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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阑珊,天边有月,月如钩。这一眉弯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断肠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条奔腾的小河流,永远都不会停歇下来,直到它干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胧,像在云中,像在雾里,竟似隐隐含着一种忧悒。他是个浪子,浪子没有家,也没有明天;他还是个杀手,杀手的生命是死的,只有把自己当作是个死人,才能做一个成功的杀手。
月儿弯弯,思念悠悠。望见明月,有的人会想起家,有的人会忆起情人,但燕重衣只能怀念朋友。
百里亭也在望月,思念着那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她们曾经给了他快乐和满足,而今,他却为了一己私欲抛弃了她们。
“落红本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百里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红”红颜祸水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可是女人也是人,只要你把心给了她们,她们就会像姐姐或者母亲一样呵护你,关心你在你伤心的时候,她们温暖的怀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让你的泪水任意挥洒;在你快乐的时候,她们就会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闹,让你不至于一个人独饮那一份美丽的寂寞
百里亭渐渐开始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跟着燕重衣来,燕重衣简直就不是个“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车不骑马,百里亭只好陪着他一起用脚走路,现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欢说话,百里亭也只好做了回活哑巴,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人有口不能言是多么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乌云飘过来,遮住了朦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神情间止不住露出种伤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么?”百里亭终于忍不住问道。
“朋友。”燕重衣从来都不懂掩饰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杀?”百里亭轻叹道“为了他,你不惜劳苦奔波,甚至面临生死之劫,这么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只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没有人会不怕死,我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头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为什么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没有回答,甚至连说话的意思都没有。
百里亭叹了口气,也乖乖地闭上了嘴,却突然发现,他已经开始有些了解燕重衣这个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着,因为他是世袭一等侯,有一个辉煌的家世,有花不尽的银子,这世上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则去,比如女人,只要他高兴,那些女人立即就会排成一条长龙等待着他的宠爱。燕重衣却不同,这个人似乎只是为了朋友而活的。
百里亭还发现,其实燕重衣和他也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虽然他从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却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们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实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问道。
“如果你愿意坐车,不管你想喝什么酒、喝多少酒都没问题,但现在”百里亭苦笑着叹了口气。他那辆宽敞华丽的大马车里,不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从各地网罗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美酒。
“现在也有酒。”燕重衣笑着道。
“酒在何处?”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凉的空气“你闻到了么?”
“月色朦胧,夜凉如水,在这荒无人烟、连个鬼影子也瞧不见的地方,哪来的酒香?”
“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状元及第。”
百里亭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么知道?”
“我闻得出来。”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闻出一种酒的名字?而且还能闻出它的年份?”百里亭冷笑着摇头道。
“你不信?我们不妨赌一赌。”
“好,我就跟你赌。赌什么?”
“赌法是我提出来的,赌注就让你来决定。”
百里亭想了想:“你输了,我们就坐车去金陵。”
“好!”燕重衣仿佛胜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我输了,发誓三个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并没有关系。”燕重衣冷冷道。
“对我来说,一天不碰女人却是种非常难受的事。”百里亭叹了口气“那么如果我输了,就撤回那笔五万两黄金的悬赏,保证不再找任我杀的麻烦。”
“一言为定。”
百里亭苦笑道:“你宁愿不要女人,也不愿让朋友受伤害,难道你真的是个疯子?”
百里亭终于也闻到了浓郁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状元及第。随着酒香越来越浓,一辆宽大华丽的马车也穿过如水般温柔的夜色缓缓而来,点点月华洒在车厢上,更增添了它诡异的色彩。
马车就像行走于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那般平稳,但这并非是因为路太平坦,马匹训练有素,也不是因为那个聋拉着一张脸的中年车夫善于驾驭,实在是这辆马车走得太慢太慢,马匹只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游客般,如此的漫不经意。
百里亭正想伸手截住马车,那长相平淡无奇的车夫却突然轻轻一声吆喝,马车已停住,像丝绸般柔软的帘子里缓缓伸出一只白皙洁净的手,有人笑道:“前面两位,可是百里亭百里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这只手的主人,说话时温文儒雅,只闻其声,便已知必然是个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声,恍若未闻,百里亭却已开始在欢呼,大笑道:“阁下连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们的来历,难道是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说是两位必然会从此地经过,所以特地来此摆酒恭候。”
百里亭看了燕重衣一眼,叹道:“只不知阁下要等的人是我还是他?”
“自然是两位,小弟故意让车把式放缓脚程,就是为了不至于错过两位。”这人呵呵一笑“夜寒露重,此间有美酒佳人,两位先上车厢来再说如何?”
“阁下是哪一位?我们认识么?”
“百里兄,去年今日,西湖桥畔,你我虽是匆匆一聚,但时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这位故人,岂非当浮三大白?”
百里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大笑道:“原来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车厢中没有锦帐流苏,也没有鲜花明珠,却有美酒飘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当成熟。此刻她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温驯的猫儿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从第一眼开始,百里亭就根本没有看过“公子多情”花染这个人一眼,也没有去看那个怯生生地坐在一边的美丽小婢,只是看着这个女人,看着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三寸金莲。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一定很丰满,也很光滑柔软。
百里亭就是这种色中饿鬼,只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绝不会轻易错过的,即便是他只能用目光去欣赏这个女人。
思思当然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态真是风情万种,就像舞者一样优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里亭的目光立即发直了,他看见她俯身的时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来。思思居然好像没有发觉,连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纪似乎比百里亭还稍小一些,相貌虽不及百里亭英俊,但脸上却始终露出种令女人迷恋的笑意,他轻咳一声,淡淡笑道:“百里兄,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里亭立即打断道。
“呃这倒不是。”
“我们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认定百里兄是这辈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 -->>
夜已阑珊,天边有月,月如钩。这一眉弯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断肠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条奔腾的小河流,永远都不会停歇下来,直到它干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胧,像在云中,像在雾里,竟似隐隐含着一种忧悒。他是个浪子,浪子没有家,也没有明天;他还是个杀手,杀手的生命是死的,只有把自己当作是个死人,才能做一个成功的杀手。
月儿弯弯,思念悠悠。望见明月,有的人会想起家,有的人会忆起情人,但燕重衣只能怀念朋友。
百里亭也在望月,思念着那两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她们曾经给了他快乐和满足,而今,他却为了一己私欲抛弃了她们。
“落红本非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百里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红”红颜祸水这句话也许是正确的,可是女人也是人,只要你把心给了她们,她们就会像姐姐或者母亲一样呵护你,关心你在你伤心的时候,她们温暖的怀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让你的泪水任意挥洒;在你快乐的时候,她们就会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闹,让你不至于一个人独饮那一份美丽的寂寞
百里亭渐渐开始后悔不该一时冲动跟着燕重衣来,燕重衣简直就不是个“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车不骑马,百里亭只好陪着他一起用脚走路,现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欢说话,百里亭也只好做了回活哑巴,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人有口不能言是多么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乌云飘过来,遮住了朦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轻轻叹了口气,神情间止不住露出种伤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么?”百里亭终于忍不住问道。
“朋友。”燕重衣从来都不懂掩饰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杀?”百里亭轻叹道“为了他,你不惜劳苦奔波,甚至面临生死之劫,这么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只做我喜欢做的事,只做我认为应该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没有人会不怕死,我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头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为什么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没有回答,甚至连说话的意思都没有。
百里亭叹了口气,也乖乖地闭上了嘴,却突然发现,他已经开始有些了解燕重衣这个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着,因为他是世袭一等侯,有一个辉煌的家世,有花不尽的银子,这世上的所有东西,他都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则去,比如女人,只要他高兴,那些女人立即就会排成一条长龙等待着他的宠爱。燕重衣却不同,这个人似乎只是为了朋友而活的。
百里亭还发现,其实燕重衣和他也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是视钱财如粪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虽然他从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却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们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实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经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问道。
“如果你愿意坐车,不管你想喝什么酒、喝多少酒都没问题,但现在”百里亭苦笑着叹了口气。他那辆宽敞华丽的大马车里,不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从各地网罗回来的各种各样的美酒。
“现在也有酒。”燕重衣笑着道。
“酒在何处?”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凉的空气“你闻到了么?”
“月色朦胧,夜凉如水,在这荒无人烟、连个鬼影子也瞧不见的地方,哪来的酒香?”
“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状元及第。”
百里亭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么知道?”
“我闻得出来。”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闻出一种酒的名字?而且还能闻出它的年份?”百里亭冷笑着摇头道。
“你不信?我们不妨赌一赌。”
“好,我就跟你赌。赌什么?”
“赌法是我提出来的,赌注就让你来决定。”
百里亭想了想:“你输了,我们就坐车去金陵。”
“好!”燕重衣仿佛胜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应。
“我输了,发誓三个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并没有关系。”燕重衣冷冷道。
“对我来说,一天不碰女人却是种非常难受的事。”百里亭叹了口气“那么如果我输了,就撤回那笔五万两黄金的悬赏,保证不再找任我杀的麻烦。”
“一言为定。”
百里亭苦笑道:“你宁愿不要女人,也不愿让朋友受伤害,难道你真的是个疯子?”
百里亭终于也闻到了浓郁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状元及第。随着酒香越来越浓,一辆宽大华丽的马车也穿过如水般温柔的夜色缓缓而来,点点月华洒在车厢上,更增添了它诡异的色彩。
马车就像行走于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那般平稳,但这并非是因为路太平坦,马匹训练有素,也不是因为那个聋拉着一张脸的中年车夫善于驾驭,实在是这辆马车走得太慢太慢,马匹只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游客般,如此的漫不经意。
百里亭正想伸手截住马车,那长相平淡无奇的车夫却突然轻轻一声吆喝,马车已停住,像丝绸般柔软的帘子里缓缓伸出一只白皙洁净的手,有人笑道:“前面两位,可是百里亭百里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这只手的主人,说话时温文儒雅,只闻其声,便已知必然是个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声,恍若未闻,百里亭却已开始在欢呼,大笑道:“阁下连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们的来历,难道是个未卜先知的高人?”
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说是两位必然会从此地经过,所以特地来此摆酒恭候。”
百里亭看了燕重衣一眼,叹道:“只不知阁下要等的人是我还是他?”
“自然是两位,小弟故意让车把式放缓脚程,就是为了不至于错过两位。”这人呵呵一笑“夜寒露重,此间有美酒佳人,两位先上车厢来再说如何?”
“阁下是哪一位?我们认识么?”
“百里兄,去年今日,西湖桥畔,你我虽是匆匆一聚,但时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这位故人,岂非当浮三大白?”
百里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大笑道:“原来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车厢中没有锦帐流苏,也没有鲜花明珠,却有美酒飘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当成熟。此刻她穿着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温驯的猫儿一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里。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从第一眼开始,百里亭就根本没有看过“公子多情”花染这个人一眼,也没有去看那个怯生生地坐在一边的美丽小婢,只是看着这个女人,看着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三寸金莲。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一定很丰满,也很光滑柔软。
百里亭就是这种色中饿鬼,只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绝不会轻易错过的,即便是他只能用目光去欣赏这个女人。
思思当然是个很有经验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态真是风情万种,就像舞者一样优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里亭的目光立即发直了,他看见她俯身的时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来。思思居然好像没有发觉,连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纪似乎比百里亭还稍小一些,相貌虽不及百里亭英俊,但脸上却始终露出种令女人迷恋的笑意,他轻咳一声,淡淡笑道:“百里兄,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里亭立即打断道。
“呃这倒不是。”
“我们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认定百里兄是这辈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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