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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这种无聊的生活方式当成了一种艺术,几下便挖倒一棵树,几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对方门前,至于其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命运抗争的理想之类的附带产物也会自然应运而生,我这里就懒得说了。
再一想,不对!不可能!因为提倡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于是,我推测,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四处传播,一定是出于别的目的。我想来想去,越想越漫无边际,于是只能乱猜一气,众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乱猜一气还真能猜出点什么来,我还真的猜出点什么来――我怀疑,也许这个故事是个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搞乱的计谋,提倡这种精神,就是怕农村人往城市里冲,于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们挖山不止算了,当然,要想实现这个计谋,首先得敢于想象农民兄弟也许真能笨到那个地步,竟然相信凭他们那点本事真的能够把一个贫穷地方变好,历史证明,这个计谋在户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举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一个生花妙笔,那就是,不仅当时的农村人口无法入城,城里干脆派了一批名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乡,把农村搞得鸡犬不宁,这样,农村人的后院起火,灭火还来不及,更甭提冲城市了――不幸的是,现在的农民醒过味儿来了,他们挖了5000年的山,现在却搞起了农村包围城市,他们冲进城市,把农村的生活方式带进城市,他们唱着思乡的歌,在城市里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242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243
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244
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245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246
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247
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248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249
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漏*点,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还是趴着**,这是个问题。
250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而狂欢不止,
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
类,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这种无聊的生活方式当成了一种艺术,几下便挖倒一棵树,几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对方门前,至于其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命运抗争的理想之类的附带产物也会自然应运而生,我这里就懒得说了。
再一想,不对!不可能!因为提倡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于是,我推测,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四处传播,一定是出于别的目的。我想来想去,越想越漫无边际,于是只能乱猜一气,众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乱猜一气还真能猜出点什么来,我还真的猜出点什么来――我怀疑,也许这个故事是个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搞乱的计谋,提倡这种精神,就是怕农村人往城市里冲,于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们挖山不止算了,当然,要想实现这个计谋,首先得敢于想象农民兄弟也许真能笨到那个地步,竟然相信凭他们那点本事真的能够把一个贫穷地方变好,历史证明,这个计谋在户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举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一个生花妙笔,那就是,不仅当时的农村人口无法入城,城里干脆派了一批名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乡,把农村搞得鸡犬不宁,这样,农村人的后院起火,灭火还来不及,更甭提冲城市了――不幸的是,现在的农民醒过味儿来了,他们挖了5000年的山,现在却搞起了农村包围城市,他们冲进城市,把农村的生活方式带进城市,他们唱着思乡的歌,在城市里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242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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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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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245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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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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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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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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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漏*点,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还是趴着**,这是个问题。
250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而狂欢不止,
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