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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拿自己开玩笑,留在这里尚且还能有一丝丝希望。但要是被这帮人渣真的弄成了乞丐,那么落下的残疾可就是一辈子的。
逃跑不成在这里混吃等死?那当然也不行了,就刀疤脸的原话,在这里不养闲人。如果一个月里面有五天没有完成任务,那么直接就会被打断手脚送去当叫花子。
今天的运气可以说还不错,不到下午的时候任务就已经完成了。我站在车站,但是没有上车,因为我在等一个人,一个女生。
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她,她背着双肩书包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洒在她的脸上。
在贼窝里面的生活我已经受够了,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着要去死,可是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深深的吸引了,我的心仿佛也在那一刻活了过来。
我不奢求,我只希望每天看她一眼。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就像是一只老鼠没法生活在光明之下,永远也不可能过上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也永远没法给她想要的一切。甚至,我和她连朋友都做不了。
没一会,她从学校里面出来了,还是背着书包,长发舒展的披在背后。看到她的瞬间,我的心跳突然加速,我跟着她上了车,可是我却没有胆子走到她旁边。
车上的人不多,我远远的找了个地方抓着扶手,而她此刻正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她叫方舒,她的名字不是主动告诉我的,而是我曾经看过她的钱包,不过也只是拿出来看看而已,看完我就原路放回了。我记得她的钱包很古朴,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一张身份证和几张卡,不过钱包的夹层里面有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照片。
慢慢的,车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我为了能一直看到方舒,也慢慢朝着车后面走去。可是就在车马上进站,准备开车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即将下车的一个人手中捏着一只茶色的钱包。
我愣了一下,立刻就认出来这钱包正是方舒的。我转头看向了方舒,她丝毫不知情的样子。
我顿时明白了,看来是这个人把方舒当成了目标,下了方舒的钱包。
要是他们偷的是别人的东西,或许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毕竟都是同行,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
可是他们今天不长眼偷到了方舒头上,那么我可就不能熟视无睹了。
车门还没开,我悄悄的来到了这人的背后,目光紧紧的盯着他手中的钱包。一般来说在车上下货的贼都不会一个人行动,大部分都是两个人配合。
一个人负责下货,另外一个人负责望风和收货。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万一下货的人被抓了现行,那么也不怕什么。
现在这个拿着钱包的,可能就是负责收货的。
不过我这截货,必须不能被负责下货的这个人发现。这可是坏了行规的事情,一旦被发现,那么轻则一顿毒打,重则否则的话剁手的也不是没有,到时候这事闹到刀疤脸那里,我也占不到理。
我目光朝着周围扫视了一圈,果然,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看起来相当可疑。凭借我的直觉,第一时间我就能断定他就是这两人当中下货的那个。
作为一个贼,讲究的就是眼力一定要毒,不仅要发现哪些人好下手,更重要的是还要不被人发现。
不过按理说练眼力这种事情贼窝里面其他人都不必刻意去做也可以轻松完成任务。
可是我厌恶这一行,痛恨这一行,但是我却不得不去学这些技巧。因为我那天杀的“小舅”给我定下的指标是别人的两倍!
也就是说,我如果不去练习一些相应的手艺,恐怕早都因为每天完不成任务而被送去当了叫花子。
或许不会有人知道那种你排斥和厌恶一样东西,但是为了活命却不得不做的那种心情。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一盆屎放在面前,如果不吃... -->>
没有人会拿自己开玩笑,留在这里尚且还能有一丝丝希望。但要是被这帮人渣真的弄成了乞丐,那么落下的残疾可就是一辈子的。
逃跑不成在这里混吃等死?那当然也不行了,就刀疤脸的原话,在这里不养闲人。如果一个月里面有五天没有完成任务,那么直接就会被打断手脚送去当叫花子。
今天的运气可以说还不错,不到下午的时候任务就已经完成了。我站在车站,但是没有上车,因为我在等一个人,一个女生。
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她,她背着双肩书包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洒在她的脸上。
在贼窝里面的生活我已经受够了,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着要去死,可是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深深的吸引了,我的心仿佛也在那一刻活了过来。
我不奢求,我只希望每天看她一眼。因为我知道自己的身份,我就像是一只老鼠没法生活在光明之下,永远也不可能过上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也永远没法给她想要的一切。甚至,我和她连朋友都做不了。
没一会,她从学校里面出来了,还是背着书包,长发舒展的披在背后。看到她的瞬间,我的心跳突然加速,我跟着她上了车,可是我却没有胆子走到她旁边。
车上的人不多,我远远的找了个地方抓着扶手,而她此刻正好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她叫方舒,她的名字不是主动告诉我的,而是我曾经看过她的钱包,不过也只是拿出来看看而已,看完我就原路放回了。我记得她的钱包很古朴,里面装的东西也不多,一张身份证和几张卡,不过钱包的夹层里面有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照片。
慢慢的,车里的人开始多了起来,我为了能一直看到方舒,也慢慢朝着车后面走去。可是就在车马上进站,准备开车门的时候,我看到了即将下车的一个人手中捏着一只茶色的钱包。
我愣了一下,立刻就认出来这钱包正是方舒的。我转头看向了方舒,她丝毫不知情的样子。
我顿时明白了,看来是这个人把方舒当成了目标,下了方舒的钱包。
要是他们偷的是别人的东西,或许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毕竟都是同行,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
可是他们今天不长眼偷到了方舒头上,那么我可就不能熟视无睹了。
车门还没开,我悄悄的来到了这人的背后,目光紧紧的盯着他手中的钱包。一般来说在车上下货的贼都不会一个人行动,大部分都是两个人配合。
一个人负责下货,另外一个人负责望风和收货。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万一下货的人被抓了现行,那么也不怕什么。
现在这个拿着钱包的,可能就是负责收货的。
不过我这截货,必须不能被负责下货的这个人发现。这可是坏了行规的事情,一旦被发现,那么轻则一顿毒打,重则否则的话剁手的也不是没有,到时候这事闹到刀疤脸那里,我也占不到理。
我目光朝着周围扫视了一圈,果然,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看起来相当可疑。凭借我的直觉,第一时间我就能断定他就是这两人当中下货的那个。
作为一个贼,讲究的就是眼力一定要毒,不仅要发现哪些人好下手,更重要的是还要不被人发现。
不过按理说练眼力这种事情贼窝里面其他人都不必刻意去做也可以轻松完成任务。
可是我厌恶这一行,痛恨这一行,但是我却不得不去学这些技巧。因为我那天杀的“小舅”给我定下的指标是别人的两倍!
也就是说,我如果不去练习一些相应的手艺,恐怕早都因为每天完不成任务而被送去当了叫花子。
或许不会有人知道那种你排斥和厌恶一样东西,但是为了活命却不得不做的那种心情。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一盆屎放在面前,如果不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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