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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
一块品种稀有,品相漂亮的玉石上面曾经沾满了血,动辄就几十人的生命系在上面,说是玉石能有安神,驻颜的功效,但是不知道沾了那么多血和怨气的石头是真的能让人安详,还是会让人夜不能寐。
边境相接的地方,绵延的原始森林,丛林里条件恶劣,长年的瘴气弥漫,沼泽遍布其中,被青苔覆盖,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一脚踏进去就会被淹没。两国的政|府想要完全的管辖基本是不现实,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警力,更何况,走私犯一般都有武器装备,并不是小队的警力所能阻止的。原始森林里本来也危机重重,不下心进入了沼泽或者遇到了瘴气,全身而退都成了问题。
毕竟比不得那些把脑洞系在裤腰上的亡命之徒。
莫耀和林谒两个人没有失手过,他们自己运原石,偶尔也接到任务去劫道别人的,只要是有利益的事情都做,两个人就像是‘死神的镰刀’,收割别人的命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这本来就无关良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强者才配活下去。
除了森林里的危机重重,还要防着人为的埋伏偷袭,茂密的丛林是最好的屏障,防不胜防,黑吃黑也十分常见,随时都有交火的可能,一刻都不能松懈。
林谒现在还记得,有次莫耀被伏击,对方下了死本,兴许是莫耀坏了他们太多的生意,对方花了重金请了支雇佣兵,后来莫耀带的那一只队伍尽数的折损,林谒收到了消息,本来以为莫耀必死无疑。毕竟雇佣兵都有重武器,双拳难敌四手。
一个星期后莫耀却一个人回来了,身上的衣服混着泥巴和血,被风吹干了之后拧成一团,像从地狱里爬出来一般,身上浓重的土腥味和血腥味混着在一起,让人闻了就想作呕,林谒要不是看见那双泛着红雾的眼睛,几乎认不出眼前伤痕累累,只剩了半条命的人是莫耀。
没有人知道,莫耀一个人是怎么从那支雇佣军的手里存活下来,并且独自穿越丛林回到了基地,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
那是林谒第一次在因为伤口发炎进而全身高烧,昏迷不醒的莫耀口中听到‘肖锦伦’这三个字。
是不是人离着死亡特别近的时候,设防就会自动解开?
林谒看着床上昏迷的莫耀在喃喃自语,他凑近一些,俯□去听莫耀断断续续说的话,听了好一会儿,林谒才站直了身体。
那些零随的话语拼起来,大概是:不要赶我走。
林谒十分的意外,莫耀长年的棺材脸,竟然浮现出脆弱来,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一般。
有的人原来并不是天生的无情,不过是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不在身边,在别人眼中便成了无情了。
桌子上的咖啡已经凉了,肖锦伦看着窗外的行人,风卷着刚从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飘向了远方,直至渐渐的消失在视野里。
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指示灯跳转成了绿色之后,行人匆匆而过。
他突然想到莫耀曾经告诉自己在投资公司工作,那个有名的投资公司最近倒是名声鹊起,电视报纸多有报道,他不想知道都难,那个公司投了很多的钱去拍电影,连续几部,既不叫好也不叫作,现在看来,那个投资公司并不是想着赚钱,而是通过这样的手段达到另一种目的,洗钱。
通过拍电影投资去洗钱,确实可以一次性洗一大笔钱,而且还不引起别人注意,欲盖弥彰,越是高调便也是安全。
肖锦伦回过头,看着对面坐着的林谒,波澜不惊的问:“莫耀现在在哪儿?”语气平淡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林谒盯着肖锦伦脸上的表情,突然一笑,“看来你是知道莫耀和其他人不同。”
“嗯。”
知道又能怎么样,他曾经使劲了浑身解数,养着莫耀,强迫莫耀去读书,想在一切都来得及之前,压制住莫耀的残忍嗜血,把他引上正途,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活着,只可惜事宜愿为。
“莫耀做了最后一件事情,去了半条命,换来了和组织再无关系。”林谒一字一顿的说。顿了顿,看着平静的反常的肖锦伦又问,“你现在想见他吗?”
肖锦伦脑子里一团乱,其实并不像表面上的云淡风轻,林谒说莫耀做了最后一件事,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一切都超过了他的预料。
肖锦伦摇了摇头,“不用了。”
他现在可以确定,如今的莫耀和记忆中的那个人没有半点牵连,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他需要时间去消化今天的这些认知。
他从来不知道,莫耀会对自己的执念如此之深。只是,再深的执念也不该做出那样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争取这几天完结
过去。
一块品种稀有,品相漂亮的玉石上面曾经沾满了血,动辄就几十人的生命系在上面,说是玉石能有安神,驻颜的功效,但是不知道沾了那么多血和怨气的石头是真的能让人安详,还是会让人夜不能寐。
边境相接的地方,绵延的原始森林,丛林里条件恶劣,长年的瘴气弥漫,沼泽遍布其中,被青苔覆盖,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一脚踏进去就会被淹没。两国的政|府想要完全的管辖基本是不现实,要耗费大量的财力和警力,更何况,走私犯一般都有武器装备,并不是小队的警力所能阻止的。原始森林里本来也危机重重,不下心进入了沼泽或者遇到了瘴气,全身而退都成了问题。
毕竟比不得那些把脑洞系在裤腰上的亡命之徒。
莫耀和林谒两个人没有失手过,他们自己运原石,偶尔也接到任务去劫道别人的,只要是有利益的事情都做,两个人就像是‘死神的镰刀’,收割别人的命眼睛都不会眨一下,这本来就无关良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强者才配活下去。
除了森林里的危机重重,还要防着人为的埋伏偷袭,茂密的丛林是最好的屏障,防不胜防,黑吃黑也十分常见,随时都有交火的可能,一刻都不能松懈。
林谒现在还记得,有次莫耀被伏击,对方下了死本,兴许是莫耀坏了他们太多的生意,对方花了重金请了支雇佣兵,后来莫耀带的那一只队伍尽数的折损,林谒收到了消息,本来以为莫耀必死无疑。毕竟雇佣兵都有重武器,双拳难敌四手。
一个星期后莫耀却一个人回来了,身上的衣服混着泥巴和血,被风吹干了之后拧成一团,像从地狱里爬出来一般,身上浓重的土腥味和血腥味混着在一起,让人闻了就想作呕,林谒要不是看见那双泛着红雾的眼睛,几乎认不出眼前伤痕累累,只剩了半条命的人是莫耀。
没有人知道,莫耀一个人是怎么从那支雇佣军的手里存活下来,并且独自穿越丛林回到了基地,因为知道的人都死了。
那是林谒第一次在因为伤口发炎进而全身高烧,昏迷不醒的莫耀口中听到‘肖锦伦’这三个字。
是不是人离着死亡特别近的时候,设防就会自动解开?
林谒看着床上昏迷的莫耀在喃喃自语,他凑近一些,俯□去听莫耀断断续续说的话,听了好一会儿,林谒才站直了身体。
那些零随的话语拼起来,大概是:不要赶我走。
林谒十分的意外,莫耀长年的棺材脸,竟然浮现出脆弱来,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一般。
有的人原来并不是天生的无情,不过是所有的感情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不在身边,在别人眼中便成了无情了。
桌子上的咖啡已经凉了,肖锦伦看着窗外的行人,风卷着刚从树上掉下来的一片树叶飘向了远方,直至渐渐的消失在视野里。
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指示灯跳转成了绿色之后,行人匆匆而过。
他突然想到莫耀曾经告诉自己在投资公司工作,那个有名的投资公司最近倒是名声鹊起,电视报纸多有报道,他不想知道都难,那个公司投了很多的钱去拍电影,连续几部,既不叫好也不叫作,现在看来,那个投资公司并不是想着赚钱,而是通过这样的手段达到另一种目的,洗钱。
通过拍电影投资去洗钱,确实可以一次性洗一大笔钱,而且还不引起别人注意,欲盖弥彰,越是高调便也是安全。
肖锦伦回过头,看着对面坐着的林谒,波澜不惊的问:“莫耀现在在哪儿?”语气平淡他自己都觉得惊讶。
林谒盯着肖锦伦脸上的表情,突然一笑,“看来你是知道莫耀和其他人不同。”
“嗯。”
知道又能怎么样,他曾经使劲了浑身解数,养着莫耀,强迫莫耀去读书,想在一切都来得及之前,压制住莫耀的残忍嗜血,把他引上正途,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活着,只可惜事宜愿为。
“莫耀做了最后一件事情,去了半条命,换来了和组织再无关系。”林谒一字一顿的说。顿了顿,看着平静的反常的肖锦伦又问,“你现在想见他吗?”
肖锦伦脑子里一团乱,其实并不像表面上的云淡风轻,林谒说莫耀做了最后一件事,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事。这一切都超过了他的预料。
肖锦伦摇了摇头,“不用了。”
他现在可以确定,如今的莫耀和记忆中的那个人没有半点牵连,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他需要时间去消化今天的这些认知。
他从来不知道,莫耀会对自己的执念如此之深。只是,再深的执念也不该做出那样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争取这几天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