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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见到,有了那次在乌里的教训,路边的家伙一个个爱理不理的,我也没有问路的打算。
走了半天,腿也走酸了,脚也软了,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小吃店前,我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咕咕叫了两声,算了,进去吃点东西再找吧。
坐到店里,叫了一大碗面,美美的吃了一顿,我这时才感到做人还有点乐趣,那就是可以吃上各种不同美味的东西。
“嘉美姐姐,这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好好吃,我们进去吃点吧?”一个很柔,让人听了就很想见她本人的年轻女子声音。
“到里面吃东西?小姐,不太好吧。”说话的显然是那个嘉美姐姐,这个名字听起来好耳熟,象是我的一个仇人的名字。
“有什么不好的?”令人懒洋洋的香风扑面而来,一个年轻女子兴冲冲的走进店内。
这个小吃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店内有十多个客人,全是男人,而此刻这十多个男人包括我在内都不约而同呆呆盯着刚刚走进来的那个年轻女子。
那女子看起来十六七岁,柳腰蜂臀,冰肌玉肤,黑发及腰,一对乌溜溜的眼珠,顾盼生情,那身翠绿色的长裙恰好到处的衬托出她魔鬼般的身材,配上完美无暇的脸蛋,什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尽世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她的美貌,简直就是迷死天下男人的小妖精。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比那个自称神的黛丽雅更胜三分。“老板,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拿上来。”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小妖精正坐在我对面,左顾右盼间,仿佛坐在她面前的我就是空气一般。
跟在她后面的少女一身牧师袍,先是用警惕的目光扫了店内所有人一遍,然后侧身坐在她旁边,小声道:“小姐,咱们还是走吧,你看这些人都瞧着咱们呢?”
小妖精娇滴滴的道:“有什么关系?反正我都习惯了。”她的声音听了,让人都酥到骨子里了,哪还会责怪她这句话无礼之极。
臭屁!我哼了一声,这时才有暇去看别的男人,发现这些色鬼比我差了十万八千里,一个个仍是痴痴望着小妖精,口水都流出来了,有的还用妒嫉的眼光看着我,分明在想为什么跟她同桌的是我而不是他?哼,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那个小吃店老板也不例外,连小妖精喊他也没听见,不至于连生意都不做了吧?
我这声冷哼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小妖精拿那双媚眼好奇的看着我,我大概是第一个没有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陌生男子吧!
你看,你看,让你看,许你看就不许我看,我看,我看,我再看!我和小妖精大眼瞪小眼,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那名牧师少女一脸怒容道:“喂,你对小姐怎的如此无礼?”
无礼?无礼的是她吧!我冷冷望着二女,近看小妖精,发现她更有韵味了,不行,我不能再看了,再看会跟那些色鬼一样的,我低下头去假装吃面。
“嘉美姐姐,这个人好有趣哦!”小妖精忽然坐到我的侧面,问我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假思索的反问她:“那你又叫什么名字?”
小妖精道:“我先问的,你先说。”
我犹豫了一下,才道:“文森,文森。哈特!”咦,我为什么要这么老实告诉她自己的名字?还是全名。
小妖精倒没犹豫:“我叫爱玛!”
她旁边的牧师少女突然“啊”了一声,问我道:“你是文森,斐德村的那个文森吗?”这个世上叫文森。哈特的人很多吗?对了,她怎么知道我是斐德村的?
我点了点头,反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
牧师少女道:“我是嘉美啊,费尔穆的嘉美,曾经送过你回村的。”
嘉美?那个小帮凶,不会吧,成这副德性了?她不是跟心计女子吉丝干圣者去了吗?怎么又跑奇格洛来了?来得正好,让我报上次的一箭之仇。
见我神色有些冷淡,嘉美有些失望的问:“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当然记得,你是我的仇人之一,我怎么会不记得?凭你刚才对我大呼小叫的,这笔帐我记下了。十年不见,嘉美完全变了样,长得倒是蛮漂亮,不过穿上这身牧师袍,实在太格式化了,何况跟小妖精在一起,再漂亮也给比下去了。
我压下心中的滔天恨意,若无其事道:“当然记得,当年还得‘多谢’你的大力照顾呢。”
嘉美似乎没有听出我话里有话,微笑道:“咱们多年没见,都长成大人了,你怎么这副模样?”
小妖精爱玛好奇的搂着嘉美的右臂问:“嘉美姐姐,你们是老相识吗?”喂,小妖精,你把我和她说得那么暧昧!
嘉美俏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好象我真跟她有一腿似的。
我突然站了起来,大声道:“老板!”
那个老板四十来岁,刚才一直在旁边色眯眯的看着爱玛,此刻才被我喝醒,急急忙忙跑到我身边,支支吾吾道:“公子还有什么吩咐?”
我扔下一枚金币道:“结帐,她们吃的也算我的。”
嘉美紧张的站了起来,有些害羞道:“你,你走了?”干什么?还真把我当成你青梅竹马的老相好了?
废话,我不走结帐干什么?我有些不耐烦的从鼻孔中嗯了一声,推开挡在我面前的爱玛,大步走了出去。
“文森,等等我们。”爱玛大概从来没有被人如此冷淡,不禁一呆,拉着嘉美冲了出来。
我走出没多远,小妖精便已追上,笑嘻嘻的问我:“文森,你要去哪?”
我没好气的道:“与你无关,我又不认识你。”
爱玛也不生气:“我们刚才不是认识过了吗?”
为免以后**,我说出了一句更伤人的话:“我从来不跟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打交道。”
这句话果然很有杀伤力,两个妖精立刻在我的身边消失,啊,我的耳根清静了,不过放过这么漂亮的妖精,真是有点可惜啊,我是不是应该舍己为人,为了这个世界的安宁“收拾”了这个小妖精。
我转着念头,又走出走远,只听到小妖精生气的声音尖叫道:“文森。哈特,你给我站住。”
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不管她,继续我的生命旅程,找我的生命神殿,对了,嘉美是牧师,一定知道那地方在哪,早知道就问她了,唉,现在去问,多没面子。
咦,为什么这个街上所有的人上至八十老汉,下至三岁孩童,不分男女老少都以敌视的目光看着我,我跟他们素不相识,好象没什么仇啊!我奇怪了半天,终于知道了原因,无奈的转过身去,只见小妖精毫无形象的叉腰站在大道中央,杏目圆瞪,旁边的嘉美俏目含泪,不知内情的人见了她们这幽怨模样多半还以为我是薄情寡幸的负心汉呢!
美女的魅力果然挡不住,小小嗔怒便可让整街的人同仇敌忾,一致对付我这个罪魁祸首。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把我给淹死了,我还是逃之夭夭吧,可是路都给堵住了,怎么办?
一个骑士模样,自以为英俊潇洒的年轻男子越众而出,抽出佩剑,举剑齐眉喝道:“文森。哈特,我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这两位高贵的小姐,要与你决斗。”
呜,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世上的人都跟老子过不去,打就打,人多我说不定架不住,区区一个帝国骑士老子还不放在眼里。
看着旁边兴灾乐祸的爱玛,我缓缓抽出短刀,冷冷道:“尽管放马过来。”短刀是我的标配武器之一,净重三斤八两,长二十九厘米,用来宰人再合适不过,另一样就是猎弓,不过不能在正式决斗中使用。
还好这家伙没有骑马,要不然他真的持枪放马过来那我可就真的只能落荒而逃了。
“接招吧!”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在小妖精面前好好表现,一声大喝,剑尖划过一道弧线,笔直向我的胸口刺来,好家伙,真的想要了我的小命啊!
与凯尔喂招是我每天的必修课程,而且经受了梦幻森林无数野兽的实战考验,这几式花拳绣腿在我看来跟小儿科一样,我飞身避过,短刀一挥,恰到好处在不知死活的护花骑士佩剑剑锷三寸之处连斩三下,那里正是他劲力最弱的地方,这家伙哪里还捏得住剑柄,佩剑立时脱手飞出,我自然毫不客气,刀尖紧紧抵在他的咽喉之上,哼,这就是英雄救美的下场,忘了说了,是死神版的!
初出茅庐,小试身手,果真不同凡响,我使出我的独门绝技,杀气大盛的在众人身上扫了一遍,既然要酷,就酷到底吧。
英雄勇斗恶霸,没想到落败的英雄,那些观众失望之下,一阵哄笑。
利洛羞愧难当,闭上眼睛道:“杀了我吧。”帝国决斗的规矩,战胜的一方可以随意处置战败的一方。
帝国骑士的声音虽然平静,可我感到他的身体在轻轻颤抖,毕竟面对死神的时候谁能保持镇定?我坏人招牌式的哈哈一阵狂笑,收回短刀,哼道:“我不杀你。”
利洛握紧拳头,双目尽赤道:“你为什么不杀我?”如果我用一种比较柔和的方式放过他,他大概就不会是这种表现了。
可我喜欢这种羞辱人的感觉,我继续折磨他的自尊心,语气轻蔑之极:“因为你不配。”
利洛大声道:“你说什么?”他仍然保持着他的骑士风范,没有冲上来,因为他已经败了,手下败将是不配在同一场战斗中再动手的。
爱玛大概看到情况不妙,扭着小蛮腰走了过来,拾起地上的佩剑递给利洛,甜甜笑道:“大哥哥,你误会了,我们和他朋友,只是有点小矛盾,才弄成这样子,真是不好意思啊。”小妖精,害得我被这么多人当猴看,难道就想这样轻轻带过?
利洛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却没有接过佩剑:“尊贵的小姐,我没有尽到我的职责,请求您的原谅。”
“你有什么职责?”爱玛一脸惊奇。
“身为小姐的骑士,理应保护小姐不会受到任何冒犯。”利洛看起来被骑士教育洗脑洗成白痴了。
“可是人家都不认识你。”爱玛天使般的脸上现出恶魔式的笑容:“何况人家压根就没有答应你做人家的骑士。”
帝国骑士高贵的自尊心再次被无情的践踏蹂蔺,偏偏对着小妖精,半点火星也蹦不起来,我相信他此刻大概情愿变成老鼠,打个地洞钻进去。
利洛颜面扫地,臭着张脸接过佩剑,对爱玛行了个骑士礼,在离去之前扔下一句狠话:“文森。哈特,总有一天,我会同样打败你的。”狠什么狠,我可是死神,你跟死神斗,不是找死吗?
见我一招就打败了一名堂堂的帝国骑士,再也没人敢上来自取其辱,爱玛不悦的噘嘴道:“真没趣,这样就完了。”
我怒目一瞪,那些斯软怕硬的家伙纷纷避开,让出一条道来,我懒得多说,大步走去,唉,这下更不能找人问路了,免得破坏我的美好形象。
爱玛跟了上来,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亲热的挽着我的左臂,又娇又嗲的问道:“你想去哪?”
看她蛮苗条的,贴在我手臂的部分倒丰满得很,又柔又软,让我大感吃不消,哼,小妖精又在勾引我,想试我的免疫力,偏不让你得逞。
我装作若无其事道:“生命神殿!”
爱玛“啊”的一声尖叫,骇了我一跳,引得那些路人也纷纷驻足回头看她,却见她笑嘻嘻道:“我们也是去生命神殿也,我们一起好不好?”
我起不了丝毫反对这个诱人提议的意思,就由得爱玛这么搂着我往生命神殿走去。
那个嘉美一路跟在我们屁股后面,一声不吭的,有时抬头看着我和爱玛,眼神很是奇怪,她在想什么?
原来生命神殿就在奇格洛城的正中央,是全城最高的建筑,大老远就能看见,拐过几条街就到了,果然很好找,为什么我就是找不到,呜呜呜。
踏上数十级的白玉长阶,在殿门又遇到一群老熟人,就是跟我一起行人礼的四个坏家伙,加上那个奴隶贩子,奇怪,奇格洛城这么大,怎么偏偏就碰到这几个讨厌鬼。
见到我身边如花似玉,又亲亲密密的爱玛,三个男的既羡慕又忌妒,至于那个丑八怪琳达,早就自惭形秽的躲到帕克身后了。
帕克笑呵呵的问我:“文森,你是走路来的么?倒挺快的。”
什么意思?讽刺我不是走路来的么?奴隶贩子,看你这样,准备把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拐去哪卖了?
我依然寒着脸,冷冷回答:“关你屁事。”
“哦”帕克看我的眼神暗含深意,暧昧得很,又道:“快进去吧,阿西长老正等着你呢。”
这时那个琳达终于鼓起勇气,向爱玛呶呶嘴,问我道:“文森,她是什么人?”
“我是他女朋友!”爱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搂着我更紧了,大半个身子都靠在我怀里,在这号称圣洁的生命神殿,她也不觉得害臊?
她,她,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以为我这么容易就被她勾搭上了?没门!不过话又说回来,抱着她的感觉也是挺不错的。
看着我的几个人包括嘉美在内,眼珠差点都掉出来了。
都见到,有了那次在乌里的教训,路边的家伙一个个爱理不理的,我也没有问路的打算。
走了半天,腿也走酸了,脚也软了,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小吃店前,我的肚子不听使唤的咕咕叫了两声,算了,进去吃点东西再找吧。
坐到店里,叫了一大碗面,美美的吃了一顿,我这时才感到做人还有点乐趣,那就是可以吃上各种不同美味的东西。
“嘉美姐姐,这里面的东西看起来好好吃,我们进去吃点吧?”一个很柔,让人听了就很想见她本人的年轻女子声音。
“到里面吃东西?小姐,不太好吧。”说话的显然是那个嘉美姐姐,这个名字听起来好耳熟,象是我的一个仇人的名字。
“有什么不好的?”令人懒洋洋的香风扑面而来,一个年轻女子兴冲冲的走进店内。
这个小吃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此时店内有十多个客人,全是男人,而此刻这十多个男人包括我在内都不约而同呆呆盯着刚刚走进来的那个年轻女子。
那女子看起来十六七岁,柳腰蜂臀,冰肌玉肤,黑发及腰,一对乌溜溜的眼珠,顾盼生情,那身翠绿色的长裙恰好到处的衬托出她魔鬼般的身材,配上完美无暇的脸蛋,什么国色天香,倾国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用尽世上所有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她的美貌,简直就是迷死天下男人的小妖精。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女人,比那个自称神的黛丽雅更胜三分。“老板,你这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拿上来。”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小妖精正坐在我对面,左顾右盼间,仿佛坐在她面前的我就是空气一般。
跟在她后面的少女一身牧师袍,先是用警惕的目光扫了店内所有人一遍,然后侧身坐在她旁边,小声道:“小姐,咱们还是走吧,你看这些人都瞧着咱们呢?”
小妖精娇滴滴的道:“有什么关系?反正我都习惯了。”她的声音听了,让人都酥到骨子里了,哪还会责怪她这句话无礼之极。
臭屁!我哼了一声,这时才有暇去看别的男人,发现这些色鬼比我差了十万八千里,一个个仍是痴痴望着小妖精,口水都流出来了,有的还用妒嫉的眼光看着我,分明在想为什么跟她同桌的是我而不是他?哼,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那个小吃店老板也不例外,连小妖精喊他也没听见,不至于连生意都不做了吧?
我这声冷哼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小妖精拿那双媚眼好奇的看着我,我大概是第一个没有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的陌生男子吧!
你看,你看,让你看,许你看就不许我看,我看,我看,我再看!我和小妖精大眼瞪小眼,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
那名牧师少女一脸怒容道:“喂,你对小姐怎的如此无礼?”
无礼?无礼的是她吧!我冷冷望着二女,近看小妖精,发现她更有韵味了,不行,我不能再看了,再看会跟那些色鬼一样的,我低下头去假装吃面。
“嘉美姐姐,这个人好有趣哦!”小妖精忽然坐到我的侧面,问我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假思索的反问她:“那你又叫什么名字?”
小妖精道:“我先问的,你先说。”
我犹豫了一下,才道:“文森,文森。哈特!”咦,我为什么要这么老实告诉她自己的名字?还是全名。
小妖精倒没犹豫:“我叫爱玛!”
她旁边的牧师少女突然“啊”了一声,问我道:“你是文森,斐德村的那个文森吗?”这个世上叫文森。哈特的人很多吗?对了,她怎么知道我是斐德村的?
我点了点头,反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
牧师少女道:“我是嘉美啊,费尔穆的嘉美,曾经送过你回村的。”
嘉美?那个小帮凶,不会吧,成这副德性了?她不是跟心计女子吉丝干圣者去了吗?怎么又跑奇格洛来了?来得正好,让我报上次的一箭之仇。
见我神色有些冷淡,嘉美有些失望的问:“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当然记得,你是我的仇人之一,我怎么会不记得?凭你刚才对我大呼小叫的,这笔帐我记下了。十年不见,嘉美完全变了样,长得倒是蛮漂亮,不过穿上这身牧师袍,实在太格式化了,何况跟小妖精在一起,再漂亮也给比下去了。
我压下心中的滔天恨意,若无其事道:“当然记得,当年还得‘多谢’你的大力照顾呢。”
嘉美似乎没有听出我话里有话,微笑道:“咱们多年没见,都长成大人了,你怎么这副模样?”
小妖精爱玛好奇的搂着嘉美的右臂问:“嘉美姐姐,你们是老相识吗?”喂,小妖精,你把我和她说得那么暧昧!
嘉美俏脸一红,轻轻点了点头,好象我真跟她有一腿似的。
我突然站了起来,大声道:“老板!”
那个老板四十来岁,刚才一直在旁边色眯眯的看着爱玛,此刻才被我喝醒,急急忙忙跑到我身边,支支吾吾道:“公子还有什么吩咐?”
我扔下一枚金币道:“结帐,她们吃的也算我的。”
嘉美紧张的站了起来,有些害羞道:“你,你走了?”干什么?还真把我当成你青梅竹马的老相好了?
废话,我不走结帐干什么?我有些不耐烦的从鼻孔中嗯了一声,推开挡在我面前的爱玛,大步走了出去。
“文森,等等我们。”爱玛大概从来没有被人如此冷淡,不禁一呆,拉着嘉美冲了出来。
我走出没多远,小妖精便已追上,笑嘻嘻的问我:“文森,你要去哪?”
我没好气的道:“与你无关,我又不认识你。”
爱玛也不生气:“我们刚才不是认识过了吗?”
为免以后**,我说出了一句更伤人的话:“我从来不跟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打交道。”
这句话果然很有杀伤力,两个妖精立刻在我的身边消失,啊,我的耳根清静了,不过放过这么漂亮的妖精,真是有点可惜啊,我是不是应该舍己为人,为了这个世界的安宁“收拾”了这个小妖精。
我转着念头,又走出走远,只听到小妖精生气的声音尖叫道:“文森。哈特,你给我站住。”
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不管她,继续我的生命旅程,找我的生命神殿,对了,嘉美是牧师,一定知道那地方在哪,早知道就问她了,唉,现在去问,多没面子。
咦,为什么这个街上所有的人上至八十老汉,下至三岁孩童,不分男女老少都以敌视的目光看着我,我跟他们素不相识,好象没什么仇啊!我奇怪了半天,终于知道了原因,无奈的转过身去,只见小妖精毫无形象的叉腰站在大道中央,杏目圆瞪,旁边的嘉美俏目含泪,不知内情的人见了她们这幽怨模样多半还以为我是薄情寡幸的负心汉呢!
美女的魅力果然挡不住,小小嗔怒便可让整街的人同仇敌忾,一致对付我这个罪魁祸首。这么多人,一人一口唾沫都把我给淹死了,我还是逃之夭夭吧,可是路都给堵住了,怎么办?
一个骑士模样,自以为英俊潇洒的年轻男子越众而出,抽出佩剑,举剑齐眉喝道:“文森。哈特,我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这两位高贵的小姐,要与你决斗。”
呜,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怎么世上的人都跟老子过不去,打就打,人多我说不定架不住,区区一个帝国骑士老子还不放在眼里。
看着旁边兴灾乐祸的爱玛,我缓缓抽出短刀,冷冷道:“尽管放马过来。”短刀是我的标配武器之一,净重三斤八两,长二十九厘米,用来宰人再合适不过,另一样就是猎弓,不过不能在正式决斗中使用。
还好这家伙没有骑马,要不然他真的持枪放马过来那我可就真的只能落荒而逃了。
“接招吧!”帝国骑士利洛。可曼为了在小妖精面前好好表现,一声大喝,剑尖划过一道弧线,笔直向我的胸口刺来,好家伙,真的想要了我的小命啊!
与凯尔喂招是我每天的必修课程,而且经受了梦幻森林无数野兽的实战考验,这几式花拳绣腿在我看来跟小儿科一样,我飞身避过,短刀一挥,恰到好处在不知死活的护花骑士佩剑剑锷三寸之处连斩三下,那里正是他劲力最弱的地方,这家伙哪里还捏得住剑柄,佩剑立时脱手飞出,我自然毫不客气,刀尖紧紧抵在他的咽喉之上,哼,这就是英雄救美的下场,忘了说了,是死神版的!
初出茅庐,小试身手,果真不同凡响,我使出我的独门绝技,杀气大盛的在众人身上扫了一遍,既然要酷,就酷到底吧。
英雄勇斗恶霸,没想到落败的英雄,那些观众失望之下,一阵哄笑。
利洛羞愧难当,闭上眼睛道:“杀了我吧。”帝国决斗的规矩,战胜的一方可以随意处置战败的一方。
帝国骑士的声音虽然平静,可我感到他的身体在轻轻颤抖,毕竟面对死神的时候谁能保持镇定?我坏人招牌式的哈哈一阵狂笑,收回短刀,哼道:“我不杀你。”
利洛握紧拳头,双目尽赤道:“你为什么不杀我?”如果我用一种比较柔和的方式放过他,他大概就不会是这种表现了。
可我喜欢这种羞辱人的感觉,我继续折磨他的自尊心,语气轻蔑之极:“因为你不配。”
利洛大声道:“你说什么?”他仍然保持着他的骑士风范,没有冲上来,因为他已经败了,手下败将是不配在同一场战斗中再动手的。
爱玛大概看到情况不妙,扭着小蛮腰走了过来,拾起地上的佩剑递给利洛,甜甜笑道:“大哥哥,你误会了,我们和他朋友,只是有点小矛盾,才弄成这样子,真是不好意思啊。”小妖精,害得我被这么多人当猴看,难道就想这样轻轻带过?
利洛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却没有接过佩剑:“尊贵的小姐,我没有尽到我的职责,请求您的原谅。”
“你有什么职责?”爱玛一脸惊奇。
“身为小姐的骑士,理应保护小姐不会受到任何冒犯。”利洛看起来被骑士教育洗脑洗成白痴了。
“可是人家都不认识你。”爱玛天使般的脸上现出恶魔式的笑容:“何况人家压根就没有答应你做人家的骑士。”
帝国骑士高贵的自尊心再次被无情的践踏蹂蔺,偏偏对着小妖精,半点火星也蹦不起来,我相信他此刻大概情愿变成老鼠,打个地洞钻进去。
利洛颜面扫地,臭着张脸接过佩剑,对爱玛行了个骑士礼,在离去之前扔下一句狠话:“文森。哈特,总有一天,我会同样打败你的。”狠什么狠,我可是死神,你跟死神斗,不是找死吗?
见我一招就打败了一名堂堂的帝国骑士,再也没人敢上来自取其辱,爱玛不悦的噘嘴道:“真没趣,这样就完了。”
我怒目一瞪,那些斯软怕硬的家伙纷纷避开,让出一条道来,我懒得多说,大步走去,唉,这下更不能找人问路了,免得破坏我的美好形象。
爱玛跟了上来,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亲热的挽着我的左臂,又娇又嗲的问道:“你想去哪?”
看她蛮苗条的,贴在我手臂的部分倒丰满得很,又柔又软,让我大感吃不消,哼,小妖精又在勾引我,想试我的免疫力,偏不让你得逞。
我装作若无其事道:“生命神殿!”
爱玛“啊”的一声尖叫,骇了我一跳,引得那些路人也纷纷驻足回头看她,却见她笑嘻嘻道:“我们也是去生命神殿也,我们一起好不好?”
我起不了丝毫反对这个诱人提议的意思,就由得爱玛这么搂着我往生命神殿走去。
那个嘉美一路跟在我们屁股后面,一声不吭的,有时抬头看着我和爱玛,眼神很是奇怪,她在想什么?
原来生命神殿就在奇格洛城的正中央,是全城最高的建筑,大老远就能看见,拐过几条街就到了,果然很好找,为什么我就是找不到,呜呜呜。
踏上数十级的白玉长阶,在殿门又遇到一群老熟人,就是跟我一起行人礼的四个坏家伙,加上那个奴隶贩子,奇怪,奇格洛城这么大,怎么偏偏就碰到这几个讨厌鬼。
见到我身边如花似玉,又亲亲密密的爱玛,三个男的既羡慕又忌妒,至于那个丑八怪琳达,早就自惭形秽的躲到帕克身后了。
帕克笑呵呵的问我:“文森,你是走路来的么?倒挺快的。”
什么意思?讽刺我不是走路来的么?奴隶贩子,看你这样,准备把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拐去哪卖了?
我依然寒着脸,冷冷回答:“关你屁事。”
“哦”帕克看我的眼神暗含深意,暧昧得很,又道:“快进去吧,阿西长老正等着你呢。”
这时那个琳达终于鼓起勇气,向爱玛呶呶嘴,问我道:“文森,她是什么人?”
“我是他女朋友!”爱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搂着我更紧了,大半个身子都靠在我怀里,在这号称圣洁的生命神殿,她也不觉得害臊?
她,她,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以为我这么容易就被她勾搭上了?没门!不过话又说回来,抱着她的感觉也是挺不错的。
看着我的几个人包括嘉美在内,眼珠差点都掉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