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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火枪取下递了过来,林森双手一沉几乎拿不住,这东西起码有二十公斤重。
怎么会这么重?拿着这东西上战场,不用敌人杀,累都要累死啊!
因为矮人的个子不高,这枪的长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径却非常大,估计有二十毫米,枪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枪托使用结实的胡桃木,给人的感觉就是傻,大,黑,粗!这分明是一门小炮!
“为什么要把枪造这么重?”
“你必须装足够多的火药才有威力,火药多了枪管就要厚,否则就要炸膛。所以,造这么重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以试试吗”
“那必须找个宽敞的地方。”老巴克对自己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条小河,我们去那里试试如何?”小巴克赶忙说的。
“好吧。”
老巴克负责拿火枪,林森带上火药,弹丸,火绳之类的小东西,一行人出城来到城南河边。
“这枪能打多远?”
“五十米不成问题。”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颗大树做目标,先进行二十米的试射,将枪托驻地,先装发射药,然后装弹丸,弹丸的尺寸略大于枪的口径,林森必须用力的用通条将弹丸向枪膛立面捅,接着是引火药,盖好药锅,最后夹火绳,并且将其点燃。
“你其实可以再多装点火药,没关系的,我的枪造的很结实,不会炸膛。”老巴克建议道。
还装?!难怪这枪造那么重,这装药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类的承受能力,结实的矮人可以无所谓,但如果是林森的话,巨大的后坐力会轻松将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谢绝老巴克的建议后,林森将枪举起瞄准。
哦嗬嗬嗬…
这枪实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准后,林森扣动了扳机,火绳点燃药锅里的引火药,肩膀一痛,整个身体猛的一下后座,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冒了出来。
这烟呛的试枪一帮子人直咳嗽,这原始火药里的杂质实在太多了。
待烟雾散去,林森来到作为目标的大树前,树皮已经被轰的稀烂,树干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见,击穿树干的弹丸余势未消,还将大树后的地面轰出了一个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错,比原来那支喇叭口的破枪强多了。
接下来,又进行了更远距离的试射,结果证明老巴克没有骗人,这支大枪可以在五十米内进行打中一个人形靶,弹丸在一百米内都还很有威力,只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这支枪的缺点太明显,林森手持这支枪一分钟就要脱力,根本没办法在行进间进行战斗,用于防守到是不错的武器。
这让可以一只手轻松持枪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还是决定买下这支枪,他没办法背这支枪,但可以让手下背嘛,一个手下不够,就让两个人抬。
“这支枪和这些火药弹丸等等卖多少钱?”
老巴克想了想,开价两百个金币,并且说这个价钱已经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里有那么多钱?双方砍价半天,才以一百金币的价格成交。不过他还要老巴克帮他做个枪架,很简单的一根带个小叉的木棍,用来在射击的时候支撑枪身,老巴克答应了下来。
将鲍米剩下的一个金币付完后,林森费力的扛着他的大枪正想离开,小巴克却将他拦了下来,“唐泰斯先生,你听说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军官了,对吗?”
“是的,我现在是塞德城第二十三中队的中队长。”林森说这话时非常自豪。
哇喔!旁边的侏儒鲍米发出一声惊呼,忙问道:“那你一定已经是一名贵族了,塞德城的中队长至少是一名骑士,有领地的哦。”
林森笑了笑,有些得意的说道:“确实,我被册封为骑士,领地在城西,不大,一个大概十公顷的小庄园而已,而且我本人还没去过。”
“那真是恭喜你了。成为一名贵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巴克由衷的说道。
这时小巴克看了看他的父亲,又看了看林森,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您的中队还缺人吗?我也想当兵。我会是个不错的战士的,我不怕吃苦,我体力很好,也很灵活,我曾经一个人在野外生活过一个多月,我曾经和鲍米一起打退过一只熊地精,”
“你想当兵?”林森心中一阵欣喜,又看着老巴克,想知道他的态度。
“儿子,你想当兵?”老巴克先是一愣,接着慢步走到小巴克身边,用手摸了摸小巴克的头,过了许久,发出了一声叹息。
“父亲,我再过两年就成年了,我想要过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做珠宝匠,我受不了整天待在房间里的生活,我想当一名战士,你年轻的时候不也是一名战士吗?”
“我知道,我知道,你都快成年了。我总觉的你还没长大呢。你妈妈如果知道你成为一名战士,会很担心的。唉,不过…,矮人不是娇气的人类。好吧,我允许你去当兵,成为一名战士。”
“谢谢,父亲。”
老巴克转首看向林森,把刚到手的一百个金币又塞回林森手里,一脸严肃的说道:“我儿子就交给你了,你要对他好点。你叫爱德蒙.唐泰斯,是吧!我这几天听说过别人谈起你,很多人都说你是个会打战的人,这让我稍微放心点。但别把我的孩子当炮灰,明白吗?否则我不会饶过你的。”
说完,这位矮人父亲低着个脑袋,闷头闷脑的回去了。
林森心说我还没答应收你儿子呢!不过他还是很高兴的,看着敦实的小巴克,他已经想好了这矮人的职位,小巴克以后就是他的近卫了,有这么一个善于肉搏的种族守在身边,自己的安全系数那是直线上升啊!
“你先回去跟你父母正式告别,明天到军营来找我就可以了。”
“是,长官。”小巴克咧着嘴开怀大笑起来,他一拉鲍米,大声说道:“鲍米,你等着吧,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名的战士的。”
鲍米撇撇嘴说道:“你也有可能在成名前就死掉了,我觉的还是做商人比较安全点。”
小巴克恼了,大怒道:“我从没见过比你更胆小的侏儒,你整天待在城里都不愿意外出,做你的朋友真是需要勇气,你比勾勾还怕死!”
“别跟我提那只该死的地精,呃,你突然提醒了我,勾勾说今天还我钱的,我要回店里去了,我必须在那只地精乱做实验,自己搞死自己之前把帐收回来,否则就是损失。”
鲍米迈着小短腿飞快的溜走了,小巴克道声别后也走了。林森这时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小错误,免费的劳力跑了,自己要动手把那只沉重的火绳枪及其配件扛回去可不容易。
真是太重了啊!
把火枪取下递了过来,林森双手一沉几乎拿不住,这东西起码有二十公斤重。
怎么会这么重?拿着这东西上战场,不用敌人杀,累都要累死啊!
因为矮人的个子不高,这枪的长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径却非常大,估计有二十毫米,枪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枪托使用结实的胡桃木,给人的感觉就是傻,大,黑,粗!这分明是一门小炮!
“为什么要把枪造这么重?”
“你必须装足够多的火药才有威力,火药多了枪管就要厚,否则就要炸膛。所以,造这么重也是没有办法的。”
“可以试试吗”
“那必须找个宽敞的地方。”老巴克对自己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条小河,我们去那里试试如何?”小巴克赶忙说的。
“好吧。”
老巴克负责拿火枪,林森带上火药,弹丸,火绳之类的小东西,一行人出城来到城南河边。
“这枪能打多远?”
“五十米不成问题。”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颗大树做目标,先进行二十米的试射,将枪托驻地,先装发射药,然后装弹丸,弹丸的尺寸略大于枪的口径,林森必须用力的用通条将弹丸向枪膛立面捅,接着是引火药,盖好药锅,最后夹火绳,并且将其点燃。
“你其实可以再多装点火药,没关系的,我的枪造的很结实,不会炸膛。”老巴克建议道。
还装?!难怪这枪造那么重,这装药量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类的承受能力,结实的矮人可以无所谓,但如果是林森的话,巨大的后坐力会轻松将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谢绝老巴克的建议后,林森将枪举起瞄准。
哦嗬嗬嗬…
这枪实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准后,林森扣动了扳机,火绳点燃药锅里的引火药,肩膀一痛,整个身体猛的一下后座,砰的一声巨响,一股浓烟冒了出来。
这烟呛的试枪一帮子人直咳嗽,这原始火药里的杂质实在太多了。
待烟雾散去,林森来到作为目标的大树前,树皮已经被轰的稀烂,树干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见,击穿树干的弹丸余势未消,还将大树后的地面轰出了一个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错,比原来那支喇叭口的破枪强多了。
接下来,又进行了更远距离的试射,结果证明老巴克没有骗人,这支大枪可以在五十米内进行打中一个人形靶,弹丸在一百米内都还很有威力,只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这支枪的缺点太明显,林森手持这支枪一分钟就要脱力,根本没办法在行进间进行战斗,用于防守到是不错的武器。
这让可以一只手轻松持枪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还是决定买下这支枪,他没办法背这支枪,但可以让手下背嘛,一个手下不够,就让两个人抬。
“这支枪和这些火药弹丸等等卖多少钱?”
老巴克想了想,开价两百个金币,并且说这个价钱已经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里有那么多钱?双方砍价半天,才以一百金币的价格成交。不过他还要老巴克帮他做个枪架,很简单的一根带个小叉的木棍,用来在射击的时候支撑枪身,老巴克答应了下来。
将鲍米剩下的一个金币付完后,林森费力的扛着他的大枪正想离开,小巴克却将他拦了下来,“唐泰斯先生,你听说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的军官了,对吗?”
“是的,我现在是塞德城第二十三中队的中队长。”林森说这话时非常自豪。
哇喔!旁边的侏儒鲍米发出一声惊呼,忙问道:“那你一定已经是一名贵族了,塞德城的中队长至少是一名骑士,有领地的哦。”
林森笑了笑,有些得意的说道:“确实,我被册封为骑士,领地在城西,不大,一个大概十公顷的小庄园而已,而且我本人还没去过。”
“那真是恭喜你了。成为一名贵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巴克由衷的说道。
这时小巴克看了看他的父亲,又看了看林森,小心翼翼的问道:“那您的中队还缺人吗?我也想当兵。我会是个不错的战士的,我不怕吃苦,我体力很好,也很灵活,我曾经一个人在野外生活过一个多月,我曾经和鲍米一起打退过一只熊地精,”
“你想当兵?”林森心中一阵欣喜,又看着老巴克,想知道他的态度。
“儿子,你想当兵?”老巴克先是一愣,接着慢步走到小巴克身边,用手摸了摸小巴克的头,过了许久,发出了一声叹息。
“父亲,我再过两年就成年了,我想要过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做珠宝匠,我受不了整天待在房间里的生活,我想当一名战士,你年轻的时候不也是一名战士吗?”
“我知道,我知道,你都快成年了。我总觉的你还没长大呢。你妈妈如果知道你成为一名战士,会很担心的。唉,不过…,矮人不是娇气的人类。好吧,我允许你去当兵,成为一名战士。”
“谢谢,父亲。”
老巴克转首看向林森,把刚到手的一百个金币又塞回林森手里,一脸严肃的说道:“我儿子就交给你了,你要对他好点。你叫爱德蒙.唐泰斯,是吧!我这几天听说过别人谈起你,很多人都说你是个会打战的人,这让我稍微放心点。但别把我的孩子当炮灰,明白吗?否则我不会饶过你的。”
说完,这位矮人父亲低着个脑袋,闷头闷脑的回去了。
林森心说我还没答应收你儿子呢!不过他还是很高兴的,看着敦实的小巴克,他已经想好了这矮人的职位,小巴克以后就是他的近卫了,有这么一个善于肉搏的种族守在身边,自己的安全系数那是直线上升啊!
“你先回去跟你父母正式告别,明天到军营来找我就可以了。”
“是,长官。”小巴克咧着嘴开怀大笑起来,他一拉鲍米,大声说道:“鲍米,你等着吧,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名的战士的。”
鲍米撇撇嘴说道:“你也有可能在成名前就死掉了,我觉的还是做商人比较安全点。”
小巴克恼了,大怒道:“我从没见过比你更胆小的侏儒,你整天待在城里都不愿意外出,做你的朋友真是需要勇气,你比勾勾还怕死!”
“别跟我提那只该死的地精,呃,你突然提醒了我,勾勾说今天还我钱的,我要回店里去了,我必须在那只地精乱做实验,自己搞死自己之前把帐收回来,否则就是损失。”
鲍米迈着小短腿飞快的溜走了,小巴克道声别后也走了。林森这时才发现自己犯了个小错误,免费的劳力跑了,自己要动手把那只沉重的火绳枪及其配件扛回去可不容易。
真是太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