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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舅舅!”百薇冲着楼梯口喊这一声的时候,我还在径自胡思乱想,她这一叫,我也随声抬头望去,这才发现楼梯上有动静,已经有一前一后两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
前面那人显然正是百薇的舅舅,身材有些发福,却不是很臃肿。短平头,肤色看起来很不错,身穿紫红色的华服,显得十分贵气。不过这人给我说不上来的感觉,尽管一脸笑容却还是让我有些不太舒服。或许生意人的身上多少透露着市侩和圆滑。虽然这店里的一切都古色古香,透着那么一骨子书卷气,可这人心似乎是没办法包装的。
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向他身后的人,这一看不要紧,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刚刚那伙计还说是位老主顾在上面,可走下来的分明是个帅男孩。看样子年龄比我和百薇大不了多少,个头、身材恰到好处,说不上是单薄,却瘦得很结实。而那张脸出奇的清冷,像是与世无争的云游仙人,压根看不出一点表情。不过他的眉眼间确是格外好看的,工整得像是用刀一笔一笔刻上去似的。眸子漆黑,乌溜溜的犹如一席皓月当空,将一张清冷的脸都点亮了几分。
我看得出神,心想,这是哪来的帅哥哥,刚好能做小说里的人物原型。绝对养眼。
百薇也半天没出声,想必此时也看傻了眼。我转过头去,正好碰上她胡乱抹着嘴角,我小声调侃道:“嫂子,你想红杏出墙?”
她毫不客气地踹了一下我的脚跟。随后迎了上去。
“舅舅,你在忙吗?”
出于礼貌,我也乖巧地跟着叫了一声:“舅舅。”
百薇转过身将我拉到近前,介绍道:“这是我同学,许青苗。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特地带她来玩。”
此时他们两个人已经完全走下楼梯,那背后的帅哥哥一路无语,始终冷漠着一张脸,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那一团乌黑的眸子里,仿佛没有任何焦距,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罗舅舅朝我们点了点头,随即先将那男孩送至门外。也没听到他们开口,气氛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倒也说不出来哪不对劲。
等到送走了人,罗舅舅才笑容满面地招呼我和百薇进内室。先是吩咐伙计端上来上好的铁观音,也许是因为有我在的缘故,他跟我们说的都是表面的客套话。不过想来也是,人家一个三十多岁的长辈,同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能说些什么?看得出来,百薇一直想找机会将罗舅舅支出去,但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于是她也只好假装带着我参观古董,边说边让罗舅舅讲解。我虽然对这些不太感兴趣,但家里毕竟放着一个“实习考古学家”对于一些小常识还是很熟悉的。
百薇问道:“舅舅,你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厉害了,怎么连高中生的买卖都接?”
罗舅舅端着茶碗,若有所思地站在我们身后,虽然看起来是在细心地讲解着店里的“宝贝”不过我总觉得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听百薇这样一问,马上明白她是指刚才走的那个男孩,于是正了正神色,回答:“薇薇,说出来你可别不信,这小子我是第一次见。也吓了我一跳。平日里我这店虽然没什么客人,不过总也不至于来这么一个孩子。”
“舅舅,我们也是快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了,你可别总把我们当孩子。”百薇表示抗议。
罗舅舅闻声笑了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满十八岁就是大人了?天真啊!不过那孩子的确是有些问题。”
也许是写多了恐怖侦探小说,我对于一些事情总是特别敏感,听到“有问题”三个字,顿时来了兴趣。
“罗舅舅,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看那人挺清秀的,不像是个坏胚子。”我将手里的雕花瓷瓶小心翼翼地放好,随口发问。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这好人坏人,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我说的奇怪,指的不是这个。你们知道吗?他刚刚拿给我一份什么东西?”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我讲话的时候卖关子,天生直脾气,也见不得别人拐弯抹角。可是碍于对方是长辈,也只能耐着性子问下去:“刚才那位伙计哥哥不是说,您是在和一位老主顾聊天吗?没想到是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人。从这点说,那的确够奇怪的。要说他拿了什么东西来,这我们可就真猜不出来了。”
百薇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此时撅起嘴来抗议:“就是!舅舅,你故意吊我们胃口!”
罗舅舅被我们这么一说,反而得意起来。笑容可掬地坐回到内室的红木椅上,不经意地朝屏风外面望了几眼,见那伙计不在近处,这才幽幽地开口:“我对下面的人这样说,是不想有人来打搅。说起来那倒不是什么稀罕物,你舅舅我虽然刚开店,不过打小就好这些东西。跟一些经常走地下的人”
“什么是‘走地下’的人?”百薇忍不住发问。
我想了想,在一些小说里看到过,于是很快反应过来。试探着说:“该不会是盗墓的吧?”
“这丫头果然聪明。”罗舅舅对着我轻轻点了点头,我被他这么一夸,反而有些不自在。毕竟爸爸和哥哥都是考古学家,是保护出土文物的。而盗墓这一行,却是走私贩卖文物的,这两者的立场绝对水火不容。
见我们都不再说话,他又接着讲下去:“你们看见外面摆着的那面铜镜了吗?那本是一对,是前不久我从一个岛上的渔民那里收上来的海货。咱们的这片海域,打捞上来东西也不奇怪。起初每出来东西,都被政府收了去,连个屁都没放。后来那些渔民学得精了,再有东西也不声张,就偷偷拿到像我这样的古董店里来出手。他们虽然不懂,但也知道随便卖上一件,总比打鱼强。”
讲到这,我偷偷瞥了一眼百薇,凭借我对她的了解,她马上就要忍不住了。果然我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她就正经八百地问:“舅舅,这些东西算得上文物吗?如果这样的话,你这不也是贩卖文物,要被”
“咳!”我觉得自己坐在这很是尴尬,于是咳嗽了一声。
百薇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看到罗舅舅脸上的表情明显起了变化。
“薇薇,你父母常年在国外,你自小跟着我。一直养尊处优在蜜罐子里泡大,怎么知道这社会上的生存之道?大人们自有大人们的道理,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对’或者‘错’这两个字来解释的。你有正义感是因为你从来没饿过肚子,从来不愁吃穿。如果你现在是街口的一个乞丐,当你面对一件唾手可得的宝贝时,你还会说这些话吗?”
“这”百薇一时语塞。
罗舅舅却起身朝外走,显然已经不准备继续刚才的话题。他边走边道:“丫头们,这个世界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我虽然很想知道那帅哥哥到底拿了什么东西来,可是被百薇这么一搅和,恐怕再待下去也是无趣,只好拉起她离开。
也许是因为罗舅舅最后那个意味深长的问题,让百薇心里始终纠结,一路上她都没再说什么,整个人显得很沉默。我被她感染,不免也跟着郁闷。别看我只是个高中生,可从小一直跟哥哥相依为命,缺少父母的疼爱,所以性格上特别的独立自主。当然在一些想法上也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罗舅舅的话不无道理,当一个人别无选择的时候,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用尽一切办法生存下去。像百薇这样单纯的女孩,脑海中的正义是很盲目的。面对像今天这样的事情,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从地铁站出来,见她仍然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我实在受不了了,于是一把勾住她的肩膀,故意开玩笑道:“嫂子,我看时间还早,不如咱们去泡吧,然后找几个帅哥哥互动一下,如何?”
百薇眯起眼睛,随即从眼角射过来一道凶光:“青苗,你可真是个腐女!”
我在心里暗笑,看来这招果然有效。
可是还没等我们出发,该死的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我在学校里的朋友不多,哥哥又外出去勘测了,在那些没被开发的岛上,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此时百薇又在我身边,谁还会给我打电话呢?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
“我在机场等很久了!”
果然被我猜中。又是早上那通无聊的电话。
要不是他此时又打来,我就把那事忘记了。不过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我直接开门见山地对着电话那头嚷起来:“喂!你到底是谁?别再恶作剧了!”
被我这么一喊,百薇在旁边顿时愣住了。小声对问我:“谁啊?怎么发这么大的火。”
我对她使了一个眼色,她马上醒悟过来是怎么一会事。可是电话那头却又没了声音,只剩下“嘟嘟嘟”的挂线声。
“干脆去机场看看。”百薇拿过我的手机,找出早上接到的短信,仔细地看了看。
临近下班高峰期,马路上的人流突然多了起来。冬季真是令人讨厌,才下午四点多,天色明显就暗沉了下来。我望着斑马线的对面,心里也犹豫起来。如果真是恶作剧的话,那人未免也太有毅力了。从早上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我几次的态度都很强硬,任谁接连吃闭门羹,都该失去耐性了。如果是另外一种可能,真的有人记错了电话号码,在机场一直等着有人去接的话,那么过去这么久了,早该焦急万分,我打过去的时候早就迫不及待地接听了。怎么会一直不肯接电话呢?
事情真是蹊跷。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百薇见我出神,以为我没听到她的话。于是催促道:“到底去不去啊?你发什么呆?”
我没理会她,径自拨了哥哥的电话号码。和我想得一样,果然电话里传出不在服务区的提示音。哥哥去的地方,不是地下的古墓就是没开发的孤岛,所以每次只有他主动联系我的份儿,我想要找他绝对难上加难。
既然不是哥哥,那么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谁了。再试着按照那个号码打过去,对方仍然不肯接听,我心里突然烦躁起来。索性拉起百薇不去管他。刚刚郁闷的是百薇,现在心情不好的反而成了我。想想这个世界还真是有些无奈,几分钟而已,事情就变了一个样子。
原本想去泡吧,可是百薇却说附近一家大厦的顶楼新开了游戏厅,机器全是从日本进口来的,想去玩个新鲜。于是我们俩立刻转移了目的地。到那一看,环境果然不错,好几个大厅连接在一起,足足有五、六百平米的空间,屋顶做了精心的设计,不时有五彩缤纷的灯柱划过。
机器被划分成好几个区域,按照种类不同排列起来。看得出来全都是新的,各种各样的音乐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的,显得十分嘈杂。现在刚好又是寒假,这里俨然变成了新宠,我和百薇好不容易兑换了游戏币,玩什么却都要排队,人多得要命。就这么一直耗了两个多小时,断断续续地玩了几种游戏,并不是很尽兴。也许是仍然在意那个电话号码,怎么也没办法集中精神。于是跟百薇告别,想要先回家去休息。见我要离开,她也悻悻地将剩下的游戏币装进口袋,说改天再一起来玩。
花市的冬季始终给我一种错觉,像是比北方的天空还要阴霾。特别是夕阳落下之后,每每呼出一口气,都能看到细小的白雾从嘴巴里飘出来。整个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着烦躁不安起来。我不像百薇,在这种天气还能坚持穿得很少。我是极为怕冷的人,于是我总是盼望着冬季能快一点过去。
除了温度原因,另一个让我觉得不安的还有,冬季的阳光总是特别早就告别这座城市,很多时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样的颜色笼罩着。自从开始写小说之后,我习惯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着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颜色被灰蒙蒙的雾气替代,黎明迟迟都不肯露面,人们总是在半睡半醒之间与暖融融的被窝纠结。
花市的生活,有时让我觉得特别疲惫。
当然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来说,是不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是命运总是在跟我们开着一个又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来证明人类在它们面前是多么渺小。就像此时此刻,当我披着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门前时,大门竟然是敞开的。
于是我望着里面有些不知所措。
哥哥的电话仍然处在不在服务区的状态,那么唯一能够打开这扇门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离开的时候,将大门锁得好好的。可此时,门不仅打开了,里面还有灯光传来,那光我定了定神,发现是从一楼的书房传来的。难道有什么人潜入了书房之中?就算有什么小偷潜入,总不至于将目标锁定在那些藏书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桩紧接着一桩,白天被那奇怪的电话骚扰了半天,此时回到家,竟然发现有不速之客到来。
我踌躇不定。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了,温度也明显降了下来。我把领口裹了裹,将身影缩进街道拐弯处的阴影里。眼睛一刻不离地盯着我家的大门。许多假设一下子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真有些怀疑自己一定是小说写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这么多可怕的场景。可实际上,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有小偷光顾。可是小偷会明目张胆地打开灯来偷东西吗?
凭借着小说里的经验,我隐蔽身影在角落里等了一会,见大门里始终没有人出来,心里多少放心了一些。因为即使有强盗入室,一般也会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太长时间,我等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心想,即使有人闯空门,也该离开了,又见确实没什么动静,这才大着胆子上前。
门窗开了三分之一的空隙,里面透出来微弱的灯光。除了玄关的灯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楼书房的灯亮着。这是让我十分奇怪的地方。这座老宅子尽管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居住,但是任凭哪个毛贼进来,一见满屋子的书,都会将目标转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终,却只有书房的灯是打开的,这多少让我觉得蹊跷。
我小心翼翼地侧身走进大门,一眼望进客厅内,并未觉得客厅里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当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个人无端的猜测,究竟这座诺大的房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人,谁也不知道。为了保险起见,我顺手拿起了放在门后的棒球棍。话说这根棍子还是我为了写好一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特地买来实践用的。结果是小说顺利写完了,球棒则被我当成了防身时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门后。如果不是今天的突发事件,恐怕我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
客厅里十分安静,没有开灯。但是玄关的壁灯被打开了,借着光亮还是能看清里面的一切。我静下心来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又稳了稳,这才重新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当然我走得极为小心,简直像一只敏捷的猫行走在房檐上,尽可能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响。此时除了客厅墙壁上的那个老式挂钟发出沉闷的声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声了。
书房离客厅并不远,但是这十几步的距离现在却变得很微妙。此时我的心情极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点声响,如果里面那贼人还在的话,希望他可以有自觉于人民的大彻大悟精神,从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发出声响,万一那厮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镇压的话,只学过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对手。当然我祈祷最理想的解决方式是书房里空荡荡没有半个影子。
但是理想和现实往往差距甚远
当我小心翼翼地移动到书房门口,并且作贼一样冲里面探进去半个脑袋的时候,却见到一副让我喉咙发紧、呼吸频率顿时上升了好几倍的画面。
只见打开灯的书房内,正有一个人背对着我盘坐在地上,手里不停翻阅着什么,更甚的是,原本摆放整齐的那些藏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全部翻得乱七八糟。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书都被挪动过,三分之一的书已经被东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
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宝贝!
这是哪里来的毛贼啊!虽然说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像是座闹鬼的古宅,里面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也不至于什么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费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哥哥也有一些积蓄。再说在房间里随便搬些什么走都可以换钱,为什么这个家伙偏偏和这些书过不去?
因为是背对着我的缘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是奇怪的是,这人分明穿着nike的加绒厚款卫衣,牛仔裤后面还有一个显眼的levi’s特大logo,就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专柜正品的话,哪件拿出去都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家伙居然还染着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从后面看过去,显然做过精心的设计,起码用发蜡特意定型过。我靠!现在什么世道?连贼都这么时尚前卫?
我越想越觉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势却不允许我再继续感慨下去。于是我蹑手蹑脚地从墙边走过去,想从背后偷袭他。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离他还有短短一步距离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毫无预兆地将头转了过来。那一瞬间,我竟然对上一双澄澈晶亮的眸子。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想过,和这个家伙的见面,会是在这样一副让人窘迫至极的情境之下。
在画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举着棒球棒,一脸凶狠的表情还没收敛住,随即就换成了又惊又呆的扭曲样子。而造成我情绪严重失常的罪魁祸首,正用那双十分无辜的眼睛放射出超过百万伏特的迷人电波,近距离地向我“进攻”
“我的头长得像棒球?”
我嘴角抽动,手指也跟着不自觉地抖动了几下。随后恶狠狠地对他说:“你长得很欠抽!”
搞得我神经都快崩溃了!居然是一场虚惊。
/> “舅舅!”百薇冲着楼梯口喊这一声的时候,我还在径自胡思乱想,她这一叫,我也随声抬头望去,这才发现楼梯上有动静,已经有一前一后两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
前面那人显然正是百薇的舅舅,身材有些发福,却不是很臃肿。短平头,肤色看起来很不错,身穿紫红色的华服,显得十分贵气。不过这人给我说不上来的感觉,尽管一脸笑容却还是让我有些不太舒服。或许生意人的身上多少透露着市侩和圆滑。虽然这店里的一切都古色古香,透着那么一骨子书卷气,可这人心似乎是没办法包装的。
我的目光不经意地扫向他身后的人,这一看不要紧,连我自己都愣了一下。刚刚那伙计还说是位老主顾在上面,可走下来的分明是个帅男孩。看样子年龄比我和百薇大不了多少,个头、身材恰到好处,说不上是单薄,却瘦得很结实。而那张脸出奇的清冷,像是与世无争的云游仙人,压根看不出一点表情。不过他的眉眼间确是格外好看的,工整得像是用刀一笔一笔刻上去似的。眸子漆黑,乌溜溜的犹如一席皓月当空,将一张清冷的脸都点亮了几分。
我看得出神,心想,这是哪来的帅哥哥,刚好能做小说里的人物原型。绝对养眼。
百薇也半天没出声,想必此时也看傻了眼。我转过头去,正好碰上她胡乱抹着嘴角,我小声调侃道:“嫂子,你想红杏出墙?”
她毫不客气地踹了一下我的脚跟。随后迎了上去。
“舅舅,你在忙吗?”
出于礼貌,我也乖巧地跟着叫了一声:“舅舅。”
百薇转过身将我拉到近前,介绍道:“这是我同学,许青苗。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特地带她来玩。”
此时他们两个人已经完全走下楼梯,那背后的帅哥哥一路无语,始终冷漠着一张脸,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那一团乌黑的眸子里,仿佛没有任何焦距,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罗舅舅朝我们点了点头,随即先将那男孩送至门外。也没听到他们开口,气氛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不过倒也说不出来哪不对劲。
等到送走了人,罗舅舅才笑容满面地招呼我和百薇进内室。先是吩咐伙计端上来上好的铁观音,也许是因为有我在的缘故,他跟我们说的都是表面的客套话。不过想来也是,人家一个三十多岁的长辈,同我们这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能说些什么?看得出来,百薇一直想找机会将罗舅舅支出去,但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于是她也只好假装带着我参观古董,边说边让罗舅舅讲解。我虽然对这些不太感兴趣,但家里毕竟放着一个“实习考古学家”对于一些小常识还是很熟悉的。
百薇问道:“舅舅,你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厉害了,怎么连高中生的买卖都接?”
罗舅舅端着茶碗,若有所思地站在我们身后,虽然看起来是在细心地讲解着店里的“宝贝”不过我总觉得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听百薇这样一问,马上明白她是指刚才走的那个男孩,于是正了正神色,回答:“薇薇,说出来你可别不信,这小子我是第一次见。也吓了我一跳。平日里我这店虽然没什么客人,不过总也不至于来这么一个孩子。”
“舅舅,我们也是快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了,你可别总把我们当孩子。”百薇表示抗议。
罗舅舅闻声笑了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满十八岁就是大人了?天真啊!不过那孩子的确是有些问题。”
也许是写多了恐怖侦探小说,我对于一些事情总是特别敏感,听到“有问题”三个字,顿时来了兴趣。
“罗舅舅,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看那人挺清秀的,不像是个坏胚子。”我将手里的雕花瓷瓶小心翼翼地放好,随口发问。
“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这好人坏人,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我说的奇怪,指的不是这个。你们知道吗?他刚刚拿给我一份什么东西?”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跟我讲话的时候卖关子,天生直脾气,也见不得别人拐弯抹角。可是碍于对方是长辈,也只能耐着性子问下去:“刚才那位伙计哥哥不是说,您是在和一位老主顾聊天吗?没想到是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人。从这点说,那的确够奇怪的。要说他拿了什么东西来,这我们可就真猜不出来了。”
百薇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此时撅起嘴来抗议:“就是!舅舅,你故意吊我们胃口!”
罗舅舅被我们这么一说,反而得意起来。笑容可掬地坐回到内室的红木椅上,不经意地朝屏风外面望了几眼,见那伙计不在近处,这才幽幽地开口:“我对下面的人这样说,是不想有人来打搅。说起来那倒不是什么稀罕物,你舅舅我虽然刚开店,不过打小就好这些东西。跟一些经常走地下的人”
“什么是‘走地下’的人?”百薇忍不住发问。
我想了想,在一些小说里看到过,于是很快反应过来。试探着说:“该不会是盗墓的吧?”
“这丫头果然聪明。”罗舅舅对着我轻轻点了点头,我被他这么一夸,反而有些不自在。毕竟爸爸和哥哥都是考古学家,是保护出土文物的。而盗墓这一行,却是走私贩卖文物的,这两者的立场绝对水火不容。
见我们都不再说话,他又接着讲下去:“你们看见外面摆着的那面铜镜了吗?那本是一对,是前不久我从一个岛上的渔民那里收上来的海货。咱们的这片海域,打捞上来东西也不奇怪。起初每出来东西,都被政府收了去,连个屁都没放。后来那些渔民学得精了,再有东西也不声张,就偷偷拿到像我这样的古董店里来出手。他们虽然不懂,但也知道随便卖上一件,总比打鱼强。”
讲到这,我偷偷瞥了一眼百薇,凭借我对她的了解,她马上就要忍不住了。果然我的目光还没来得及收回来,她就正经八百地问:“舅舅,这些东西算得上文物吗?如果这样的话,你这不也是贩卖文物,要被”
“咳!”我觉得自己坐在这很是尴尬,于是咳嗽了一声。
百薇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看到罗舅舅脸上的表情明显起了变化。
“薇薇,你父母常年在国外,你自小跟着我。一直养尊处优在蜜罐子里泡大,怎么知道这社会上的生存之道?大人们自有大人们的道理,很多事情不是只有‘对’或者‘错’这两个字来解释的。你有正义感是因为你从来没饿过肚子,从来不愁吃穿。如果你现在是街口的一个乞丐,当你面对一件唾手可得的宝贝时,你还会说这些话吗?”
“这”百薇一时语塞。
罗舅舅却起身朝外走,显然已经不准备继续刚才的话题。他边走边道:“丫头们,这个世界没你们想得那么简单。”
我虽然很想知道那帅哥哥到底拿了什么东西来,可是被百薇这么一搅和,恐怕再待下去也是无趣,只好拉起她离开。
也许是因为罗舅舅最后那个意味深长的问题,让百薇心里始终纠结,一路上她都没再说什么,整个人显得很沉默。我被她感染,不免也跟着郁闷。别看我只是个高中生,可从小一直跟哥哥相依为命,缺少父母的疼爱,所以性格上特别的独立自主。当然在一些想法上也比同龄人要成熟得多。罗舅舅的话不无道理,当一个人别无选择的时候,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用尽一切办法生存下去。像百薇这样单纯的女孩,脑海中的正义是很盲目的。面对像今天这样的事情,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从地铁站出来,见她仍然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我实在受不了了,于是一把勾住她的肩膀,故意开玩笑道:“嫂子,我看时间还早,不如咱们去泡吧,然后找几个帅哥哥互动一下,如何?”
百薇眯起眼睛,随即从眼角射过来一道凶光:“青苗,你可真是个腐女!”
我在心里暗笑,看来这招果然有效。
可是还没等我们出发,该死的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我在学校里的朋友不多,哥哥又外出去勘测了,在那些没被开发的岛上,手机是没有信号的。此时百薇又在我身边,谁还会给我打电话呢?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该不会是
“我在机场等很久了!”
果然被我猜中。又是早上那通无聊的电话。
要不是他此时又打来,我就把那事忘记了。不过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我直接开门见山地对着电话那头嚷起来:“喂!你到底是谁?别再恶作剧了!”
被我这么一喊,百薇在旁边顿时愣住了。小声对问我:“谁啊?怎么发这么大的火。”
我对她使了一个眼色,她马上醒悟过来是怎么一会事。可是电话那头却又没了声音,只剩下“嘟嘟嘟”的挂线声。
“干脆去机场看看。”百薇拿过我的手机,找出早上接到的短信,仔细地看了看。
临近下班高峰期,马路上的人流突然多了起来。冬季真是令人讨厌,才下午四点多,天色明显就暗沉了下来。我望着斑马线的对面,心里也犹豫起来。如果真是恶作剧的话,那人未免也太有毅力了。从早上到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我几次的态度都很强硬,任谁接连吃闭门羹,都该失去耐性了。如果是另外一种可能,真的有人记错了电话号码,在机场一直等着有人去接的话,那么过去这么久了,早该焦急万分,我打过去的时候早就迫不及待地接听了。怎么会一直不肯接电话呢?
事情真是蹊跷。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百薇见我出神,以为我没听到她的话。于是催促道:“到底去不去啊?你发什么呆?”
我没理会她,径自拨了哥哥的电话号码。和我想得一样,果然电话里传出不在服务区的提示音。哥哥去的地方,不是地下的古墓就是没开发的孤岛,所以每次只有他主动联系我的份儿,我想要找他绝对难上加难。
既然不是哥哥,那么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谁了。再试着按照那个号码打过去,对方仍然不肯接听,我心里突然烦躁起来。索性拉起百薇不去管他。刚刚郁闷的是百薇,现在心情不好的反而成了我。想想这个世界还真是有些无奈,几分钟而已,事情就变了一个样子。
原本想去泡吧,可是百薇却说附近一家大厦的顶楼新开了游戏厅,机器全是从日本进口来的,想去玩个新鲜。于是我们俩立刻转移了目的地。到那一看,环境果然不错,好几个大厅连接在一起,足足有五、六百平米的空间,屋顶做了精心的设计,不时有五彩缤纷的灯柱划过。
机器被划分成好几个区域,按照种类不同排列起来。看得出来全都是新的,各种各样的音乐混杂在一起,震耳欲聋的,显得十分嘈杂。现在刚好又是寒假,这里俨然变成了新宠,我和百薇好不容易兑换了游戏币,玩什么却都要排队,人多得要命。就这么一直耗了两个多小时,断断续续地玩了几种游戏,并不是很尽兴。也许是仍然在意那个电话号码,怎么也没办法集中精神。于是跟百薇告别,想要先回家去休息。见我要离开,她也悻悻地将剩下的游戏币装进口袋,说改天再一起来玩。
花市的冬季始终给我一种错觉,像是比北方的天空还要阴霾。特别是夕阳落下之后,每每呼出一口气,都能看到细小的白雾从嘴巴里飘出来。整个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着烦躁不安起来。我不像百薇,在这种天气还能坚持穿得很少。我是极为怕冷的人,于是我总是盼望着冬季能快一点过去。
除了温度原因,另一个让我觉得不安的还有,冬季的阳光总是特别早就告别这座城市,很多时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样的颜色笼罩着。自从开始写小说之后,我习惯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时候才拉开窗帘,看着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颜色被灰蒙蒙的雾气替代,黎明迟迟都不肯露面,人们总是在半睡半醒之间与暖融融的被窝纠结。
花市的生活,有时让我觉得特别疲惫。
当然对于我这样一个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八岁的女孩子来说,是不该这样多愁善感的。可是命运总是在跟我们开着一个又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来证明人类在它们面前是多么渺小。就像此时此刻,当我披着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门前时,大门竟然是敞开的。
于是我望着里面有些不知所措。
哥哥的电话仍然处在不在服务区的状态,那么唯一能够打开这扇门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记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离开的时候,将大门锁得好好的。可此时,门不仅打开了,里面还有灯光传来,那光我定了定神,发现是从一楼的书房传来的。难道有什么人潜入了书房之中?就算有什么小偷潜入,总不至于将目标锁定在那些藏书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桩紧接着一桩,白天被那奇怪的电话骚扰了半天,此时回到家,竟然发现有不速之客到来。
我踌躇不定。眼看天色越来越暗了,温度也明显降了下来。我把领口裹了裹,将身影缩进街道拐弯处的阴影里。眼睛一刻不离地盯着我家的大门。许多假设一下子从我的脑海里冒了出来,我真有些怀疑自己一定是小说写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这么多可怕的场景。可实际上,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有小偷光顾。可是小偷会明目张胆地打开灯来偷东西吗?
凭借着小说里的经验,我隐蔽身影在角落里等了一会,见大门里始终没有人出来,心里多少放心了一些。因为即使有强盗入室,一般也会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太长时间,我等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心想,即使有人闯空门,也该离开了,又见确实没什么动静,这才大着胆子上前。
门窗开了三分之一的空隙,里面透出来微弱的灯光。除了玄关的灯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楼书房的灯亮着。这是让我十分奇怪的地方。这座老宅子尽管只有我和哥哥两个人居住,但是任凭哪个毛贼进来,一见满屋子的书,都会将目标转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终,却只有书房的灯是打开的,这多少让我觉得蹊跷。
我小心翼翼地侧身走进大门,一眼望进客厅内,并未觉得客厅里有被翻动过的痕迹。当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个人无端的猜测,究竟这座诺大的房子里到底还有没有人,谁也不知道。为了保险起见,我顺手拿起了放在门后的棒球棍。话说这根棍子还是我为了写好一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特地买来实践用的。结果是小说顺利写完了,球棒则被我当成了防身时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门后。如果不是今天的突发事件,恐怕我已经忘记了它的存在。
客厅里十分安静,没有开灯。但是玄关的壁灯被打开了,借着光亮还是能看清里面的一切。我静下心来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不敢贸然行动。于是又稳了稳,这才重新迈开步子朝里面走。当然我走得极为小心,简直像一只敏捷的猫行走在房檐上,尽可能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声响。此时除了客厅墙壁上的那个老式挂钟发出沉闷的声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声了。
书房离客厅并不远,但是这十几步的距离现在却变得很微妙。此时我的心情极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点声响,如果里面那贼人还在的话,希望他可以有自觉于人民的大彻大悟精神,从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发出声响,万一那厮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镇压的话,只学过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对手。当然我祈祷最理想的解决方式是书房里空荡荡没有半个影子。
但是理想和现实往往差距甚远
当我小心翼翼地移动到书房门口,并且作贼一样冲里面探进去半个脑袋的时候,却见到一副让我喉咙发紧、呼吸频率顿时上升了好几倍的画面。
只见打开灯的书房内,正有一个人背对着我盘坐在地上,手里不停翻阅着什么,更甚的是,原本摆放整齐的那些藏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他全部翻得乱七八糟。几乎有三分之二的书都被挪动过,三分之一的书已经被东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
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宝贝!
这是哪里来的毛贼啊!虽然说我家的房子看起来像是座闹鬼的古宅,里面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也不至于什么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费都放在卧室的柜子里,哥哥也有一些积蓄。再说在房间里随便搬些什么走都可以换钱,为什么这个家伙偏偏和这些书过不去?
因为是背对着我的缘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是奇怪的是,这人分明穿着nike的加绒厚款卫衣,牛仔裤后面还有一个显眼的levi’s特大logo,就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专柜正品的话,哪件拿出去都不是个小数目。而且这家伙居然还染着一头深棕色的头发,从后面看过去,显然做过精心的设计,起码用发蜡特意定型过。我靠!现在什么世道?连贼都这么时尚前卫?
我越想越觉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势却不允许我再继续感慨下去。于是我蹑手蹑脚地从墙边走过去,想从背后偷袭他。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离他还有短短一步距离的时候,那家伙竟然毫无预兆地将头转了过来。那一瞬间,我竟然对上一双澄澈晶亮的眸子。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想过,和这个家伙的见面,会是在这样一副让人窘迫至极的情境之下。
在画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举着棒球棒,一脸凶狠的表情还没收敛住,随即就换成了又惊又呆的扭曲样子。而造成我情绪严重失常的罪魁祸首,正用那双十分无辜的眼睛放射出超过百万伏特的迷人电波,近距离地向我“进攻”
“我的头长得像棒球?”
我嘴角抽动,手指也跟着不自觉地抖动了几下。随后恶狠狠地对他说:“你长得很欠抽!”
搞得我神经都快崩溃了!居然是一场虚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