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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一样,来自各行各业,彼此大多都不相识,只有上课的时候才会坐在一起,上完课便各奔东西,每个星期有三堂晚课,一、三、五,周六的下午还有一次课。
江浩最后一个拿起课本,向教室外走去,穿着白色T恤,普通的黑色运动裤的江浩走在校园的柏油路上,路两旁茂盛的树木,五颜六色的花朵,路灯发出的昏黄灯光柔和的倾洒下来,让人浮躁的心也不由的安静下来。
看着从身边不断走过,脸上洋溢着清纯笑容的陌生面孔,江浩的神色有些恍惚,校园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仿佛在喧嚣的闹市中开辟的世外桃源,外面的纷争和喧闹似乎都与这里毫无关系。
走出校门,感觉自己立即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这是还没有踏出象牙塔的莘莘学子所体会不到的。
慢慢行走在人行路上,白天繁华的一切,都随着夜幕的落下而沉淀出些许难得的安静,想着曾经的单车岁月,不知不觉,才发现,原来,回忆那么遥远。
学生时代,豪情万丈,总觉得年轻就是资本,哪怕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整天在心中呐喊着阿基米德的豪言壮语,‘只要给我一根足够长的棍子,我就能撬动地球!’总是妄想着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无时无刻不将‘人定胜天’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但是,随着踏入社会的时间越来越久,江浩才慢慢发现,其实,自己不过是一颗沙子,掉进大海里,连一朵浪花都不会溅起,原本的菱角分明也被残酷的现实打磨的圆滑了很多。
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经济的腾飞,造就了无数的富人,同时,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也是十分严重的,江浩不禁想起了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路有冻死骨’可能有些过了,但是在偏远山区,绝大部分人过的饥寒交迫,却是不争的事实。
江浩的家境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拮据,要想靠自己这点工资在这里安家立业却是遥遥无期,就算勒紧裤腰带,一年下来也买不上一个卫生间,但江浩从没有抱怨过。
沿着人行道,向着自己租住的出租房走去,步行大约要40分钟的路程,江浩没有搭公交,他习惯了这样行走,一天之中,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神经才会稍微放松一些。
江浩并没有发现,在他身后20米的地方,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中等身材,一身黑色休闲装,双手插在裤兜里,四六分的中分发型遮住了大半个脸的男子,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已经有十分钟了。
江浩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常,因为,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遇到几个顺路走同一个方向的,实在太正常了。
这时,只见那男子突然间很随意的掏出一支烟,并拿出打火机点燃,在点燃香烟的瞬间,一阵夜风吹过,撩起了他左边遮住了脸的头发。
顿时露出了这男子的全部真容,五官端正,还算英俊的脸上却是多了一条不和谐的浅浅刀疤,虽然有些狰狞,细看之下,却有几分邪邪的帅气。
看着手中举起的金属打火机身上反射的虚影,男子眼神闪过一道精芒,微微一眯,自言自语道:“真是阴魂不散,不就是顺了你个钱包几千块吗,竟然追了我一天一夜,今天要是让你逮住,我肖一飞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在肖一飞的右后方,一个带着墨镜的平头男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眉头皱成了川子形,这个电话一天的时间里响了不下一百次。
平头男叹了口气,硬着头皮接通了电话,电话刚一接通,便传来了一声让平头男有些崩溃的破锣般的吼声,“罗隐,你个混蛋,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从江湖里出来的高手,连个小偷都对付不了,你要是不把我的宝贝给追回来,我和你没完,你知不知道,你丢掉的东西,很可能将会改变历史?”
被称为罗隐的平头男简直要抓狂了,忍不住对着电话道:“你这个疯子,就那个破玩意,我横竖都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同!
让我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千里迢迢的从墨西哥黑市中,就为了买这么个破玩意,你的研究都失败999次了,这一次给你凑个整数,1000次,就算你研究失败了,反正你也不差这一次!”
电话另一头,一个满脸胡茬的,头发乱蓬蓬,看上去50多岁的灰胡子大叔,正气的手指发抖,脸上的胡子一撅一撅的,咆哮道:“你个混蛋,你不知道伟大的发明都是要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吗,爱迪生你知道吗?以我的眼光,那个东西很可能是古文明留下的,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时代能弄出来的,如果我成功了…”
还没等他发泄完,电话啪的一声被挂断了,满脸胡茬的大叔一口气憋在心口,半晌才气愤的嘟囔道:“俗人,俗人一个,无药可救…”
挂断了电话,平头男长出了口气,刚才那个家伙可是‘彩盟’有名的洪疯子,虽然改变历史的发明没有成功过,但是稀奇古怪的发明倒是不少,整个‘彩盟’大半都是要依靠他的。
就在他打电话时,肖一飞趁着他分神的瞬间,身体一动,原本懒散的身体,‘嗖’的一下向前冲了过去,与江浩20米的距离,只用了一秒。
在经过江浩身边的瞬间,右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的拍了一下江浩,这一幕,没有任何人发现,即便是那个平头男也没有察觉到。
这是肖一飞在躲避罗隐的一路上第九次做出相同的动作了,在从罗隐身上偷到的钱包里,他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不值钱的玩意,一路上都顺手塞给了‘有缘人’,这最后一件便是一个拇指大小的黑色圆形物体,有点像五子棋的棋子。
肖一飞观摩了一路,根本看不出什么材质,说他是芯片之类的也不是,作为‘梁门’高手的肖一飞,自然是见多识广。
但是,以他的眼光,最后也是将其视为无用的废品,因此,江浩便成了肖一飞眼中的最后一个‘有缘人’,将这个黑棋子放到了江浩的身上。
正自顾想着心事的江浩只感觉一道黑影闪过,身边带起一阵气流,不禁激灵了一下,江浩一愣,连忙抬眼向前看去,却是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江浩赶紧揉了揉眼睛,自嘲的自语道:“奶奶的,这还没老呢,就出现幻觉了,看来最近思想压力太大,该放松一下了,不然真要崩溃了!”
江浩并没有发现,在那个黑影消失在前方拐角处的胡同时,另一个人影连忙收起手机,以相同的速度追了上来。
罗隐一边追过去,一边心中苦闷,自己也是倒霉,遇到的并非普通的扒手,而是这一行当里的高手,否则不可能追了这么久也没能抓住对方。
浩一样,来自各行各业,彼此大多都不相识,只有上课的时候才会坐在一起,上完课便各奔东西,每个星期有三堂晚课,一、三、五,周六的下午还有一次课。
江浩最后一个拿起课本,向教室外走去,穿着白色T恤,普通的黑色运动裤的江浩走在校园的柏油路上,路两旁茂盛的树木,五颜六色的花朵,路灯发出的昏黄灯光柔和的倾洒下来,让人浮躁的心也不由的安静下来。
看着从身边不断走过,脸上洋溢着清纯笑容的陌生面孔,江浩的神色有些恍惚,校园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仿佛在喧嚣的闹市中开辟的世外桃源,外面的纷争和喧闹似乎都与这里毫无关系。
走出校门,感觉自己立即从一个世界到了另一个世界,这是还没有踏出象牙塔的莘莘学子所体会不到的。
慢慢行走在人行路上,白天繁华的一切,都随着夜幕的落下而沉淀出些许难得的安静,想着曾经的单车岁月,不知不觉,才发现,原来,回忆那么遥远。
学生时代,豪情万丈,总觉得年轻就是资本,哪怕一无所有,也无所畏惧,整天在心中呐喊着阿基米德的豪言壮语,‘只要给我一根足够长的棍子,我就能撬动地球!’总是妄想着自己能够改变世界,无时无刻不将‘人定胜天’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但是,随着踏入社会的时间越来越久,江浩才慢慢发现,其实,自己不过是一颗沙子,掉进大海里,连一朵浪花都不会溅起,原本的菱角分明也被残酷的现实打磨的圆滑了很多。
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经济的腾飞,造就了无数的富人,同时,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也是十分严重的,江浩不禁想起了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路有冻死骨’可能有些过了,但是在偏远山区,绝大部分人过的饥寒交迫,却是不争的事实。
江浩的家境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拮据,要想靠自己这点工资在这里安家立业却是遥遥无期,就算勒紧裤腰带,一年下来也买不上一个卫生间,但江浩从没有抱怨过。
沿着人行道,向着自己租住的出租房走去,步行大约要40分钟的路程,江浩没有搭公交,他习惯了这样行走,一天之中,也只有这个时候,他的神经才会稍微放松一些。
江浩并没有发现,在他身后20米的地方,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中等身材,一身黑色休闲装,双手插在裤兜里,四六分的中分发型遮住了大半个脸的男子,正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已经有十分钟了。
江浩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异常,因为,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遇到几个顺路走同一个方向的,实在太正常了。
这时,只见那男子突然间很随意的掏出一支烟,并拿出打火机点燃,在点燃香烟的瞬间,一阵夜风吹过,撩起了他左边遮住了脸的头发。
顿时露出了这男子的全部真容,五官端正,还算英俊的脸上却是多了一条不和谐的浅浅刀疤,虽然有些狰狞,细看之下,却有几分邪邪的帅气。
看着手中举起的金属打火机身上反射的虚影,男子眼神闪过一道精芒,微微一眯,自言自语道:“真是阴魂不散,不就是顺了你个钱包几千块吗,竟然追了我一天一夜,今天要是让你逮住,我肖一飞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在肖一飞的右后方,一个带着墨镜的平头男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的来电显示,眉头皱成了川子形,这个电话一天的时间里响了不下一百次。
平头男叹了口气,硬着头皮接通了电话,电话刚一接通,便传来了一声让平头男有些崩溃的破锣般的吼声,“罗隐,你个混蛋,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从江湖里出来的高手,连个小偷都对付不了,你要是不把我的宝贝给追回来,我和你没完,你知不知道,你丢掉的东西,很可能将会改变历史?”
被称为罗隐的平头男简直要抓狂了,忍不住对着电话道:“你这个疯子,就那个破玩意,我横竖都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同!
让我脑袋掖在裤腰带上,千里迢迢的从墨西哥黑市中,就为了买这么个破玩意,你的研究都失败999次了,这一次给你凑个整数,1000次,就算你研究失败了,反正你也不差这一次!”
电话另一头,一个满脸胡茬的,头发乱蓬蓬,看上去50多岁的灰胡子大叔,正气的手指发抖,脸上的胡子一撅一撅的,咆哮道:“你个混蛋,你不知道伟大的发明都是要经历无数次的失败吗,爱迪生你知道吗?以我的眼光,那个东西很可能是古文明留下的,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时代能弄出来的,如果我成功了…”
还没等他发泄完,电话啪的一声被挂断了,满脸胡茬的大叔一口气憋在心口,半晌才气愤的嘟囔道:“俗人,俗人一个,无药可救…”
挂断了电话,平头男长出了口气,刚才那个家伙可是‘彩盟’有名的洪疯子,虽然改变历史的发明没有成功过,但是稀奇古怪的发明倒是不少,整个‘彩盟’大半都是要依靠他的。
就在他打电话时,肖一飞趁着他分神的瞬间,身体一动,原本懒散的身体,‘嗖’的一下向前冲了过去,与江浩20米的距离,只用了一秒。
在经过江浩身边的瞬间,右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的拍了一下江浩,这一幕,没有任何人发现,即便是那个平头男也没有察觉到。
这是肖一飞在躲避罗隐的一路上第九次做出相同的动作了,在从罗隐身上偷到的钱包里,他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不值钱的玩意,一路上都顺手塞给了‘有缘人’,这最后一件便是一个拇指大小的黑色圆形物体,有点像五子棋的棋子。
肖一飞观摩了一路,根本看不出什么材质,说他是芯片之类的也不是,作为‘梁门’高手的肖一飞,自然是见多识广。
但是,以他的眼光,最后也是将其视为无用的废品,因此,江浩便成了肖一飞眼中的最后一个‘有缘人’,将这个黑棋子放到了江浩的身上。
正自顾想着心事的江浩只感觉一道黑影闪过,身边带起一阵气流,不禁激灵了一下,江浩一愣,连忙抬眼向前看去,却是没有发现半个人影。
江浩赶紧揉了揉眼睛,自嘲的自语道:“奶奶的,这还没老呢,就出现幻觉了,看来最近思想压力太大,该放松一下了,不然真要崩溃了!”
江浩并没有发现,在那个黑影消失在前方拐角处的胡同时,另一个人影连忙收起手机,以相同的速度追了上来。
罗隐一边追过去,一边心中苦闷,自己也是倒霉,遇到的并非普通的扒手,而是这一行当里的高手,否则不可能追了这么久也没能抓住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