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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数百年,天子式微,礼崩乐坏。
秦亡之后,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血统与政统合而为一的局面已经结束,一个平民也可以凭借时势将具有神圣来历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却是始于汉朝的董仲舒。
董仲舒最终成为几乎所有春秋时期思想资源的集大成者,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的精华熔为一炉。然后罢黜百家,慢慢将儒家之道,根植到包括皇帝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大脑里。
儒家之道为“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打下了最为显要的地基。
汉观秦朝灭亡,为了使皇权官僚政体摆脱秦朝的覆灭悲剧,而居然坐大,成为梦寐以求的“千年王国”,对“皇权[***]主义”进行了一系改革,这一过程中出现“君主立宪”的味道,而两千余年来,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没有走出“君主立宪”的影子。
倘若仅仅在于[***]加上以德治国,是不够的。
在我们常常一言以蔽之的”[***]主义”的批语下面,观察历史的人自当看见,绝对的[***]在历史上,正如绝对的明煮,都是不曾有过的。
年少时我曾天真的以为,皇帝想杀谁就杀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看到美女就娶(这点好像不难实现,也是我最羡慕的)。后来看历史,远远不是那么回事。不然万历皇帝就不会在朝臣面前罢工二十年了(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说中国的传统是[***]主义,不过相对于欧洲而言。
董仲舒在皇权[***]主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两千年不变的前提下,精尽人亡,完成了儒家对于皇权官僚体制的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制的总纲:“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
君权神授论,使这一皇权官僚体制中的统治权变得至高无上,皇帝成为九五之尊,上天的儿子,和大祭司,从此君为臣纲,这些都是“屈民而伸君”的内容,然而第二个问题“屈君而伸天”则道出“君主立宪制”的精义。
君主立宪初期往往是利用宪法制约君主,中国封建宪法存在于天,于道。
儒家对“自然法”的“天”,进行了神秘主义的诠释。在下述几个方面构成了对于君权的事实上的限制:
第一、 天人感应论。
第二、 三统循环论
第三、 灾异论
第四、 三纲五常论
第五、 两权分离论
君权神授论一方面树立了君王的绝对权威,一方面又在君王的脑门之上高悬了一个大象无形、大音无声的“天”。
由于可以看到中国并非没有所谓的“君主立宪制”
在《新宋》及《明》中设想的政制度也没有现实的基础,虽然我与许多人一样爱看这两本书。黄仁宇说过,中国“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
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宗法家族的势力范围却一直没有缩小。
秦汉中央集权之后,官僚集团失去了封建制下的经济实力和地方自治(这是拙作《山河英雄志》当前的努力方向,却颇为众多读者诟病),但在民间社会,却凭借宗法家族的实力形成了与政治国家的对恃。
在现代社会属于公共权力范围的事务,有相当大一部分留在了家族内部,没有让渡给皇帝。
政治国家虽然不断在政权下移,但始终没有能够到达县城以下,中央集权、君主集权横行天下的时候,事实上的地方自治程度一直相当的高。
中国封建社会事实一直存在着三种主要形式的权力模式:政权(皇权)、族权(地方自治权)、和夫权(私法空间),颇有三权分立的意味。
然而两千年的封建时期,皇权一直无法对两种权力进行有限的扩张。比如宗族... -->>
东周数百年,天子式微,礼崩乐坏。
秦亡之后,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血统与政统合而为一的局面已经结束,一个平民也可以凭借时势将具有神圣来历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却是始于汉朝的董仲舒。
董仲舒最终成为几乎所有春秋时期思想资源的集大成者,将法家、道家、阴阳家等的精华熔为一炉。然后罢黜百家,慢慢将儒家之道,根植到包括皇帝在内的每一个中国人大脑里。
儒家之道为“ 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打下了最为显要的地基。
汉观秦朝灭亡,为了使皇权官僚政体摆脱秦朝的覆灭悲剧,而居然坐大,成为梦寐以求的“千年王国”,对“皇权[***]主义”进行了一系改革,这一过程中出现“君主立宪”的味道,而两千余年来,中国的封建社会就没有走出“君主立宪”的影子。
倘若仅仅在于[***]加上以德治国,是不够的。
在我们常常一言以蔽之的”[***]主义”的批语下面,观察历史的人自当看见,绝对的[***]在历史上,正如绝对的明煮,都是不曾有过的。
年少时我曾天真的以为,皇帝想杀谁就杀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看到美女就娶(这点好像不难实现,也是我最羡慕的)。后来看历史,远远不是那么回事。不然万历皇帝就不会在朝臣面前罢工二十年了(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说中国的传统是[***]主义,不过相对于欧洲而言。
董仲舒在皇权[***]主义这样一个基本原则两千年不变的前提下,精尽人亡,完成了儒家对于皇权官僚体制的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制的总纲:“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
君权神授论,使这一皇权官僚体制中的统治权变得至高无上,皇帝成为九五之尊,上天的儿子,和大祭司,从此君为臣纲,这些都是“屈民而伸君”的内容,然而第二个问题“屈君而伸天”则道出“君主立宪制”的精义。
君主立宪初期往往是利用宪法制约君主,中国封建宪法存在于天,于道。
儒家对“自然法”的“天”,进行了神秘主义的诠释。在下述几个方面构成了对于君权的事实上的限制:
第一、 天人感应论。
第二、 三统循环论
第三、 灾异论
第四、 三纲五常论
第五、 两权分离论
君权神授论一方面树立了君王的绝对权威,一方面又在君王的脑门之上高悬了一个大象无形、大音无声的“天”。
由于可以看到中国并非没有所谓的“君主立宪制”
在《新宋》及《明》中设想的政制度也没有现实的基础,虽然我与许多人一样爱看这两本书。黄仁宇说过,中国“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
废封建、置郡县,贵族政治与封建制度开始了退出历史舞台的进程。
宗法家族的势力范围却一直没有缩小。
秦汉中央集权之后,官僚集团失去了封建制下的经济实力和地方自治(这是拙作《山河英雄志》当前的努力方向,却颇为众多读者诟病),但在民间社会,却凭借宗法家族的实力形成了与政治国家的对恃。
在现代社会属于公共权力范围的事务,有相当大一部分留在了家族内部,没有让渡给皇帝。
政治国家虽然不断在政权下移,但始终没有能够到达县城以下,中央集权、君主集权横行天下的时候,事实上的地方自治程度一直相当的高。
中国封建社会事实一直存在着三种主要形式的权力模式:政权(皇权)、族权(地方自治权)、和夫权(私法空间),颇有三权分立的意味。
然而两千年的封建时期,皇权一直无法对两种权力进行有限的扩张。比如宗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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