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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敏晓第一次听到这个情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精神错乱,产生幻听了呢,但是在新月十分肯定的点头之后,嘴角最终极为不自觉的抽了抽。
世上奇葩何其多,也不在乎多这一个了。
但若说这李凯既然无一可取之处,为何又能当上太子呢,这一点就不得不赞叹李凯的爹了,正所谓有什么样的儿子必然也少不了什么样的爹。
传说这尚雾国君也是极为风骚的一人物啊,在他的后宫里,就是连宫女也必须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如果你不漂亮,那么不好意思,这宫女你当不了。
当然这也无可厚非,人家毕竟是一国之君,想要点好看的女人,也沒什么说不过去的,但是在朝堂上,想当官也必须脸长得好才行。
听说有一个状元很有才华,可以说能够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那种存在了,就是因为在其颧骨处生了一个痣,曾经三年沒有进入过朝堂。
要不是因为才华能力拉分,只怕早就被打发回家种红薯了,这尚雾国君主就是如此的任性。
说起那位状元,空有治国之能,却偏偏沒有治国之机,怀才不遇说的就是这般的遭遇,后來那状元竟然想了一个法子,成功进入了朝堂之上。
马匹奔行必然是重力踏地的工作,但是为了保护马匹,所以人们会在马蹄下钉上马掌,那状元有一次偶然路过打铁铺子,就想如果让皇上看不到脸上这个痣,那岂不就两全其美了呢。
说起來他这个办法还真不错,管用,沒有三天,那面具就打好了,半面银质勾画的曲意缭绕绣凤尾面具。
不得不赞一声,有才的人就是不能惹。
自从这状元带着这面具在京都大街上奏了一圈,风骚的皇上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一开始得知的时候恨不得宰了这状元。
为啥,长得丑还出來吓人,难道不该死。
但是所有人都说不能杀,现在的状元简直美的沒边了,这皇上已经好几年沒有见过状元了,一听这话,心里就犯了嘀咕,寻思难道人还能越变越美。
于是,状元郎第一次走上朝堂,走入皇宫,走到权利最巅峰的日子到了。
接了圣旨,分分钟把自己捯饬的帅气凛然,面具一带,迈着视死如归的步子就奔皇宫去了,往日里这臣子们见了皇上肯定是畏首畏尾,各种磕头。
状元郎寻思自己好久不面君,这第一印象最重要,什么是第一印象呢,就是让皇上觉得你好看,你十分的好看。
一大早就到了,却偏挑着日头正好斜挂的时候,往宫门口那么一站,也不进去状元郎就斜倚着门楣在那看日出。
日上三竿的日出看个毛线啊。
段敏晓当时听到这的时候,就心里一感觉,这货有个小名,叫装逼。
果不其然,看惯了穿着灰褐色,棕绿色,藏蓝色的正经臣子们,突然一看门口有个人,长发如丝絮飞舞,白衣如初雪静默,神情如仙子淡漠,那心脏顿时焦躁了,从殿上跑了下來,对着那半面面具就哆嗦了一句话:“可愿为王。”
这么好的机会,状元郎自然不会拒绝,当下唇角一勾:“但凭吾皇做主。”
从此以后,尚雾国的权利忠心就挤进去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炎王。
神殿下了命令,为什么阿蒙国吧嗒吧嗒的就冲上去了,而尚雾国却老老实实的龟缩着,也是因为炎王的命令。
现在看形势,那阿蒙国出兵早,不仅损兵折将,还什么也沒落着,现在还在西宇城门口缩着,打不得走不得,上了套,可是尚雾国呢,就是有事沒事派出一队人马沿着西宇城晃悠几圈,他们完全就是可以说观光景点了,但是就冲这,东陵国也不得不防。
所以此刻,段敏晓看着人群中那个靠颜值上位的太子,也是心里有些期期艾艾,无限悲凉了,不过这也沒什么办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敏晓,一会我们出去吗。”轩辕战对那个草包太子是沒什么好印象的,毕竟他也是个极为自恋的主,更何况他比李凯还多一个技能,就是能打。
段敏晓一眼就看穿了轩辕战的心思,但是她对外面那男子也沒什么兴趣,当下便摇了摇头,要是炎王,还有见一见的必要。
“我们现在下马车,从人群里混进去。”段敏晓说完,就披了一件灰色的大衣从马车上跳了下來。
轩辕战紧随其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在段敏晓的教条下,他也沒有什么可以拒绝的能力。
从人群里穿过,这会子都在迎接,所以闲杂人等也不能随便进去,段敏晓便带着轩辕战溜溜达达的穿梭在那群迎接的百姓里面,时不时的爆出欢呼声。
老百姓是最单纯的一类群体,虽然他们知道是邻国來客人了,却不知道为何对这敌对的国家要这么欢迎,不过看在有赏金的份上,还是将花纸金穗撒的十分浓烈。
终于,远远瞧着南宫锐和那太子客套话说完,队伍进城了,段敏晓也混在百姓里跟了进去。
她必须要在这都城尽快联系到自己的人马,一直以來,段敏晓行事就靠得是情报的密集与准确,而数日之前,就以机构派出开元宗的人來到了这都城,所以这会收缴和分析情报,对段敏晓來说,无疑是最大的事情了。
一路找人打听,來到了京都最为繁华的酒楼,清净如云,情调悠然,果然是不一般的风采。
比起东陵來说,这个地方独独有种淡漠出尘的雅致,又偏生多了一抹冷厉的陌生。
围炉而坐的人,皮衣皮帽,穿戴的很暖和,也有不少人青衣长衫,最为普遍的还是要说一些白衣白袄的人众。
说起人们好白衣,也得追根引源到炎王身上。
自从那日炎王一袭白衣,迷离了帝王的眼,从此尚雾国的百姓各个都爱上了穿白衣,但是白衣毕竟易脏,所以也只有一些有钱的人才穿得起。
所以在街上,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些白包子,白团子,白棍子,不要惊讶,这些人身材不一,各个不同,穿上白衣的视觉享受给人的也自然是不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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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敏晓第一次听到这个情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精神错乱,产生幻听了呢,但是在新月十分肯定的点头之后,嘴角最终极为不自觉的抽了抽。
世上奇葩何其多,也不在乎多这一个了。
但若说这李凯既然无一可取之处,为何又能当上太子呢,这一点就不得不赞叹李凯的爹了,正所谓有什么样的儿子必然也少不了什么样的爹。
传说这尚雾国君也是极为风骚的一人物啊,在他的后宫里,就是连宫女也必须收拾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
如果你不漂亮,那么不好意思,这宫女你当不了。
当然这也无可厚非,人家毕竟是一国之君,想要点好看的女人,也沒什么说不过去的,但是在朝堂上,想当官也必须脸长得好才行。
听说有一个状元很有才华,可以说能够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那种存在了,就是因为在其颧骨处生了一个痣,曾经三年沒有进入过朝堂。
要不是因为才华能力拉分,只怕早就被打发回家种红薯了,这尚雾国君主就是如此的任性。
说起那位状元,空有治国之能,却偏偏沒有治国之机,怀才不遇说的就是这般的遭遇,后來那状元竟然想了一个法子,成功进入了朝堂之上。
马匹奔行必然是重力踏地的工作,但是为了保护马匹,所以人们会在马蹄下钉上马掌,那状元有一次偶然路过打铁铺子,就想如果让皇上看不到脸上这个痣,那岂不就两全其美了呢。
说起來他这个办法还真不错,管用,沒有三天,那面具就打好了,半面银质勾画的曲意缭绕绣凤尾面具。
不得不赞一声,有才的人就是不能惹。
自从这状元带着这面具在京都大街上奏了一圈,风骚的皇上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一开始得知的时候恨不得宰了这状元。
为啥,长得丑还出來吓人,难道不该死。
但是所有人都说不能杀,现在的状元简直美的沒边了,这皇上已经好几年沒有见过状元了,一听这话,心里就犯了嘀咕,寻思难道人还能越变越美。
于是,状元郎第一次走上朝堂,走入皇宫,走到权利最巅峰的日子到了。
接了圣旨,分分钟把自己捯饬的帅气凛然,面具一带,迈着视死如归的步子就奔皇宫去了,往日里这臣子们见了皇上肯定是畏首畏尾,各种磕头。
状元郎寻思自己好久不面君,这第一印象最重要,什么是第一印象呢,就是让皇上觉得你好看,你十分的好看。
一大早就到了,却偏挑着日头正好斜挂的时候,往宫门口那么一站,也不进去状元郎就斜倚着门楣在那看日出。
日上三竿的日出看个毛线啊。
段敏晓当时听到这的时候,就心里一感觉,这货有个小名,叫装逼。
果不其然,看惯了穿着灰褐色,棕绿色,藏蓝色的正经臣子们,突然一看门口有个人,长发如丝絮飞舞,白衣如初雪静默,神情如仙子淡漠,那心脏顿时焦躁了,从殿上跑了下來,对着那半面面具就哆嗦了一句话:“可愿为王。”
这么好的机会,状元郎自然不会拒绝,当下唇角一勾:“但凭吾皇做主。”
从此以后,尚雾国的权利忠心就挤进去一个了不起的人物,炎王。
神殿下了命令,为什么阿蒙国吧嗒吧嗒的就冲上去了,而尚雾国却老老实实的龟缩着,也是因为炎王的命令。
现在看形势,那阿蒙国出兵早,不仅损兵折将,还什么也沒落着,现在还在西宇城门口缩着,打不得走不得,上了套,可是尚雾国呢,就是有事沒事派出一队人马沿着西宇城晃悠几圈,他们完全就是可以说观光景点了,但是就冲这,东陵国也不得不防。
所以此刻,段敏晓看着人群中那个靠颜值上位的太子,也是心里有些期期艾艾,无限悲凉了,不过这也沒什么办法。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敏晓,一会我们出去吗。”轩辕战对那个草包太子是沒什么好印象的,毕竟他也是个极为自恋的主,更何况他比李凯还多一个技能,就是能打。
段敏晓一眼就看穿了轩辕战的心思,但是她对外面那男子也沒什么兴趣,当下便摇了摇头,要是炎王,还有见一见的必要。
“我们现在下马车,从人群里混进去。”段敏晓说完,就披了一件灰色的大衣从马车上跳了下來。
轩辕战紧随其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在段敏晓的教条下,他也沒有什么可以拒绝的能力。
从人群里穿过,这会子都在迎接,所以闲杂人等也不能随便进去,段敏晓便带着轩辕战溜溜达达的穿梭在那群迎接的百姓里面,时不时的爆出欢呼声。
老百姓是最单纯的一类群体,虽然他们知道是邻国來客人了,却不知道为何对这敌对的国家要这么欢迎,不过看在有赏金的份上,还是将花纸金穗撒的十分浓烈。
终于,远远瞧着南宫锐和那太子客套话说完,队伍进城了,段敏晓也混在百姓里跟了进去。
她必须要在这都城尽快联系到自己的人马,一直以來,段敏晓行事就靠得是情报的密集与准确,而数日之前,就以机构派出开元宗的人來到了这都城,所以这会收缴和分析情报,对段敏晓來说,无疑是最大的事情了。
一路找人打听,來到了京都最为繁华的酒楼,清净如云,情调悠然,果然是不一般的风采。
比起东陵來说,这个地方独独有种淡漠出尘的雅致,又偏生多了一抹冷厉的陌生。
围炉而坐的人,皮衣皮帽,穿戴的很暖和,也有不少人青衣长衫,最为普遍的还是要说一些白衣白袄的人众。
说起人们好白衣,也得追根引源到炎王身上。
自从那日炎王一袭白衣,迷离了帝王的眼,从此尚雾国的百姓各个都爱上了穿白衣,但是白衣毕竟易脏,所以也只有一些有钱的人才穿得起。
所以在街上,很容易就能看到一些白包子,白团子,白棍子,不要惊讶,这些人身材不一,各个不同,穿上白衣的视觉享受给人的也自然是不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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