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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网 www.jdxs.cc,冷面煞星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且说浩天自进入前辈玄洞之后,参研“玄玄真经”并治好一了内伤。

    此后,他又开始研读下册医学,普通疗伤他虽懂一些,但说起来仍是一个门外汉,可是他看起这本医学书来,竟快得出奇,对医理悟性甚强,而记忆也似乎特别好,成了过目不忘,他不由暗暗奇怪。

    直到他快将书看完时才知道,原来他所食的灵药中,不少是增进功力,脱胎换骨,启发灵智的。他这些日来,除了少数以毒解毒的药外,其他的几乎全尝了个遍,这才后悔,本以为既得医书,吃完顶多以后去配制,不料看完医书,才知道许多药材是可遇不可求的,自己平日给糟蹋了,但却仅知自己功力得丹药之助,又进展不少。

    他将真经阅完,屈指一算,在洞中不觉已一月余,不由又愁急起来,心忖:自己总不能在洞中过一辈子吧!还有“玉面仙子”不知会遭遇什么?

    他左思右想,决定冒险飞纵下去,如百丈远近,自己尚能平安落地,若再深一点,则难说了。突然他又想到右侧第一二室中,均为道书,可能与“栖云别府”有所道及。遂回到右侧室中,遍阅群书,全为道家宝典,偶尔中,在书堆中找到一本“奇门先天易数”

    他一时好奇,仔细的看了一下,觉得神奥莫测,他心想反正一时出不去,不如多花几天,便翻阅起来。

    好在他过目不忘,人又聪慧,仅二天的时间,已参悟大半,不懂不明之处,他也强记下来。书中前半部多为易理,后半部多为上节留下的残缺不全的图阵和各种至今仍被采用的精奥阵势。

    浩天看罢,不由暗叹道:

    “天下奇妙之物太多了,的确是学到老都学不了,任何一门学问,它精奥之处都是得以消磨一辈子,看来自己以后真得不断学习研究,千万不可自负,只有谦虚与不断学习的努力,才能充实自己。”

    这一念,使他日后成为武林千百年来第一奇人。

    他又花了数日,将两间石室的书籍均查阅了一遍,仍寻不出指示出洞之言,他又急又闷,决心冒险纵下山崖一试。

    他既经决定,遂返回室中,将丹药珍贵的包了一扎,又回到“玄玄子”归真之云床,拜跪默祝一番,出来时,看到“法因”遗蜕,倏地想到他所托交待的包袱,遂又匆匆回室中将包袱提出。仔细一打量,包袱长仅尺许,用手一握,硬鼓鼓地似是铁石之类。

    他不禁摇头叹息,想不到“法因”是自己本要寻仇晦气的人,结果反替他作起事来。

    想到“法因”临终忏悔,业已原谅他一大半了,遂向洞口走去。他才走没几步,倏地刹住身形,面上神色倏变,捧着包袱的双手,亦微微颤抖不止。

    他突然将包袱打开,由里面飘出三张素笺,他看也不看,只见他手中抓住一物,眼中神光暴射,口中隐拌抖之声说道:

    “天啦!果不出我所料想不到竟如此轻易又回到我手中”

    他双目含满泪水,手中抓着一块白玉雕成的玉符,长约八寸,宽约四寸,上面浮雕着一付骷髅,下面刻有“骷髅正令”四字,反面刻着“雄风永存,天佑君帮”八字。这正是当日“宇内魔尊”赌输去的镇帮重宝“骷髅玉符”

    浩天不禁手舞足蹈,喃喃自语,或又一阵怪笑,只听他道:

    “恩师弟子总算不负所望将玉符寻回恩师你老人家等着瞧吧!待儿必使骷髅帮威重临人世,永垂千古!”

    他只觉热血沸腾,引颈一声长啸!高昂激荡,穿云裂石,左手持符,右手往腰际一按“刷”地一声,一道细亮的精光,如天空闪电般由他手中射出。

    原来此时他射出的骷髅神剑,柔软的剑身在他内力贯注之下,迎风抖得笔直,剑身全黑,中间一道白练,更显得神光逼射,刺眼夺目。

    他手持剑,面色刹懔,先前喜怒哀悲之情一扫而空,继之而起的是无比的虔敬诚穆之色,单凭此一气势,便不愧为一代宗师。

    他缓缓将剑伸出,脚下微动,身子已如行云流水般朝前飘去,口中却吟哦道:

    “奴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声音低沉有力,激昂豪叱,右手却斜斜挥起,立时天空似涌起一片乌云,其中精亮的电光乱闪,隐隐还闻有风雷之声。浩天一时兴起,口吟“燕歌行”手中却由“天干十二式”首式练起,手中剑倏起倏落,娇若惊龙,时而狂飙倒卷,风雷乍动,恍着山崩地裂,江泻海腾。

    剑式恰好舞到“万家生息”五行正反合运二式,只见凭空暴涌层层乌云,一丝精光闪电也似地朝前疾射而出。一声震天闷雷,十丈方圆的地上,岩石齐齐削去五寸,满天碎石朝前飞驰涌出。

    他只觉手中剑似欲化龙而出,大喝一声,动劲一抖,倏变“万象生息”反式,立道似有一无比强大的吸力,将飞涌而去的沙石要又强行吸回,在漫飞灰石回涌之际,一时精光夺目的剑芒,却无声无息的暴射十丈左右,迅如电击。等风沙剑芒俱敛时,浩天仍持剑作刺戳状,面上神光湛湛,双目平视这方,如梦如幻。

    过了一会,才似由迷芒中醒来,喃喃道:

    “剑气这是剑术中最上乘的”

    剑术中最上乘的便是练到身剑合一,以意敬气,将剑气逼出,取人首级于百丈之外,所谓驭剑飞行,也是这个道理。

    浩天想不到自己在短短年限内,竟练成剑气,他也不知自得“玄玄真经”后,融合佛魔道三门绝顶心法,功力日进千里,加上一个月多,日服食灵丹充饥,内功倏为已到了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之境地,再假以时日,便可练成金刚不坏之躯,那时,纵横宇内,虽不能说必服,但却可立时不败。

    浩天木然地将骷髅软剑,重又束在腰际,望望骷髅玉符,也将它塞于怀内。他确有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机缘太巧,自己武功凭空激增,日夜挂念的师门重宝又轻易得回,真似作梦一般!

    浩天倏又想到自己打开“法因”的包袱时,曾见一张素笺飘落地上,当时因急于知道包内是否为玉符,故未在意,后又因得玉符之狂喜,一时将它忘了,此时想起,连忙四处寻找,但却不见踪影,心知一定是被他舞至最后那招“万象生息”与碎石灰尘的同吹落崖下了。

    他走至平台边,探首向下望,底下白茫茫全是云雾,那还见得一丝踪迹。他不禁有些急悔,不知以后将如何交待,但事已至此,急也无用,反正“法因”已悔过,那二件事必为少林上代存下的长老有人知道,将来只要把他口音带到就是了。

    他抬头正欲回石室,眼光无意瞥到仙茶树,不由惊咦了一声。原来他那一招“万象生息”所带之石沙,将茶树波及,粗约粉数回的杆基上,被碎石划得伤痕累累,久附其上青苔也被刮去,显出一道三尺圆的浅痕。

    浩天眼中一亮,走至树前,用手轻敲浴痕中间,果然是空的。他便用掌点贴浅圈中央,默运内功,用吸字诀,缓缓将木块齐痕处吸去,现出一个三尺正圆的洞。浩天探首入内,下面黑沉沉的甚是宽敞,他用力逼出一声低啸,久久才听到回音,似得深远。

    他不由暗骂自己太糊涂,竟把这棵茶树给忘了,害自己白等了好几天。但一转念,又想到这几天多得了不少东西,正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检查一遍,见无东西遗忘,这才依依不舍地看了“栖云别府”一眼,涌身纵入树洞中。夕阳西下,蔚兰的晴天似是少女的双颊,被晚霞抹上一片娇羞嫣红。

    时已冬至,草木凋零,树木皆脱去录色的外衣,只剩下光秃秃和枝梗虬结怒挺,在晚风中飘晃摇曳。

    黄尘遍地的古道上,风驰电击般奔来一骑,急腾的蹄声,恍若密鼓,在这空旷凄凉的荒野,更显得夺魄震耳。

    待驰得稍近,才看出,原来是一区白色的骏马,上面驼着个混身白衣,俊美无倩的少年骑士。

    人秀马俊,确是羡人,只是少年显得太文弱了一点,尤其当此北风萧萧的寒冬,竟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绸衫,更觉单薄孱弱。

    马奔驰得正急,蓦听少年轻咦了一声,微带马头,马儿倏的一声长嘶,前蹄人立,凌空一个盘旋,才刹住冲势。

    就在白马人立的当儿,一条白影由马背上飘射而出,一泻十丈,直往路旁草丛中落去。

    草丛中躺着一个身着葛衣的老花子,少年似知不妙,伸手往花子肩上摸去。

    触手冰凉,分明已死多时。

    他轻轻将尸体翻转,只见老花子年约六旬,鬓发皆斑白,双目怒瞪,眼珠外凸,嘴角挂着丝丝已变黑色的血渍,脸色乌青,形象瞬狩萧萧的傍晚,更使人觉得混身生寒。

    最令人触目心惊的,便是死者胸前印前一个巨人的青色掌印,掌印之处布帛皆成粉碎。

    少年不由又咦了一声,自语道:

    “这不是青灵掌?难道”说着,他犹疑一下,目光搜扫之下,只见四丈外的地下有一七节竹棍,他不由又一惊,忖道:

    “七节长老。”

    原来丐帮长幼辈份之辨别,多靠手中所持之打狗棒,帮主为九节,左右护法长老为八节,长老为七节,舵主为六、五、四节,以功力年资而定。

    这个白衣少年正是两日前由“栖云别府”脱困而出的孟浩天。

    他由仙茶树洞中进一个曲长的甬道,走了将近五里,才由一个乱山丛中的山石夹缝中钻出。

    那石缝毫不显眼,又狭又窄,上面又生满野草藤蔓,如不是由此出来,任谁也不信这石缝竟是通“玄玄”藏珍处的秘径。

    浩天认清了方向,便朝南飞驰而去,而行了百里左右,前面果见人烟,趁近一打听,才知已到昔阳。

    浩天在昔阳好好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他买了一匹上好的骏马代步,他本想北上寻找“玉面仙子”但一时也没确实地点可去,而且师门重宝再得,也欲先与少林作一了断,因这玉符是“法因”大师托他带返少林,所以他就名正言顺的由少林讨回,然后北上,一面寻找“玉面仙子”一面通知师门,好让师父高兴,并可着手为复帮大业作准备。

    所以,两日来,他一直兼程南下,往辽县至潞城,又由潞城及高平。

    这日,正好在高平通晋城的大道上。

    浩天这些江湖过节门槛,皆由以前那些骷髅帮堂主,也即是那些从小看他长大,而如今仍为拆约留居关外的叔伯辈处得知。

    浩天甫入江湖不过数月,但连经数战,人又聪慧机警,阅历又大大增加。

    他仔细朝四周望去,只见草堆中零落有数个淡浅的脚印,但都是由外向内,似是老丐由道上奔入时所留的,他不禁心内一惊。

    由现场判断,双方动手没几招,老丐便被毙于来人掌下。

    丐帮人多势众,帮内英材辈出,为江湖上别树一帜的异军,其长老的功力,虽不及帮主与护法,但在江湖上亦算是顶尖好手之列,来人竟能在数招内将其解决,可见来人武功之高了。

    当他目光无意落到尸身上,那片地方全为沙土,但上面用指力断断续续地写了数字,他定眼望去,上面写道:

    “速报帮主,留意七步”

    写至此处,倏然中断,由此可知老丐在临死前强提一口真气所写的,没写完,人已精力枯竭而死,不知下面是什么字,可能是一个人的绰号,或是一种奇绝的功力,那老丐利用最后一点精力,来向他们帮主示警。

    他不由对老丐这种忠义感到由衷的佩服,丐帮一向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之戒,很少牵涉到江湖恩怨,隐然超脱于黑白两道之外,但在二十余年前,自“白面神乞”接任掌门以来,将帮内重新整顿,对外很作了几件好事,只不知如今丐帮帮主是谁?

    不过,浩天为老丐忠义所感,又一面对丐帮所作所作赏识,故就地用掌力震开了一个大坑,将老丐埋好,寻到了一个方石立在墓前,用“金刚神指”疾书了“义丐之墓”四个大字。

    安炙恭身行了一礼,默祝道:

    “请长老英灵安息,在下定将长老口信带到,相信天佑福人,贵帮主一定能因长老之示警而安然化险为夷,您安心去吧!在下尽可能范围内,助贵帮一臂之力。”

    黯然的看了一眼,摇头叹了口气,心中忖道:

    “我虽然不识此人,但其身为丐帮之长老,多少也是叱咤风云,威重一方的人物,到头来,却落得由一个素不谋面的人来为其收骨,想来人生真无意义,尤其是每天的刀尖上打滚的武林中的人。”

    他不顾多留,微一欠身,一条白影冲天而起,至十丈左右,凌空一式“俊鸟盘空”美妙无比的朝十余丈外,站在道旁的马儿射去。

    白影双臂一紧,身形顿滞,飘然落在马背之上,白马仰首一声长嘶,四蹄翻飞,朝前直冲而去。浩天任着马儿飞奔狂驰,心中念头却在电转,他暗忖,这两日来,路上不时见有三五成群的化子,据此情形,分明丐帮有件大事,不过这样一来,对他寻丐帮帮主为老丐传言示警之事,倒省了不少心力。

    一路奔驰,两盏热茶时刻,已到达晋城。

    浩天放缓了马匹,洒然地坐在马上,随着来往行人,步入城中。

    晋城为汾豫交界一个要地,来往巨商大贾,贩夫走卒络绎不绝,只是这几日情况大为异常,不知为何涌来大批乞丐,有老有少,分布于城中每个角落,好在这批乞丐多不惹事,即不行乞,也不寻人麻烦,只是个个神色冷然的留在城内,彼此之间也很少招呼。浩天一切看在眼里,暗中有了计划,他寻了一家酒店,下马飘然而入。

    这酒店颇不小,楼下大厅足足摆了三十个席次,浩天游目一览,全已挤得满堂,他遂步上二楼,小二见有客人上门,立即颠着屁股上前,欠身引浩天到稍里的一个空桌上。

    浩天点了几样小菜,待小二走后,遂即目光向左侧一扫,原来他进来时,暗暗对厅中客人,已有了个打量,左侧距他坐位十多步,坐了一个面目生冷,身格高大的五旬老丐,身着葛衣,虽说已千疮百孔,但却清洁异常,像貌威武肃穆,令人望而生畏,一点也没乞丐应有的萎缩及可怜之像,所以,就特别显目,当浩天进店第一个发现所谓奇异人物,就是那老丐。

    在这威武乞丐下首二丈外,坐着三个绵衣老者,乍看似是普通百姓,但在浩天这种三花聚顶的绝世高手看来,却不由使他心神大震,因那三个老者太阳心均是平平的,目光内敛,看似丝毫不惩武功,但气宇稳沉,内蕴的目光却瞒不了浩天这双神眼,分明他们均是内家好手,而且已练到返朴归真之境。

    浩天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武林中有那三位类似此三人模样的高手。

    正在他久思不得其解时。就听“咚咚”一阵步履声,由楼梯走上二位人,前行的是一白发朱颜,圆面阔嘴,身材短胖的老丐,全身污垢不堪,一套缺短袖的破衣,沾满了油渍,这时,正裂着一张大嘴,眯着一双细眼,望四下扫寻。

    蓦然,他似发现了目标,只见他嘴裂得更大,眼睛眯得只剩一条细缝,大踏步朝那威武的老丐走去。

    后面上来的是一中年文士,身着一袭青色儒衫,手持旧书一卷,配上一付清秀脱俗的面孔,完全是一个温文尔雅的游学士子。

    他缓缓的向四周看了一眼,便朝浩天身后一张空位上走来,脚下轻飘飘的,似是弱不禁风。

    浩天深深地盯了他一眼,不禁为对方的丰神所吸,那文士似有所觉,露齿朝浩天一笑,洒然地寻位坐下。

    这时,蓦听一阵狂笑,浩天掉首望去,只见那矮胖乞丐,正站在容貌威武的老丐身旁,指手划脚的高声笑道:

    “我说老二,咱哥俩数年未见,想不到老弟愈来愈年青了,只是,脸色怎么也愈来愈难看,感情是整日捉鬼,可被孤魂冤鬼蕴住你的心了罢!”

    浩天一看,果见那威武的老丐,脸崩得紧紧的,冷哼了一声,也不看一眼,只是自顾自的持盅独饮,那矮胖乞丐一颗白头摇晃了一阵,叹了口气,顺手拉了张椅子,一屁股便坐下,并道:

    “唉!自作孽,不可活,我说老二,今天难得咱俩碰面,无论如何,你可得把满脑的冤孽撇天,让咱俩老弟兄,好好干上几盅。”

    说首,也不理对方如何反应,一把便将桌上酒壶抓了过来,嘴对壶嘴“咕碌碌”的一口气便将半壶酒喝得底儿朝天,一滴不剩,再用那只脏得不能再脏的衣袖,往嘴上一抹,高呼道:“好酒!好酒!”并扬声喝道:

    “店家,店家!照样再来二十斤,我老儿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钞的主儿,今天非白喝他个痛快不可。”

    浩天先前以为对方是对头,后来才知二个不仅相识,而且交情一定不恶,只是矮胖乞丐天性豪放诙谐,而形貌威武的老丐却又天生冷面而已。

    面貌威武的老乞看到他一付狂像,不由眉头一皱。不一会伙计便捧来一小缸美酒,矮胖乞丐似是已等不及,用手一抬,将缸上封泥拍去,捧着坛子,仰首便往嘴中直灌,半晌后,才放下坛子,深深吐了一口气道:

    “真是过瘾,老二,你干吗不喝?你不要以为你不喝就可赖到我身上由我付帐,哈!我老儿今天是喝定你了,要钱没有,要命嘛?!咱老夫耍赖,可比你强呢。”

    他一面说着,一面却挤眉弄眼的笑着,口裂得似乎在全部脸上只剩一个大嘴了。

    浩天正看得出神有趣时,蓦听身后,一声清悦的狂笑,接着听到:

    “痛快!痛快!世上漫相识,此翁殊不然,兴来至自至,醉后语大颠,百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围眼?”听似自言自语,又似对那矮胖老丐而发。浩天心中一懔,想不到那文士亦是高手,原来此时客人正多,四周吵吵嚷嚷,谁也听不到隔壁低话,而矮胖老乞距文士约十八九步,如不是功力已到绝顶,决无法可窃听到他们那并不太高声的谈话。

    浩天仔细一打量,那文士看似为一落魄书生,但骨骼清奇,潇潇洒洒地坐在那儿,自另有一股慑人的气质,尤其方才狂笑时,正有浩天回首,看到他目中闪过一道锐利的精光,分明亦是一内家高手,浩天不由暗吃一惊,心忖何以今天会同时碰到那么多武林高手。

    浩天游目朝左方看去,那三个老人仍坐在那儿,彼此不交一言,只偶尔各端起酒盅清饮一口。那二老丐情形更怪,矮胖乞丐自坐下来,一直说个没完,不时还挤眉弄眼,指手划胸,大嘴更是笑个不停,而那形貌威武的老丐,却似又聋又哑,对矮胖老丐所说的,均来个充耳不闻。

    浩天知这种江湖豪客,各有各的怪僻,遂也并不觉十分惊奇,只耐心的看下去,果然,隔了一盏茶的时刻,那形貌威武的老丐开口了,浩天忙运用内功,细听之下,只听那威武老丐冷冷说道:

    “几年没见,怎么你的老脾气,仍未改掉?一见面便唠叨个没完,也不知你那来那么多废话,我看你还不知去出家当和尚,整日捧个‘三官经’来念,还好些!”

    那矮胖老丐闻言哈哈一笑,道:

    “好,好,你嫌我太罗嗦,如若念‘三官经’非念得你头昏脑胀,七窍生烟不可。”

    那威武老丐冷哼一声道:

    “这些年与你在一起,也算我倒了一百八十年的霉,终日要受你这张破嘴的活罪,大概是我前世欠你的,只是老大,我看你如此贫嘴,难道你不怕多言伤神,徒折你的阳寿吗?”那矮胖乞丐听了也不生气,只张着大嘴笑骂道:

    “我老大不怕拆寿,反正我命中注定是活二百七十八岁,就算折一半寿,也可活上个一百三十九岁,倒是——老二你么整天与鬼打交道,总有一天会被凶魂厉魄给抓去”说到此,朝那威武老丐面上装模作样的看了一阵。故作吃惊状地吃道:

    “哎呀,我看老二你印堂发黯,全身鬼气森森,分明是被恶鬼附体,嗯嗯”他又仔致朝威武老丐面上端详了一阵,接道:

    “一个、二个、三个,可真不得了,三个都是积年鬼,害了不知多少人,怎么一下全缠住你了,老二,咱们是多年至交,平时我虽罗嗦了一些,但说起来也是为你好,我看你还是及早准备后事,别到以后猝然暴毙,糊里糊涂地到阎罗王那儿报到,怪我傻老大的事先预而不言。”

    那威武老丐闻言似是一怔,遂即冷笑一声道:

    “要真有些不睁眼的小鬼来纪缠,我倒要看看,是判官厉害,还是他们小鬼厉害。”

    那矮胖乞丐,倏地面色一整,萧穆地道:

    “人分凡人与超人,鬼亦何不然?老弟,你要知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所有事岂是我们意测得到的,所谓‘上的山多必遇虎’,老二,你可不能太大意哟!”那威武老丐冷笑一下,没再说什么。

    浩天听那老丐自称判官,心中刹时想起一个人来,再朝二老丐望去,果不出所料,正与传言相符合,他心中不由暗惊,心忖丐帮左右二护法怎都出现在此地。原来那矮胖白头老丐,正是丐帮右护法“笑面乞”此人武功高深莫测,为人更虽慷慨义气,极得人缘,黑白二道,他均有来往,差不多的事,只要他一句话,往往可是迎刃而解。

    而那威武的老丐正是丐帮左护法“铁面乞”武功自成一家,高绝一时,为人正直严肃,一丝不苟,身负帮内考核之责,执法如山,绝不殉私。丐帮这十年来能在江湖上博得如此好名声,主要便全靠此二护法,一对内,一对外,互相配合,相辅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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