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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霄的话还没说完,徐逸从座位上站起来打断道:“还请皇上三思,微臣家中已有女眷,倒是不打紧。反而是皇上,您登基以来,后宫空虚,还是应该举行一场选秀,多纳几个美人充盈后宫,也好早日为皇家开枝散叶。”
林霄还想说什么,被一旁的太后拍板定案了,太后连连点头,说:“永逸侯说得对,皇上现在只有一位皇贵妃,后宫的宫殿都被闲置了,怪冷清的。也是时候举办一场选秀了,到时候,咱们皇宫就够热闹了。”
今天真是出师不利,这场选秀就这么被定下来了,林霄脸色一沉,焦急的望向夏木槿。就见她正捂着帕子擦嘴,注意力全部放到了面前的菜肴上,吃得没心没肺的。
想到之前他偷偷去将军府见她,却被她那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言论给打击到了。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出,哪知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损八百,林霄气得差点吐血。
再看见两人在他面前亲亲我我,你侬我侬,林霄就觉得自己的一颗心碎成了一块一块。
周清乐呵呵的往他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又用帕子替他拭去了唇角的点心末儿。
两人情深意切的模样,落到在场众人眼里,都是艳羡不已。
好不容易挨到了宴会结束,周清才从这个勾心斗角的皇宫里解脱了。
此时,天空如淡淡的墨色,道路两旁的建筑也看不真切,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在了将军府。
周清正准备从马车上跳下来,就见他伸过来一只手扶她,她嘴角抽了抽,还是依了他的意思。
第二日,温行来将军府拜访了她。
早在那场宫闱政变之中,温行也出了不少力气,别看他年纪轻轻,现在已经是从三品的礼部侍郎,往后的仕途,更是宽广无量。
他这次前来,一是为了还她当初的一锭十两银子,二是来向她道谢。
温行对她是感激的,要是没有她当初的那十两银子,也就没有现在的意气风发的自己。
或许,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念想,在知道她早已嫁作人妇之后,那一丝绮念,便被他埋在了心底。
准备了许久的见面,今日要来时,他忍不住换了一套衣衫,还傻乎乎的问了丫鬟的意见,才穿着这套得体的衣衫过来。
为的,只是想给她一个好的印象。若是有朝一日,她还能想起他这个人,那么第一眼想到的,会是今天的自己,而不是当初那个穿着粗布麻衣的人。
这是他心里一点小小的自卑,只希望她永远记得的,是现在这样的温行。
把温行送到大门口,周清想到自己和许静的约定,吩咐小梅让管事的弄一辆马车来。
听见提示音,周清的目光扫了一眼,毫无疑问,就看见了程渊,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脸颊凹瘦,肤色蜡黄,看模样很是狼狈。
程渊见她发现了自己,当时情急之下,直接转身跑了。很快,便不见了踪迹。
在他呆过的墙角,地面上还留着一支桑木簪,做工不见得有多好,可以说是粗陋不堪。
这支木簪,是原主最珍爱的物件,她曾经舍弃了夏府所有的华贵首饰,发髻上却只别上了这样的一支木簪。
她把它当做最名贵的珍宝,而程渊却在飞黄腾达之后,嫌弃原主十指粗糙,嫌弃她面色蜡黄……
殊不知,她原本也有一双十指纤纤的玉手,那时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过得是夏府里千金小姐的体面日子。
后来,跟他一起私奔,两人没有请不起下人,原主只好自己洗手作羹汤,一开始,她甚至连菜也不会切,还把手指头都给弄伤了。
程渊一开始还挺心疼,后来次数多了,他也就自然而然的认为理所当然。甚至连衣物,都是原主一个人浆洗,所以,她的十指才会粗糙臃肿。
程渊手里本来也没有多少银钱,眼看日子过不下去了,原主那时每天只吃一顿饭。
大部分时间都是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全部紧着这个整日里吟诗作对的悠闲穷书生。
那时的原主,贵为千金小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她在夏府里别说吃得好睡得好,就是用来敷脸的,都是名贵的燕窝珍珠。
可惜,她吃了那么多苦,以为自己终于逃脱了婚姻的束缚,寻到了一个共度一生的良人。
她以为她嫁给了爱情,结果却被始乱终弃。
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全部还给了程渊。
……”
林霄的话还没说完,徐逸从座位上站起来打断道:“还请皇上三思,微臣家中已有女眷,倒是不打紧。反而是皇上,您登基以来,后宫空虚,还是应该举行一场选秀,多纳几个美人充盈后宫,也好早日为皇家开枝散叶。”
林霄还想说什么,被一旁的太后拍板定案了,太后连连点头,说:“永逸侯说得对,皇上现在只有一位皇贵妃,后宫的宫殿都被闲置了,怪冷清的。也是时候举办一场选秀了,到时候,咱们皇宫就够热闹了。”
今天真是出师不利,这场选秀就这么被定下来了,林霄脸色一沉,焦急的望向夏木槿。就见她正捂着帕子擦嘴,注意力全部放到了面前的菜肴上,吃得没心没肺的。
想到之前他偷偷去将军府见她,却被她那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言论给打击到了。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出,哪知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损八百,林霄气得差点吐血。
再看见两人在他面前亲亲我我,你侬我侬,林霄就觉得自己的一颗心碎成了一块一块。
周清乐呵呵的往他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又用帕子替他拭去了唇角的点心末儿。
两人情深意切的模样,落到在场众人眼里,都是艳羡不已。
好不容易挨到了宴会结束,周清才从这个勾心斗角的皇宫里解脱了。
此时,天空如淡淡的墨色,道路两旁的建筑也看不真切,不知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在了将军府。
周清正准备从马车上跳下来,就见他伸过来一只手扶她,她嘴角抽了抽,还是依了他的意思。
第二日,温行来将军府拜访了她。
早在那场宫闱政变之中,温行也出了不少力气,别看他年纪轻轻,现在已经是从三品的礼部侍郎,往后的仕途,更是宽广无量。
他这次前来,一是为了还她当初的一锭十两银子,二是来向她道谢。
温行对她是感激的,要是没有她当初的那十两银子,也就没有现在的意气风发的自己。
或许,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念想,在知道她早已嫁作人妇之后,那一丝绮念,便被他埋在了心底。
准备了许久的见面,今日要来时,他忍不住换了一套衣衫,还傻乎乎的问了丫鬟的意见,才穿着这套得体的衣衫过来。
为的,只是想给她一个好的印象。若是有朝一日,她还能想起他这个人,那么第一眼想到的,会是今天的自己,而不是当初那个穿着粗布麻衣的人。
这是他心里一点小小的自卑,只希望她永远记得的,是现在这样的温行。
把温行送到大门口,周清想到自己和许静的约定,吩咐小梅让管事的弄一辆马车来。
听见提示音,周清的目光扫了一眼,毫无疑问,就看见了程渊,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脸颊凹瘦,肤色蜡黄,看模样很是狼狈。
程渊见她发现了自己,当时情急之下,直接转身跑了。很快,便不见了踪迹。
在他呆过的墙角,地面上还留着一支桑木簪,做工不见得有多好,可以说是粗陋不堪。
这支木簪,是原主最珍爱的物件,她曾经舍弃了夏府所有的华贵首饰,发髻上却只别上了这样的一支木簪。
她把它当做最名贵的珍宝,而程渊却在飞黄腾达之后,嫌弃原主十指粗糙,嫌弃她面色蜡黄……
殊不知,她原本也有一双十指纤纤的玉手,那时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过得是夏府里千金小姐的体面日子。
后来,跟他一起私奔,两人没有请不起下人,原主只好自己洗手作羹汤,一开始,她甚至连菜也不会切,还把手指头都给弄伤了。
程渊一开始还挺心疼,后来次数多了,他也就自然而然的认为理所当然。甚至连衣物,都是原主一个人浆洗,所以,她的十指才会粗糙臃肿。
程渊手里本来也没有多少银钱,眼看日子过不下去了,原主那时每天只吃一顿饭。
大部分时间都是宁愿自己饿着肚子,也要全部紧着这个整日里吟诗作对的悠闲穷书生。
那时的原主,贵为千金小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她在夏府里别说吃得好睡得好,就是用来敷脸的,都是名贵的燕窝珍珠。
可惜,她吃了那么多苦,以为自己终于逃脱了婚姻的束缚,寻到了一个共度一生的良人。
她以为她嫁给了爱情,结果却被始乱终弃。
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全部还给了程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