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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亲眼目睹,都只是听来的。不知为什么,她挺牵挂如意的。
他知道她是在问如意,于是答道:“她很好,毫发无伤。”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真是幸运,若不是史先生救了她,不知现在是怎样的情形呢。史先生,你真勇敢!”她直率的夸赞他。
“啊,哪里,应该的。”他难免有些难为情。
“秉忱——”叶明珠下来了。她打扮得艳光四射,身上一袭米黄色的小礼服,不但适合出去用午餐,若晚上还想去夜总会消遣,也对付得了。她似乎特别偏爱黄色系列,手上的皮包和脚上的鞋子,都是同一色系。
她的美丽,秉忱早见识过了,因此不会觉得心跳加剧。但他仍不失绅士风度的抬起一只手,牵著她步下最后一级阶梯。
一般和秉忱出去,她就不坐司机的车,因为秉忱就是她的司机。
明珠特别偏爱吃法国菜。她喜欢法国式的细腻和浪漫气氛。
道地的鹅肝酱使她食欲大增,心情也变得很好。不过,就在邻座的一位男士送了他的女伴一大束玫瑰花之后,她的脸就沉了下来,气呼呼的埋怨秉忱:“你好久没有送我花了!”
她只消说了这一句话,秉忱立即找服务生过来,交代他去订购二十五朵黄玫瑰。叶明珠芳龄正值二十五。二十五朵玫瑰,代表她芳华二十五。
他在这方面相当细心,因此她才会在众多追求者中挑选他做为她的未婚夫。她计画自己的结婚年龄在二十五至二十六岁之间。
他们尚未用完午餐,服务生的领班已将二十五朵黄玫瑰送到。
明珠喜孜孜的接过花来,心想若秉忱开口再向她求婚,她便不再刁难他了。却只见他缓缓举起酒杯,放在唇边挽了一口,压根不再提他们的婚事。她欣喜之情马上冷却,将花束撇在一边,赌气的灌下一大口酒。他也只权当没看见,对她种种情绪化的举动,早已疲于应付了。
他觉得这一次是老天爷帮他延缓他们的婚期,他真的得重新考虑这件婚事。不晓得有多少世家子弟,欣羡他能雀屏中选,当上叶氏企业集团的女婿。但他忽然退缩了,忽然觉得成为叶明珠的丈夫,可能会毁了他的一生。既然产生这种感觉,他岂能再盲目的与她步入结婚礼堂?不!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考量一遍,调整自己人生的方向,不能这么快就决定他和叶明珠的婚事。但是父母那里通得过吗?叶明珠的父亲会放过他吗?他根本不敢去想,困难重重!不过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明珠狠狠的瞪著他,气他不开口求婚。总不成由她先提起吧?哼!那是绝绝对对不可能!她心里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会先开这个口,就算耽搁婚期,也在所不惜!
一顿饭吃完了,他自始至终没提起过跟“婚”字有关的事情。
她跟他赌气:“我要回家了,头痛。”
他遵命。结完帐后,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气坏了,一进门便冲上二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坏房里的摆设。这也算是一种汰旧换新的方式。即便她一个月只动一回真气,对房里的摆设进行革命性的破坏,那么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机会重新添置新的摆设。这有时还得包括新的梳妆台!实在有点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为的情况并不常有。
秉忱听她房内“劈哩啪啦”一阵乱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咬著牙,大步走出叶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这种气了。
上了车,他一踩油门“唰”的一下冲了出去。这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一路开到市区,才不得不把车速减缓下来。车速慢下来之后,他脑中的思绪却加快了。他忆起第一次见到明珠的情景。那约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国外取得企管硕士的学位回来,就在家里为他举行的接风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叶明珠就为她的美丽“惊艳”了。
在家人的怂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来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终于得到她的首肯,答应与他订婚。
但在订婚宴会之前发生意外后,他立刻退缩了。那种感觉可谓是顿悟!他忽然领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后,一定会抱憾终身。但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会赞同。当然其余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儿,绝对会高举双手,表示赞成,并感谢他留下这大好的机会给他们。
管他们的!避他们怎么想!现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除非他想通了,否则绝对不会轻易步入结婚礼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关系人”白如意。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受伤。如果他没有受伤,就不可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没有到医院治疗,根本就不可能在订婚宴会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确定,那么他一生的厄运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虽救了这个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时也救了自己呢!不知为了什么,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轻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诉她这件事,不然或许他会买一大把鲜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还买什么花送她呢?人家家里开花店的。对了!她用来替他止血的那条丝巾,血迹斑斑,算是毁了。一定得赔人家一条,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车就近开到一家百货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购物,对于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个专卖名牌丝巾的专柜选焙。在售货小姐的帮助下,他买了一条淡紫色为底的丝巾,上面还有各种繁复却美丽的图案。这是夕雾草的颜色,带给他的影响,令他挑了这么一条有美丽的紫色的丝巾。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现在就送去给她!有何不可?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了看手表,四点钟,这个时间刚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当他抵达白家位于民生社区的“花之屋”时,却发现店门紧闭。一方小版示牌上写著营业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下午四点。糟糕,四点才过了。不过他不是买花的客人,应该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他注意到门铃边有一个拉索。既有门铃,为何还要弄个拉索?他考虑著是该按门铃还是用拉索。一会儿见到如意,要记得请教她这个问题。
他干脆两者齐来,按了按门铃,又去扯动拉索。
约莫一、两分钟之后,如意匆匆跑来开门。见到是他,又惊又喜!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头也没梳,脚上还是穿著一双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觉得好窘。她一张脸蓦地红了起来,也只好延请他入内。
“史先生,请进。”
“谢谢。”他走进“花之屋”环顾四周,处处都是鲜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处其间,倍觉舒畅。
“请坐。”如意走到后面的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罐饮料出来。她正欲拉开易开罐的拉环,却被他一手夺了去。
“我来。”他说。一连拉开两瓶饮料的拉环之后,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如意在店内摆了一套迷你的藤制桌椅,勉强可供三、五个人坐下来休憩。她原来的设想就是让来买花的客人,有个歇脚的地方。
现在她便是让秉忱坐在这组藤椅上,自己也坐在一侧做陪。
小圆桌上铺著一条浅色格子布的桌巾,几乎垂到地面上了。藤椅也是小巧得可爱,那种没有靠背的。为的是要节省空间,她在店面里辟出这点小空间已是相当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搭讪道:“我从来不在这张小桌上摆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会摆些瓶花做为点缀。
“你这店内处处是花,何需多此一举?”他的观感与她一致。
她很高兴。“我就是这个意思。”
两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许多言词来解释了。
他这才将带来的纸袋放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个包装得极精巧的扁平状的盒子出来。他笑着说:“这是我特地买来还你的。”
“还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开来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
她迟疑的看着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装,一时之间竟难以下手。
他洒脱的一笑。“我来代你拆好了。”三、两下那些美丽的缎带花和包装纸便被拆除了。他打开盒盖,一条光彩耀目的丝巾静静的躺在盒里,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谓的“还她”应该是她用来替他止血的丝巾。她连忙推拒,急急的说:“呀,不,我不能收,你转送给你的母亲或家人吧。你说还我一条丝巾,那我要怎么还你呢?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你救回来的,可是我还你一命,你又怎么能要呢?唉——”她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很为难。
“那别说还什么了,就当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转口说道。
“我怎能收你的礼物呢?怎么说也该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恼。怎么反倒让他抢先一步?自己实在为人失败。失败归失败,但总得及时补救。她一跃而起:“我送一束花给你吧,现成的。”
他笑着把她拉回来:“不忙,我还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么可能?求你来都来不及”她冲口而出。虽及时打住,但多少泄漏出自己内心的秘密,她不但脸红,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么话说得这么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责。
他还是保持一贯的笑容,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可爱。为了解除她的尴尬,他立到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记得要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已经有门铃了,你还要加装一个拉铃?”
“喔,这件事呀!”她笑着说。“那条拉铃是在关门以后,给临时想买花的客人叫门用的。因为我一向很早就开门,因此下午四点以后,多半会睡个午觉。我的房间在二楼,听不见门铃声,因此才会加装这一条拉铃。铃铛的声音清脆又清楚,比较不会听错。”
他点头称许。她果然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孩子,处处替人著想。
“不过有时会有调皮的小孩子来玩拉铃,常让我白跑一趟。还好现在比较少了,也许是他们玩腻了这种游戏,也许是他们良心发现,不好意思再恶作剧。不管如何,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上这种当了。”
“你每次发现上当时,一定没发脾气骂人吧,所以久而久之,他们反而不好意思再对你恶作剧了。”
“可能。我有时的确气疯了,但总是尽量忍住。我想多半是这附近的小孩,若是骂了他们,对他们的父母不好意思,而且做生意的人,和气生财嘛。”
“你照顾花店多久了?”他看她年纪轻轻的,故而有此一问。
“两年多了。”她有些感叹的说。“高中毕业以后,我就在家里看店。我没有上大学。”她索性说开了。若是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做他的朋友,正好趁早死心。
“那你才二十岁左右-?”
“嗯,虚岁二十一。”
“我大你好几岁呢。”他说。
“你几岁?”她认为他既然知道她的岁数,自己也有权利问他。
“噢,比你大多了,我快三十了。”
“快三十了?那到底是几岁?”她打破沙锅问到底。
“呃,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老?”他问。对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来说,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是嫌老了点。
她微微一笑。“不会呀,男人三十岁不算老。”
“这样我就觉得安慰一点了。”他松了一口气。“呼——时间过得真快,好像没多久以前,我也才二十郎当而已。啊!时间很无情的!”
她“噗哧”一声笑了:“我不知道男人也怕老。”
他认真的对她点点头。“除了小孩之外,任何人都怕老。”
她点点头。只有小孩不怕岁月流逝,他们巴不得一觉醒来,就能变成大人。而当人成年之后,却又盼望能重回童稚的时光。人生就是这么矛盾。
他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时间已从身边流逝不少。如意虽留意到做饭时间已近,但她总不能抛下客人不顾吧?何况这又是个很特别的“客人”对待一个于你有救命之恩的人,就不能顾虑到日常的作息。偶尔一天不做饭,应该不要紧的,可以换换口味去“外食”
他也注意到时间不早了,考虑了一会儿才说:“我能请你出去吃饭吗?”
“啊!可以,不,我的意思是我请你,应该我请你才对!”她很兴奋。啊!真好,他愿和她出去晚餐,这算是约会吗?如果不算约会又算什么呢?是约会!是约会呀!她难掩内心的狂喜,全身的细胞都兴奋的跳起舞来。
“你去换衣服吧,我替你看店。”他不跟她争执谁来请客,现在的重点是先出去再说。
“好,你等我一下,很快,很快!我十分钟就好了!”她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匆匆的飞奔上楼。
她先洗了把脸,然后找了件她衣柜里最好的衣服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连身洋装,衣领和袖口上饰以手工编织的花边,在简单中流露些许华丽和浪漫。穿这样应该可以吧?她在镜前左照右照,觉得还算满意。
她的肤色白皙洁净,不需敷粉。何况再好的粉霜,也比不过她那天然的、白里透红的肤色,仿佛吹弹得破似的。她将一头秀丽的黑发梳顺之后,才在线条优美的唇上搽点粉红的胭脂。
她的装扮甚是简单,果然不消十分钟就弄妥当了。
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了张字条,上面写著要家人到外面用餐,她晚上才会回来。
“好啦,可以走了。”她一身白衣胜雪,袅袅婷婷的站在秉忱跟前。
“哗,真漂亮!”他真心的发出一声赞叹。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叶明珠就是一个典型的大美人,但她的美是精雕细琢的,让人多少有点压迫感。但如意的美,美得自然,美得单纯,令人看了感到很舒服。
“我平常很少装扮,因此也不知如何装扮自己。你觉得我这样还可以,是吗?”她拉了拉裙摆。
“何止可以,很漂亮哩。走吧!”
她高高兴兴的锁上店门,和他一起出去。
“我的车子停在附近,得走一小段路。”他说。
“嗯,现在很少有停车的地方,几乎到处都被占满了。”她说。她爸爸的小货车晚上还可以停在店门口,白天若要停车得四处去找。很麻烦的!
当她看到他的车时,不禁发起愣来。她虽不识货,但也看得出是很高级的名车。忽然想起他是叶家的客人,家世一定很好,自己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如何匹配得上?
“怎么了?上车啊。”他替她打开车门,却见她还愣愣的站在那儿。
“噢。”她恍然回过神来,默默的上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才绕过车身,坐上驾驶座。
“想吃什么菜?”他问。
“随便,随便什么都可以。”她也没什么概念,反正有他拿主意就好。
他笑笑。她跟叶明珠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在在让他觉得很新鲜,也很轻松。他想还是带她上普通的西餐厅就好,太高级的地方,那些繁文褥节一定会令她感到困扰。
于是他将车开到东区的繁华街道上找寻,见到停车场便开进去。
“我们先把车停在这儿。”他找到位置停好车,便关掉引擎。
如意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并站在一旁等候。
“走吧。”他付完停车费回来找她。
这一带多的是西餐厅,他们挑选了其中一间看来较明亮宽敞的。
一进大门,立刻有服务生来领他们就座。
秉忱让如意先点。她快速的浏览了一遍,很没创意的点了一份牛排全餐。
“我跟她一样。”他对服务生说。点全餐是最省事的了。如果是跟明珠来,她一定从餐前酒开始点起,然后是什么汤啦、沙拉、前菜、主菜,总得花上一番工夫。他忽然发现用全餐就不需费心思了。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从喝洋葱汤开始,一直到上甜点,他们仍有说不完的话题。
有亲眼目睹,都只是听来的。不知为什么,她挺牵挂如意的。
他知道她是在问如意,于是答道:“她很好,毫发无伤。”
“那我就放心了!白小姐真是幸运,若不是史先生救了她,不知现在是怎样的情形呢。史先生,你真勇敢!”她直率的夸赞他。
“啊,哪里,应该的。”他难免有些难为情。
“秉忱——”叶明珠下来了。她打扮得艳光四射,身上一袭米黄色的小礼服,不但适合出去用午餐,若晚上还想去夜总会消遣,也对付得了。她似乎特别偏爱黄色系列,手上的皮包和脚上的鞋子,都是同一色系。
她的美丽,秉忱早见识过了,因此不会觉得心跳加剧。但他仍不失绅士风度的抬起一只手,牵著她步下最后一级阶梯。
一般和秉忱出去,她就不坐司机的车,因为秉忱就是她的司机。
明珠特别偏爱吃法国菜。她喜欢法国式的细腻和浪漫气氛。
道地的鹅肝酱使她食欲大增,心情也变得很好。不过,就在邻座的一位男士送了他的女伴一大束玫瑰花之后,她的脸就沉了下来,气呼呼的埋怨秉忱:“你好久没有送我花了!”
她只消说了这一句话,秉忱立即找服务生过来,交代他去订购二十五朵黄玫瑰。叶明珠芳龄正值二十五。二十五朵玫瑰,代表她芳华二十五。
他在这方面相当细心,因此她才会在众多追求者中挑选他做为她的未婚夫。她计画自己的结婚年龄在二十五至二十六岁之间。
他们尚未用完午餐,服务生的领班已将二十五朵黄玫瑰送到。
明珠喜孜孜的接过花来,心想若秉忱开口再向她求婚,她便不再刁难他了。却只见他缓缓举起酒杯,放在唇边挽了一口,压根不再提他们的婚事。她欣喜之情马上冷却,将花束撇在一边,赌气的灌下一大口酒。他也只权当没看见,对她种种情绪化的举动,早已疲于应付了。
他觉得这一次是老天爷帮他延缓他们的婚期,他真的得重新考虑这件婚事。不晓得有多少世家子弟,欣羡他能雀屏中选,当上叶氏企业集团的女婿。但他忽然退缩了,忽然觉得成为叶明珠的丈夫,可能会毁了他的一生。既然产生这种感觉,他岂能再盲目的与她步入结婚礼堂?不!他一定要好好的重新考量一遍,调整自己人生的方向,不能这么快就决定他和叶明珠的婚事。但是父母那里通得过吗?叶明珠的父亲会放过他吗?他根本不敢去想,困难重重!不过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明珠狠狠的瞪著他,气他不开口求婚。总不成由她先提起吧?哼!那是绝绝对对不可能!她心里打定主意自己绝对不会先开这个口,就算耽搁婚期,也在所不惜!
一顿饭吃完了,他自始至终没提起过跟“婚”字有关的事情。
她跟他赌气:“我要回家了,头痛。”
他遵命。结完帐后,火速送她回去。
明珠气坏了,一进门便冲上二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乒乒乓乓”的大肆破坏房里的摆设。这也算是一种汰旧换新的方式。即便她一个月只动一回真气,对房里的摆设进行革命性的破坏,那么一年至少有十二次机会重新添置新的摆设。这有时还得包括新的梳妆台!实在有点可怕。所幸令她做出如此粗暴行为的情况并不常有。
秉忱听她房内“劈哩啪啦”一阵乱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咬著牙,大步走出叶家的巨宅。他不打算再受这种气了。
上了车,他一踩油门“唰”的一下冲了出去。这也算是一种发泄。他一路开到市区,才不得不把车速减缓下来。车速慢下来之后,他脑中的思绪却加快了。他忆起第一次见到明珠的情景。那约莫是三、四年前了吧,他甫自国外取得企管硕士的学位回来,就在家里为他举行的接风宴会上,他第一次见到叶明珠就为她的美丽“惊艳”了。
在家人的怂恿及她的美貌之下,他臣服了。三、四年来他一直跪在她的裙下做不二之忠臣,才终于得到她的首肯,答应与他订婚。
但在订婚宴会之前发生意外后,他立刻退缩了。那种感觉可谓是顿悟!他忽然领悟到他娶了明珠之后,一定会抱憾终身。但这只是他的想法罢了,他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一定不会赞同。当然其余想追求明珠的公子哥儿,绝对会高举双手,表示赞成,并感谢他留下这大好的机会给他们。
管他们的!避他们怎么想!现在他要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绪,除非他想通了,否则绝对不会轻易步入结婚礼堂!
他忽然想起造成那件意外的“关系人”白如意。若不是为了救她,他也不会受伤。如果他没有受伤,就不可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没有到医院治疗,根本就不可能在订婚宴会上缺席。
而一旦他和明珠的婚事确定,那么他一生的厄运便不可避免了。白如意他虽救了这个女孩,但她可能不知道她同时也救了自己呢!不知为了什么,一想起如意,他的心情轻快多了。可惜他不能告诉她这件事,不然或许他会买一大把鲜花向她致上最高的敬意呢。呀!还买什么花送她呢?人家家里开花店的。对了!她用来替他止血的那条丝巾,血迹斑斑,算是毁了。一定得赔人家一条,聊表心意。他打定主意,便把车就近开到一家百货公司。他常陪明珠逛街购物,对于这些女人家的物件熟悉得不得了。
他走到一个专卖名牌丝巾的专柜选焙。在售货小姐的帮助下,他买了一条淡紫色为底的丝巾,上面还有各种繁复却美丽的图案。这是夕雾草的颜色,带给他的影响,令他挑了这么一条有美丽的紫色的丝巾。他相信她会喜欢的。
现在就送去给她!有何不可?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看了看手表,四点钟,这个时间刚好,不太早也不太晚。
当他抵达白家位于民生社区的“花之屋”时,却发现店门紧闭。一方小版示牌上写著营业时间是早上七点至下午四点。糟糕,四点才过了。不过他不是买花的客人,应该可以不受时间的限制。他注意到门铃边有一个拉索。既有门铃,为何还要弄个拉索?他考虑著是该按门铃还是用拉索。一会儿见到如意,要记得请教她这个问题。
他干脆两者齐来,按了按门铃,又去扯动拉索。
约莫一、两分钟之后,如意匆匆跑来开门。见到是他,又惊又喜!没想到他会来看她,头也没梳,脚上还是穿著一双拖鞋呢!此刻躲又躲不了,只觉得好窘。她一张脸蓦地红了起来,也只好延请他入内。
“史先生,请进。”
“谢谢。”他走进“花之屋”环顾四周,处处都是鲜花,不愧“花之屋”之名。“你的店真漂亮,啊!好香!”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身处其间,倍觉舒畅。
“请坐。”如意走到后面的厨房,从冰箱里取了两罐饮料出来。她正欲拉开易开罐的拉环,却被他一手夺了去。
“我来。”他说。一连拉开两瓶饮料的拉环之后,将其中一瓶递给她。
如意在店内摆了一套迷你的藤制桌椅,勉强可供三、五个人坐下来休憩。她原来的设想就是让来买花的客人,有个歇脚的地方。
现在她便是让秉忱坐在这组藤椅上,自己也坐在一侧做陪。
小圆桌上铺著一条浅色格子布的桌巾,几乎垂到地面上了。藤椅也是小巧得可爱,那种没有靠背的。为的是要节省空间,她在店面里辟出这点小空间已是相当不易了。
如意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搭讪道:“我从来不在这张小桌上摆花的。”言下之意是一般花店都会摆些瓶花做为点缀。
“你这店内处处是花,何需多此一举?”他的观感与她一致。
她很高兴。“我就是这个意思。”
两人心意相通,就不需用许多言词来解释了。
他这才将带来的纸袋放在桌上,从中取出一个包装得极精巧的扁平状的盒子出来。他笑着说:“这是我特地买来还你的。”
“还我?”她有些不解的眨眨眼睛。
“你打开来看就知道了。”他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
她迟疑的看着盒子外面精美的包装,一时之间竟难以下手。
他洒脱的一笑。“我来代你拆好了。”三、两下那些美丽的缎带花和包装纸便被拆除了。他打开盒盖,一条光彩耀目的丝巾静静的躺在盒里,泛著淡紫色的光芒。
她恍然明白了。他所谓的“还她”应该是她用来替他止血的丝巾。她连忙推拒,急急的说:“呀,不,我不能收,你转送给你的母亲或家人吧。你说还我一条丝巾,那我要怎么还你呢?我这条命可以说是你救回来的,可是我还你一命,你又怎么能要呢?唉——”她长叹一声,似乎感到很为难。
“那别说还什么了,就当是我送你的,可以吧?”他转口说道。
“我怎能收你的礼物呢?怎么说也该是我送你才是。”她有些懊恼。怎么反倒让他抢先一步?自己实在为人失败。失败归失败,但总得及时补救。她一跃而起:“我送一束花给你吧,现成的。”
他笑着把她拉回来:“不忙,我还不走,莫不是你想下逐客令了?”
“那怎么可能?求你来都来不及”她冲口而出。虽及时打住,但多少泄漏出自己内心的秘密,她不但脸红,而且心跳。要命!要命!怎么话说得这么快。她在心底喃喃自责。
他还是保持一贯的笑容,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可爱。为了解除她的尴尬,他立到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记得要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已经有门铃了,你还要加装一个拉铃?”
“喔,这件事呀!”她笑着说。“那条拉铃是在关门以后,给临时想买花的客人叫门用的。因为我一向很早就开门,因此下午四点以后,多半会睡个午觉。我的房间在二楼,听不见门铃声,因此才会加装这一条拉铃。铃铛的声音清脆又清楚,比较不会听错。”
他点头称许。她果然是个蕙质兰心的女孩子,处处替人著想。
“不过有时会有调皮的小孩子来玩拉铃,常让我白跑一趟。还好现在比较少了,也许是他们玩腻了这种游戏,也许是他们良心发现,不好意思再恶作剧。不管如何,谢天谢地,我现在很少上这种当了。”
“你每次发现上当时,一定没发脾气骂人吧,所以久而久之,他们反而不好意思再对你恶作剧了。”
“可能。我有时的确气疯了,但总是尽量忍住。我想多半是这附近的小孩,若是骂了他们,对他们的父母不好意思,而且做生意的人,和气生财嘛。”
“你照顾花店多久了?”他看她年纪轻轻的,故而有此一问。
“两年多了。”她有些感叹的说。“高中毕业以后,我就在家里看店。我没有上大学。”她索性说开了。若是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做他的朋友,正好趁早死心。
“那你才二十岁左右-?”
“嗯,虚岁二十一。”
“我大你好几岁呢。”他说。
“你几岁?”她认为他既然知道她的岁数,自己也有权利问他。
“噢,比你大多了,我快三十了。”
“快三十了?那到底是几岁?”她打破沙锅问到底。
“呃,二十八,虚岁二十九。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老?”他问。对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孩来说,一个年近三十的男人是嫌老了点。
她微微一笑。“不会呀,男人三十岁不算老。”
“这样我就觉得安慰一点了。”他松了一口气。“呼——时间过得真快,好像没多久以前,我也才二十郎当而已。啊!时间很无情的!”
她“噗哧”一声笑了:“我不知道男人也怕老。”
他认真的对她点点头。“除了小孩之外,任何人都怕老。”
她点点头。只有小孩不怕岁月流逝,他们巴不得一觉醒来,就能变成大人。而当人成年之后,却又盼望能重回童稚的时光。人生就是这么矛盾。
他们相谈甚欢,不知不觉时间已从身边流逝不少。如意虽留意到做饭时间已近,但她总不能抛下客人不顾吧?何况这又是个很特别的“客人”对待一个于你有救命之恩的人,就不能顾虑到日常的作息。偶尔一天不做饭,应该不要紧的,可以换换口味去“外食”
他也注意到时间不早了,考虑了一会儿才说:“我能请你出去吃饭吗?”
“啊!可以,不,我的意思是我请你,应该我请你才对!”她很兴奋。啊!真好,他愿和她出去晚餐,这算是约会吗?如果不算约会又算什么呢?是约会!是约会呀!她难掩内心的狂喜,全身的细胞都兴奋的跳起舞来。
“你去换衣服吧,我替你看店。”他不跟她争执谁来请客,现在的重点是先出去再说。
“好,你等我一下,很快,很快!我十分钟就好了!”她一点也不浪费时间,匆匆的飞奔上楼。
她先洗了把脸,然后找了件她衣柜里最好的衣服穿上。那是一件白色的连身洋装,衣领和袖口上饰以手工编织的花边,在简单中流露些许华丽和浪漫。穿这样应该可以吧?她在镜前左照右照,觉得还算满意。
她的肤色白皙洁净,不需敷粉。何况再好的粉霜,也比不过她那天然的、白里透红的肤色,仿佛吹弹得破似的。她将一头秀丽的黑发梳顺之后,才在线条优美的唇上搽点粉红的胭脂。
她的装扮甚是简单,果然不消十分钟就弄妥当了。
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了张字条,上面写著要家人到外面用餐,她晚上才会回来。
“好啦,可以走了。”她一身白衣胜雪,袅袅婷婷的站在秉忱跟前。
“哗,真漂亮!”他真心的发出一声赞叹。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叶明珠就是一个典型的大美人,但她的美是精雕细琢的,让人多少有点压迫感。但如意的美,美得自然,美得单纯,令人看了感到很舒服。
“我平常很少装扮,因此也不知如何装扮自己。你觉得我这样还可以,是吗?”她拉了拉裙摆。
“何止可以,很漂亮哩。走吧!”
她高高兴兴的锁上店门,和他一起出去。
“我的车子停在附近,得走一小段路。”他说。
“嗯,现在很少有停车的地方,几乎到处都被占满了。”她说。她爸爸的小货车晚上还可以停在店门口,白天若要停车得四处去找。很麻烦的!
当她看到他的车时,不禁发起愣来。她虽不识货,但也看得出是很高级的名车。忽然想起他是叶家的客人,家世一定很好,自己不过是个卖花的女孩,如何匹配得上?
“怎么了?上车啊。”他替她打开车门,却见她还愣愣的站在那儿。
“噢。”她恍然回过神来,默默的上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才绕过车身,坐上驾驶座。
“想吃什么菜?”他问。
“随便,随便什么都可以。”她也没什么概念,反正有他拿主意就好。
他笑笑。她跟叶明珠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个性,在在让他觉得很新鲜,也很轻松。他想还是带她上普通的西餐厅就好,太高级的地方,那些繁文褥节一定会令她感到困扰。
于是他将车开到东区的繁华街道上找寻,见到停车场便开进去。
“我们先把车停在这儿。”他找到位置停好车,便关掉引擎。
如意自行打开车门下车,并站在一旁等候。
“走吧。”他付完停车费回来找她。
这一带多的是西餐厅,他们挑选了其中一间看来较明亮宽敞的。
一进大门,立刻有服务生来领他们就座。
秉忱让如意先点。她快速的浏览了一遍,很没创意的点了一份牛排全餐。
“我跟她一样。”他对服务生说。点全餐是最省事的了。如果是跟明珠来,她一定从餐前酒开始点起,然后是什么汤啦、沙拉、前菜、主菜,总得花上一番工夫。他忽然发现用全餐就不需费心思了。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从喝洋葱汤开始,一直到上甜点,他们仍有说不完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