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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搞文字的好地方。
站在明报大厦门口,李轩深吸了一口气,脑子里却开始因为充氧开始胡思乱想。按照一般的小说流程,等下应该有个前台妹子,接着妹子会看上他,然后在递稿的时候就会悄悄的把他的稿子放在最上面。最后编辑第一时间看到了就会大呼:这是经典!最终金大侠也大呼:这是经典,给你1字2块钱!
啊呸,李轩暗啐了一口,还当自己是YY小说主角呢!
“先生,你没事吧?”一个声音打断了李轩的胡思乱想,李轩转头一看,一个身着蓝色制服的保安正一脸警戒的看着他。
晕,站的太久被人误会了!李轩赶紧拿起手里的纸袋子开始解释:“没事没事,我是来投稿的。”
“投稿?”兴许是看到李轩不像是个坏人,保安大哥也放下心来:“那请您跟我来吧!”说完保安就转身带头走了进去。
一进大厦,李轩一喜,果然有前台妹子,不过怎么是两个?
“阿雯,有人投稿!”
“啊,哦!”右边的前台妹子惊讶了一下,其实她很少遇到自己来投稿的,很多人第一次投稿都是直接邮寄的稿件。
“请问先生您的稿件呢?”前台妹子站起来职业的问了一句。
“这里这里。”
李轩赶紧把手里的纸袋子递了出去。
“请问您在里面留了笔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了么?”
“留了留了,我都留了。”可怜的李轩第一次投稿紧张的话都不会说了。
“那好,请您回去等候消息,我们七个工作日内会给您回复的。”前台妹子收下了李轩手里的纸袋子放进了一个专门放稿子的盒子里,然后就开始打发人了。
额,这就完了?李轩一愣,他还等着虎躯一震然后见见金镛呢,他可是十足的金镛迷啊
“先生,您还有什么事么?”前台妹子疑惑的看着李轩,旁边的保安也摸了摸手里的警棍。
“啊,没事没事!那我先走了,再见。”见不到就见不到吧,以后总算见到的。
“您慢走……”
站在回程巴士上的李轩一脸的懊悔,刚刚应该问下能不能上去看看的,搞不好还能看见金镛,自己竟然就这么傻傻的出来了。
接下来两天一点消息也没有传来,李轩也没气恼,还是白天刷盘子晚上继续写昆仑。来了这么久他早知道了现在明报的稿费都有点低,他投明报就是为了出名才去的,只要出了名,等小说集结发行的时候才是挣大钱的时候。再说要是小说被明报退稿了他还可以投到别的报纸去挣钱,就不信那些小报还看不上这部小说。
而且李轩练习了快五个月的繁体字总算有了效果,现在已经能很流畅进行简繁转换了。这得多亏了他后来连白天刷盘子时都把报纸放在一边读,苦练了好几个月的成果,为此还赔了芬姐一百多港币的盘子钱,都是被他不小心砸坏的。
今天香港刮起了台风,暴雨从昨晚一直下到了上午十点多还没有停,导致茶餐厅的生意少了好多。盘子早刷完了,李轩也乐得清闲,坐在后厨悠哉游哉的读着一份昨天的明报晚报。
“轩仔,有人找!”芬姐突然在外面喊道,声音里还透出一股好奇,轩仔这家伙一天到晚都呆在后厨里,什么时候还认识其他人了。
“有人找?”李轩愣了一下,赶忙收起报纸,这么大雨谁找啊?
刚出厨房,看见站在收银台旁边那个左手拿着雨伞的身影,李轩的心脏就扑通扑通就跳了起来。那敦厚儒雅的身影、那和煦的笑容再加上那副金丝眼镜,李轩没想到偶像竟然亲自上门来找他。
两步就跑到了收银台旁,涨红着脸李轩激动的伸出了右手。
“金、金大侠,您好!”
对面的中年男人愣了一下,也马上微笑着伸出了右手握住了李轩的手。
“木少侠,你好!”
(注:金大侠此时54岁,还算是中年的尾巴吧。)
是一个搞文字的好地方。
站在明报大厦门口,李轩深吸了一口气,脑子里却开始因为充氧开始胡思乱想。按照一般的小说流程,等下应该有个前台妹子,接着妹子会看上他,然后在递稿的时候就会悄悄的把他的稿子放在最上面。最后编辑第一时间看到了就会大呼:这是经典!最终金大侠也大呼:这是经典,给你1字2块钱!
啊呸,李轩暗啐了一口,还当自己是YY小说主角呢!
“先生,你没事吧?”一个声音打断了李轩的胡思乱想,李轩转头一看,一个身着蓝色制服的保安正一脸警戒的看着他。
晕,站的太久被人误会了!李轩赶紧拿起手里的纸袋子开始解释:“没事没事,我是来投稿的。”
“投稿?”兴许是看到李轩不像是个坏人,保安大哥也放下心来:“那请您跟我来吧!”说完保安就转身带头走了进去。
一进大厦,李轩一喜,果然有前台妹子,不过怎么是两个?
“阿雯,有人投稿!”
“啊,哦!”右边的前台妹子惊讶了一下,其实她很少遇到自己来投稿的,很多人第一次投稿都是直接邮寄的稿件。
“请问先生您的稿件呢?”前台妹子站起来职业的问了一句。
“这里这里。”
李轩赶紧把手里的纸袋子递了出去。
“请问您在里面留了笔名,地址和联系方式了么?”
“留了留了,我都留了。”可怜的李轩第一次投稿紧张的话都不会说了。
“那好,请您回去等候消息,我们七个工作日内会给您回复的。”前台妹子收下了李轩手里的纸袋子放进了一个专门放稿子的盒子里,然后就开始打发人了。
额,这就完了?李轩一愣,他还等着虎躯一震然后见见金镛呢,他可是十足的金镛迷啊
“先生,您还有什么事么?”前台妹子疑惑的看着李轩,旁边的保安也摸了摸手里的警棍。
“啊,没事没事!那我先走了,再见。”见不到就见不到吧,以后总算见到的。
“您慢走……”
站在回程巴士上的李轩一脸的懊悔,刚刚应该问下能不能上去看看的,搞不好还能看见金镛,自己竟然就这么傻傻的出来了。
接下来两天一点消息也没有传来,李轩也没气恼,还是白天刷盘子晚上继续写昆仑。来了这么久他早知道了现在明报的稿费都有点低,他投明报就是为了出名才去的,只要出了名,等小说集结发行的时候才是挣大钱的时候。再说要是小说被明报退稿了他还可以投到别的报纸去挣钱,就不信那些小报还看不上这部小说。
而且李轩练习了快五个月的繁体字总算有了效果,现在已经能很流畅进行简繁转换了。这得多亏了他后来连白天刷盘子时都把报纸放在一边读,苦练了好几个月的成果,为此还赔了芬姐一百多港币的盘子钱,都是被他不小心砸坏的。
今天香港刮起了台风,暴雨从昨晚一直下到了上午十点多还没有停,导致茶餐厅的生意少了好多。盘子早刷完了,李轩也乐得清闲,坐在后厨悠哉游哉的读着一份昨天的明报晚报。
“轩仔,有人找!”芬姐突然在外面喊道,声音里还透出一股好奇,轩仔这家伙一天到晚都呆在后厨里,什么时候还认识其他人了。
“有人找?”李轩愣了一下,赶忙收起报纸,这么大雨谁找啊?
刚出厨房,看见站在收银台旁边那个左手拿着雨伞的身影,李轩的心脏就扑通扑通就跳了起来。那敦厚儒雅的身影、那和煦的笑容再加上那副金丝眼镜,李轩没想到偶像竟然亲自上门来找他。
两步就跑到了收银台旁,涨红着脸李轩激动的伸出了右手。
“金、金大侠,您好!”
对面的中年男人愣了一下,也马上微笑着伸出了右手握住了李轩的手。
“木少侠,你好!”
(注:金大侠此时54岁,还算是中年的尾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