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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水之战,在燕北的酣酣沉睡中悄然打响,战场在辽水西岸。
夜里的箭矢在芦苇荡中穿行,随着细微的破空之音穿破简易皮甲的阻挡,钉入每一颗跳动的心脏。
“中郎将,敌人的斥候已经摸过辽水,正在河畔的芦苇荡里与我部斥候交战。”
燕北睡了,因为燕北认为他在这场战争中的意义在清晨才能显现;但是孟益没有丝毫睡意,子夜时分大马金刀地端坐在中军大帐之外,听着斥候一次次传回的暗报,估测着战局。
孟益要在明日清晨之前率领麾下万众出现在辽水东岸,他要在早上听见那些叛乱分子的哭嚎,他要在明日看见叛贼燕北的首级死不瞑目!
如果不是抱着从斥候的战斗力上猜测燕北部下的战力之想法,孟益可以现在便传令大军压上青板桥,让这场战斗在现在便正式打响。
正因为带着这一点谨慎,孟益才能在纵横南北二十年戎马生涯中累功升迁中郎将,独自领军。
这天下本就不公平,好似公孙瓒那般年纪轻轻便任幽州都督的青年才俊终究少数,更多的则是像孟益这般,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自己的路子。
放在二十年前谁能想象呢?一个陷陈队里籍籍无名的小胖卒子,如今却拥有了自己写着孟字旗号的大纛。
他不再年轻了,两鬓染了白霜,头顶不曾散去的阴云令他的胳膊与膝盖隐隐刺痛,年轻时在身上留下的伤疤到了这个年纪总是毫不留情地向他翻着后账。
虽然发皱的皮肉下肌肉依旧坟起,但孟益清楚,这些肌肉就像他一样,表面上威风凛凛,实则力不从心。
不过他并不担心,很多年没有亲上战场了……比起那些冲阵的武艺,现在对他而言更重要的常年领军的谨慎与智慧更加重要。
孟益眯着眼睛,缓缓揉着右腿膝盖问道:“伤亡几何?”
斥候首领高昂着头,年轻的脸庞在夜里的火把映照下显得自信满满,带着些许不屑说道:“回中郎将,敌军斥候在我部下不堪一击,只比那些胡人好上一线,他们根本称不上是斥候,就是一群背着弓箭的农夫罢了。”
他没有说谎,比起汉军的制式长弓,那些叛军手里提着只有塞外胡人才会使用的轻弓,八十步外个根本连皮甲都无法穿透,除了近身肉搏时可圈可点,其余根本没有任何能让他高看一眼的能耐……但他没有给那些叛军斥候近身交战的机会。
人们使用弓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敌人死在进攻的路上,不然为什么要使用弓弩?
“收起你骄傲的嘴脸,老夫在问你伤亡几何……就算是一群懦弱的农夫,你也无法在毫无伤亡的情况下将之击溃,这件事有张角为证!”
孟益的脸上依然平静,但他的心里却无端有些恼火,观一叶而知秋,就连斥候首领都如此轻视敌人,可见麾下各部校尉都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去应对叛军……黄巾之乱的开始,汉军就因为这种骄傲而死去了多少好儿郎?
“额……回中郎将,我部,我部伤三百余,阵亡七十。”
孟益闭上眼睛,轻轻点着头,挥手让斥候首领下去了。
又七十个,他在心里默默念着。从军越久,越不愿认识新的人,因为那些与你相熟的脸庞不知会在哪个本该与家眷团圆美满的夜里便走的毫无声息,到了白日里便成了堆在排车上其中之一,运向别处。
这大概是北方最后一场叛乱了。孟益抬头四处望了望,虽然只能望见四面似乎是一样的旌旗军帐,可他知道,他举目四望的地方便是洛阳的方向。
平定了这场叛乱,他就回家,前些日子的家书上写着,他最小的儿子给孟氏添了个孙子,等他回家,就该会叫大人了。
回家!
“将军,青石桥南北的斥候撤回来了。”
随着部下的拜倒,孟益的思绪被拉了回来,想快被大风扯断线的纸鸢,猛地拽直了线,带着些许了然之色的灰败问道:“怎么,不适合搭桥么?”
部将垂首,顿了顿摇着脑袋说道:“辽水太宽,斥候跑马两个时辰都没发现适合的地方,若想在此地搭桥,至少要一旬时间才有可同行三千兵马的浮桥……这个时间,足够叛军发现我等并发动袭击了。”
尽管斥候战上他们占了一点优势,可谁都不敢掉以轻心。乌桓军没有斥候,只有前锋与中军之分,所以他们的斥候还留下不少,但在主力作战部队中,他们这万余兵马足有三分之二... -->>
辽水之战,在燕北的酣酣沉睡中悄然打响,战场在辽水西岸。
夜里的箭矢在芦苇荡中穿行,随着细微的破空之音穿破简易皮甲的阻挡,钉入每一颗跳动的心脏。
“中郎将,敌人的斥候已经摸过辽水,正在河畔的芦苇荡里与我部斥候交战。”
燕北睡了,因为燕北认为他在这场战争中的意义在清晨才能显现;但是孟益没有丝毫睡意,子夜时分大马金刀地端坐在中军大帐之外,听着斥候一次次传回的暗报,估测着战局。
孟益要在明日清晨之前率领麾下万众出现在辽水东岸,他要在早上听见那些叛乱分子的哭嚎,他要在明日看见叛贼燕北的首级死不瞑目!
如果不是抱着从斥候的战斗力上猜测燕北部下的战力之想法,孟益可以现在便传令大军压上青板桥,让这场战斗在现在便正式打响。
正因为带着这一点谨慎,孟益才能在纵横南北二十年戎马生涯中累功升迁中郎将,独自领军。
这天下本就不公平,好似公孙瓒那般年纪轻轻便任幽州都督的青年才俊终究少数,更多的则是像孟益这般,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自己的路子。
放在二十年前谁能想象呢?一个陷陈队里籍籍无名的小胖卒子,如今却拥有了自己写着孟字旗号的大纛。
他不再年轻了,两鬓染了白霜,头顶不曾散去的阴云令他的胳膊与膝盖隐隐刺痛,年轻时在身上留下的伤疤到了这个年纪总是毫不留情地向他翻着后账。
虽然发皱的皮肉下肌肉依旧坟起,但孟益清楚,这些肌肉就像他一样,表面上威风凛凛,实则力不从心。
不过他并不担心,很多年没有亲上战场了……比起那些冲阵的武艺,现在对他而言更重要的常年领军的谨慎与智慧更加重要。
孟益眯着眼睛,缓缓揉着右腿膝盖问道:“伤亡几何?”
斥候首领高昂着头,年轻的脸庞在夜里的火把映照下显得自信满满,带着些许不屑说道:“回中郎将,敌军斥候在我部下不堪一击,只比那些胡人好上一线,他们根本称不上是斥候,就是一群背着弓箭的农夫罢了。”
他没有说谎,比起汉军的制式长弓,那些叛军手里提着只有塞外胡人才会使用的轻弓,八十步外个根本连皮甲都无法穿透,除了近身肉搏时可圈可点,其余根本没有任何能让他高看一眼的能耐……但他没有给那些叛军斥候近身交战的机会。
人们使用弓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敌人死在进攻的路上,不然为什么要使用弓弩?
“收起你骄傲的嘴脸,老夫在问你伤亡几何……就算是一群懦弱的农夫,你也无法在毫无伤亡的情况下将之击溃,这件事有张角为证!”
孟益的脸上依然平静,但他的心里却无端有些恼火,观一叶而知秋,就连斥候首领都如此轻视敌人,可见麾下各部校尉都会抱着什么样的心思去应对叛军……黄巾之乱的开始,汉军就因为这种骄傲而死去了多少好儿郎?
“额……回中郎将,我部,我部伤三百余,阵亡七十。”
孟益闭上眼睛,轻轻点着头,挥手让斥候首领下去了。
又七十个,他在心里默默念着。从军越久,越不愿认识新的人,因为那些与你相熟的脸庞不知会在哪个本该与家眷团圆美满的夜里便走的毫无声息,到了白日里便成了堆在排车上其中之一,运向别处。
这大概是北方最后一场叛乱了。孟益抬头四处望了望,虽然只能望见四面似乎是一样的旌旗军帐,可他知道,他举目四望的地方便是洛阳的方向。
平定了这场叛乱,他就回家,前些日子的家书上写着,他最小的儿子给孟氏添了个孙子,等他回家,就该会叫大人了。
回家!
“将军,青石桥南北的斥候撤回来了。”
随着部下的拜倒,孟益的思绪被拉了回来,想快被大风扯断线的纸鸢,猛地拽直了线,带着些许了然之色的灰败问道:“怎么,不适合搭桥么?”
部将垂首,顿了顿摇着脑袋说道:“辽水太宽,斥候跑马两个时辰都没发现适合的地方,若想在此地搭桥,至少要一旬时间才有可同行三千兵马的浮桥……这个时间,足够叛军发现我等并发动袭击了。”
尽管斥候战上他们占了一点优势,可谁都不敢掉以轻心。乌桓军没有斥候,只有前锋与中军之分,所以他们的斥候还留下不少,但在主力作战部队中,他们这万余兵马足有三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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