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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满月的时候,宋研连夫妇异想天开地参照起老掉牙的方法,想通过“抓阄”来看看女儿一生的爱好。

    面对着一桌子的书、笔、化妆品、博士帽、珠宝、艺术品、钱币、小车子、小房子、小衣服、巧克力宋可嘉颤颤魏魏地伸出了她粉白的小胖手。

    宋研连、何爱玲屏住呼吸,紧张地看着那只小手在那堆东西上流连。

    “还好,”当可嘉绕开巧克力的时候,何爱玲松了口气“她以后不会成为大胖子。”

    看到女儿明显地对珠宝不敢兴趣,宋研连满意地点了点头:“她也不会是一个虚荣的女人。”

    肥胖滚圆的小手一路向前攀爬,可嘉黑亮的大眼睛执着地盯着某样东西,顺着她的目光,研连欣慰地叹了口气——那顶光鲜耀眼的博士帽就在可嘉的正前方!

    “看来,”他转头微笑着“我这个生意人,也会有一个博士女儿了。”

    “我可不希望她成为书呆子。”话虽这么说,爱玲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要是她以后能进入哈佛、牛津读个书什么的,我也绝对不会反对的!”

    “哇伊”

    小女孩手舞足蹈地叫了起来,一定是成功抓取博士帽了!

    宋研连连忙回头,笑容却在瞬间凝结。

    “这是什么?她手上是什么东西?”

    何爱玲也愣住了:“这是我妹妹从日本寄过来的卡通玩具,知道你不喜欢,所以我也没给你看。只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定是你拿其他东西的时候不小心,一起放在这桌上了。”凝视着女儿,宋研连皱起眉头“这种东西,只有没出息的人才会喜欢。”

    这种东西,是卡通片七色花中小蓓的人物造型小玩偶,在超可爱的穿着粉红色衣裳的小蓓手中,还捧着一束色彩斑斓的七色花朵。

    而研连所谓没出息的人,除了爱玲那不长进的妹妹何念玲外,现在更多了一个,正是他的宝贝女儿,宋可嘉。

    不管父母如何皱着眉头,神情如何失望,小可嘉依然欢天喜地地抱着小蓓,又是啃又是咬又是抓又是打,一面不忘吵吵闹闹地念念有词:“卡哇伊”

    三岁的时候,可嘉决定了她钟爱一生的色彩——粉红色。

    在她的坚持下,从小玩具到儿童床到她小房间的墙壁颜色,通通都用上了粉红色系,就连父母的穿衣颜色都横加干涉。

    拗不过可嘉的眼泪鼻涕,宋研连甚至穿上了粉红色的衬衫和长裤,走在大街上,自己都觉得自己像个变态。

    五岁,可嘉上了一次电视。

    那是一档展现小朋友才艺的节目,何爱玲好不容易找到熟人塞了红包走了后门才让可嘉得以在电视上亮相。

    当夫妻俩坐在电视机前拿着录像机的遥控开关,等待女儿的表演时,却惊恐地看到一身粉红色公主裙的可嘉大摇大摆地走到节目主持人身边,不断拉他的衣袖。

    “叔叔,”终于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后,可嘉说道“有没有花朵话筒?我要对着花朵话筒唱歌。”

    “没有。”主持人拍拍她满头鬈发的脑袋示意她离开。

    “哦。”可嘉转身想走,却又停了下来“叔叔,你的围巾很好看。”她肯定地点点头。

    摄像适时地给了主持人一个特写。

    ——那是一条粉红色的领带。

    小学三年级,可嘉差点被逐出她所在的三(一)班级。

    那是在学校的运动会上。天生缺乏运动细胞的可嘉却偏偏被选上参加接力赛,还居然是最关键的第一棒。

    虽然大脑缺氧,心跳加速,可嘉却使所有人大跌眼镜地成为了第一棒的第一名,顺利地把手中的木棒交给了下一位。

    直到心跳渐渐缓和,大脑恢复冷静,她才猛然惊醒,从她手中接过接力棒的那个头发长长、个子高高的女生,不是三(一)班的。

    犯下这样低级的错误,出了这样莫名其妙的糗,以后在班上还怎么抬得起头来?

    可嘉越想越伤心,一进更衣室,便嚎啕大哭泪如雨下。光哭还不算——可嘉就近抱住了一个女生——总得借个肩膀靠一下,借件衣服擦擦眼泪鼻涕吧。

    当暴风雨渐渐停歇,可嘉开始打嗝的时候,那个女生才冷静地开了口:“喂,我们认识吗?”

    她个子高高的,头发长长的,看上去脾气不太好的样子。

    尽管有些害怕,可嘉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接力跑的时候,我是不是把接力棒交到了你的手上?”

    “那又怎么样呢?”那个女孩双手抱在胸前。

    “可你不是我们班的!”可嘉说着,眼泪又上来了。

    “那又怎么样呢?”女生简单地问着同样的问题。

    “我我会被班里同学看不起的。”想到自己今后的悲惨命运,可嘉又是一阵悲从中来。

    陌生女孩走到了自己的更衣箱旁,打开箱子拿出校服:“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她淡淡地说“要是谁找你麻烦,你就来找我!”

    更衣箱合上的时候,可嘉看见箱门上有“许明琪”三个字。

    足足有两个礼拜,集体荣誉高于一切的三(一)班同仁对待可嘉的态度就像秋风扫落叶那样冷淡无情。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某天,(三)班那个据说厉害得连六年级男生也打不过的插班生许明琪来到(一)班门前,把可嘉喊出来并大声地问有没有人欺负她以后,才开始逐渐好转。

    尽管还是会犯低级错误,尽管在班中可嘉还是不受欢迎,尽管她依然老是被嘲笑为“粉红鼻涕”可是,可嘉却觉得越来越快乐了。

    因为,她有了生命中第一个好朋友。

    小学毕业,可嘉和许明琪进入同一所初级中学读书。

    每天一下课,可嘉便死拉活拽地拖着明琪到学校附近的小店,就算不买什么,看看那些亮闪闪的小首饰、发夹、别针、明星卡片,还有超可爱的小钱包、文具盒、圆珠笔,都觉得很开心。

    明琪的兴趣却在那些男生喜欢的刀枪棍棒上,每当可嘉在文具店中流连忘返的时候,明琪通常在旁边的租书店询问有没有新到的武侠小说和少年漫画。

    明琪依然有着长长的黑发,苗条而修长的个子;可嘉也依然是天生有些卷曲的俏皮短发,矮矮的个头让她始终坐在教室的第一排。

    明琪最喜欢揉乱可嘉的短发,这也是可嘉最讨厌明琪的地方。

    所有人都奇怪这两个人怎么会成为好朋友的,有时候连她们自己也想不通。

    可嘉逐渐喜欢上了画漫画。

    在她笔下的女孩总是漂亮得不可思议:鬈曲的长发、有一半脸那么大的眼睛、梦幻般的蕾丝裙。

    她也曾试图画许明琪,每次都被明琪嘲笑:“拜托,我哪有你画的那么恶心?”

    明琪是班上的数理化尖子,还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奖。

    当可嘉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考入市重点高中的时候,明琪却连中考都不用参加,轻轻松松地就被保送进了同一间学校。

    两年后,宋研连生意失败,为了抵债,他卖掉了黄金地段的豪宅,举家搬进了宋家的老产业,位于这座城市西南角的一栋老公寓。

    那是一栋法式建筑,雕花的扶手和栏杆,旋转的大理石楼梯,还有总是发出“哐哐”声的老式电梯。

    公寓周围,是些低矮的石库门住宅,以及一眼望不到头的成荫梧桐。

    在那些绿色之中,更有一个带着游乐场的社区公园掩映其间。

    比起以前的高楼大厦,可嘉其实应该更喜欢现在的老房子。

    可是

    因为这次搬家,可嘉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滋味。

    由于学校离得太远,宋研连不得不替可嘉办理了转学手续。

    她用所有的零用钱,给许明琪买了一整套最游记,而明琪则找遍了她所能找到的小店,只为了送给可嘉一个粉红色的飞天小女警。

    可嘉把那个大眼睛的小女警挂在窗前。透过那扇拱形窗,她可以看见夕阳、别人家的炊烟和游乐场里的摩天轮与过山车。

    那天晚上,在被窝中撒满了眼泪鼻涕后,可嘉下定决心——即使不能天天见面,她与明琪的友谊也是会地久天长的。

    整个高中,面临黑暗而漫长的会考及高考,对可嘉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有天,会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她的身边,救出她这个困在城堡里的粉红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白马王子从未出现。

    倒是高三的某天,明琪突然来到可嘉的家门前。

    “明天这个时候,我可能已经在多伦多某间冰冷的公寓里住下了。”

    可嘉只当她在开玩笑,直到明琪拿出加拿大圣约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那个初夏的傍晚,送明琪离开的时候,可嘉第一次来到社区公园里的游乐场。

    已经快到下班时间了,那些大型的娱乐项目开始结束一天的欢乐,工作人员正在收工走人。

    只是孩子们都不愿意离去,恋恋不舍地一再荡着秋千,继续让喧闹撒满这片场地。

    在游乐场的照相屋内,可嘉和明琪合拍了一套大头贴。照片上明琪的笑容有些僵硬,而可嘉的眼里则含着一大泡眼泪。

    “拜托一定要保持你爱流泪的天性好吗?”明琪使劲揉着可嘉短短的鬈发“要是五年后我回来,而你竟然没哭,我一定会认不出你的!”

    游乐场的大钟敲响了六下。

    下班时间终于到了。

    明琪也终于走出了可嘉的生活。

    看着她在夕阳中离开,可嘉转身回到了游乐场。

    摩天轮停止了转动,鬼屋关上了大门,秋千架孤单地摇摆着。一分钟之前这里还是那么的喧闹,而一分钟之后,就连这儿的空气,都显得那么的寂寞。

    坐在秋千上,可嘉拿出一整包餐巾纸,正要以大哭一场来度过这个悲伤的夜晚时,小狼却出现了。

    小狼不是狼,而是一条长得有点像狼的狗。

    在渐渐降临的昏暗暮色中,冷不丁看见一只体型庞大毛色金黄的动物出现在自己面前,任何人都会吓一跳的。

    可嘉的眼泪和鼻涕就是这样被吓回去的。

    它慢慢向前靠近,可嘉正准备尖叫,却看见了它摇晃着的尾巴和温顺聪明的褐色眼睛。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狗狗用冰凉湿润的鼻子闻了片刻之后,飞快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弄了可嘉一手的口水。

    就在这一刻,可嘉破啼为笑,也就在这一刻,她决定叫它小狼。

    “小狼,你是谁家的狗狗?”可嘉轻轻抚摸它耷拉着的耳朵。

    它的回答是趁机在可嘉的脸上又舔了一口。

    那些原本准备着用来擦眼泪摁鼻涕用的纸巾,现在全贡献在小狼的口水上了。

    可嘉笑着挡开小狼朝她脸上直凑过来的鼻子:“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回家?”

    狗狗却忽然竖起了耳朵,转身看向游乐园的深处。

    “那边有什么?是不是你的主人在叫你了?”

    可嘉顺着它的目光看去,天色已暗,她只看见那里一片绿色葱笼,树影婆娑。

    小狼站起身来,顺着小径一路小跑着向前。

    “小狼!”

    可嘉从秋千上站起来,身不由己地跟随着那道黄色的身影。

    夜色渐渐笼罩,月亮挂在天边,淡淡地把它的光芒撒向这片寂静的乐园。

    微风拂过,传来栀子花、夹竹桃和不知名花草的清香。

    不知为什么,可嘉觉得心跳有些加速,空气中有一丝莫名的期待和梦幻感觉。

    ——小狼会把她带向何处?

    ——而在那片绿荫丛中,等待她的将是怎样的一场邂逅?

    穿过香樟树林,从游戏机房旁经过,再绕过那片灌木丛。

    小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冲着前方呜咽了两声。

    可嘉慢慢走近,瞪大了双眼。

    路的尽头,在夹竹桃和香樟树的包围中,是一座她见过的最漂亮的旋转木马。

    月光下,那座旋转木马有着深红色的尖顶和流苏,墨绿色的柱子,还有马儿那些白色、赤色、咖啡色的骏马围绕其中。

    虽然没有了白天的勃勃生机,虽然电源已经关闭,虽然寂静无人,但是

    在那些停止旋转的木马身上,却依然有种名叫生命力的东西,让它们神采飞扬,栩栩如生。

    好不容易翻过那道上了锁的栏杆,走上旋转木马的台阶。

    她从没有想到,在绿荫迭障中,掩藏着的,竟是这样的惊喜。

    可嘉来到一匹白色的木马跟前,它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飞扬的鬃毛。

    静静地站在一边的小狼忽然有些骚动,低低地叫了两声。

    “小狼?”可嘉有些诧异“怎么啦?”

    小狼的目光凝视着她身后的某处,金黄蓬松的尾巴热情地摇晃着。

    可嘉转过头去。

    就在这一瞬间,那些垂挂在流苏和柱子上的小灯忽然亮了起来,那明亮温暖的黄色光芒使得这座旋转木马在刹那间显得辉煌而充满欢乐。

    音乐也响了起来,是可嘉在幼儿园的时候曾经领唱过的欢乐颂。

    接着,木马开始旋转。那匹白色的马儿从她面前跑开,跟着是黄色和红色的大柱子后不断有不同色彩的马匹奔跑而出,在可嘉的凝望中,一匹黑色的木马从柱子后探出了它的脑袋。

    然后

    然后,在那年的夏天,可嘉考进了大学。

    就像满月时那次“抓阄”所预示的那样,别说牛津哈佛,就连这个城市中稍稍有些名气的高等学府,可嘉都没出息地进不了。

    寄来入学通知书的,是一间名不见经传的艺术类院校,而可嘉就读的专业,也是最最大路的平面设计系。

    入学之前,爱女心切的宋研连先到学校去探探路,才走到校门口,心就已经凉了半截。

    “世青高等艺术学院”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刻在一块小小的木匾上,挂在一幢披满爬山虎的老式建筑的小小的门洞旁,就连旁边的公共厕所都比这个校门来得显眼。

    进去之后,更是郁闷。

    从前门走到后门用不了五分钟的时间,一间教学楼,两幢宿舍楼,一片五十平米左右的水泥地算是操场了,而边上看着像自行车棚的地方据说是食堂。

    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大学”离家很近,这样一来,可嘉就可以住在家里,而不必和那栋兼作招待所的宿舍楼发生任何关系了。

    再然后,身为世青高等学院大三学生的宋可嘉,才刚开学,就面临着人生的一个重大事件。

    ——她要订婚了。

    2004年9月。

    坐在梳妆台前,可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一袭浅粉红色的露肩针织连衣裙,勾勒出她纤细美好的身材。短发留长了,鬈曲地披在肩上,刘海巧妙地遮盖住头上的那道疤痕。

    她的目光从头发转移到了自己的脸上。

    镜中的她下巴尖尖的,眉毛有些短,眼睛有些圆,鼻子有些翘。明琪曾笑话她只要再黏上几根胡须,就能直接去参加歌剧猫的演出了。

    ——她从来就不是美女。可是,她那清澈明亮的眼神、可爱俏皮的微笑和丰富生动的表情却即将为她带来幸福。

    轻轻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可嘉,”景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准备好了吗?”

    她转过头:“好了,你进来吧。”

    门开了,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站在门边,带来一丝温暖和煦的气息。

    袁景谦。

    f大经济学院的高材生,才华横溢的大学生联谊会主席,所有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看着她微笑:“你好漂亮!”

    可嘉笑了,可爱的鼻子微微皱起,笑意在眼中荡漾开来。

    他才是真的好帅。

    因为今天的场合,他虽然穿得比较正式一些,却也是最简单的搭配。

    白色衬衣黑色长裤,这样无味普通的打扮,可是,在他穿来,却依然显得卓尔不群。

    可嘉至今都还记得见到他的第一眼。

    ——那是在仁和医院里。

    从长长的昏迷中逐渐恢复意识,可嘉慢慢睁开有些刺痛的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白色,和床边的一抹娇嫩的粉红。

    粉色,是花瓶中怒放的玫瑰;而白色,则是白色的墙、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还有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人影。

    眼睛好难受,总有想流泪的感觉。

    身边那道白色的身影慢慢向她低下头来。

    总算,在她的视线中出现了第三种颜色:褐色。

    ——那是他眼睛的颜色。

    看着那双浅褐色的双眸,看着他嘴角那抹温暖的微笑,泪光盈然中,可嘉忽然有种感觉,感觉自己就像被下了诅咒而沉睡千年的公主,醒来所见的第一个人,不论是王子还是乞丐,她都会与他——发生一段故事。

    陌生人俯下了身子:“你”仿佛就在忽然之间,病房里涌进一大票人:父母、医生、护士

    紧接着,耳畔堆满了叽叽喳喳的声音。

    最嘹亮的嗓门莫过于她的老爸。

    “可嘉!可嘉!你醒啦!”

    尽管觉得自己难受得像是塞在垃圾桶里的垃圾,可嘉还是幽默地眨了眨眼。

    老妈则一反往常的冷静,声音中添了许多她不熟悉的煽情效果:“可嘉你总算醒过来了,你要是醒不过来,我我也陪你一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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