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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怎么说呢,但凡是自己钟爱之物,都是下意识想揽在自己身后藏好的,不要受任何雨打风吹日晒雨淋,更别提什么痛啊苦啊之类的东西。
毕竟那种东西自己一个人扛惯了,扛到渐渐习惯去适应痛,适应苦。就像是一队人在荆棘遍布的路上前行,有人告诉他们,目的地最终是有甜美果实在等他们的,如果还没找到,那就一定是还没结束。
可是一路上荆棘太多了,走在最前面开路的那个人一个不小心就被刺破了体肤,受了伤——这时候,有的人会停下不走了;有的人会无所谓地耸耸肩带着伤继续走下去;同样,也有另外一种人,会逆着所有疼痛去斩断这些可能继续伤害到身后所挡之人的荆棘野蔓。
当然,前提是他身后有想保护的人。
吴朝的这种好也不是对谁都给的。
在没有想要守护的东西之前,他大部分时候属于第二种人。
此刻,他不想让怪物化的麒妄受到一丝一毫的伤痛,显然是变成了第三种人。
吴朝有时候也常想,如果一个人能一辈子不尝试任何难过的情愫就得到成长,能一辈子开开心心快乐无虞的过活,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就是因为他自己成为那种尝过痛和苦滋味的人了,所以觉得再雪上加霜火中浇油,对他这种人来说也没什么所谓,但是对从未尝过这种不舒服滋味的人来说,就不一样了。
如果有可能的话,那就最好让他们一辈子别将其滋味品尝。
可天下又太大,吴朝自己也很渺小,他只能尽可能地拿自己这尚能燃出余热的身躯,去替林翘烧光前路上所有的拦路荆棘——这是出自友情。
那为什么也想这么尽心尽力地保护怪物化的麒妄呢……
吴朝的眼神空了空,忽然想起林翘问他的,“你这是真的想玩,还是玩真的?”
正失神着,就觉脸颊上一片湿热,吴朝回神,发现麒妄现在果然已经彻底怪物化没思想了,只是出自本能地表达对自己的喜欢。
感受到他的双手正不安分地往自己衣衫里伸去。
想了会,吴朝竟莫名的未加阻拦,双手反按住他的脑袋,将自己的嘴对上了他的唇,就着跪坐在他身上的姿势,不断加深这个吻。
屋外还能清除的听见“哈哈”笑意不断传来,有林翘的,有顾师父的,也有林老爷子的。
他们显然聊得很投机,自然也正喜悦着。
吴朝将那些爽朗的笑意听得一清二楚,总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该出面去看一下……或者稍微打个招呼……可这些都阻止不了,他眼下真的很想吻麒妄。
他享受这样毫无保留地信任和注视,更享受看他满目痴迷地被自己带动着“走向”。
如果……
真能熟络到那一步……
吴朝的喉间微微滚动了一下,他光想想有一天要是可以把怪物化的麒妄压在身下,就要疯。
现在不过是舍不得直接解皮带脱裤子上罢了。
毕竟这傻子夜里那么顺从自己,又那么喜欢自己,自己说什么他都听。
主要担忧是……一旦逼急了这傻子,他白天清醒过来卷铺盖跑了怎么办……
难得遇见这么合乎自己心意的……吴朝的眼角一眯。嗯……目前找不到确切的形容词来形容,它不是个玩具,至少自己不想把它当成一个玩具。
但……也不愿负担上一个“招惹”怪物的责任,所以它还不如是个玩具呢。
可……自己又纠结着希望它能是个活物,这样以后能安静美好的带他过日子。
啊,真磨人啊。
吴朝略喘了气,松了口。
麒妄双手反撑在床上,气息尚在喘伏不定,此时也仰着脸双眼血红地看着吴朝,眼瞳里满是好奇和羞涩。
不过吴朝是想到刚才的问题忽然想烦了,玩心也一瞬间骤减,不想再吻他了。
麒妄的喉咙里“呜呜”的发出几声,下意识还想抬头去凑他的唇,不过叫吴朝按着肩膀果断地拒绝了。
麒妄撇了撇嘴,可怜兮兮地看着吴朝。
吴朝单手阻止他凑近,单手摸着下巴沉思——
都说真心换出去,无非想得另一颗真心。
但按照麒妄真实所想……他很抗拒自己的是吧?
因为自己并不想强人所难……忆起白天时,麒妄跟自己接触一下下就搞得他要恶心死了似的,这点又让吴朝有点不爽。
吴朝的性子有时候真挺别扭的,就是你不惹他他自然不会惹你,或者你惹了他但他不理你就是表示想放过你不跟你一般见识。
讨厌就讨厌那种非跳脚在他面前蹦跶的,这种乱作怪的熊玩意儿,吴朝得空了不把他们往死里整才怪。
——很不幸,白天的麒妄,些许举动就很符合吴朝眼里的“跳梁小丑”那一类,而恰巧吴朝现在又得了空闲。
按理说他是个大忙人,一般这种人他也能得过且过,忙得没功夫跟人家一般见识。
毕竟只有比你辣鸡的才有闲工夫来招惹你,比你厉害的谁有功夫来嘲笑你?大家都忙着各自用功呢。
所以吴朝就觉得,回头去整治小丑作怪闹妖的功夫不如用来多拓展自己的视野,忙点更有意义的事,这就是所谓的不跟“小人作见识”,也叫做“宁跟同好争高下,不与俗物论短长”,说得再粗俗些就是“话不投机聊你麻痹”。
但如今麒妄这个猎物已经进入吴朝的视野了,他白日里淘气点也没关系,总有办法一点点拔光他的利爪和牙齿,顺利地让他变成一只家养小怪物。
很多很多年以后……吴朝再想起自己当初的这个豪心壮志时,总会忍不住仰天长叹三声——古训说的好啊,还有句俗话叫做,“扮猪吃老虎”,再就是“傻人有傻福”。
自己跟麒妄的“争高下”中,他娘的输就输在自己太机智,于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一定是这样的!
眼下,吴朝心里乱绕绕,想的都没边儿了,麒妄发现吴朝不吻自己了还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所以特着急,越着急就更说不利索话了,喉咙里不停地“咕噜咕噜”,发出一些意义不明的音来。
“欸,你先躺下。”吴朝指指床,此刻也算是彻底回过神来。
毕竟千想万想,都不如走一步是一步,先把实际行动办了!
说不定就算这么“玩”了麒妄,他明早清醒过来,也不会多么发火,说不定还能宽容自己呢?!毕竟他老好人又实诚脾气还好啊!
于是吴朝也不再庸人自扰,只求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他现在算是跟夜里头怪物化的麒妄王八对绿豆,看得特顺眼!
翻身下床去扒拉过那个箱子,顺道侧耳倾听了一下客厅里的谈笑风生,吴朝寻思着他们一时半会应该没事找麒妄,就算有,顾师父知道麒妄夜里头的变化,应该也能帮着拦下。
所以胆子也愈发的大了起来。
带着一脸痞痞的坏笑,吴朝缓缓打开了这个箱子。
r /> 怎么说呢,但凡是自己钟爱之物,都是下意识想揽在自己身后藏好的,不要受任何雨打风吹日晒雨淋,更别提什么痛啊苦啊之类的东西。
毕竟那种东西自己一个人扛惯了,扛到渐渐习惯去适应痛,适应苦。就像是一队人在荆棘遍布的路上前行,有人告诉他们,目的地最终是有甜美果实在等他们的,如果还没找到,那就一定是还没结束。
可是一路上荆棘太多了,走在最前面开路的那个人一个不小心就被刺破了体肤,受了伤——这时候,有的人会停下不走了;有的人会无所谓地耸耸肩带着伤继续走下去;同样,也有另外一种人,会逆着所有疼痛去斩断这些可能继续伤害到身后所挡之人的荆棘野蔓。
当然,前提是他身后有想保护的人。
吴朝的这种好也不是对谁都给的。
在没有想要守护的东西之前,他大部分时候属于第二种人。
此刻,他不想让怪物化的麒妄受到一丝一毫的伤痛,显然是变成了第三种人。
吴朝有时候也常想,如果一个人能一辈子不尝试任何难过的情愫就得到成长,能一辈子开开心心快乐无虞的过活,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就是因为他自己成为那种尝过痛和苦滋味的人了,所以觉得再雪上加霜火中浇油,对他这种人来说也没什么所谓,但是对从未尝过这种不舒服滋味的人来说,就不一样了。
如果有可能的话,那就最好让他们一辈子别将其滋味品尝。
可天下又太大,吴朝自己也很渺小,他只能尽可能地拿自己这尚能燃出余热的身躯,去替林翘烧光前路上所有的拦路荆棘——这是出自友情。
那为什么也想这么尽心尽力地保护怪物化的麒妄呢……
吴朝的眼神空了空,忽然想起林翘问他的,“你这是真的想玩,还是玩真的?”
正失神着,就觉脸颊上一片湿热,吴朝回神,发现麒妄现在果然已经彻底怪物化没思想了,只是出自本能地表达对自己的喜欢。
感受到他的双手正不安分地往自己衣衫里伸去。
想了会,吴朝竟莫名的未加阻拦,双手反按住他的脑袋,将自己的嘴对上了他的唇,就着跪坐在他身上的姿势,不断加深这个吻。
屋外还能清除的听见“哈哈”笑意不断传来,有林翘的,有顾师父的,也有林老爷子的。
他们显然聊得很投机,自然也正喜悦着。
吴朝将那些爽朗的笑意听得一清二楚,总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该出面去看一下……或者稍微打个招呼……可这些都阻止不了,他眼下真的很想吻麒妄。
他享受这样毫无保留地信任和注视,更享受看他满目痴迷地被自己带动着“走向”。
如果……
真能熟络到那一步……
吴朝的喉间微微滚动了一下,他光想想有一天要是可以把怪物化的麒妄压在身下,就要疯。
现在不过是舍不得直接解皮带脱裤子上罢了。
毕竟这傻子夜里那么顺从自己,又那么喜欢自己,自己说什么他都听。
主要担忧是……一旦逼急了这傻子,他白天清醒过来卷铺盖跑了怎么办……
难得遇见这么合乎自己心意的……吴朝的眼角一眯。嗯……目前找不到确切的形容词来形容,它不是个玩具,至少自己不想把它当成一个玩具。
但……也不愿负担上一个“招惹”怪物的责任,所以它还不如是个玩具呢。
可……自己又纠结着希望它能是个活物,这样以后能安静美好的带他过日子。
啊,真磨人啊。
吴朝略喘了气,松了口。
麒妄双手反撑在床上,气息尚在喘伏不定,此时也仰着脸双眼血红地看着吴朝,眼瞳里满是好奇和羞涩。
不过吴朝是想到刚才的问题忽然想烦了,玩心也一瞬间骤减,不想再吻他了。
麒妄的喉咙里“呜呜”的发出几声,下意识还想抬头去凑他的唇,不过叫吴朝按着肩膀果断地拒绝了。
麒妄撇了撇嘴,可怜兮兮地看着吴朝。
吴朝单手阻止他凑近,单手摸着下巴沉思——
都说真心换出去,无非想得另一颗真心。
但按照麒妄真实所想……他很抗拒自己的是吧?
因为自己并不想强人所难……忆起白天时,麒妄跟自己接触一下下就搞得他要恶心死了似的,这点又让吴朝有点不爽。
吴朝的性子有时候真挺别扭的,就是你不惹他他自然不会惹你,或者你惹了他但他不理你就是表示想放过你不跟你一般见识。
讨厌就讨厌那种非跳脚在他面前蹦跶的,这种乱作怪的熊玩意儿,吴朝得空了不把他们往死里整才怪。
——很不幸,白天的麒妄,些许举动就很符合吴朝眼里的“跳梁小丑”那一类,而恰巧吴朝现在又得了空闲。
按理说他是个大忙人,一般这种人他也能得过且过,忙得没功夫跟人家一般见识。
毕竟只有比你辣鸡的才有闲工夫来招惹你,比你厉害的谁有功夫来嘲笑你?大家都忙着各自用功呢。
所以吴朝就觉得,回头去整治小丑作怪闹妖的功夫不如用来多拓展自己的视野,忙点更有意义的事,这就是所谓的不跟“小人作见识”,也叫做“宁跟同好争高下,不与俗物论短长”,说得再粗俗些就是“话不投机聊你麻痹”。
但如今麒妄这个猎物已经进入吴朝的视野了,他白日里淘气点也没关系,总有办法一点点拔光他的利爪和牙齿,顺利地让他变成一只家养小怪物。
很多很多年以后……吴朝再想起自己当初的这个豪心壮志时,总会忍不住仰天长叹三声——古训说的好啊,还有句俗话叫做,“扮猪吃老虎”,再就是“傻人有傻福”。
自己跟麒妄的“争高下”中,他娘的输就输在自己太机智,于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一定是这样的!
眼下,吴朝心里乱绕绕,想的都没边儿了,麒妄发现吴朝不吻自己了还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所以特着急,越着急就更说不利索话了,喉咙里不停地“咕噜咕噜”,发出一些意义不明的音来。
“欸,你先躺下。”吴朝指指床,此刻也算是彻底回过神来。
毕竟千想万想,都不如走一步是一步,先把实际行动办了!
说不定就算这么“玩”了麒妄,他明早清醒过来,也不会多么发火,说不定还能宽容自己呢?!毕竟他老好人又实诚脾气还好啊!
于是吴朝也不再庸人自扰,只求着“今朝有酒今朝醉”,反正他现在算是跟夜里头怪物化的麒妄王八对绿豆,看得特顺眼!
翻身下床去扒拉过那个箱子,顺道侧耳倾听了一下客厅里的谈笑风生,吴朝寻思着他们一时半会应该没事找麒妄,就算有,顾师父知道麒妄夜里头的变化,应该也能帮着拦下。
所以胆子也愈发的大了起来。
带着一脸痞痞的坏笑,吴朝缓缓打开了这个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