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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壬,统治时间:BC1723--1720年。
仲壬,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子姓,名庸,商汤之子,外丙之弟,商朝第三位君王。
BC1723年,外丙的弟弟继承了商朝君主之位。
仲壬继位后,由伊尹辅政,基本上遵守汤制定的法制,朝政相对比较稳定,国家日益强盛。
在位年数4年后去世,兄太丁之子太甲继位。仲壬死后谥号为商懿王。
太甲,统治时间:BC1719--1708年。
BC1719年,仲壬去世以后,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的儿子太甲继承了叔叔仲壬的商朝君主之位。
太甲,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由于汤去世时,太甲年纪很小,而外丙和仲壬的执政时间特别短,所以太甲继位的时候仅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所以由四朝元老伊尹国政。
太甲刚即位时,由于少不更事,沉湎酒色。伊尹就写了《伊训》(又称《太甲训》)、《肆命》和《徂后》三篇,以示太甲,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希望太甲能继承商汤的法度,以治天下。
伊尹的《太甲训》已失佚,相传俗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就出自于《太甲训》。“活”字在《礼记》中作“逭”,逃避的意思。《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对于什么样的事情不应当做,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做,都说得清清楚楚。《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爱所欲爱。
太甲读了这些文章,开始时也能按伊尹的教导行事,小心谨慎地遵守祖宗留下的规矩。但不到一年就忘乎所以了,认为一切应当由他说了算,否则枉为一国之君,被那个奴隶出身的宰相伊尹来管着了。他恣意妄为。不听伊尹的规劝,破坏了祖宗留下来的法律制度,《孟子·万章上》记载:“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他居然学夏桀的样子以暴虐的手段对付老百姓,百姓们怨声载道。
伊尹自然不能容忍太甲破坏汤王留下的社稷。他先是一再规劝,希望太甲对自己的行为要多加检点,太甲像往常一样不念不闻,可能这是少年的逆反心理。
后来看到太甲屡教不改,伊尹就把他赶下台,放逐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南省偃师县西南)。伊尹对群臣说:“嗣王这样就是不义。这种(不听大臣劝谏)的习惯如果延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我不能忽视这种行为。我要在桐营(汤的墓地)造宫室,使他亲近先王的教训,莫让他终身迷误。”在太甲被放逐期间,伊尹见朝中无主,就自己执政,管理起国家来。史称“伊尹放太甲”,类似于西周时期的共伯和执政时期。时间为BC1719年,即太甲元年。
太甲被放逐到了桐宫,祖父商汤的坟墓与他朝夕相伴。商汤虽然是商朝的开国君主,坟墓却与普通人的墓差不多,墓地上只有一座低矮的宫室,供一年一度的祭祖之用。守墓的老人听说太甲是因为违犯祖宗的制度被放逐到墓地上来的,就把当年商汤创业的故事,以及商汤订下的种种规矩,每天对太甲讲述,教育太甲应当以自己的祖父作榜样,做个贤明的君主。祖父商汤的伟大功绩,让太甲既神往又羞愧,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觉得自己对不起祖父在天之灵,就决心改正错误。他以祖父作榜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老弱孤寡,做事情也变得雷厉风行,而违反祖制和朝廷法律的事,太甲是绝不会做的。
BC1717年,即太甲三年,其已经在桐宫呆了满2年。伊尹时刻关注着太甲在桐宫的所作所为,他的行动早己有人报告给伊尹了。太甲的悔过自新,让伊尹十分高兴,于是在这年的农历十二月初一,亲自带着文武大臣把太甲接回首都毫城,严肃而郑重地把政权交还给他。
伊尹戴着礼帽穿着礼服迎接嗣王太甲回到亳都,作书告王说:“人民没有君主,不能互相匡正而生活;君主没有人民,无法治理四方。上天顾念帮助商家,使嗣王能成就君德,实在是商家万代无疆之美啊!”
嗣王拜跪叩头说:“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以前我违背师保的教训,当初不会对自己严格要求;还是依靠您的匡扶和挽救,才成就了现在的我。”注意:此处为王向臣叩头,说明君弱臣强的事实。
伊尹连忙跪拜叩头,说:“讲究自身的修养,又用诚信的美德教导臣下,就是明君。先王成汤怜悯穷困的人民,所以人民服从他的教导,没有不喜爱他的。连友邦和邻国的民众,也说:等待我们的君主吧,我们的君主来了,就没有祸患了。大王要增进你的德行,效法你的列位祖先,不可有顷刻的安乐懈怠。事奉先人,当思孝顺;接待臣下,当思恭敬。观察远方要眼明,顺从有德要耳聪。能够这样,我等臣民就能够永远幸福地生活在大王的统治之下。”
伊尹向王反复告戒:“呀!上天没有经常的亲人,能敬天,天才能亲近你;人民没有经常归附的君主,他们归附仁爱的君主;鬼神没有经常的享食,享食于能诚信的人。处在天子的位置很不容易呀!”
“用有德的人就治,不用有德的人就乱。与治者办法相同,没有不兴盛的;与乱者办法相同,没有不灭亡的。自始至终,慎重选择自己的臣下,就是英明的君主。”
仲壬,统治时间:BC1723--1720年。
仲壬,亦称中壬、燕壬、工壬、其壬、南壬,子姓,名庸,商汤之子,外丙之弟,商朝第三位君王。
BC1723年,外丙的弟弟继承了商朝君主之位。
仲壬继位后,由伊尹辅政,基本上遵守汤制定的法制,朝政相对比较稳定,国家日益强盛。
在位年数4年后去世,兄太丁之子太甲继位。仲壬死后谥号为商懿王。
太甲,统治时间:BC1719--1708年。
BC1719年,仲壬去世以后,由开国元老伊尹作主,由太丁的儿子太甲继承了叔叔仲壬的商朝君主之位。
太甲,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由于汤去世时,太甲年纪很小,而外丙和仲壬的执政时间特别短,所以太甲继位的时候仅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所以由四朝元老伊尹国政。
太甲刚即位时,由于少不更事,沉湎酒色。伊尹就写了《伊训》(又称《太甲训》)、《肆命》和《徂后》三篇,以示太甲,教他怎样做一个好的君主,希望太甲能继承商汤的法度,以治天下。
伊尹的《太甲训》已失佚,相传俗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就出自于《太甲训》。“活”字在《礼记》中作“逭”,逃避的意思。《肆命》专门讲如何分清是非的道理,对于什么样的事情不应当做,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做,都说得清清楚楚。《徂后》讲的是商汤时候的法律制度,教育太甲一定要按照祖先定的规矩行事,不能背弃祖训,爱所欲爱。
太甲读了这些文章,开始时也能按伊尹的教导行事,小心谨慎地遵守祖宗留下的规矩。但不到一年就忘乎所以了,认为一切应当由他说了算,否则枉为一国之君,被那个奴隶出身的宰相伊尹来管着了。他恣意妄为。不听伊尹的规劝,破坏了祖宗留下来的法律制度,《孟子·万章上》记载:“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他居然学夏桀的样子以暴虐的手段对付老百姓,百姓们怨声载道。
伊尹自然不能容忍太甲破坏汤王留下的社稷。他先是一再规劝,希望太甲对自己的行为要多加检点,太甲像往常一样不念不闻,可能这是少年的逆反心理。
后来看到太甲屡教不改,伊尹就把他赶下台,放逐到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今河南省偃师县西南)。伊尹对群臣说:“嗣王这样就是不义。这种(不听大臣劝谏)的习惯如果延续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我不能忽视这种行为。我要在桐营(汤的墓地)造宫室,使他亲近先王的教训,莫让他终身迷误。”在太甲被放逐期间,伊尹见朝中无主,就自己执政,管理起国家来。史称“伊尹放太甲”,类似于西周时期的共伯和执政时期。时间为BC1719年,即太甲元年。
太甲被放逐到了桐宫,祖父商汤的坟墓与他朝夕相伴。商汤虽然是商朝的开国君主,坟墓却与普通人的墓差不多,墓地上只有一座低矮的宫室,供一年一度的祭祖之用。守墓的老人听说太甲是因为违犯祖宗的制度被放逐到墓地上来的,就把当年商汤创业的故事,以及商汤订下的种种规矩,每天对太甲讲述,教育太甲应当以自己的祖父作榜样,做个贤明的君主。祖父商汤的伟大功绩,让太甲既神往又羞愧,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觉得自己对不起祖父在天之灵,就决心改正错误。他以祖父作榜样,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老弱孤寡,做事情也变得雷厉风行,而违反祖制和朝廷法律的事,太甲是绝不会做的。
BC1717年,即太甲三年,其已经在桐宫呆了满2年。伊尹时刻关注着太甲在桐宫的所作所为,他的行动早己有人报告给伊尹了。太甲的悔过自新,让伊尹十分高兴,于是在这年的农历十二月初一,亲自带着文武大臣把太甲接回首都毫城,严肃而郑重地把政权交还给他。
伊尹戴着礼帽穿着礼服迎接嗣王太甲回到亳都,作书告王说:“人民没有君主,不能互相匡正而生活;君主没有人民,无法治理四方。上天顾念帮助商家,使嗣王能成就君德,实在是商家万代无疆之美啊!”
嗣王拜跪叩头说:“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以前我违背师保的教训,当初不会对自己严格要求;还是依靠您的匡扶和挽救,才成就了现在的我。”注意:此处为王向臣叩头,说明君弱臣强的事实。
伊尹连忙跪拜叩头,说:“讲究自身的修养,又用诚信的美德教导臣下,就是明君。先王成汤怜悯穷困的人民,所以人民服从他的教导,没有不喜爱他的。连友邦和邻国的民众,也说:等待我们的君主吧,我们的君主来了,就没有祸患了。大王要增进你的德行,效法你的列位祖先,不可有顷刻的安乐懈怠。事奉先人,当思孝顺;接待臣下,当思恭敬。观察远方要眼明,顺从有德要耳聪。能够这样,我等臣民就能够永远幸福地生活在大王的统治之下。”
伊尹向王反复告戒:“呀!上天没有经常的亲人,能敬天,天才能亲近你;人民没有经常归附的君主,他们归附仁爱的君主;鬼神没有经常的享食,享食于能诚信的人。处在天子的位置很不容易呀!”
“用有德的人就治,不用有德的人就乱。与治者办法相同,没有不兴盛的;与乱者办法相同,没有不灭亡的。自始至终,慎重选择自己的臣下,就是英明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