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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的夕阳将浮云染成红紫色,彻底地盖过黄月的光芒,连带将萨米尔城原本雪白的建筑物,印上红紫光泽,让这线条生硬、呆板的巨大城市,展现出另一种浪漫风情。
宽阔的街道,熙来攘往;不过,却有两个身影吸引著路人的注目,使得流畅的通路略受影响而有点停顿。
目光的焦点,是一个金发少年跟一个黑发少年。
金发少年有著一头金色短发,浅蓝的眼瞳像蓝天般清澈,四方的大脸总是带著开朗的笑容;只是,一身破烂的武士服,加上腹部的绷带,被人用惨不忍睹的手法包扎过;让原本可以称得上颇有魅力的酷俊少年,变成一个凄惨狼狈的家伙。不过,看他谈笑风生,得意洋洋的样子,似乎好像没那么惨的样子。这少年正是刚逃出森林的克朗。
在他旁边的黑发少年就是小风;过肩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修长的眉毛下有著长细机灵的大眼,加上不俗的五官,让他长相带著几分俊逸;只是一身的兽皮衣,腰间还插著两支像动物的角一样的长状物品,肩膀背著一个小包袱,不修边幅的样子,简直就是野蛮人一样;而这也是他们被目光注视的主要原因,并且差点让小风进不了城门。幸好,克朗与守城的关系打得不错,才获得特别通融,让小风进来。
两人自脱离危险后,就慢慢地走了回来,克朗一边炫耀他的知识,一边了解小风的来历;让他们不知不觉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进城。
克朗所处的萨米尔城是位于布鲁法联邦国西南边界的要塞城市。
布鲁法联邦国,是目前仅剩的八个人类国度之一,除了首都坤阳以外,还拥有二十个城池,是拥有最多人口的人类国家。不过由于国内各种族混杂,且腹地广大,各城与各城间的距离至少相隔三、四百公里,在联系上颇为不便;所以各城犹如单一个小国家,军事内政皆由城主一手掌握,因而造成各城的发展及文化都各有不同。
而首都坤阳则是国内最大的商业城,也是对外的代表城市,所以由各城所共同推派出来的大统领来负责掌握;因此布鲁法联邦国在所有国家里,是唯一的城邦国家,并且拥有最多样化的文明、种族,称之为“世界的熔炉”可谓名符其实。
现在进入的萨米尔城,方圆近三百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上,驻扎著六万大军以及十几万人民。全城以魔法力场加上当地磁场的配合,构成防卫整个城市的防御网。
由于历届城主均领导著强大骑士团,使得当地的骑士水平远高于各城,加上强悍的民风以及雄伟的城堡,遂有扞卫布鲁法西南的“骑士战堡”美名。
城内的建筑在骑士道的纪律严谨地约束下,一切规划的整整齐齐,并以城主的主堡为中心,在东南西北四个城堡包围的范围中,分成东西南北四区,然后由数十条大道纵横分布,加上所有人民的建筑物几乎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长方形雪白色建筑,配合著天蓝色的倾斜屋顶,特别有种规律的美感。
小风沿路看着许多前所未见的建筑物,越发佩服人类的智能,竟然能建造出这么多高大雄伟的东西;对于从小在荒野长大的他,这些可是他想都没想过的事物,也难怪他这么兴奋了。
随著天色渐暗,城里大大小小的街道旁,所有建筑物外侧约三米高的位置,纷纷弹出一个个小石砖,并且散发出柔和的光线,把渐入黑暗的萨米尔城再度照亮起来。
小风对这会发亮的东西十分好奇,傻傻地盯著看。
“克朗,这又是什么呢?”克朗对小风这什么都不知道的状况已经十分了解了,一路聊下来,克朗清楚地知道身体敏捷、感官敏锐只是他从小在山中与野兽为伍所培养出来的本能;对于现在社会的一切事物及知识,可以说到达无知的境界,这不禁让他有种优越感,也就特别热心地解说。
“你看,这是路灯,那个发亮的部份就是元核,也就是元兽死掉后,会留下来的小石头。”小风看着克朗,露出不太了解的表情。
克朗笑了笑继续解释:元兽在遥远的时代称之为魔兽,一开始“魔兽”是指魔族役使的各种强大兽类;但是约在一千三百年前左右,大量强悍,并拥有驱动自然能量的凶猛兽类出现,取代了这个名称。
而且这些强大的新魔兽,均拥有令人惊讶的战斗力,曾经把神、魔、龙、鬼、兽各族打得落花流水,还爆发了两次几乎灭绝种族的“魔兽大战”但也因这些魔兽的出现,大量降低其它种族的数量,让原本弱小的人类有机会强大到与其它各族相互抗衡的局面。
经过长年跟魔兽争斗后,人类得以吸收到各族的武学、魔法,然后结合上古残留的文献发展出自己的魔武文明;另外又于八百年前发现魔兽死后会留下能吸收自然能量的结晶体,也就是俗称的魔核;经过一段长时间的研究及应用下,让战斗以及日常生活上产生很大的改变。
因为魔核的运用让世界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变化,人们因此将这些新型的魔兽改名为“元兽”且将魔核称之为“元”并把第一个把“元”成功运用的年代称之为“新元元年”藉此彰显这个改变历史的重大发现。
以萨米尔城来说,这个用来当发光源,正是小颗的光系魔核,简称光元。
小风听得一头雾水、目瞪口呆。
“好难得啊!想不到知识贫乏的克朗也能帮人说明啊!”一个娇嫩却带点嘲笑的声音由后面传来。
克朗听到这声音,脸色马上一阵惨绿。小风奇怪地看看克朗,再转头寻声望去,只见到后面站著有一男一女。
女子有一头亮丽的红色短发,浅蓝的眼瞳带著一丝怒火,细致的脸蛋却是一副要择人而噬的表情,不过这样依然无损她丽质天生的美态;一米七的身高,单手叉在她的小蛮腰上,让人不由得特别注意到她浓纤合度的傲人身材,小麦色的肌肤配合著一身红色的短衣、短裤,处处散发著青春洋溢,但又有点危险的气息。
一旁的男子则一副偷笑的神态,一头亚麻色的长卷发,碧绿色的双瞳像两颗祖母绿镶在上面,既璀璨又耀眼;身高一米八,长相斯文,但让人感受不到懦弱,反倒有种英气勃勃的俊杰气慨;穿著素白的长袖衣服跟长裤,简单素洁的装扮,却难掩他自然散发出的高贵气质。
小风虽然识人不多,但两人给他的感觉却非一般;直觉告诉他,这两个有著不错的资质与实力,身上所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与自己的感觉隐隐共鸣,让他自然也起了结交的意愿;不过没什么处世经验的他,现在倒不晓得要怎么办!
克朗当然知道来的人是谁,脑袋一直想着脱身之计;不过思想灵光的他,似乎对身后的女子十分没辄;现在脑袋就像打结一样,只有脸色不断地改变。
“好了!不要再撑了,你逃不了的,转过来面对吧!”男子忍住了笑意,用温和好听的声音说。
克朗似乎也放弃了,只好转过头来,脸上带著一丝谄媚的笑容说:“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啊!”女子一副故意找麻烦的样子,狠狠地瞪著克朗,说道:“怎么!我们不能在这里啊!”克朗原本的大嗓门,这下好像缩水一样,唯唯诺诺地说:“没有啦!”“我们刚从学院出来,正准备回去呢!只是你们太显眼了,才看到你们两个。对了,这位是谁呢?怎么不介绍一下!”一旁的男子带著让人舒服的微笑,带点取笑地转移话题。
克朗知道男子在帮他解围,连忙把话题扯开:“这个是小风,我今天在城外遇到的新朋友。这个是蒂妮亚古柏,另外这个是烈尼芬狄克,都是我在这里的好朋友。”小风一副标准乖小孩的模样,一一跟两人鞠躬;两人则对这样的动作有点不知所措,毕竟这已经很少人这样表示了。
“咦!你受伤了啊?这是谁包的,乱七八糟的!”蒂妮亚虽然凶巴巴的,但是当她看到克朗腹部染血的绷带,还是难掩关心之情。
“没事没事!这伤口已经结痂了,不碍事!烈尼,这么晚了不是该送妮妮回去了吗?”克朗眼睛猛眨,要烈尼赶紧把人带走,免得大难临头。
“我关心你,你竟然要赶我走喔!”蒂妮亚一听就知道克朗的语意,一把就抓住克朗的领口,毫无淑女的模样;一旁的小风则看到蒂尼亚右手腕上戴著一个蓝色的晶链,闪耀著与众不同的光泽。
“好了啦!妮妮,我先送你回去,不然伯父会担心的!小子,我晚点再去找你!可以吗?”烈尼看天色已暗,拍拍蒂妮亚的肩膀,略带催促地说。
克朗心头松了口气,但表情依然谄媚地把蒂妮亚的手拿开,并感激地猛对烈尼点头。
“明天早上十一点前给我出现在学院,不然有你好看的!”蒂妮亚露了个美丽的笑容,慢慢说出让克朗冷汗直流的内容;然后一脚踹在克朗的脚背上,让以为逃脱大难的克朗马上痛得哇哇叫。
烈尼摇摇头一阵苦笑。
“他们感情应该很好吧!不过好像又怪怪的!”小风心中想着,纳闷地看着三人的互动,鲜少与人接触过的他,几乎就要以为这就是现在人们相处的方式了。
契夫的酒,占地一百多坪四层楼高的建筑,在萨米尔南区可以说是重要的休息娱乐点;此处明亮的灯光,让人很轻易地就可以发现这间显眼的白色建筑,古老的木头招牌,以及香浓的烤面包香,招揽著饥肠辘辘的民众聚集。
“咿啊!”老旧木门习惯性地发出哀嚎声。
两名少年走进了这间老店,正是饱受注目的克朗跟小风;前者驾轻就熟地坐在靠窗的桌子,并把后者也拉过来坐下。
克朗一坐下就摆出一副累得半死的样子,用他的大嗓门说:“皮叔,老样子,给我麦酒、一些面包还有卤牛肉。”小风则是继续左顾右看从没停过;一方面是因为人类的建筑,生活方式,给他新奇又好玩的感觉;另一方面则是想早点融入同类的世界,也就更努力地学习及了解,因为他知道自己懂得实在太少了。
“小弟弟,你要点些什么呢?”一个浑厚的男声对小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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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红的夕阳将浮云染成红紫色,彻底地盖过黄月的光芒,连带将萨米尔城原本雪白的建筑物,印上红紫光泽,让这线条生硬、呆板的巨大城市,展现出另一种浪漫风情。
宽阔的街道,熙来攘往;不过,却有两个身影吸引著路人的注目,使得流畅的通路略受影响而有点停顿。
目光的焦点,是一个金发少年跟一个黑发少年。
金发少年有著一头金色短发,浅蓝的眼瞳像蓝天般清澈,四方的大脸总是带著开朗的笑容;只是,一身破烂的武士服,加上腹部的绷带,被人用惨不忍睹的手法包扎过;让原本可以称得上颇有魅力的酷俊少年,变成一个凄惨狼狈的家伙。不过,看他谈笑风生,得意洋洋的样子,似乎好像没那么惨的样子。这少年正是刚逃出森林的克朗。
在他旁边的黑发少年就是小风;过肩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修长的眉毛下有著长细机灵的大眼,加上不俗的五官,让他长相带著几分俊逸;只是一身的兽皮衣,腰间还插著两支像动物的角一样的长状物品,肩膀背著一个小包袱,不修边幅的样子,简直就是野蛮人一样;而这也是他们被目光注视的主要原因,并且差点让小风进不了城门。幸好,克朗与守城的关系打得不错,才获得特别通融,让小风进来。
两人自脱离危险后,就慢慢地走了回来,克朗一边炫耀他的知识,一边了解小风的来历;让他们不知不觉走了三个多小时才进城。
克朗所处的萨米尔城是位于布鲁法联邦国西南边界的要塞城市。
布鲁法联邦国,是目前仅剩的八个人类国度之一,除了首都坤阳以外,还拥有二十个城池,是拥有最多人口的人类国家。不过由于国内各种族混杂,且腹地广大,各城与各城间的距离至少相隔三、四百公里,在联系上颇为不便;所以各城犹如单一个小国家,军事内政皆由城主一手掌握,因而造成各城的发展及文化都各有不同。
而首都坤阳则是国内最大的商业城,也是对外的代表城市,所以由各城所共同推派出来的大统领来负责掌握;因此布鲁法联邦国在所有国家里,是唯一的城邦国家,并且拥有最多样化的文明、种族,称之为“世界的熔炉”可谓名符其实。
现在进入的萨米尔城,方圆近三百平方公里左右的土地上,驻扎著六万大军以及十几万人民。全城以魔法力场加上当地磁场的配合,构成防卫整个城市的防御网。
由于历届城主均领导著强大骑士团,使得当地的骑士水平远高于各城,加上强悍的民风以及雄伟的城堡,遂有扞卫布鲁法西南的“骑士战堡”美名。
城内的建筑在骑士道的纪律严谨地约束下,一切规划的整整齐齐,并以城主的主堡为中心,在东南西北四个城堡包围的范围中,分成东西南北四区,然后由数十条大道纵横分布,加上所有人民的建筑物几乎全部都是四四方方的长方形雪白色建筑,配合著天蓝色的倾斜屋顶,特别有种规律的美感。
小风沿路看着许多前所未见的建筑物,越发佩服人类的智能,竟然能建造出这么多高大雄伟的东西;对于从小在荒野长大的他,这些可是他想都没想过的事物,也难怪他这么兴奋了。
随著天色渐暗,城里大大小小的街道旁,所有建筑物外侧约三米高的位置,纷纷弹出一个个小石砖,并且散发出柔和的光线,把渐入黑暗的萨米尔城再度照亮起来。
小风对这会发亮的东西十分好奇,傻傻地盯著看。
“克朗,这又是什么呢?”克朗对小风这什么都不知道的状况已经十分了解了,一路聊下来,克朗清楚地知道身体敏捷、感官敏锐只是他从小在山中与野兽为伍所培养出来的本能;对于现在社会的一切事物及知识,可以说到达无知的境界,这不禁让他有种优越感,也就特别热心地解说。
“你看,这是路灯,那个发亮的部份就是元核,也就是元兽死掉后,会留下来的小石头。”小风看着克朗,露出不太了解的表情。
克朗笑了笑继续解释:元兽在遥远的时代称之为魔兽,一开始“魔兽”是指魔族役使的各种强大兽类;但是约在一千三百年前左右,大量强悍,并拥有驱动自然能量的凶猛兽类出现,取代了这个名称。
而且这些强大的新魔兽,均拥有令人惊讶的战斗力,曾经把神、魔、龙、鬼、兽各族打得落花流水,还爆发了两次几乎灭绝种族的“魔兽大战”但也因这些魔兽的出现,大量降低其它种族的数量,让原本弱小的人类有机会强大到与其它各族相互抗衡的局面。
经过长年跟魔兽争斗后,人类得以吸收到各族的武学、魔法,然后结合上古残留的文献发展出自己的魔武文明;另外又于八百年前发现魔兽死后会留下能吸收自然能量的结晶体,也就是俗称的魔核;经过一段长时间的研究及应用下,让战斗以及日常生活上产生很大的改变。
因为魔核的运用让世界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变化,人们因此将这些新型的魔兽改名为“元兽”且将魔核称之为“元”并把第一个把“元”成功运用的年代称之为“新元元年”藉此彰显这个改变历史的重大发现。
以萨米尔城来说,这个用来当发光源,正是小颗的光系魔核,简称光元。
小风听得一头雾水、目瞪口呆。
“好难得啊!想不到知识贫乏的克朗也能帮人说明啊!”一个娇嫩却带点嘲笑的声音由后面传来。
克朗听到这声音,脸色马上一阵惨绿。小风奇怪地看看克朗,再转头寻声望去,只见到后面站著有一男一女。
女子有一头亮丽的红色短发,浅蓝的眼瞳带著一丝怒火,细致的脸蛋却是一副要择人而噬的表情,不过这样依然无损她丽质天生的美态;一米七的身高,单手叉在她的小蛮腰上,让人不由得特别注意到她浓纤合度的傲人身材,小麦色的肌肤配合著一身红色的短衣、短裤,处处散发著青春洋溢,但又有点危险的气息。
一旁的男子则一副偷笑的神态,一头亚麻色的长卷发,碧绿色的双瞳像两颗祖母绿镶在上面,既璀璨又耀眼;身高一米八,长相斯文,但让人感受不到懦弱,反倒有种英气勃勃的俊杰气慨;穿著素白的长袖衣服跟长裤,简单素洁的装扮,却难掩他自然散发出的高贵气质。
小风虽然识人不多,但两人给他的感觉却非一般;直觉告诉他,这两个有著不错的资质与实力,身上所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与自己的感觉隐隐共鸣,让他自然也起了结交的意愿;不过没什么处世经验的他,现在倒不晓得要怎么办!
克朗当然知道来的人是谁,脑袋一直想着脱身之计;不过思想灵光的他,似乎对身后的女子十分没辄;现在脑袋就像打结一样,只有脸色不断地改变。
“好了!不要再撑了,你逃不了的,转过来面对吧!”男子忍住了笑意,用温和好听的声音说。
克朗似乎也放弃了,只好转过头来,脸上带著一丝谄媚的笑容说:“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啊!”女子一副故意找麻烦的样子,狠狠地瞪著克朗,说道:“怎么!我们不能在这里啊!”克朗原本的大嗓门,这下好像缩水一样,唯唯诺诺地说:“没有啦!”“我们刚从学院出来,正准备回去呢!只是你们太显眼了,才看到你们两个。对了,这位是谁呢?怎么不介绍一下!”一旁的男子带著让人舒服的微笑,带点取笑地转移话题。
克朗知道男子在帮他解围,连忙把话题扯开:“这个是小风,我今天在城外遇到的新朋友。这个是蒂妮亚古柏,另外这个是烈尼芬狄克,都是我在这里的好朋友。”小风一副标准乖小孩的模样,一一跟两人鞠躬;两人则对这样的动作有点不知所措,毕竟这已经很少人这样表示了。
“咦!你受伤了啊?这是谁包的,乱七八糟的!”蒂妮亚虽然凶巴巴的,但是当她看到克朗腹部染血的绷带,还是难掩关心之情。
“没事没事!这伤口已经结痂了,不碍事!烈尼,这么晚了不是该送妮妮回去了吗?”克朗眼睛猛眨,要烈尼赶紧把人带走,免得大难临头。
“我关心你,你竟然要赶我走喔!”蒂妮亚一听就知道克朗的语意,一把就抓住克朗的领口,毫无淑女的模样;一旁的小风则看到蒂尼亚右手腕上戴著一个蓝色的晶链,闪耀著与众不同的光泽。
“好了啦!妮妮,我先送你回去,不然伯父会担心的!小子,我晚点再去找你!可以吗?”烈尼看天色已暗,拍拍蒂妮亚的肩膀,略带催促地说。
克朗心头松了口气,但表情依然谄媚地把蒂妮亚的手拿开,并感激地猛对烈尼点头。
“明天早上十一点前给我出现在学院,不然有你好看的!”蒂妮亚露了个美丽的笑容,慢慢说出让克朗冷汗直流的内容;然后一脚踹在克朗的脚背上,让以为逃脱大难的克朗马上痛得哇哇叫。
烈尼摇摇头一阵苦笑。
“他们感情应该很好吧!不过好像又怪怪的!”小风心中想着,纳闷地看着三人的互动,鲜少与人接触过的他,几乎就要以为这就是现在人们相处的方式了。
契夫的酒,占地一百多坪四层楼高的建筑,在萨米尔南区可以说是重要的休息娱乐点;此处明亮的灯光,让人很轻易地就可以发现这间显眼的白色建筑,古老的木头招牌,以及香浓的烤面包香,招揽著饥肠辘辘的民众聚集。
“咿啊!”老旧木门习惯性地发出哀嚎声。
两名少年走进了这间老店,正是饱受注目的克朗跟小风;前者驾轻就熟地坐在靠窗的桌子,并把后者也拉过来坐下。
克朗一坐下就摆出一副累得半死的样子,用他的大嗓门说:“皮叔,老样子,给我麦酒、一些面包还有卤牛肉。”小风则是继续左顾右看从没停过;一方面是因为人类的建筑,生活方式,给他新奇又好玩的感觉;另一方面则是想早点融入同类的世界,也就更努力地学习及了解,因为他知道自己懂得实在太少了。
“小弟弟,你要点些什么呢?”一个浑厚的男声对小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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