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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温馨的环境里,朗宇并没有偷懒,他有自己的梦想,心里也开始多了一些自己珍惜的东西。八岁的年龄他完全可以重新来过,这一世再不是他一个人,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的孩子。如今他已很满足,既然命运把他安排到这个世界,就在这个世界里再闯出个精彩的人生吧。朗宇自是欣欣然,坦荡荡的接受了这个陌生的生活。
月月还是每天的打水,打野味,采果子,静坐练功。朗宇就随着娘在院子里学话,学写字,侍弄那些药草。令他高兴的是这个世界的字却是比说话更好理解,不是方的,不是圆的,而是方圆横竖相结合,活脱脱就是早期的象形字。了解了这个特点,他就是猜也猜个七大八。
月月不在的时候他也渐渐的开始压压腿,做做俯卧,倒立等等一些简单的动作。娘有时看到却觉得很奇怪的,不过那些姿势却引起她一次次的忍俊不禁的发笑。若是月月看到指不定疯到什么程度呢。朗宇倒是仍记得自己曾经练过的手法,步法,还有师傅教过的行功法诀。但自从那天走过几式洪拳后,他自知现在这个身体还是吃不消的,小鸡叨米还得慢慢来。但有一点朗宇也不得不承认,这看着孱弱的小体格还是蛮经折腾的。每次感觉已经到了极限,练到浑身酸痛,只消半盏茶的时间,就又感到活力充沛。其实也难怪朗宇惊异,任谁用这些药草煨了三年多,那身体素质要不成妖孽一般才真是没天理了,那些草药精华都早已渗透到骨头里了。
古雷是每天必来。一到太阳一偏西,大嗓门离老远就招呼,不是引诱朗宇跟他出去玩,就是鼓动他跟自己过手。朗宇才不会那么傻,这小身板娇贵着呢。无巧不巧的是几乎每次都被月月碰到,然后一阵揪、抓、踢,甚至一掌打飞。他却就像永远也打不坏的小强哥,仍是那股粘乎劲,朗宇都要被他那种执着感动了。
用他的话说,族里的那些小辈,弱点的练着没劲,比他强点的动手总是让着他,就像两人下棋,明明自己都看出来是一步将死的局,对手偏偏要错走一步,然后棋输一着,那叫一个郁闷。朗宇也真是对他无语了。原来这小子就是到这儿找刺激来了,这不纯牌是皮紧找虐的货吗。
三天时间转眼即过。虽是短短的三日,可无论是学说话还是身体的打造都使他信心大增。这三天的成果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想。一般简单的日常对话基本能应付了,身体更是梳理得一踏糊涂,倒不是说强到如何,而是进步得绝对是超乎想像了。有时他自己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一个妖孽。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想朗宇的前生也是个天才的人物,为自己盗富济贫的事业难免都要混迹于高层社会之中,哪能没有一点外语的基础。而如今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也是给他留下基本的财富,想像一下一门语言如果能听得懂,再去学着说,那学得能不快吗。再说这身体,除去本身素质的原因外,毕竟朗宇前生已经练过一次了,心中早有了各种经验,招招式式,点点到位,轻重缓急不差分毫。就是让任何人倒退二十年再重新来过,恐怕都不会作得比他差。可是没有人有这机会去尝试,除了眼前这个妖孽。
这一日一大早,这个一直以来就像被人遗忘的竹屋小院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三辆马车早早的停在了竹门外,今天朗宇就要和娘一起搬到奉院去了。虽说古族长早让人将奉院里的一应物件都准备齐全了,仍是有许多东西要搬过去。
五六个壮实的族人来回的往车上搬东西,月月跟着跑过来跑过去。朗宇现在就是一个甩手大掌柜,反正自己的东西都在那个指环里,这就体现出了这指环的好处了。人走家搬,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只要指环空间足够大,怕是搬座山也没问题,还感觉不到一点份量。
搬家的事指定小不了古雷,这小子就是属耗子的,没缝还想法挤出个缝来呢,这个机会不逃课才怪。此时这小哥俩正在屋子一边的角落里嘀咕。古雷脸上的表情是眉飞色舞。
“兄弟,看过咱家的金翎马吗?”
朗宇摇了摇头,“没有。”这些天还真的没见过这村里有牲畜,小鸡小鸭都没有。以前自己多是混迹在城市里,对这些倒还真没在意。
“走,哥带你去看看,特别精神,我还骑过呢。这是爷爷让久成哥特意从镇里调回来的。比上次回来时还带劲,有一匹已经转出一根金色的了。”说着,拉起朗宇,两人便从几个壮实的族人的空隙里钻了出去。
竹门外是一溜矮树,不知名字。虽说是矮树只是相对四围十来米高的乔树而言,其实也有三米多高,树杆微青,叶片很宽大,足有朗宇的巴掌大小。这里本不盛产竹子,自己这个小竹屋的材料还是从镇里选购来的。听月月说过,这娄香竹对自己恢复身体大有帮助。
门前的矮树之间只留着二米来宽的小道,所以马车并不能近前,而是在二十多米外的略宽敞处一溜排着。所以在屋里时朗宇并没有看见,心里还在想着会不会是那种古老的木轮车,一走起来嘎吱乱蹦的那种。而出现在眼前的却大出意料。只看车的后身就满雄伟的,三米多宽,四米来高,通体油黑的庞然大物,车辕后方平直,前方弯出一个很夸张的半圆,如一张巨弓,也不知是什么材料打造,通体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部是封闭的,只有两扇小窗,顶部略有弧度,四角飞檐,像是古时轿子的扩大版。车轮大约一米径,也是金属的,轮缘上是一圈肉色的材料,走过时才看出来,那是若干层的兽皮用钉子铆在轮毂上。看不出是什么工艺做出来的,不过不得不说很有创意。
两人奔到车前面,终于看到了这些车的主动力,就是那金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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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温馨的环境里,朗宇并没有偷懒,他有自己的梦想,心里也开始多了一些自己珍惜的东西。八岁的年龄他完全可以重新来过,这一世再不是他一个人,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的孩子。如今他已很满足,既然命运把他安排到这个世界,就在这个世界里再闯出个精彩的人生吧。朗宇自是欣欣然,坦荡荡的接受了这个陌生的生活。
月月还是每天的打水,打野味,采果子,静坐练功。朗宇就随着娘在院子里学话,学写字,侍弄那些药草。令他高兴的是这个世界的字却是比说话更好理解,不是方的,不是圆的,而是方圆横竖相结合,活脱脱就是早期的象形字。了解了这个特点,他就是猜也猜个七大八。
月月不在的时候他也渐渐的开始压压腿,做做俯卧,倒立等等一些简单的动作。娘有时看到却觉得很奇怪的,不过那些姿势却引起她一次次的忍俊不禁的发笑。若是月月看到指不定疯到什么程度呢。朗宇倒是仍记得自己曾经练过的手法,步法,还有师傅教过的行功法诀。但自从那天走过几式洪拳后,他自知现在这个身体还是吃不消的,小鸡叨米还得慢慢来。但有一点朗宇也不得不承认,这看着孱弱的小体格还是蛮经折腾的。每次感觉已经到了极限,练到浑身酸痛,只消半盏茶的时间,就又感到活力充沛。其实也难怪朗宇惊异,任谁用这些药草煨了三年多,那身体素质要不成妖孽一般才真是没天理了,那些草药精华都早已渗透到骨头里了。
古雷是每天必来。一到太阳一偏西,大嗓门离老远就招呼,不是引诱朗宇跟他出去玩,就是鼓动他跟自己过手。朗宇才不会那么傻,这小身板娇贵着呢。无巧不巧的是几乎每次都被月月碰到,然后一阵揪、抓、踢,甚至一掌打飞。他却就像永远也打不坏的小强哥,仍是那股粘乎劲,朗宇都要被他那种执着感动了。
用他的话说,族里的那些小辈,弱点的练着没劲,比他强点的动手总是让着他,就像两人下棋,明明自己都看出来是一步将死的局,对手偏偏要错走一步,然后棋输一着,那叫一个郁闷。朗宇也真是对他无语了。原来这小子就是到这儿找刺激来了,这不纯牌是皮紧找虐的货吗。
三天时间转眼即过。虽是短短的三日,可无论是学说话还是身体的打造都使他信心大增。这三天的成果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想。一般简单的日常对话基本能应付了,身体更是梳理得一踏糊涂,倒不是说强到如何,而是进步得绝对是超乎想像了。有时他自己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一个妖孽。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想朗宇的前生也是个天才的人物,为自己盗富济贫的事业难免都要混迹于高层社会之中,哪能没有一点外语的基础。而如今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也是给他留下基本的财富,想像一下一门语言如果能听得懂,再去学着说,那学得能不快吗。再说这身体,除去本身素质的原因外,毕竟朗宇前生已经练过一次了,心中早有了各种经验,招招式式,点点到位,轻重缓急不差分毫。就是让任何人倒退二十年再重新来过,恐怕都不会作得比他差。可是没有人有这机会去尝试,除了眼前这个妖孽。
这一日一大早,这个一直以来就像被人遗忘的竹屋小院打破了往日的宁静。三辆马车早早的停在了竹门外,今天朗宇就要和娘一起搬到奉院去了。虽说古族长早让人将奉院里的一应物件都准备齐全了,仍是有许多东西要搬过去。
五六个壮实的族人来回的往车上搬东西,月月跟着跑过来跑过去。朗宇现在就是一个甩手大掌柜,反正自己的东西都在那个指环里,这就体现出了这指环的好处了。人走家搬,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只要指环空间足够大,怕是搬座山也没问题,还感觉不到一点份量。
搬家的事指定小不了古雷,这小子就是属耗子的,没缝还想法挤出个缝来呢,这个机会不逃课才怪。此时这小哥俩正在屋子一边的角落里嘀咕。古雷脸上的表情是眉飞色舞。
“兄弟,看过咱家的金翎马吗?”
朗宇摇了摇头,“没有。”这些天还真的没见过这村里有牲畜,小鸡小鸭都没有。以前自己多是混迹在城市里,对这些倒还真没在意。
“走,哥带你去看看,特别精神,我还骑过呢。这是爷爷让久成哥特意从镇里调回来的。比上次回来时还带劲,有一匹已经转出一根金色的了。”说着,拉起朗宇,两人便从几个壮实的族人的空隙里钻了出去。
竹门外是一溜矮树,不知名字。虽说是矮树只是相对四围十来米高的乔树而言,其实也有三米多高,树杆微青,叶片很宽大,足有朗宇的巴掌大小。这里本不盛产竹子,自己这个小竹屋的材料还是从镇里选购来的。听月月说过,这娄香竹对自己恢复身体大有帮助。
门前的矮树之间只留着二米来宽的小道,所以马车并不能近前,而是在二十多米外的略宽敞处一溜排着。所以在屋里时朗宇并没有看见,心里还在想着会不会是那种古老的木轮车,一走起来嘎吱乱蹦的那种。而出现在眼前的却大出意料。只看车的后身就满雄伟的,三米多宽,四米来高,通体油黑的庞然大物,车辕后方平直,前方弯出一个很夸张的半圆,如一张巨弓,也不知是什么材料打造,通体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部是封闭的,只有两扇小窗,顶部略有弧度,四角飞檐,像是古时轿子的扩大版。车轮大约一米径,也是金属的,轮缘上是一圈肉色的材料,走过时才看出来,那是若干层的兽皮用钉子铆在轮毂上。看不出是什么工艺做出来的,不过不得不说很有创意。
两人奔到车前面,终于看到了这些车的主动力,就是那金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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