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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的脸,于是他恍惚地回了摊主一句:“是啊,这面镜子我买了,要几钱呢?”
那摊主躬身上前:“少爷能看中就是小的我的荣幸,哪能问您要钱呐。”
丰慕云也不与他罗嗦,掏了一两银子搁在案上(就他这性格这身份,怎么会在袋里放那些臭铜钱呢?)把镜子揣进怀里回头就走,他现在只想回到家中找个清静的地方来好好研究研究。那摊主虽然真心不想收钱,可见丰慕云心不在焉的模样,更不敢贸然追上去还钱打扰,只得任他去了。
摊主不收钱是有原因的,他可是做生意的,不是什么冤大头。在他的眼里,这丰慕云可是大有来头的,他的父亲丰季随是魏州刺史,是这里的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啊。说到这丰季随啊,倒也算是有运之人,本来只是亡国‘士族‘,唐未亡时家境殷实,却也未曾为官,大乱之时,仗义疏财,拯救各方流民,得以保全性命。所幸这后唐庄宗以复兴大唐号召天下,用人以“前朝士族”为必要条件,丰季随上下打点,竟然在四十六岁时谋得了魏州刺史这一肥差。
却说丰慕云被那镜中美姬一搅扰,心神大乱,恍恍惚惚地回身往家里走。蓦地一缕破空而起的歌声如同暗夜中的闪电,让他全身为之一激灵。回首寻觅,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披红挂绿的戏台,那戏台是专门用于伶奴交易的,平时就人头攒积,这会儿更是水泄不通。丰慕云遥遥望见那台上站着一名蓝衣女伶,那歌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丰慕云挤了过去,见那女子薄纱轻罗,虽然不甚丰腴,却肌肤胜雪,一双大眼,顾盼流光,清亮的眸光中不沾半点凡尘。殊为奇特的是,她的头发竟然是蓝色的!虽然魏州不乏胡人,但像这样蓝头发的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如此美丽的女子,却有这样一头妖异的头发,在普通百姓眼里只能深感遗憾,以为缺陷。
但丰慕云却根本没注意她的头发,他被女孩的歌喉牵引得有些形神分离了:那歌声如同穿越了古老幽深的岁月,轻轻掠过天空,时而冰冷哀怨,让闻者心凉如冰,凄神寒骨;时而回旋九天,闲游云海,如处子般的清湛
众人被这旷世歌喉所震慑,虽然比肩连袂,拥挤不堪,但人人屏声凝息,大气不出,惟恐错过精妙细微之处。事实上,那女子唱歌所用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大唐语言,大家虽然语言不通,可听者却都是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看来音乐是不用翻译的共通语言,此言的确不虚了。
一曲歌罢,开始竟价。不一会儿,这女伶的身价已经突破了千两银子的大关!要知道,后唐以来,还没有女伶的卖身价超过八百两的。现在仍旧留下来参与竟价的,都是魏州地面一些有头有的人物了。毕竟谁也没想过把上千两的银票一股脑带在身上,只有信誉高的买家才有资格留下来继续参与竟价了。从目前来看,势头最盛且志在必得的,当属前排一位留着山羊胡须的老者了。丰慕云认得他,他是魏州光禄卿╠╠王启明。看来膳食房的油水不少,不然凭他不足二百石的俸禄,焉能够出到一千两的价位?
丰慕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可不能让这羊脂白玉落入这些庸俗人之手。”他挤到了前排,找个显眼的地方,朗声道:“无论谁出多少两银子,我都比他多出一百两。”他本来想说的是多出一两,可转念一想这样未免就太无赖了,何况也是对那蓝衣女子的不敬啊,于是临场又改成了一百两。他父亲平时也不允许他像那些纨绔子弟一般大手大脚,今天他头脑一热,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祸来。但这时的他可就没时间去想那么多了。他转身对王启明施礼道:“老爷子,慕云这厢有礼了,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啊。”
王启明老奸巨滑,当然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开罪刺史公子,他摇手道:“我这一把老骨头,自然不跟你们这些小伙子争这个香醋的,无妨无妨”他嘴里这么说,心里自然是老大不乐意的,暗自嘀咕:“这刺史公子虽然年幼,但是家教甚严,平时可算是知书达礼的谦谦君子,从未听说过他有这一嗜好啊,怎么今日却来坏老夫的好事呢?看来,这就是机缘,合该我与这美娇人无缘啊也罢也罢,瞧那女子一头蓝发,不定是个什么妖精,失去焉知非福?某家还是不趟这浑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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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的脸,于是他恍惚地回了摊主一句:“是啊,这面镜子我买了,要几钱呢?”
那摊主躬身上前:“少爷能看中就是小的我的荣幸,哪能问您要钱呐。”
丰慕云也不与他罗嗦,掏了一两银子搁在案上(就他这性格这身份,怎么会在袋里放那些臭铜钱呢?)把镜子揣进怀里回头就走,他现在只想回到家中找个清静的地方来好好研究研究。那摊主虽然真心不想收钱,可见丰慕云心不在焉的模样,更不敢贸然追上去还钱打扰,只得任他去了。
摊主不收钱是有原因的,他可是做生意的,不是什么冤大头。在他的眼里,这丰慕云可是大有来头的,他的父亲丰季随是魏州刺史,是这里的最高的地方行政长官啊。说到这丰季随啊,倒也算是有运之人,本来只是亡国‘士族‘,唐未亡时家境殷实,却也未曾为官,大乱之时,仗义疏财,拯救各方流民,得以保全性命。所幸这后唐庄宗以复兴大唐号召天下,用人以“前朝士族”为必要条件,丰季随上下打点,竟然在四十六岁时谋得了魏州刺史这一肥差。
却说丰慕云被那镜中美姬一搅扰,心神大乱,恍恍惚惚地回身往家里走。蓦地一缕破空而起的歌声如同暗夜中的闪电,让他全身为之一激灵。回首寻觅,发现不远处有一个披红挂绿的戏台,那戏台是专门用于伶奴交易的,平时就人头攒积,这会儿更是水泄不通。丰慕云遥遥望见那台上站着一名蓝衣女伶,那歌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丰慕云挤了过去,见那女子薄纱轻罗,虽然不甚丰腴,却肌肤胜雪,一双大眼,顾盼流光,清亮的眸光中不沾半点凡尘。殊为奇特的是,她的头发竟然是蓝色的!虽然魏州不乏胡人,但像这样蓝头发的可以说是闻所未闻。如此美丽的女子,却有这样一头妖异的头发,在普通百姓眼里只能深感遗憾,以为缺陷。
但丰慕云却根本没注意她的头发,他被女孩的歌喉牵引得有些形神分离了:那歌声如同穿越了古老幽深的岁月,轻轻掠过天空,时而冰冷哀怨,让闻者心凉如冰,凄神寒骨;时而回旋九天,闲游云海,如处子般的清湛
众人被这旷世歌喉所震慑,虽然比肩连袂,拥挤不堪,但人人屏声凝息,大气不出,惟恐错过精妙细微之处。事实上,那女子唱歌所用的语言根本就不是大唐语言,大家虽然语言不通,可听者却都是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看来音乐是不用翻译的共通语言,此言的确不虚了。
一曲歌罢,开始竟价。不一会儿,这女伶的身价已经突破了千两银子的大关!要知道,后唐以来,还没有女伶的卖身价超过八百两的。现在仍旧留下来参与竟价的,都是魏州地面一些有头有的人物了。毕竟谁也没想过把上千两的银票一股脑带在身上,只有信誉高的买家才有资格留下来继续参与竟价了。从目前来看,势头最盛且志在必得的,当属前排一位留着山羊胡须的老者了。丰慕云认得他,他是魏州光禄卿╠╠王启明。看来膳食房的油水不少,不然凭他不足二百石的俸禄,焉能够出到一千两的价位?
丰慕云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可不能让这羊脂白玉落入这些庸俗人之手。”他挤到了前排,找个显眼的地方,朗声道:“无论谁出多少两银子,我都比他多出一百两。”他本来想说的是多出一两,可转念一想这样未免就太无赖了,何况也是对那蓝衣女子的不敬啊,于是临场又改成了一百两。他父亲平时也不允许他像那些纨绔子弟一般大手大脚,今天他头脑一热,也不知道会惹出什么祸来。但这时的他可就没时间去想那么多了。他转身对王启明施礼道:“老爷子,慕云这厢有礼了,有得罪之处还望见谅啊。”
王启明老奸巨滑,当然不会为了这么点小事开罪刺史公子,他摇手道:“我这一把老骨头,自然不跟你们这些小伙子争这个香醋的,无妨无妨”他嘴里这么说,心里自然是老大不乐意的,暗自嘀咕:“这刺史公子虽然年幼,但是家教甚严,平时可算是知书达礼的谦谦君子,从未听说过他有这一嗜好啊,怎么今日却来坏老夫的好事呢?看来,这就是机缘,合该我与这美娇人无缘啊也罢也罢,瞧那女子一头蓝发,不定是个什么妖精,失去焉知非福?某家还是不趟这浑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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