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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子里了,我这就去找找。”
果然,林鸿文的衣服沈烈穿就合适多了。徐卿之打量了他一下,如今脸洗净了,头发梳好了,又换上了合身的衣裳,眼前的沈烈跟之前衣衫褴褛时简直是判若两人。
冯婶儿忍不住道,“这孩子长得真白净,比鸿文还要白上几分。”
“你好久没见他了”,徐卿之说,“他这两年总在外面跑,没有那么白了。”
“大小伙子,黑点结实点也没什么不好”,冯婶儿说道。
徐卿之笑笑又转头问沈烈,“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沈烈一路逃过来只想着活命,根本不曾想过活下来之后要干嘛,他有些无助地看着徐卿之,“我、我还没有想过,但我会尽快找事做的。”
徐卿之想了想又问,“你之前在旅顺是做什么的,识字吗?”
“之前我在一个俄国人的店里做伙计,不过后来打仗,他被炸死了”,沈烈说道,“我识字的,只是没正经念过书。”
“你给俄国人做事,你听得懂俄语?”徐卿之问道。
“能听懂一些常用的”,沈烈如实答道,“但如果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
徐卿之在心里打着算盘,如今合众商行的生意做大了,林鸿文一天要跑好几个地方实在疲累。如果能找个得力的人来中国大街这边,林鸿文至少不用傅家店、中国大街两头折腾,也就不用那么累了。
“我看这样”,徐卿之说,“你可以先来我们商行做事,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一直做下去。如果觉得别的地方更好,也可以离开。”
沈烈没想到徐卿之会抛给他这么大一个馅饼,一时有些慌乱,浅棕色的眼睛感激地望着周时英,不停地说着谢谢。徐卿之让他好好休息,明天带他去商行认认门。徐世淮让冯婶儿把原来林鸿文住过的那间房拾掇一下给沈烈住,冯婶儿本来平时也会定期打扫,几乎没耽搁多少时间,就让沈烈进屋休息去了。
徐世淮看着沈烈的背影出神,徐卿之有些好奇地问他,“爹,怎么了?”
徐世淮摇头说,“年纪大了,好多事儿都记不清了。”
“什么事儿啊?”
“那个沈烈,我看着眼熟,可是怎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徐世淮叹了口气说,“人老了,不中用了。”
“医馆一天天人来人往的,你要是都能记住,那才奇怪”,徐卿之安慰他道,“再说可能人有相似,觉得眼熟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107.
翌日,徐卿之就把沈烈带去了商行,沈烈很聪明,以前又做过伙计,上手很快。林鸿文下午过来的时候,沈烈还开门问好,把林鸿文搞得一愣。徐卿之详细介绍了一番,林鸿文嘴上附和着,眼睛却盯着沈烈看了半天。原因很简单,他和徐世淮一样,觉得沈烈有些眼熟。
晚上冯平又如约而至,林鸿文看他憔悴了不少,便问他原因。冯平说俄国人开始围剿抗俄组织,呼兰那边恐怕要扛不住了,哈尔滨这头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林鸿文一边拿钱给他,一边劝他们先躲起来避避风头。冯平说走了这条路,就没想过能长命百岁。林鸿文又劝了他两句,见他听不进去,也就罢了。
窗外大风呼嚎,听着像鬼哭一样,林鸿文送冯平出去,冯平的衣衫被风吹得鼓鼓的,走了十几步就湮没在黑暗里。林鸿文关上门点了支烟,想着人总是要死的,不知道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死法。能安安稳稳老去的,那都是有福气的,他恐怕是没有这样的福气。也许哪天来场洪水,就像几年前那样,很多人睡着觉就淹死了。又也许哪天来场疫症,像陈泥鳅那样,一两天的工夫就没了。再也许,就像林省身和林鸿鸣一样,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林鸿文想起那年洪水,郑云跟他说,“这世道,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他觉得郑云说得不对,应该说穷人的命才是最不值钱的。位高权重的,腰缠万贯的,有哪个命如蝼蚁?林鸿文倚在门上弹了弹烟灰,又想起胡瞎子对他说,“你并非长寿之相,要好自为之。”如果胡瞎子真像别人说得那么准的话,那他最后八成会横死,好自为之恐怕也改变不了什么。人生苦短,还是及时行乐的好。
柜子里了,我这就去找找。”
果然,林鸿文的衣服沈烈穿就合适多了。徐卿之打量了他一下,如今脸洗净了,头发梳好了,又换上了合身的衣裳,眼前的沈烈跟之前衣衫褴褛时简直是判若两人。
冯婶儿忍不住道,“这孩子长得真白净,比鸿文还要白上几分。”
“你好久没见他了”,徐卿之说,“他这两年总在外面跑,没有那么白了。”
“大小伙子,黑点结实点也没什么不好”,冯婶儿说道。
徐卿之笑笑又转头问沈烈,“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沈烈一路逃过来只想着活命,根本不曾想过活下来之后要干嘛,他有些无助地看着徐卿之,“我、我还没有想过,但我会尽快找事做的。”
徐卿之想了想又问,“你之前在旅顺是做什么的,识字吗?”
“之前我在一个俄国人的店里做伙计,不过后来打仗,他被炸死了”,沈烈说道,“我识字的,只是没正经念过书。”
“你给俄国人做事,你听得懂俄语?”徐卿之问道。
“能听懂一些常用的”,沈烈如实答道,“但如果说得太快,我就听不懂了。”
徐卿之在心里打着算盘,如今合众商行的生意做大了,林鸿文一天要跑好几个地方实在疲累。如果能找个得力的人来中国大街这边,林鸿文至少不用傅家店、中国大街两头折腾,也就不用那么累了。
“我看这样”,徐卿之说,“你可以先来我们商行做事,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一直做下去。如果觉得别的地方更好,也可以离开。”
沈烈没想到徐卿之会抛给他这么大一个馅饼,一时有些慌乱,浅棕色的眼睛感激地望着周时英,不停地说着谢谢。徐卿之让他好好休息,明天带他去商行认认门。徐世淮让冯婶儿把原来林鸿文住过的那间房拾掇一下给沈烈住,冯婶儿本来平时也会定期打扫,几乎没耽搁多少时间,就让沈烈进屋休息去了。
徐世淮看着沈烈的背影出神,徐卿之有些好奇地问他,“爹,怎么了?”
徐世淮摇头说,“年纪大了,好多事儿都记不清了。”
“什么事儿啊?”
“那个沈烈,我看着眼熟,可是怎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了”,徐世淮叹了口气说,“人老了,不中用了。”
“医馆一天天人来人往的,你要是都能记住,那才奇怪”,徐卿之安慰他道,“再说可能人有相似,觉得眼熟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107.
翌日,徐卿之就把沈烈带去了商行,沈烈很聪明,以前又做过伙计,上手很快。林鸿文下午过来的时候,沈烈还开门问好,把林鸿文搞得一愣。徐卿之详细介绍了一番,林鸿文嘴上附和着,眼睛却盯着沈烈看了半天。原因很简单,他和徐世淮一样,觉得沈烈有些眼熟。
晚上冯平又如约而至,林鸿文看他憔悴了不少,便问他原因。冯平说俄国人开始围剿抗俄组织,呼兰那边恐怕要扛不住了,哈尔滨这头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林鸿文一边拿钱给他,一边劝他们先躲起来避避风头。冯平说走了这条路,就没想过能长命百岁。林鸿文又劝了他两句,见他听不进去,也就罢了。
窗外大风呼嚎,听着像鬼哭一样,林鸿文送冯平出去,冯平的衣衫被风吹得鼓鼓的,走了十几步就湮没在黑暗里。林鸿文关上门点了支烟,想着人总是要死的,不知道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死法。能安安稳稳老去的,那都是有福气的,他恐怕是没有这样的福气。也许哪天来场洪水,就像几年前那样,很多人睡着觉就淹死了。又也许哪天来场疫症,像陈泥鳅那样,一两天的工夫就没了。再也许,就像林省身和林鸿鸣一样,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林鸿文想起那年洪水,郑云跟他说,“这世道,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他觉得郑云说得不对,应该说穷人的命才是最不值钱的。位高权重的,腰缠万贯的,有哪个命如蝼蚁?林鸿文倚在门上弹了弹烟灰,又想起胡瞎子对他说,“你并非长寿之相,要好自为之。”如果胡瞎子真像别人说得那么准的话,那他最后八成会横死,好自为之恐怕也改变不了什么。人生苦短,还是及时行乐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