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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突然。他不大害怕骷髅一类的东西,当初随着田野考古的时候,在工地上见过不少,没什么稀奇。但是这种才死没多久的,周贤心里还是有点发毛。倒不是说他相信世上有什么鬼神,而是他不知道这老者是怎么死的,要是染上病可就不好了。
周贤先是摸了摸老者的头顶,又掰开他的嘴唇看了看牙,最后扫去了老者身上的枯草,将他的衣服仔细打量了一番。
铲形门齿,细且直的黑发,这都是蒙古人种的标志性特点;束发,交领右衽的中衣,则是汉族衣着打扮的特点,自汉代便已成型,流传千年。周贤由这些粗糙的线索,可以初步断定这个老人是汉族,此地尚在中原,然而对于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年代,他仍旧不能确定。信息实在是太少了。
翻找过老者周身上下,周贤不过是翻出了一个有些馊的窝头。果然是一老一小两个乞丐,却是一同死在了一处。周贤猜测,这两人此前可能是相依为命吧。
周贤不过借尸还魂,对这个老者没有印象,也就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只是联想起来,不免觉得有些唏嘘。自己穿越过来,也没有这小乞丐的半分记忆。说起来这个小乞丐也算是死了。俩人一时死在一处,也是可叹。
这老人身上有半个馊窝头,那这小乞丐身上会不会也有什么东西?周贤摸遍了自己身上,确实是没什么东西了,又返回到刚才自己睡的那一堆枯草里翻找,竟然是入手一丝冰凉。
拾起来仔细一看,周贤的脑袋“嗡”一声炸响,心说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这是一枚扳指,材质是和田白玉,华华宝光,温润如脂。外圈没有任何装饰,内有小篆刻“神通”二字。
这枚扳指周贤认识。那位华裔富商乔老,在周贤到英国的那段时间里,与其相谈甚欢,两人引为忘年之交。在周贤临行之时,乔老特将自己手上的扳指赠与周贤,说是留作纪念。
按乔老的说法,这扳指是他从一伙文物贩子手里面收来的,但是鉴定不出年代,更是说不出出处。不过用料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么多年在乔老的手里盘得出彩,哪怕不看它背后的文物价值,单就一件工艺品而言,这都已经是十分珍贵的物件了。
做考古、文博一类工作的人,要遵守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的原则。这不是标准,而是底线。因为本就是从事这个工作的,瓜田李下。一旦开始收藏,以后下工地看到好东西,会不会动私心?
所以,周贤是坚定拒绝的。后来乔老发现确实是送不出去,就说这个也算是捐赠的物品之一,也好让国内的文博工作者找找这个东西的来历。这才是让周贤收下。只不过这个东西到周贤手里的时候,已经快要登机了。它就被周贤装在一个盒子里随身携带,并未和那些登记在册的文物放在一起。
没想到啊没想到,周贤穿越了,这枚扳指也跟着一同穿越了。周贤心说:我莫不是因为这枚扳指才穿越的吧?
这实在是太过诡异,只是周贤暂时也没心思细想。随身带着吧,若是能从上面找到回家的方法呢?就算是找不到回家的方法,留着当个念想也好。
一想到这儿,周贤转而笑了。自己到死都坚守底线,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这回可倒好,死了死了,晚节不保。
但是且不论这是哪朝哪代,这枚扳指照理说都不应当出现在一个小乞儿的身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回放在这里可是再恰当不过的说法了。这个东西可不能让人看见。
周贤从老乞丐的腰带上拆下来一条麻布,拧成一股搓了个粗糙的绳子,把扳指穿了进去,再打上死结,当作吊坠挂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样也好,要不然这么小的一双手,他也戴不上这枚扳指。现在携带方便了不说,还能藏在衣服里面不叫人看见。
妥当。
这儿正美着呢,肚子又是一阵绞痛。周贤又把那半个窝头拿起来,嘴里泛苦。他实在是不愿意吃这个脏得都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窝头,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所有的矜持,都会在求生的现实需求面前被打得粉碎。
眼一闭心一横,周贤一口咬了下去。
难吃!但是也得吃,强往下咽。咽下一口,周贤笑了——这是玉米面窝头。
玉米是在明朝末期才被引进到中国的作物,在清中期才被广泛种植。既然有玉米,地上那个和自己脑袋上,也都不是金钱鼠尾的发型,那说明现在是在明朝,嘉靖之后。
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什么时代,周贤心里也就有点逼数了。
事出突然。他不大害怕骷髅一类的东西,当初随着田野考古的时候,在工地上见过不少,没什么稀奇。但是这种才死没多久的,周贤心里还是有点发毛。倒不是说他相信世上有什么鬼神,而是他不知道这老者是怎么死的,要是染上病可就不好了。
周贤先是摸了摸老者的头顶,又掰开他的嘴唇看了看牙,最后扫去了老者身上的枯草,将他的衣服仔细打量了一番。
铲形门齿,细且直的黑发,这都是蒙古人种的标志性特点;束发,交领右衽的中衣,则是汉族衣着打扮的特点,自汉代便已成型,流传千年。周贤由这些粗糙的线索,可以初步断定这个老人是汉族,此地尚在中原,然而对于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年代,他仍旧不能确定。信息实在是太少了。
翻找过老者周身上下,周贤不过是翻出了一个有些馊的窝头。果然是一老一小两个乞丐,却是一同死在了一处。周贤猜测,这两人此前可能是相依为命吧。
周贤不过借尸还魂,对这个老者没有印象,也就更谈不上什么感情,只是联想起来,不免觉得有些唏嘘。自己穿越过来,也没有这小乞丐的半分记忆。说起来这个小乞丐也算是死了。俩人一时死在一处,也是可叹。
这老人身上有半个馊窝头,那这小乞丐身上会不会也有什么东西?周贤摸遍了自己身上,确实是没什么东西了,又返回到刚才自己睡的那一堆枯草里翻找,竟然是入手一丝冰凉。
拾起来仔细一看,周贤的脑袋“嗡”一声炸响,心说这东西怎么会在这儿?
这是一枚扳指,材质是和田白玉,华华宝光,温润如脂。外圈没有任何装饰,内有小篆刻“神通”二字。
这枚扳指周贤认识。那位华裔富商乔老,在周贤到英国的那段时间里,与其相谈甚欢,两人引为忘年之交。在周贤临行之时,乔老特将自己手上的扳指赠与周贤,说是留作纪念。
按乔老的说法,这扳指是他从一伙文物贩子手里面收来的,但是鉴定不出年代,更是说不出出处。不过用料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么多年在乔老的手里盘得出彩,哪怕不看它背后的文物价值,单就一件工艺品而言,这都已经是十分珍贵的物件了。
做考古、文博一类工作的人,要遵守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的原则。这不是标准,而是底线。因为本就是从事这个工作的,瓜田李下。一旦开始收藏,以后下工地看到好东西,会不会动私心?
所以,周贤是坚定拒绝的。后来乔老发现确实是送不出去,就说这个也算是捐赠的物品之一,也好让国内的文博工作者找找这个东西的来历。这才是让周贤收下。只不过这个东西到周贤手里的时候,已经快要登机了。它就被周贤装在一个盒子里随身携带,并未和那些登记在册的文物放在一起。
没想到啊没想到,周贤穿越了,这枚扳指也跟着一同穿越了。周贤心说:我莫不是因为这枚扳指才穿越的吧?
这实在是太过诡异,只是周贤暂时也没心思细想。随身带着吧,若是能从上面找到回家的方法呢?就算是找不到回家的方法,留着当个念想也好。
一想到这儿,周贤转而笑了。自己到死都坚守底线,不鉴定、不收藏、不买卖,这回可倒好,死了死了,晚节不保。
但是且不论这是哪朝哪代,这枚扳指照理说都不应当出现在一个小乞儿的身上,“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回放在这里可是再恰当不过的说法了。这个东西可不能让人看见。
周贤从老乞丐的腰带上拆下来一条麻布,拧成一股搓了个粗糙的绳子,把扳指穿了进去,再打上死结,当作吊坠挂在了自己脖子上。这样也好,要不然这么小的一双手,他也戴不上这枚扳指。现在携带方便了不说,还能藏在衣服里面不叫人看见。
妥当。
这儿正美着呢,肚子又是一阵绞痛。周贤又把那半个窝头拿起来,嘴里泛苦。他实在是不愿意吃这个脏得都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窝头,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所有的矜持,都会在求生的现实需求面前被打得粉碎。
眼一闭心一横,周贤一口咬了下去。
难吃!但是也得吃,强往下咽。咽下一口,周贤笑了——这是玉米面窝头。
玉米是在明朝末期才被引进到中国的作物,在清中期才被广泛种植。既然有玉米,地上那个和自己脑袋上,也都不是金钱鼠尾的发型,那说明现在是在明朝,嘉靖之后。
知道了自己生活在什么时代,周贤心里也就有点逼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