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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浅水湾,华翠海滩别墅区。
早上十点,李小明带着金大军如约来到了郑老爷子的家里。
一进到小区,李小明就被这个豪奢的派头给震惊了。
除了少量的联排别墅以外,剩下的几乎都是独栋,而最好的一套就属于郑老爷子。
与其说郑老爷子的那套是独栋别墅,不如说是修建在小区内的另一个庄园更为妥帖一点。
进了院门,巨大的车道一直延伸到了位于海边的四层高建筑的门前,右边是一片姹紫嫣红的花园,左边则是一望无际的高尔夫球场,建筑的两侧可以清晰地看到碧蓝的大海露出的一丝神秘面纱。
这才是豪宅啊!跟这相比,李小明给李爸他们买的那栋,只能叫房子,连形容词都没法用的那种……
不过也就香江能这么干,要是李小明敢在蓉城修个庄园,呵呵,那他还是别混了。
走近大门口,郑耀光老远就看到了散步而来的李小明,他今天难得地一身正装,收拾得人模狗样的,头发好像还打了摩斯,根根分明,闪闪发亮。
他走下楼梯,很矜持地对李小明笑了笑:“李先生,欢迎您光临寒舍。”
李小明瞄了他身后的一位中年人,再看着他挤眉弄眼的表情,突然失笑,干咳了一声,也很郑重地回应道:“感谢郑家的邀请,打扰了!”
“这位是我父亲,郑宏明,爸,这位就是我最近交的朋友,李小明李先生。”
郑宏明隐晦地打量了一下李小明,实在没有看出他到底是哪点吸引了郑老爷子的注意,但是还是十分客气地说道:“李先生,久闻大名,今日终得一见,我们走吧,想必老爷子已经等候多时了。”
众人步入大门,映入李小明眼中的是满眼的汉白玉以及适量的绿植点缀,没有鎏金之类的装饰,再配上墙上的一幅幅画作,处处体现着主人的高雅。
墙上的汉白玉并非纯粹的白,其上一些自然的纹路仿佛勾勒出了一片水墨的世界,穹顶上透明的玻璃透下恰到好处的阳光,再从中央池塘的水中折射出点点波光,映衬得整个空间彷如仙境,整个空间中的画都灵动了起来。
这才是品味,李小明心中暗自琢磨,和之前戴普接待他的那个庄园比起来,郑老爷子家的这个显然更符合他的口味。
穿过大厅,来到后院,青石板铺就的小径通往位于海边不远处的凉亭,走近一看,凉亭楣上还挂着一张牌匾,上书二字:观潮。
郑老爷子穿着一身黑底描白的唐装,正笑眯眯地看着逐渐走近的李小明。
他步入凉亭,从金大军手中接过两方长匣,微微弯腰,顺手递上礼物,躬身问候道:“郑老爷子好!”
“好,好一个翩翩少年!”郑老爷子双手接过长匣,放在石桌上,看着李小明,感叹地赞赏道。
“郑老爷子过奖,晚辈还太过年轻。”李小明随着郑老爷子的手坐在他对面,谦虚地说道。
随即,郑耀光和
“哈哈,小子,不用这么文绉绉的,金庸那老匹夫可是跟我谈过你住持的年会的,再说了,就正因为你年轻,所以你现在的成就才显得更加的耀眼啊!”
郑老爷子笑呵呵地摇着头,眼里掩饰不住都是对李小明满满的欣赏之意。
李小明一愣,随即明白了郑老爷子的意思,如果他现在年长个二三十岁才有今天的成就,那也许对郑老爷子来说也许很出色,但绝对做不到欣赏,毕竟李小明到今年年底才满18岁,这是个非常恐怖的年龄。
这代表他在未来有更多的时间去创造更多的可能。
不过听了郑老爷子的话,李小明算是明白了刚才郑老爷子眼里的笑意是什么意思了,那压根就不是慈祥,而是老顽童般的感觉有趣而已!
他咧咧嘴,很快就放开了,毕竟郑老爷子到现在为止给他的感觉也就是个邻家的老爷爷,而并非那个叱咤风云的船王。
“老爷子,那我还是正常点好了,昨天耀光说我如果把这两幅画送你,你一定会很高兴,我问他,他还神神秘秘地不愿跟我讲,今天我可是很好奇,就等着老爷子给我解惑了。”
郑老爷子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好奇地“哦?”了一声,赶紧把手中的茶杯给放了下去,然后招呼郑宏明来打开了匣子,二人握着卷轴,缓缓地展开。
随即,他眉头皱了皱:“耀光,没点眼力见吗?把桌上东西收一收,不然这画怎么放?”
郑耀光臊眉耷眼地收拾了东西,然后递给等在凉亭外的仆人,李小明看他那怂样,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此时,郑老爷子在郑宏明的帮助下把两幅画都摊开来放在了桌上,当他看到第一眼的时候,直接傻了眼。
“这……”
沉默了半晌,他目光复杂地看向李小明:“你昨天在苏富比买的?”
李小明不知所以,迷茫地点点头:“对啊。”
“唉……兜兜转转,又回来了。”郑老爷子感慨着,右手忍不住在画卷上轻轻摩挲,仿佛陷入了长久的回忆。
昔年,那时候还是上世纪三十年代,郑老爷子还年轻,他和一帮子朋友倒卖磁带和唱片赚了不少钱。
之后他们这群朋友把钱凑一起,又开始倒卖收音机,电视等电器,几个朋友钱越赚越多,三十岁出头,他在当时的香江就拥有了百万身家。
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风流倜傥。
本以为爱情不过尔尔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明媚的下午,在路边喝茶的他一眼就看中了浑身书卷气浓重的一位少女。
从那天起,他的生活就多了很多色彩。
但是那位少女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在和他交往的时候,却是勃然大怒,极力反对。
因为那位少女的父亲觉得,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商人无国,他虽为文人,但亦有拳拳爱国之心。
可是自己的女儿却仿佛入了魔,完全不顾他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先斩后奏,挺着自己的肚子才带着郑老爷子回去见了她的父亲。
这位父亲虽极为恼火,但木已成舟,最终不得不低下了高昂的头颅。
新婚之夜,他把他珍藏的两副画作为回礼,赠送给了这对新人,之后,遍弃笔从戎,一去不返。
肚子里的孩子,就是郑宏明。
这位浑身书卷气的女人,陪着郑老爷子走过了十多个春秋,... -->>
香江,浅水湾,华翠海滩别墅区。
早上十点,李小明带着金大军如约来到了郑老爷子的家里。
一进到小区,李小明就被这个豪奢的派头给震惊了。
除了少量的联排别墅以外,剩下的几乎都是独栋,而最好的一套就属于郑老爷子。
与其说郑老爷子的那套是独栋别墅,不如说是修建在小区内的另一个庄园更为妥帖一点。
进了院门,巨大的车道一直延伸到了位于海边的四层高建筑的门前,右边是一片姹紫嫣红的花园,左边则是一望无际的高尔夫球场,建筑的两侧可以清晰地看到碧蓝的大海露出的一丝神秘面纱。
这才是豪宅啊!跟这相比,李小明给李爸他们买的那栋,只能叫房子,连形容词都没法用的那种……
不过也就香江能这么干,要是李小明敢在蓉城修个庄园,呵呵,那他还是别混了。
走近大门口,郑耀光老远就看到了散步而来的李小明,他今天难得地一身正装,收拾得人模狗样的,头发好像还打了摩斯,根根分明,闪闪发亮。
他走下楼梯,很矜持地对李小明笑了笑:“李先生,欢迎您光临寒舍。”
李小明瞄了他身后的一位中年人,再看着他挤眉弄眼的表情,突然失笑,干咳了一声,也很郑重地回应道:“感谢郑家的邀请,打扰了!”
“这位是我父亲,郑宏明,爸,这位就是我最近交的朋友,李小明李先生。”
郑宏明隐晦地打量了一下李小明,实在没有看出他到底是哪点吸引了郑老爷子的注意,但是还是十分客气地说道:“李先生,久闻大名,今日终得一见,我们走吧,想必老爷子已经等候多时了。”
众人步入大门,映入李小明眼中的是满眼的汉白玉以及适量的绿植点缀,没有鎏金之类的装饰,再配上墙上的一幅幅画作,处处体现着主人的高雅。
墙上的汉白玉并非纯粹的白,其上一些自然的纹路仿佛勾勒出了一片水墨的世界,穹顶上透明的玻璃透下恰到好处的阳光,再从中央池塘的水中折射出点点波光,映衬得整个空间彷如仙境,整个空间中的画都灵动了起来。
这才是品味,李小明心中暗自琢磨,和之前戴普接待他的那个庄园比起来,郑老爷子家的这个显然更符合他的口味。
穿过大厅,来到后院,青石板铺就的小径通往位于海边不远处的凉亭,走近一看,凉亭楣上还挂着一张牌匾,上书二字:观潮。
郑老爷子穿着一身黑底描白的唐装,正笑眯眯地看着逐渐走近的李小明。
他步入凉亭,从金大军手中接过两方长匣,微微弯腰,顺手递上礼物,躬身问候道:“郑老爷子好!”
“好,好一个翩翩少年!”郑老爷子双手接过长匣,放在石桌上,看着李小明,感叹地赞赏道。
“郑老爷子过奖,晚辈还太过年轻。”李小明随着郑老爷子的手坐在他对面,谦虚地说道。
随即,郑耀光和
“哈哈,小子,不用这么文绉绉的,金庸那老匹夫可是跟我谈过你住持的年会的,再说了,就正因为你年轻,所以你现在的成就才显得更加的耀眼啊!”
郑老爷子笑呵呵地摇着头,眼里掩饰不住都是对李小明满满的欣赏之意。
李小明一愣,随即明白了郑老爷子的意思,如果他现在年长个二三十岁才有今天的成就,那也许对郑老爷子来说也许很出色,但绝对做不到欣赏,毕竟李小明到今年年底才满18岁,这是个非常恐怖的年龄。
这代表他在未来有更多的时间去创造更多的可能。
不过听了郑老爷子的话,李小明算是明白了刚才郑老爷子眼里的笑意是什么意思了,那压根就不是慈祥,而是老顽童般的感觉有趣而已!
他咧咧嘴,很快就放开了,毕竟郑老爷子到现在为止给他的感觉也就是个邻家的老爷爷,而并非那个叱咤风云的船王。
“老爷子,那我还是正常点好了,昨天耀光说我如果把这两幅画送你,你一定会很高兴,我问他,他还神神秘秘地不愿跟我讲,今天我可是很好奇,就等着老爷子给我解惑了。”
郑老爷子一听,顿时来了兴趣,好奇地“哦?”了一声,赶紧把手中的茶杯给放了下去,然后招呼郑宏明来打开了匣子,二人握着卷轴,缓缓地展开。
随即,他眉头皱了皱:“耀光,没点眼力见吗?把桌上东西收一收,不然这画怎么放?”
郑耀光臊眉耷眼地收拾了东西,然后递给等在凉亭外的仆人,李小明看他那怂样,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此时,郑老爷子在郑宏明的帮助下把两幅画都摊开来放在了桌上,当他看到第一眼的时候,直接傻了眼。
“这……”
沉默了半晌,他目光复杂地看向李小明:“你昨天在苏富比买的?”
李小明不知所以,迷茫地点点头:“对啊。”
“唉……兜兜转转,又回来了。”郑老爷子感慨着,右手忍不住在画卷上轻轻摩挲,仿佛陷入了长久的回忆。
昔年,那时候还是上世纪三十年代,郑老爷子还年轻,他和一帮子朋友倒卖磁带和唱片赚了不少钱。
之后他们这群朋友把钱凑一起,又开始倒卖收音机,电视等电器,几个朋友钱越赚越多,三十岁出头,他在当时的香江就拥有了百万身家。
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风流倜傥。
本以为爱情不过尔尔的他,怎么也没想到,一个明媚的下午,在路边喝茶的他一眼就看中了浑身书卷气浓重的一位少女。
从那天起,他的生活就多了很多色彩。
但是那位少女的父亲得知自己的女儿在和他交往的时候,却是勃然大怒,极力反对。
因为那位少女的父亲觉得,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商人无国,他虽为文人,但亦有拳拳爱国之心。
可是自己的女儿却仿佛入了魔,完全不顾他的反对,毅然决然地先斩后奏,挺着自己的肚子才带着郑老爷子回去见了她的父亲。
这位父亲虽极为恼火,但木已成舟,最终不得不低下了高昂的头颅。
新婚之夜,他把他珍藏的两副画作为回礼,赠送给了这对新人,之后,遍弃笔从戎,一去不返。
肚子里的孩子,就是郑宏明。
这位浑身书卷气的女人,陪着郑老爷子走过了十多个春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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