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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多见谅了,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会被你们江湖人看重,好事坏事我也不清楚,不过至少在现在看起来,还算是件好事。”
江湖人仿佛有了些兴趣,双手随意抱胸,问道:“我只能和你说,你是个不错的练武胚子,而且是很不错的那一种,这和你身份面相年纪都没关系,仅仅只是因为你根骨比起常人要好上许多罢了,若是以后学出了本事,在江湖里头翻云覆雨,岂不是件人人羡慕的好事情?”
余锦说道:“我倒是觉得赚多点钱,多买些地,修座大宅子应该是更好的事情。”
江湖人摇了摇头,转眼看着林堡,正色道:“你很想练武?”
“是。”
林堡面对他一向仰望的江湖人提问,措手不及,结结巴巴半天,总算憋出了一个字,而且是一个连他自己都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蠢得不能再蠢,连余锦都直翻白眼的字。
江湖人笑道:“我叫叶苏绍,和你一样都是江南山水养出来的人,只不过我是杭州人,离这儿稍微远了一点而已,你别看我背上这剑很重的样子,其实等你也到了差不多的境界就会发现兵刃根本没什么轻重大小之分,不过是顺不顺手,顺不顺心的区别罢了。”
林堡勉强摆起一张笑脸,说道:“叶大侠,我估计不是特别适合练武,可能也学得不快,要练到你说的那种境界,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不过叶大侠只要你稍微教上一点皮毛,我一定尽力练到你满意为止。”
叶苏绍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你叫什么?”
“林堡,林家堡的林,林家堡的堡。”
叶苏绍笑道:“最近江南道上那些说书人的段子里头一直都有林家堡这么个地方存在,看起来你是因为听了评书里头的那些大侠风采才会如此想要练武的,不过我丑话说在前,练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像你旁边这位若是想要练武倒是容易,因为有些人的天赋就是要比普通人好,学剑则成剑意,学刀则成刀锋,像你这样的,就得吃上一番苦头了。”
林堡笑着说道:“叶大侠,没事,你尽管让我吃苦头吧,只要能学成一点儿本事,那都不算事,我这人其它的没有,也没个正经事情做,家里头想让我找个媳妇早早生个娃了事,我也一再推脱,扬州城里认识我的也只当我是个没用的小混混,我也就认命了,这辈子就当个混混好了,但在扬州城里混,肯定不如在江湖里头去混,在扬州城里我还能靠着家里头一点儿钱财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江湖里没点本事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了。”
叶苏绍笑意不改,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扬州城比不上外头的江湖呢?”
林堡猛地仰头喝掉一杯快要凉下去的温酒,忽地正色起来:“因为我虽然是个混混,但小混混就是比不上大混混!”
叶苏绍说道:“从前我有个兄弟,叫白以河,也是个混混,比起你来要更像一个混混,从没个正形,虽然后来和我一起学了点本事,有了点境界,但还是个混混,在江湖里头帮人家宗门办事,赚到的钱不是拿去喝酒就是花在青楼里头了,以前一起闯江湖的时候其实我很不想承认我有这么个兄弟,你想呀,当你跟人家介绍你师门以及一些江湖功绩的时候,你一旁的兄弟就盯着身边走过姑娘们的身材脸蛋,恨不得一眼洞穿,这种兄弟其实真的特别丢人,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路见不平会拔剑,收人恩泽会涌泉相报,也曾给快饿死的流浪汉买白馒头吃,所以也就一直没一拍两散。”
林堡正听得入迷,虽然这事情没评书里那么跌宕起伏,但这可是真大侠讲的真故事,又与他有些相同,所以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但余锦却很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叶苏绍的话,他没多大兴趣去听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曾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余锦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叶苏绍淡淡笑着说完,当他说到最后时,杯中酒水依然凉下,但余锦与林堡都没有喝掉的意思,连一向抱着不浪费一枚铜板的余锦都没有喝,而是陷入了一阵久久的沉默。
叶苏绍看着神游万里也不知是悲是喜的林堡,说道:“我叶苏绍,收你林堡这个徒弟,自今日起,白以河曾经的那一剑,你来接着。”
扬州城起寒风。
那个故事的后来,是白以河嬉笑着佩挂着铁剑,踏上了江湖往沙场的路途,他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混得差不多了,见识过了大剑客的剑,美人的风采,是时候应该换个地方厮混一番了,没事,不过是血腥一点儿罢了,我要是想溜之大吉,他们也拦不住我。
再后来,是某个鬼方蛮子将领屠村,老幼妇孺皆不得幸免,但敌众且马力迅疾,将士们只能通红了眼睛咬牙盯着那些鬼方蛮子长啸疾驰而去。
白以河披着普通士卒的甲胄,单剑入鬼方骑兵阵,出一剑,鬼方将领死。
而他的衣冠冢,就立在边关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请多多见谅了,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会被你们江湖人看重,好事坏事我也不清楚,不过至少在现在看起来,还算是件好事。”
江湖人仿佛有了些兴趣,双手随意抱胸,问道:“我只能和你说,你是个不错的练武胚子,而且是很不错的那一种,这和你身份面相年纪都没关系,仅仅只是因为你根骨比起常人要好上许多罢了,若是以后学出了本事,在江湖里头翻云覆雨,岂不是件人人羡慕的好事情?”
余锦说道:“我倒是觉得赚多点钱,多买些地,修座大宅子应该是更好的事情。”
江湖人摇了摇头,转眼看着林堡,正色道:“你很想练武?”
“是。”
林堡面对他一向仰望的江湖人提问,措手不及,结结巴巴半天,总算憋出了一个字,而且是一个连他自己都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蠢得不能再蠢,连余锦都直翻白眼的字。
江湖人笑道:“我叫叶苏绍,和你一样都是江南山水养出来的人,只不过我是杭州人,离这儿稍微远了一点而已,你别看我背上这剑很重的样子,其实等你也到了差不多的境界就会发现兵刃根本没什么轻重大小之分,不过是顺不顺手,顺不顺心的区别罢了。”
林堡勉强摆起一张笑脸,说道:“叶大侠,我估计不是特别适合练武,可能也学得不快,要练到你说的那种境界,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不过叶大侠只要你稍微教上一点皮毛,我一定尽力练到你满意为止。”
叶苏绍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你叫什么?”
“林堡,林家堡的林,林家堡的堡。”
叶苏绍笑道:“最近江南道上那些说书人的段子里头一直都有林家堡这么个地方存在,看起来你是因为听了评书里头的那些大侠风采才会如此想要练武的,不过我丑话说在前,练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像你旁边这位若是想要练武倒是容易,因为有些人的天赋就是要比普通人好,学剑则成剑意,学刀则成刀锋,像你这样的,就得吃上一番苦头了。”
林堡笑着说道:“叶大侠,没事,你尽管让我吃苦头吧,只要能学成一点儿本事,那都不算事,我这人其它的没有,也没个正经事情做,家里头想让我找个媳妇早早生个娃了事,我也一再推脱,扬州城里认识我的也只当我是个没用的小混混,我也就认命了,这辈子就当个混混好了,但在扬州城里混,肯定不如在江湖里头去混,在扬州城里我还能靠着家里头一点儿钱财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江湖里没点本事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了。”
叶苏绍笑意不改,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扬州城比不上外头的江湖呢?”
林堡猛地仰头喝掉一杯快要凉下去的温酒,忽地正色起来:“因为我虽然是个混混,但小混混就是比不上大混混!”
叶苏绍说道:“从前我有个兄弟,叫白以河,也是个混混,比起你来要更像一个混混,从没个正形,虽然后来和我一起学了点本事,有了点境界,但还是个混混,在江湖里头帮人家宗门办事,赚到的钱不是拿去喝酒就是花在青楼里头了,以前一起闯江湖的时候其实我很不想承认我有这么个兄弟,你想呀,当你跟人家介绍你师门以及一些江湖功绩的时候,你一旁的兄弟就盯着身边走过姑娘们的身材脸蛋,恨不得一眼洞穿,这种兄弟其实真的特别丢人,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路见不平会拔剑,收人恩泽会涌泉相报,也曾给快饿死的流浪汉买白馒头吃,所以也就一直没一拍两散。”
林堡正听得入迷,虽然这事情没评书里那么跌宕起伏,但这可是真大侠讲的真故事,又与他有些相同,所以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但余锦却很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叶苏绍的话,他没多大兴趣去听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曾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余锦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叶苏绍淡淡笑着说完,当他说到最后时,杯中酒水依然凉下,但余锦与林堡都没有喝掉的意思,连一向抱着不浪费一枚铜板的余锦都没有喝,而是陷入了一阵久久的沉默。
叶苏绍看着神游万里也不知是悲是喜的林堡,说道:“我叶苏绍,收你林堡这个徒弟,自今日起,白以河曾经的那一剑,你来接着。”
扬州城起寒风。
那个故事的后来,是白以河嬉笑着佩挂着铁剑,踏上了江湖往沙场的路途,他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混得差不多了,见识过了大剑客的剑,美人的风采,是时候应该换个地方厮混一番了,没事,不过是血腥一点儿罢了,我要是想溜之大吉,他们也拦不住我。
再后来,是某个鬼方蛮子将领屠村,老幼妇孺皆不得幸免,但敌众且马力迅疾,将士们只能通红了眼睛咬牙盯着那些鬼方蛮子长啸疾驰而去。
白以河披着普通士卒的甲胄,单剑入鬼方骑兵阵,出一剑,鬼方将领死。
而他的衣冠冢,就立在边关某个不知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