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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5月25日,修订邦联条例的会议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
这次会议的时间,原本定在“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即5月14日,但那天到会的代表却寥寥无几,此后也总是锣齐鼓不齐,驴齐马不齐。一直拖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五,才有29名代表到会。好在这时的美国还是“邦之联合”(邦联),每邦1票表决权。5月25日到会的人刚好可以代表7个邦,过了13个邦的半数,便总算是可以开会了。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要唆一下,那就是各个邦对代表的授权并不一样。康涅狄格和马里兰规定,只要有1人出席,就可以代表本邦投票。新罕布什尔、纽约、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规定至少2人,马萨诸塞、新泽西、特拉华、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规定至少3人,宾夕法尼亚要求最严,规定至少4人。巧得很,5月25日,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刚好是4个人(罗伯特莫里斯,托马斯费兹西蒙斯,詹姆斯威尔逊,古文诺莫里斯),到28日又来了4个(本杰明富兰克林,乔治克莱默,托马斯米弗林,贾雷德英格索尔),更是阵容强大。宾夕法尼亚在这次制宪会议上举足轻重,作用很大,其代表差不多也都是一时之选(这一点我们后面还要说到)。宾夕法尼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就有了希望。
至少需要3名代表的新泽西也刚好来了3人:戴维布瑞利,丘吉尔豪斯顿,威廉佩特森。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42岁的威廉佩特森。我们知道,1787年的费城会议实际上是各邦各派政治力量逐鹿中原折冲樽俎的战场,而在第一回合和主流方案进行斗争的“首席剑客”就是这位佩特森先生。请读者记住他的名字,因为我们后面还要讲到他。
佩特森的盟友是43岁的刚宁贝德福德。他是特拉华代表,也是“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在新泽西学院的同学和室友。不过他会上却和麦迪逊唱对台戏,曾指名道姓痛斥麦迪逊等人“兴妖作怪”刚宁贝德福德是在28日到会的。25日前,特拉华代表团已有3人到会:乔治里德,理查德巴塞特,雅可布布鲁姆。其中,里德是最先向主流方案发起挑战的人,只不过他出手没有佩特森那么重。
北卡罗来纳超额,4人(亚历山大马丁,威廉理查德戴维,理查德多布斯斯佩特,休威廉森)。需要2名代表的南卡罗来纳也超额,也是4人(约翰拉特里奇,查尔斯科兹沃斯平克尼,查尔斯平克尼,皮尔斯巴特勒)。纽约则刚好2人(罗伯特雅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纽约这两个代表都很重要。汉密尔顿作为华盛顿的密友和联邦政府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是美国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参加制宪会议时只有32岁。在制宪会议上,他发言不多,但作用不小,而且也提出了自己的制宪方案(即汉密尔顿方案),是会议的第四种方案(还有一种是南卡罗来纳代表查尔斯平克尼提出的,即平克尼方案)。罗伯特雅茨39岁,在制宪会议上没有发言,却和约翰兰欣(6月2日到会)联手,在纽约代表团内以2比1压倒汉密尔顿,成为会上有名的反对派。后来他们发现,即便留在会上坚持反对意见,也无法扭转乾坤,便于7月10日一同离去,留下一个没有表决权的汉密尔顿徒唤奈何。不过汉密尔顿虽然在制宪会议上处境尴尬,少有作为,但他的理想──建立一个由富人控制的金融工商业社会,却最终成为美国的现实。
马萨诸塞只有1人(鲁弗斯金),人数不够(到28日才又来了2人:纳撒尼尔戈汉姆,卡立巴斯特朗)。佐治亚也只有1人(威廉费尤),人数也不够。康涅狄格没有来人(28日来了1人:奥立维艾尔斯沃斯),马里兰没有来人(28日来了1人:詹姆斯麦克亨利),新罕布什尔掏不起路费,代表无法启程(两个月后才自掏腰包赶了过来),罗德岛则始终拒绝派代表参加。这样算下来,到5月25日,以上有法定代表权的邦是6个。加上弗吉尼亚代表团全部到齐,就有了7个有表决权的邦。当然,因为直到这天才好歹凑够7个邦,正式会议也就因此而延期了11天。
这就很有些出师不利的味道,实际上这次会议也开得很艰难。正式代表74人,最后实到只有55人,而且会议开始以后,出于种种原因中途退场的又有13人,坚持到底的只有42人;而这42人中,又有3人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这样,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便只有12个邦的39名代表。其中汉密尔顿还没有表决权,只能以个人名义签字,不能代表他的邦。所以,在宪法上签字的,准确地说是11个邦。
不过会议好歹总算是开起来了。继5月25日到会27人后,28日又到9人。而且,因为康涅狄格和马里兰各有1人到会,马萨诸... -->>
1787年5月25日,修订邦联条例的会议在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召开。
这次会议的时间,原本定在“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一”即5月14日,但那天到会的代表却寥寥无几,此后也总是锣齐鼓不齐,驴齐马不齐。一直拖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五,才有29名代表到会。好在这时的美国还是“邦之联合”(邦联),每邦1票表决权。5月25日到会的人刚好可以代表7个邦,过了13个邦的半数,便总算是可以开会了。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要唆一下,那就是各个邦对代表的授权并不一样。康涅狄格和马里兰规定,只要有1人出席,就可以代表本邦投票。新罕布什尔、纽约、南卡罗来纳、佐治亚规定至少2人,马萨诸塞、新泽西、特拉华、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规定至少3人,宾夕法尼亚要求最严,规定至少4人。巧得很,5月25日,宾夕法尼亚的代表刚好是4个人(罗伯特莫里斯,托马斯费兹西蒙斯,詹姆斯威尔逊,古文诺莫里斯),到28日又来了4个(本杰明富兰克林,乔治克莱默,托马斯米弗林,贾雷德英格索尔),更是阵容强大。宾夕法尼亚在这次制宪会议上举足轻重,作用很大,其代表差不多也都是一时之选(这一点我们后面还要说到)。宾夕法尼亚代表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就有了希望。
至少需要3名代表的新泽西也刚好来了3人:戴维布瑞利,丘吉尔豪斯顿,威廉佩特森。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42岁的威廉佩特森。我们知道,1787年的费城会议实际上是各邦各派政治力量逐鹿中原折冲樽俎的战场,而在第一回合和主流方案进行斗争的“首席剑客”就是这位佩特森先生。请读者记住他的名字,因为我们后面还要讲到他。
佩特森的盟友是43岁的刚宁贝德福德。他是特拉华代表,也是“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在新泽西学院的同学和室友。不过他会上却和麦迪逊唱对台戏,曾指名道姓痛斥麦迪逊等人“兴妖作怪”刚宁贝德福德是在28日到会的。25日前,特拉华代表团已有3人到会:乔治里德,理查德巴塞特,雅可布布鲁姆。其中,里德是最先向主流方案发起挑战的人,只不过他出手没有佩特森那么重。
北卡罗来纳超额,4人(亚历山大马丁,威廉理查德戴维,理查德多布斯斯佩特,休威廉森)。需要2名代表的南卡罗来纳也超额,也是4人(约翰拉特里奇,查尔斯科兹沃斯平克尼,查尔斯平克尼,皮尔斯巴特勒)。纽约则刚好2人(罗伯特雅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纽约这两个代表都很重要。汉密尔顿作为华盛顿的密友和联邦政府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是美国历史上的风云人物,参加制宪会议时只有32岁。在制宪会议上,他发言不多,但作用不小,而且也提出了自己的制宪方案(即汉密尔顿方案),是会议的第四种方案(还有一种是南卡罗来纳代表查尔斯平克尼提出的,即平克尼方案)。罗伯特雅茨39岁,在制宪会议上没有发言,却和约翰兰欣(6月2日到会)联手,在纽约代表团内以2比1压倒汉密尔顿,成为会上有名的反对派。后来他们发现,即便留在会上坚持反对意见,也无法扭转乾坤,便于7月10日一同离去,留下一个没有表决权的汉密尔顿徒唤奈何。不过汉密尔顿虽然在制宪会议上处境尴尬,少有作为,但他的理想──建立一个由富人控制的金融工商业社会,却最终成为美国的现实。
马萨诸塞只有1人(鲁弗斯金),人数不够(到28日才又来了2人:纳撒尼尔戈汉姆,卡立巴斯特朗)。佐治亚也只有1人(威廉费尤),人数也不够。康涅狄格没有来人(28日来了1人:奥立维艾尔斯沃斯),马里兰没有来人(28日来了1人:詹姆斯麦克亨利),新罕布什尔掏不起路费,代表无法启程(两个月后才自掏腰包赶了过来),罗德岛则始终拒绝派代表参加。这样算下来,到5月25日,以上有法定代表权的邦是6个。加上弗吉尼亚代表团全部到齐,就有了7个有表决权的邦。当然,因为直到这天才好歹凑够7个邦,正式会议也就因此而延期了11天。
这就很有些出师不利的味道,实际上这次会议也开得很艰难。正式代表74人,最后实到只有55人,而且会议开始以后,出于种种原因中途退场的又有13人,坚持到底的只有42人;而这42人中,又有3人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这样,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便只有12个邦的39名代表。其中汉密尔顿还没有表决权,只能以个人名义签字,不能代表他的邦。所以,在宪法上签字的,准确地说是11个邦。
不过会议好歹总算是开起来了。继5月25日到会27人后,28日又到9人。而且,因为康涅狄格和马里兰各有1人到会,马萨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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