎多了很多东西,好像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而自己的弟弟依然还是那副憨憨的模样,一下子就被王家的小郎君比下去了。
还有王都护家那个新来的突骑施婢女,年纪也不大,却进退有据、口齿清晰。
和他们两个人比,自己的弟弟简直是燕雀之于鸿鹄,太不成器了!
弟弟虽然不成器,但终究是自己的家人,看来以后要多督促弟弟发愤了。
听王绯讲,王霨现在每日都练习骑射、刀术和拳脚,每天一大早就起床苦练。对于诗文也很上心,常有些惊人见识,让杜判官都赞叹不已。
“哎呀,怎么老想起那个王霨啊!”阿史那霄云自言自语道。忽然脑子中灵光一闪:“明白了,我是想骑他的那匹小红马!”
王都护在班师途中,除了捕获天马之外,还获得几百匹良驹。其中就有一匹小红马,和自己的白练驹口齿相仿,却要神骏许多。
其实阿史那霄云的白练驹也是百里挑一的良驹,是粟特商人千里迢迢从石国拓枝城带来的。
石国所在地就是汉朝时的大宛,当年汉武帝两次派贰师将军李广利西征大宛,就是为了大宛的宝马。
世人皆知,昭武之地盛产宝马、石国之马更是冠绝昭武。白练驹作为石国马市上都难得一见的良驹,自然是价格不菲。
粟特商人本来是准备将白练驹带到长安去的,最后还是父亲亲自出面,足足耗费了150贯,才将白练驹带回了家。
要知道,一匹普通的突厥战马不过才20贯钱上下,一峰波斯骆驼也才30贯左右,一匹小马驹150贯绝对是天价了。
饶是如此,粟特商人还不断嘟囔,若不是看在阿史那副都护往日照顾的情分上,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卖的。
白练驹若是运到长安,500贯的高价也卖的出来!反正长安城有的是不知道钱该怎么花的富豪。
但即使白练驹如此优秀,却依然比不过小红马,无论是冲刺的速度还是奔跑的耐力,小红马都能比白练驹高出一线。
白练驹目前只有两个地方略胜一筹,一是性情温和,二是名字帅气。王家的小郎君到现在还没有给自己的小红马起好名字,所以大家现在还只好叫它“小红马”。
阿史那霄云酷爱良马,虽然嘴上总是不服气小红马压白练驹一头,但心里其实也是喜欢的不行。
本来她还在费尽心思给小红马起名字呢,结果敕封县君这个烦心事一来,阿史那霄云也就把起名的事抛在脑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