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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香下了床,闻闻自己一身汗味,便也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这个浴室,是白烈云自己建造的,只要厨房升了火,打开二楼的水阀,就会有热水顺着管道流进澡盆,冷热还能自己调节,洗完了把澡盆的塞子拔掉,水又能顺着管道流进湖里,很是方便。茗香做猫的时候,曾经顺着管道研究了一阵子,没能研究出什么原理来,如今看来,这机关精巧是一方面,他会法术,在机关里弄了什么符咒,应该才是核心所在。
看来,修道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不打架的时候,用来改善生活还是很不错的。
茗香美美的躺在浴盆里,构思着今晚上美好的洞房之夜,想着想着,思绪便歪到了若是有了孩子,该教他一些什么技能。是教他认字读书,还是教他练武修行?若真生了四个孩子,这酒馆会不会太小,不够住?等会要不要跟她的云哥哥商量一下,把对面那个空置了许久的大仓库修整一下,做成四个小隔间,一个孩子住一间?但待他们成了家,娶了媳妇,那么一间小屋也还是不够住啊。
所以,这整个酒馆都应该扩大再建一下?
茗香想着想着,把自己吓着了,赶紧胡乱把自己擦了擦回去找衣服穿。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不多,两套内衣两套外袍,还都是大红色。她把衣服翻出来抖了抖,觉得这红有些太艳,除了新婚的这几天,其他时日都让她觉得穿不出去。
她想着与白烈云商量着买些新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她还没开口,他便准备好了背篓,喊她赶紧吃完去丐帮的集镇上逛街。
君山附近没什么大的村镇,君山便成了这一片水域中人口最为聚集的地方。君山里错落了三个小村子,各自的营生不同,便都会聚集在丐帮交换货品。白烈云所在的村落,多为白帝山的渔民,自然以打渔为生,另外两个村子有种地的,也有做些手工活的,转了一圈吃喝是不愁的,但布匹衣物是真的稀有。
一个集镇只有半条街,从头到尾的走过,还不到半柱香,除了菜和肉,就是一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家常用品,唯一一个卖布的,颜色难看不说,布料还粗劣的能磨破皮。茗香对此非常嫌弃,她想要过的凡人生活,是吃穿不愁,日常富足,白烈云的酒馆生意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跟这些要饭的挤在一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穿不了?
她捏着他的袖子摸了摸,布料粗糙的跟这地摊货一模一样。他修仙时的穿着,她便不提了,可即便是在长安开饭馆,他也是一身棉布的衣服,柔软舒适,何曾穿过这样粗劣的麻布衣衫。
茗香有些心疼,再低头瞧瞧自己这身细棉布裙,顿时觉得这红也没那么刺眼了。他呆在这君山,总归有他的理由,她不想问,横竖肯定是跟她有关。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虽知穿粗麻衣服明显比被雷劈要安全,她却还是觉得委屈了他。若是有朝一日,他厌倦了这鸡毛蒜皮的生活,会不会原地飞升,独留她一人在人间?
她拽拽他的衣袖,问道:“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你过的惯吗?”
“因为活的辛苦,所以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这样活着,才是真实的活着。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牵着她的手,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去,缓缓说道:“就算是我躲不掉天罚,必须要飞升了,也一定会带上你。咱们魂魄相融,同心同命,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他平静而温暖的神色,心中激切而滚烫,泛起一池春水。
“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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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香下了床,闻闻自己一身汗味,便也去隔壁浴室洗了个澡。这个浴室,是白烈云自己建造的,只要厨房升了火,打开二楼的水阀,就会有热水顺着管道流进澡盆,冷热还能自己调节,洗完了把澡盆的塞子拔掉,水又能顺着管道流进湖里,很是方便。茗香做猫的时候,曾经顺着管道研究了一阵子,没能研究出什么原理来,如今看来,这机关精巧是一方面,他会法术,在机关里弄了什么符咒,应该才是核心所在。
看来,修道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不打架的时候,用来改善生活还是很不错的。
茗香美美的躺在浴盆里,构思着今晚上美好的洞房之夜,想着想着,思绪便歪到了若是有了孩子,该教他一些什么技能。是教他认字读书,还是教他练武修行?若真生了四个孩子,这酒馆会不会太小,不够住?等会要不要跟她的云哥哥商量一下,把对面那个空置了许久的大仓库修整一下,做成四个小隔间,一个孩子住一间?但待他们成了家,娶了媳妇,那么一间小屋也还是不够住啊。
所以,这整个酒馆都应该扩大再建一下?
茗香想着想着,把自己吓着了,赶紧胡乱把自己擦了擦回去找衣服穿。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不多,两套内衣两套外袍,还都是大红色。她把衣服翻出来抖了抖,觉得这红有些太艳,除了新婚的这几天,其他时日都让她觉得穿不出去。
她想着与白烈云商量着买些新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她还没开口,他便准备好了背篓,喊她赶紧吃完去丐帮的集镇上逛街。
君山附近没什么大的村镇,君山便成了这一片水域中人口最为聚集的地方。君山里错落了三个小村子,各自的营生不同,便都会聚集在丐帮交换货品。白烈云所在的村落,多为白帝山的渔民,自然以打渔为生,另外两个村子有种地的,也有做些手工活的,转了一圈吃喝是不愁的,但布匹衣物是真的稀有。
一个集镇只有半条街,从头到尾的走过,还不到半柱香,除了菜和肉,就是一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之类的家常用品,唯一一个卖布的,颜色难看不说,布料还粗劣的能磨破皮。茗香对此非常嫌弃,她想要过的凡人生活,是吃穿不愁,日常富足,白烈云的酒馆生意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跟这些要饭的挤在一起,连件像样的衣服都穿不了?
她捏着他的袖子摸了摸,布料粗糙的跟这地摊货一模一样。他修仙时的穿着,她便不提了,可即便是在长安开饭馆,他也是一身棉布的衣服,柔软舒适,何曾穿过这样粗劣的麻布衣衫。
茗香有些心疼,再低头瞧瞧自己这身细棉布裙,顿时觉得这红也没那么刺眼了。他呆在这君山,总归有他的理由,她不想问,横竖肯定是跟她有关。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虽知穿粗麻衣服明显比被雷劈要安全,她却还是觉得委屈了他。若是有朝一日,他厌倦了这鸡毛蒜皮的生活,会不会原地飞升,独留她一人在人间?
她拽拽他的衣袖,问道:“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你过的惯吗?”
“因为活的辛苦,所以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这样活着,才是真实的活着。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牵着她的手,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去,缓缓说道:“就算是我躲不掉天罚,必须要飞升了,也一定会带上你。咱们魂魄相融,同心同命,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他平静而温暖的神色,心中激切而滚烫,泛起一池春水。
“天上地下,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