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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过去了,每当有人谈起血域的那场并不算激烈,却是令人胆寒的大战,都不由得会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所有人都反了圣王,就算他抢劫平民,但从不伤人性命,他是杀了不少各大教派的人,那也是因为那些教派的反抗。就算是这样还远远达不到天下皆反的地步,这也成了为历史上的一个疑点。
那一战使原本统一的大陆再次分裂,形成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度。可是这些国度之间却很少发生战争,因为大陆上几乎所有人都将重心放在了圣王的遗产上,只要得到那些遗产就可能成为第二个圣王。不仅各个国家为此不惜一切,就连那些游侠甚至平民也为之心动,本来被怒兽占据的山林,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现在人们开始了对那些凶险之地的探险,于是新的时代开始了。
圣历六十六年,圣王陨落后的第二年。
九洲大陆,东部沿海的圣龟王朝,烟云城郊,三辆马车在山路上急驰。
这几辆马车无论是马还是马车都很漂亮,马是卷鬃马,这种马的鬃毛都是卷的,眼睛很大,有的头上还会生角,是最美丽的马种。这种马与绒耳族很亲近,多生活在绒耳族的聚居地,平时很少能看见。车上挂着彩灯与鲜花,还有上半身可以活动的美女立牌,好看又赚人眼球。
马车的轮胎是橡胶轮胎,这是洛兰圣王发明的,大大的提高的马车的舒适性。因为这东西造价不高,洛兰圣王又不是喜欢敛财的人,将配方公诸于众,所以只要有马车的人都买的起。
驾车的人都罩着斗篷,但还是能高高撑起的斗篷看出是绒耳族,这是一个喜欢旅行的种族,他们的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在大陆上会经常看到他们的身影。
绒耳族都长有毛绒绒的尖耳朵,面部绒毛较多,长有尖牙,少数还会有三瓣嘴和长尾。是一个半兽化的种族。这个种族的身体素质要在某些方面强于普通人类,他们最出色的是他们的感知力,是一个非常适合做侦察兵的种族。
“再快一点,就快到烟云城了,进了城就安全了。”第一辆车内传出了一个焦急的女人声音。那声音很好听,就算是惊恐,也像是寒风的摇曳的风铃。
第一辆车的马夫说道:“好的,团长。不过,我们是不是太小心了,血手的人应该不是来追杀我们的吧。”
车内的团长继续说道:“小心总是好的,我们一路走过来也得罪过一些人,保不齐其中就有比较激进的人请血手来杀我们。”
这三辆车上的人是一个名为百花缭乱的旅行乐团,以四处为人表演舞蹈为生。乐团中的所有人都是绒耳族,团长更是一位有着白色狐耳和白色狐尾的美丽长腿女人,她的名字为艾薇-云足。
艾薇嘴上虽然对车夫那样说,可她心里却不是那样想。她们表面上是旅行乐团,实际上是一个冒险团,与成千上万的冒险队伍一样,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圣王的遗产。不久前,她在一个鸟巢里发现了一小块坚韧的兽皮,她从上面的文字可以判断这就是诸多圣王遗产之一,但只是被撕裂的一部分。艾薇没有将这件事情公开,因为团中有几个好酒的家伙,她怕这些人喝多了到处乱说。
艾薇作为团长也是团中实力最强的人,感知力也是最强的,她同时还是一名初级风之印徒,可以聆听风中的信息。艾薇在这两种能力的结合下,发现了山路边上的密林中有许多血手的杀手在行动。而她的手中的确有值得为之请动血手的东西,这才是她惊慌的原因。
渐渐的,艾薇的心也没有开始那么紧张了。不是因为离烟云城越来越近,而她发觉山林中的血手杀手们越来越感觉不到了。
“是血手被甩开了,还是他们另有别的目标?”艾薇心中暗道。
艾薇的心还未放下,就迅速又提了起来。她感觉到山林中有什么东西正在冲出来。按那东西冲出来的速度和马车行驶的速度计算,那东西很有可能撞到车队。
“先停一下车!”艾薇对车夫说道。
车夫拍了一下手边的一个机关,车顶上顿时弹出了一个红色的牌子,接着第二辆车子也弹出了一个红色的牌子。三辆车由后往前依次减速,直到停下。
就在第一辆车停下的时候,山林中突然冲出来一只巨大的野猪,从第一辆车前飞奔而过。好在卷鬃马生性镇定,没有多大的影响,若是寻常的马,怕是早就惊了。
“哎呀,好心人,救命啊!”
卷鬃马没有惊到,却是惊到民马夫,因为那野猪的背上趴着一个人。让车夫有些无语的是,这野猪背上的人竟还“哈哈”的尬笑了一声,好像他并不怎么害怕,只是有些尴尬。
“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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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过去了,每当有人谈起血域的那场并不算激烈,却是令人胆寒的大战,都不由得会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所有人都反了圣王,就算他抢劫平民,但从不伤人性命,他是杀了不少各大教派的人,那也是因为那些教派的反抗。就算是这样还远远达不到天下皆反的地步,这也成了为历史上的一个疑点。
那一战使原本统一的大陆再次分裂,形成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国度。可是这些国度之间却很少发生战争,因为大陆上几乎所有人都将重心放在了圣王的遗产上,只要得到那些遗产就可能成为第二个圣王。不仅各个国家为此不惜一切,就连那些游侠甚至平民也为之心动,本来被怒兽占据的山林,所有人都是敬而远之,现在人们开始了对那些凶险之地的探险,于是新的时代开始了。
圣历六十六年,圣王陨落后的第二年。
九洲大陆,东部沿海的圣龟王朝,烟云城郊,三辆马车在山路上急驰。
这几辆马车无论是马还是马车都很漂亮,马是卷鬃马,这种马的鬃毛都是卷的,眼睛很大,有的头上还会生角,是最美丽的马种。这种马与绒耳族很亲近,多生活在绒耳族的聚居地,平时很少能看见。车上挂着彩灯与鲜花,还有上半身可以活动的美女立牌,好看又赚人眼球。
马车的轮胎是橡胶轮胎,这是洛兰圣王发明的,大大的提高的马车的舒适性。因为这东西造价不高,洛兰圣王又不是喜欢敛财的人,将配方公诸于众,所以只要有马车的人都买的起。
驾车的人都罩着斗篷,但还是能高高撑起的斗篷看出是绒耳族,这是一个喜欢旅行的种族,他们的数量虽然不是很多,但在大陆上会经常看到他们的身影。
绒耳族都长有毛绒绒的尖耳朵,面部绒毛较多,长有尖牙,少数还会有三瓣嘴和长尾。是一个半兽化的种族。这个种族的身体素质要在某些方面强于普通人类,他们最出色的是他们的感知力,是一个非常适合做侦察兵的种族。
“再快一点,就快到烟云城了,进了城就安全了。”第一辆车内传出了一个焦急的女人声音。那声音很好听,就算是惊恐,也像是寒风的摇曳的风铃。
第一辆车的马夫说道:“好的,团长。不过,我们是不是太小心了,血手的人应该不是来追杀我们的吧。”
车内的团长继续说道:“小心总是好的,我们一路走过来也得罪过一些人,保不齐其中就有比较激进的人请血手来杀我们。”
这三辆车上的人是一个名为百花缭乱的旅行乐团,以四处为人表演舞蹈为生。乐团中的所有人都是绒耳族,团长更是一位有着白色狐耳和白色狐尾的美丽长腿女人,她的名字为艾薇-云足。
艾薇嘴上虽然对车夫那样说,可她心里却不是那样想。她们表面上是旅行乐团,实际上是一个冒险团,与成千上万的冒险队伍一样,他们的真正目的就是圣王的遗产。不久前,她在一个鸟巢里发现了一小块坚韧的兽皮,她从上面的文字可以判断这就是诸多圣王遗产之一,但只是被撕裂的一部分。艾薇没有将这件事情公开,因为团中有几个好酒的家伙,她怕这些人喝多了到处乱说。
艾薇作为团长也是团中实力最强的人,感知力也是最强的,她同时还是一名初级风之印徒,可以聆听风中的信息。艾薇在这两种能力的结合下,发现了山路边上的密林中有许多血手的杀手在行动。而她的手中的确有值得为之请动血手的东西,这才是她惊慌的原因。
渐渐的,艾薇的心也没有开始那么紧张了。不是因为离烟云城越来越近,而她发觉山林中的血手杀手们越来越感觉不到了。
“是血手被甩开了,还是他们另有别的目标?”艾薇心中暗道。
艾薇的心还未放下,就迅速又提了起来。她感觉到山林中有什么东西正在冲出来。按那东西冲出来的速度和马车行驶的速度计算,那东西很有可能撞到车队。
“先停一下车!”艾薇对车夫说道。
车夫拍了一下手边的一个机关,车顶上顿时弹出了一个红色的牌子,接着第二辆车子也弹出了一个红色的牌子。三辆车由后往前依次减速,直到停下。
就在第一辆车停下的时候,山林中突然冲出来一只巨大的野猪,从第一辆车前飞奔而过。好在卷鬃马生性镇定,没有多大的影响,若是寻常的马,怕是早就惊了。
“哎呀,好心人,救命啊!”
卷鬃马没有惊到,却是惊到民马夫,因为那野猪的背上趴着一个人。让车夫有些无语的是,这野猪背上的人竟还“哈哈”的尬笑了一声,好像他并不怎么害怕,只是有些尴尬。
“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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