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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辟道上两匹高大的骏马引起一阵灰蒙蒙的烟尘,直到一座深广不见边际的杏林前,马儿才停下脚蹄,任尘埃在静寂中缓缓落幕,同时也现出了两位骑士的面容。

    第一匹马上高踞著一名白衣飒爽、形容俊美的男子;他拥有一双邪肆的眼,黑黝黝、闪著某种轻狂的透明感,配上一脸优雅的笑,极端诡异,却又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他就是新任的八府巡按谷仲臣。此刻,他那双狐也似的眼正危险地眯起,为了眼前这旖旎而浪漫的杏林风情大皱眉头。

    他身后的御赐“金刀名捕”吴修则是笑歪了嘴,揶揄道:“这座杏花林就是你家?”亏得谷仲臣还说,他父亲是告老还乡的御医,一手创建的“百草堂”活人无数,是这整座怀阳村里最受人敬仰的所在,原来“好一处庄严肃穆的医馆啊!哈哈哈”比仲臣只把眉儿一挑,屈指连弹,两道指风一击向吴修的膝盖,一点中他持缰的手,叫那乐极生悲的家伙当场跌个狗吃屎。

    吴修吃了满嘴的沙,才狼狈地扶著马腿爬起身。[臭狐狸,你想谋杀好友啊?”

    比仲臣只当他是疯狗在狂吠,二话不说,跳下马背、急往前掠。他记忆中的家那高高的横梁上挂著御赐“百草堂”三个大字,门口摆著两只雄伟的石狮子,而出入通道则日夜被无数病人所挤满,如今却

    “我说仲臣兄啊,你是不是把你家的路给记错啦?我瞧它该叫杏花楼才对,哪里像百草堂?”整不着谷仲臣的吴修嘴里仍喃喃叨念著。

    比仲臣澄透的黑眸难得起了波动,那尚方宝剑比流星还快,影儿都没闪,剑锋就抵上了吴修的脖子。

    “我知你这个金刀名捕好色,可惜我家没有美色能够满足你,你要犯了色心,烦请再往前走几个时辰入城去,那里别说杏花楼了,多的是各式秦楼楚馆,够你玩到脚软,哼!”“说这样!”吴修偏头闪过剑锋,摸摸鼻子。“我只是喜欢欣赏美丽的东西,可不爱玩,请别将我与那些个下流色胚相提并论好吗?”

    比仲臣懒得再理他,仔细观察起眼前的情况;这一目望去,成千成百的杏花树集结成不著边际的幽林,微风送来杏花儿香,银白粉嫩的花瓣满天飞舞,别说没有“百草堂”的影子了,连半丝藥味儿都闻不到。

    怎么会这样?他的家不该是如此风貌啊!难道是他的记忆出了错?或者在回家的途中、不小心拐错了哪个弯?否则怎会没找著古朴庄严的“百草堂”反倒进了一座杏花林!

    徒步前寻约一刻钟,谷仲臣发现这座杏花林简直大得离谱,印象中自己的家没这么大的莫非他真未老先衰,连回家的路都给忘了?

    “迷路并不丢脸,知错不改才可悲。”眼看杏花林大得连天似,吴修随意找块大石头坐下,拒绝再漫无目的地探险了。

    而谷仲臣只得也停下脚步,虽然很不想承认,不过他似乎真走错路了。

    “咱们回到前面的路口再找一次。”那语气像是不信邪,非寻著目标不可。

    “还来啊?”吴修的眼眨巴眨巴地,他宁可坐在这里等谷仲臣找到路再来接他。

    知他的懒散,谷仲臣也不催他,迳自埋头疾行,料准了吴修会跟上来。果然,他前脚才出杏花林,吴修后脚就跟上了,还在他耳边叽咕个不停。

    “我真歹命,有马车、有轿子不坐,却跑到这荒山野地耶!”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吴修委靡的精神一下子振作了起来。“有趣、有趣,毛贼偷上当官的啦!我倒要瞧瞧这个不开眼的倒楣鬼是谁?”

    他抢快了一步,跑在谷仲臣之前来到两人系马之处。“喂!毛贼,你想干什么?”他的拳头正痒著,感谢老天厚爱送来一个出气包。

    “这里是出入通道,你怎么可以将马随便停放在这里阻碍行人进出?”岂料“偷马贼”的火气竟比他还大!

    吴修瞪大眼,正要将拳头挥出。

    “福伯!”一旁的谷仲臣瞧清了老人的脸,讶然低吼。想不到“偷马贼”却是“百草堂”的管家陈福。

    “你们认识?”吴修一副可惜不能动武的表情,打从京城一路南下,漫长的路途把他闷坏了。

    “你是”陈福疑惑的眼直绕著来者打转。

    “是我啊!”谷仲臣纵身一掠,挤进陈福与吴修之间。“福伯,你忘啦?我是仲臣。”

    “臣少爷!”陈福瞠目结舌。

    “可不就是我。”难得谷仲臣收起算计的邪肆,露出诚挚的笑容。

    “少爷,真的是你!你你回来了?”泪水迅速滑下陈福的脸。

    “我回来了,福伯。”谷仲臣激动地伸手拥住老人。

    好久了,打他十六岁离家至今,整整十年的时光他们未曾相见;犹记得幼年时,父亲因忙于悬壶济世,根本没时间照顾他,都是陈福在教养他,他们虽名为主仆,实则情同父子。

    哭了半晌,陈福忽地推开他急往后跑去,边跑边兴奋地说:“我可得赶紧去向少奶奶报告这个好消息才行。”

    “敖寒!”谷仲臣脸色微变。“怎么她还没走”当年他会离家出走就是因为她。

    敖寒是他四岁那年父亲为他买的童养媳,大他两岁。在她十八,而他十六岁的那年,父亲逼他们成亲。然而拥有满腹理想与抱负的年轻人,岂肯在尚未立业之前,就拖一个女人在身边绑手绑脚?

    他一心向往自由广阔的天地。加之以敖寒本性传统认命,没有丝毫自我主张,整个人软得就像摊泥,任人搓园捏扁的,根本不是那种有能力与他携手并进、共舞前程的理想伴侣。因此,他逃婚了。

    一走就是十年,直到他自认功成名就了,才有面目回来见爹娘。

    只是他原先以为事隔十年,敖寒早该另配夫婿毕竟有哪个女人这么无聊,就为了儿时一只买卖契约,便耗尽青春死守一个不要她、而她又不爱的男人?

    不过此刻想来,他是低估了敖寒“认命”的天性了,她根本没有感情,只会一味遵循长辈的命令,死守婚约,直到老死。

    “喂,要不要再逃一次?”对于谷仲臣的一切知之甚详的吴修,笑得可幸灾乐祸了。

    比仲臣恨恨地瞪了吴修一眼,御赐的尚方宝剑还来不及出鞘、刮掉他一脸的贱笑,阵阵达达的马蹄声响已移走了他的注意力。

    漫天烟尘中,两匹白色骏马停伫在他跟前,马是难得一见的千里神驹,高大威猛,但令他惊讶的不是一次见著两匹宝马,而是马上的骑士。

    前方的马上端坐著一名容姿清秀,仪态高雅的女子,活脱脱是女四书里走出来的模范妇女,全身上下每一分、每一毫都端正得叫人挑不出毛病。

    这就是敖寒,一个服从礼教、百般传统到完全没有个性的女人。谷仲巨痛苦地看着她,几乎想替皇上颁座贞节牌坊,以褒奖她认命地为他守了十年的活寡。

    而另一匹骏马上则坐了个足以叫吴修挖出眼珠子相看的孩子,才十三、四岁的年纪,容颜已美得恍若天仙,说这张脸是天下第一,铁定没人敢反对。

    “少奶奶”陈福兴奋的颤音打破了周遭的岑寂。“天大的好消息,少爷”

    敖寒微颔首。“有事回府再说吧!”她随即侧转马头,双腿用力一夹马腹,白色骏马急往杏花林右侧小径奔去。

    她这一走,所有的人也只好跟在她身后疾驰。

    她逾矩了!

    敖寒知道自己违背了女诫里最严重的教条不尊重夫婿!

    但她没有办法,他在成亲当日弃她而去,让她单独面对满堂宾客,逼不得已必须与一只替代公鸡拜堂,独守空闺直到现在。

    她从没有怨言,孝顺公婆,料理家务守著人妻应尽的本分,等待他的归来。她不敢要求他的爱,她很清楚他不屑这段父母安排的婚姻;但男人可以如此,女人却不行。生为一名女子,只要她还是他妻子的一天,她就卸不了身上这副为人妻的重担。

    所以她认命、她本分,但求这样的守礼,能够博得郎君怜惜一顾;只是万万没想到,辛苦了十年,得来的却是他一抹痛苦与嫌恶的瞪视。

    在他心中,她永远是个不堪、连见一眼都讨厌的女人!

    某种酸痛的刺激在敖寒的眼眶里爆发,她急咬著唇,不叫更逾矩的泪水堕下,苍白的俏脸上不见丝毫血色。

    另一匹快马由左侧急追上她。“寒姊姊”稳坐马上、那美得不可思议的人儿微带忧急地唤著她。“你怎么了?是哪儿不舒服吗?”欢介,六年前敖寒在山上意外救得的孩子,他是个弃儿,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因此被敖寒所救之后,她便收留他住进了谷家。

    敖寒摇了摇头,激动的情怀尚紧紧揪住她的喉头,叫她发不出半点声响。

    “是不是因为刚才那两个人?我听到福伯叫其中一个少爷!”欢介气愤地咬牙。他自幼在街上乞讨为生,受尽人们白眼,而敖寒是第一个对他付出温情的人,所以他极为重视她,私心里便将所有伤害她的人都列入急欲铲除的敌人名单中。

    敖寒除了摇头、还是只能摇头,她拚命地深呼吸,半晌后,嘎哑的嗓音才得以发出。

    “欢介,他是谷家真正的主人,你不能对他无礼。”

    “他害得寒姊姊受尽旁人的耻笑,还得辛苦做这么多工作。”就算欢介只有十四岁,他也懂得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要在这以男性为尊的社会里生存是件多么困难的事。

    但是敖寒撑过了,可她背后所付出的辛酸又岂是没尝试过的外人所能体会?这一切,欢介全看在眼里,因此更为她感到不平,善良如菩萨般的敖寒合该是被捧在掌心中好生珍护才对。只有无耻下流到极点的人才会那样糟蹋她!

    “寒姊姊,你告诉我,那两个人哪一个是少爷?我”

    “欢介!”敖寒板起脸打断欢介持续不断的义愤叫嚣。“你还小,有很多事你不懂”

    “我十四岁了!”欢介扬高声音抗议著。他还发过誓,长大后要娶寒姊姊为妻,再不许任何人欺负她呢!

    “欢介”再长的路也有到达尽头的一刻,当“百草堂”三个大字映入眼帘时,敖寒知道她已经没有时间跟欢介讲道理了,只得急急交代一句:“马上回房去,不准你乱来。”

    “寒姊姊”欢介还想抗辩。

    敖寒把眼一眯,中等容姿却现出一股眩目、凌厉的气势。欢介不由缩缩肩膀,心不甘情不愿地跳下马背,将缰绳交给门口的仆役,快步跑进屋里去。

    敖寒叹口气,也下了马,让人将马匹牵进马厩里安置,而她自己则立在门口静候谷仲臣等人的到来。

    待会儿该怎么回答他的问话呢?他是否会追究她的失礼?她没有抗辩的馀地,因为所有的错都在她。

    秀小的拳头不知不觉在衣袖里握得死紧,她全身僵如木石。

    然而急欲再见那“美人儿”一面的吴修松弛了敖寒的紧张,他将马匹催得极快,因此较谷仲臣更早一步来到她面前。

    敖寒悄悄松了拳头,为不必马上面对谷仲巨而轻吁了口气。

    “公子可是我家相公的朋友?”她对吴修行了个揖。

    吴修尴尬地抓了抓头发,这女人的礼仪可真到家,没拜堂也称谷仲臣为“相公”害他都不晓得该如何反应才合礼了?

    “敖姑娘。”随后赶至的谷仲臣急跳下马,解了吴修的危。

    敖寒身子微微一震。他竟称她“姑娘”!在她已与公鸡拜堂、入他家门十年后,他还是不肯承认她是他的妻!

    而讽刺的是,外面的人反倒都称她为“谷夫人”一个“谷”姓形成了一道枷锁,将她紧紧地束缚住,永难挣脱。

    比仲臣一脸难堪地望着她。“他叫吴修,是我的朋友。”

    敖寒深吸口气,把持住仅有的自尊欠身行礼。“吴公子安好、相公安好。”

    比仲臣在心底长叹口气。与她相处压力真是庞大;这永远不懂什么叫“放松”的女人,他再不想个办法离开她,铁定要窒息。

    “不知爹、娘可好?”

    敖寒将眼光微移开他的脸庞半寸,再继续对著他的嫌恶,她怕自己要崩溃。

    “爹、娘已仙逝多年。”

    比仲臣俊脸煞白。“你再说一遍”

    “你走后两年,娘就病逝了,又过六年,爹也跟著仙游。”敖寒沈痛地低语,追根究底,谷仲臣的出走正是令那对老夫妇伤痛欲绝的主因。

    比仲臣楞在原地无法动弹,一句古语在他耳边回响-一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当年他为了理想出走,只想着待功成名就后,可以回来光耀门楣,叫爹娘以他为荣;然而他作梦也想不到,他们根本等不及看他飞黄腾达。

    “爹娘”悲恸的吼声在风中飞扬,他脚步踉跄地奔进屋里。

    偏厅里,原本两位会说会笑、或严厉、或慈祥的老人家变成了两块冰冷冷的牌位高高摆在神桌上。

    比仲臣冲过去跪在地上,悔恨的泪不停坠下。他愚蠢、他不孝,怎忘了“家有年老父母不该远游”的警语?

    瞧瞧他做了什么?让老父、老母为他担忧伤心,他甚至赶不及给他们送终,他是他们的独子啊!他们在弥留时一定非常难过,见不到儿子的最后一面。

    “爹、娘,孩儿不孝”后悔卡在喉咙里,他发不出半点声响,只能把拳头握得死紧,任指甲深入掌肉,让鲜血代替哭声,点点滴滴落在地上。

    一时间,深沈的苦楚在厅里累积、迥荡。风儿好像也感受到了这股悲意,在呼呼的吹拂声响中,静静撒落下丝丝凄凉

    比仲臣跪在厅中,周围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危险瘴气所包围,没有人敢靠近他半步。

    悲恸持续累积著,直到空气沈重得似要将人压垮,一阵拖行的脚步才缓缓踱了进来,停在谷仲臣身旁。

    “爹、娘从没有怪过你。”无视他周遭窒人的气息,敖寒伸手扶起他,神情是那样地淡漠与自然。“他们临死前只说,希望你秉持著谷家祖传的仁心,继承百草堂,济世救人。”

    比仲巨任由她扶起,阴沈的眼里冻著两潭悔恨的寒冰。

    “我知道!虽然我不懂医术,但我绝不会让祖宗丢脸的,百草堂会永远开著,为天下所有病患服务。”

    “你有这份心,爹、娘在天有灵知道了,一定也会很开心。”她轻拍他的肩。

    比仲臣定定地瞧着她,严谨的举止、沈稳的神情,数十年如一日,直扰得人心烦意乱。这个女人还有自己的感觉吗?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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