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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跑到它这里爬上爬下,在枝丫间还能睡个底朝天。妈妈让人搭了个树屋,又架了梯子,免我着凉虫咬,半空掉下来。因为宽敞舒适,成年后,我还是喜欢在树屋里读书,越积越多,竟成了小书房。
我摸着梯架,五颜六色的油漆绕成一条七彩糖,每个阶梯上一幅童年的画,均出自我的手笔。我没打算上去,因为身穿晚礼服的关系,行动很不方便。偏偏当一切寂静下来,新的声音又响起。四下看看,今夜满月,林子几乎雪亮,没有人影。耳朵渐渐分辨出来,女人的娇哼嘤咛,千回百转,媚入骨髓,不依不饶的轻唤,忘乎所以的索情。伴随不时的喘息,低沉的笑声,是男人。我涨红了脸,完全怒不可遏。什么狗男女,居然在我最爱的屋子做龌龊事。
东雷耀华,我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心里认定是这个臭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我几步爬上去,略弯腰,借天上那片皎洁,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两道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好像麻花。女人脱得就剩条小内裤,雪白的背泛出一层密密的汗珠,沿着脊椎流到小蛮腰。一头长发,可惜了,染得乱七八糟。男人坐靠着书架,居然还衣冠楚楚,白衫黑裤的,两只手放在地板上,左腿平放,右腿弓起。两人吻得难分难舍。我却有种感觉,女人绝对比男人投入。我如今大了,没谈过恋爱,也见过不少,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弄脏地方,心里平伏些。更发现那男的没穿新郎的白色系列,确认不是未来姐夫。女人丢弃在门口的衣服是今晚女侍者的制服,一块亮闪闪的名牌写着张小菊。
我退后一步,故意咳嗽两声。
里面传出女人的惊呼,一阵凌乱的脚步和细琐穿衣声。几分钟内,那女人钻出来,看到我以后更慌张。头低着,长发披散,扣子还扣错了,露出小半白皙透粉的胸脯,裙子拉链也没弄好,光着脚,双手抱着鞋子,十分狼狈。我的神情很冷,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你叫张小菊?”我向她确认。
她瞬间抬头,睁大眼睛。喔——小鹿班比。大眼,小嘴,鹅蛋脸,虽然不是大美女,也是清新可人。不过,我怀疑她是否真得很单纯,几个小时内就差点和陌生男人滚床。
“我妈病很重,我刚开始替她这份工。小姐,您别跟我老板说。我还有个弟弟,家里等我的工资开饭,还有学费。”她说着眼泪成线。“这位客人喝醉了,我推不开他,被他强迫......还好小姐来了。”
原来世人多会演戏,只看你单纯欣赏,还是情不自禁参与。而她的演技算是不错的,如果碰到的不是我,应该会相信和可怜她。她的眼风更好,看到我华衣美服,能找到如此隐秘的场所,一定与主人家关系非浅。只是她这么急着把脏水往那男人身上泼,不怕他反弹么?
“你可以走了。”那只狗男不出来,我没工夫和她多说。
她抱着东西,赤脚踩得咚咚响,头也不回就跑了。等张小菊走远,屋里仍然毫无动静。我气不打一处来,脸皮实在太厚,真把别人的地方当自己家啊?想到这儿,手挡着门楣,微微一弯,走了进去。
浓浓的酒味,弥漫。苦艾,龙舌兰,葡萄果酸,马提尼,交杂混合出奇特的香气,如丝如缕般绕着梨木之香,舍不得分离。虽然不难闻,却充满着颓败的味道。我打开屋里唯一的小窗,换些新鲜空气进来,又对着月光深呼吸几口,才转过身来看那个男人。
微卷的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好像为那双闭着的眼睛涂了迷人的眼影,顶级陶瓷的细腻皮肤,挺而直的鼻梁,玫瑰花瓣的唇彩。五官达到黄金比例的完美。这样的男子,五年前我遇到过一个。五年后,在我增广见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男人之后,还是只有一个。
海粟,依旧是沧海中绝无仅有的一粟!
这个不该属于我世界的乖乖牌,如今躺在我童年的小屋里,烂醉如泥。他衬衫敞开,展示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精壮的腹部。还好西裤皮带一切正常,否则我会冲过去给他两巴掌,看他还能睡得跟无辜的天使一样?海粟,我搞不懂,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他如今和东雷耀华,以及那些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区别?
我站靠着窗棂,回想着我们初次见面的模样。他温文有礼,亦有君子风度。他个性善良,却内心坚强。他言语轻柔,却有令人安心的力量。他那时候典型读书人的身材,修长而翩翩有风,绝佳公子。
“过来。”他突然开口,眼睛闭着。
不正经的笑意,低沉充满魅力的嗓音,周身张扬的霸气,按着次序,将我最美好的回忆,一道道,依次,击碎。
第六十二章 恨晚
更新时间2010-5-1 20:30:10 字数:2418
清冷的月光,铺满我一身,落在地板上的影子分外寂寥。我手掌向后,撑着窗台,垂着眼睑,不想理他,却看着他。我在等,等他张开眼睛。
他嘴角勾起的笑容变得玩味,睫毛扑扇,终于睁开了眼睛。漆黑幽远如永恒的星子,那样美的双瞳仍在。哪怕里面藏匿惊涛骇浪,却因为盛满如水的月光,明亮如昔,流动着温情。
我因这双眼睛而微笑。
他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站起身,向我走来。他走路的方式也不同了,稳中带成熟,疏远而有魄力。他原来没醉。
我以为他认出我了,所以任他靠近,甚至贴着彼此的衣服那么近。我笑着想,他会做什么来表达久别重逢的心情?一个握手?一个拥抱?
然而事实再次证明我的小聪明往往派不上用场。他没有和我热烈握手,也没有和我激动拥抱。他只是给了我一个——吻。
是的,一个吻。
他伸出双手,一手搂住我的腰,紧紧贴着他的身躯,一手拿掉我固定头发的珍珠链,轻轻揉散,任头发倾泄。他眼睛里全是月光,明亮明亮的,映着我的脸。突然,他深呼吸,大手再罩住我的后脑勺,一施压。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他的鼻子擦着我的鼻子。嘴里喃喃细语,却听不清楚。感觉他温暖的气息,紧接着,他的唇擦上我的唇。轰一声,我脑袋炸了窝,而我眼睛里也满满是他眼里流动的光。仿佛同他一起溺在海底,不敢挣扎,不敢呼吸。
他开始小口小口啄。每啄一口,就在我心上点一簇火。当他突然舔我一口,我胸口酥酥麻麻,很快蔓延到全
,常跑到它这里爬上爬下,在枝丫间还能睡个底朝天。妈妈让人搭了个树屋,又架了梯子,免我着凉虫咬,半空掉下来。因为宽敞舒适,成年后,我还是喜欢在树屋里读书,越积越多,竟成了小书房。
我摸着梯架,五颜六色的油漆绕成一条七彩糖,每个阶梯上一幅童年的画,均出自我的手笔。我没打算上去,因为身穿晚礼服的关系,行动很不方便。偏偏当一切寂静下来,新的声音又响起。四下看看,今夜满月,林子几乎雪亮,没有人影。耳朵渐渐分辨出来,女人的娇哼嘤咛,千回百转,媚入骨髓,不依不饶的轻唤,忘乎所以的索情。伴随不时的喘息,低沉的笑声,是男人。我涨红了脸,完全怒不可遏。什么狗男女,居然在我最爱的屋子做龌龊事。
东雷耀华,我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心里认定是这个臭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我几步爬上去,略弯腰,借天上那片皎洁,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两道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好像麻花。女人脱得就剩条小内裤,雪白的背泛出一层密密的汗珠,沿着脊椎流到小蛮腰。一头长发,可惜了,染得乱七八糟。男人坐靠着书架,居然还衣冠楚楚,白衫黑裤的,两只手放在地板上,左腿平放,右腿弓起。两人吻得难分难舍。我却有种感觉,女人绝对比男人投入。我如今大了,没谈过恋爱,也见过不少,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弄脏地方,心里平伏些。更发现那男的没穿新郎的白色系列,确认不是未来姐夫。女人丢弃在门口的衣服是今晚女侍者的制服,一块亮闪闪的名牌写着张小菊。
我退后一步,故意咳嗽两声。
里面传出女人的惊呼,一阵凌乱的脚步和细琐穿衣声。几分钟内,那女人钻出来,看到我以后更慌张。头低着,长发披散,扣子还扣错了,露出小半白皙透粉的胸脯,裙子拉链也没弄好,光着脚,双手抱着鞋子,十分狼狈。我的神情很冷,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你叫张小菊?”我向她确认。
她瞬间抬头,睁大眼睛。喔——小鹿班比。大眼,小嘴,鹅蛋脸,虽然不是大美女,也是清新可人。不过,我怀疑她是否真得很单纯,几个小时内就差点和陌生男人滚床。
“我妈病很重,我刚开始替她这份工。小姐,您别跟我老板说。我还有个弟弟,家里等我的工资开饭,还有学费。”她说着眼泪成线。“这位客人喝醉了,我推不开他,被他强迫......还好小姐来了。”
原来世人多会演戏,只看你单纯欣赏,还是情不自禁参与。而她的演技算是不错的,如果碰到的不是我,应该会相信和可怜她。她的眼风更好,看到我华衣美服,能找到如此隐秘的场所,一定与主人家关系非浅。只是她这么急着把脏水往那男人身上泼,不怕他反弹么?
“你可以走了。”那只狗男不出来,我没工夫和她多说。
她抱着东西,赤脚踩得咚咚响,头也不回就跑了。等张小菊走远,屋里仍然毫无动静。我气不打一处来,脸皮实在太厚,真把别人的地方当自己家啊?想到这儿,手挡着门楣,微微一弯,走了进去。
浓浓的酒味,弥漫。苦艾,龙舌兰,葡萄果酸,马提尼,交杂混合出奇特的香气,如丝如缕般绕着梨木之香,舍不得分离。虽然不难闻,却充满着颓败的味道。我打开屋里唯一的小窗,换些新鲜空气进来,又对着月光深呼吸几口,才转过身来看那个男人。
微卷的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好像为那双闭着的眼睛涂了迷人的眼影,顶级陶瓷的细腻皮肤,挺而直的鼻梁,玫瑰花瓣的唇彩。五官达到黄金比例的完美。这样的男子,五年前我遇到过一个。五年后,在我增广见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男人之后,还是只有一个。
海粟,依旧是沧海中绝无仅有的一粟!
这个不该属于我世界的乖乖牌,如今躺在我童年的小屋里,烂醉如泥。他衬衫敞开,展示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精壮的腹部。还好西裤皮带一切正常,否则我会冲过去给他两巴掌,看他还能睡得跟无辜的天使一样?海粟,我搞不懂,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他如今和东雷耀华,以及那些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区别?
我站靠着窗棂,回想着我们初次见面的模样。他温文有礼,亦有君子风度。他个性善良,却内心坚强。他言语轻柔,却有令人安心的力量。他那时候典型读书人的身材,修长而翩翩有风,绝佳公子。
“过来。”他突然开口,眼睛闭着。
不正经的笑意,低沉充满魅力的嗓音,周身张扬的霸气,按着次序,将我最美好的回忆,一道道,依次,击碎。
第六十二章 恨晚
更新时间2010-5-1 20:30:10 字数:2418
清冷的月光,铺满我一身,落在地板上的影子分外寂寥。我手掌向后,撑着窗台,垂着眼睑,不想理他,却看着他。我在等,等他张开眼睛。
他嘴角勾起的笑容变得玩味,睫毛扑扇,终于睁开了眼睛。漆黑幽远如永恒的星子,那样美的双瞳仍在。哪怕里面藏匿惊涛骇浪,却因为盛满如水的月光,明亮如昔,流动着温情。
我因这双眼睛而微笑。
他看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站起身,向我走来。他走路的方式也不同了,稳中带成熟,疏远而有魄力。他原来没醉。
我以为他认出我了,所以任他靠近,甚至贴着彼此的衣服那么近。我笑着想,他会做什么来表达久别重逢的心情?一个握手?一个拥抱?
然而事实再次证明我的小聪明往往派不上用场。他没有和我热烈握手,也没有和我激动拥抱。他只是给了我一个——吻。
是的,一个吻。
他伸出双手,一手搂住我的腰,紧紧贴着他的身躯,一手拿掉我固定头发的珍珠链,轻轻揉散,任头发倾泄。他眼睛里全是月光,明亮明亮的,映着我的脸。突然,他深呼吸,大手再罩住我的后脑勺,一施压。他的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他的鼻子擦着我的鼻子。嘴里喃喃细语,却听不清楚。感觉他温暖的气息,紧接着,他的唇擦上我的唇。轰一声,我脑袋炸了窝,而我眼睛里也满满是他眼里流动的光。仿佛同他一起溺在海底,不敢挣扎,不敢呼吸。
他开始小口小口啄。每啄一口,就在我心上点一簇火。当他突然舔我一口,我胸口酥酥麻麻,很快蔓延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