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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作为呢?

    因为没有一排排椅子,没有帷幕,不见舞台。因为,伸出手就可以摸到路边的丁香和月季的枝叶,手指上获得凉凉的被称为夜露的东西所传达的概念。逻辑出面:这不是戏剧,这是真实的日子。逻辑出面:不是夜露,那还是白天的雨。逻辑继续出面:那封信或者那个电话,是真的。

    是真的。因而是真的有千百万人正共度这雨后凉爽的月夜。

    但真的,是指什么?“真的”二字,说的是什么?

    一大片厚厚的乌云涌来,遮住了月亮。有一种观点,说“你到月亮的时候,月亮就不存在”这似乎不合逻辑。那是。为你看见过它,人类早已发现了月亮,因而当它隐藏进乌云之时,逻辑告诉你它依然存在。它在乌云后面一如刚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详、盈亏反复在离我们363000至406000公里的地方走着它从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发现它呢?如果人类从未发现它呢我们怎么说?我们就会说它不存在。在人类发现冥王星之前,太阳系只有八颗行星,不存在第九颗。现在如果有人说太阳系有十颗行星,你就会告诉他说“错了先生,只有九颗,没有第十颗,”现在,不存在太阳系的第十颗行星,正如1930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存在”是指什么?是指“未发现”而已。因而未发现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则,便无“不存在”可言),这道理其实多么简单。复杂的问题是:那个藏进乌云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么?(失恋中的你和热恋着的你是同一个人么?)不,记忆中的那个月亮与藏在乌云中的那个月亮并不是同一个月亮,它已经变化,原来的那个已经死去,新生的这一个未被发现。更为复杂的问题是:什么是发现?仅仅是看到?是听说?是逻辑和猜想?那么什么是幻景呢?

    再伸手到高处,摸摸夜合欢的叶子吧,摸摸它的树干,摸摸它的枝杈。叶子合拢着,枝干都是坚实的。那是真的。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触觉(现代人有能力制造乱真的假象,立体音响。立体电影,还有全息摄影等等。全息摄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够穿过一堵墙,穿过一棵树或一个人;比如说你能够看到一张床真真确确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扑向它你就会穿过它像个傻瓜一样扑倒在冰冷的地上如梦方醒。现代的科学技术能够做到这一点。)无它法,唯一能够证明那不是布景不是幻景的,是触觉。也许就是人们渴望接触,渴望亲吻、肌肤相依、抚摸、和渴望做ài的原因吧?渴望证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

    对面七层楼上的一个窗口,因而也能被证明是真的吗?

    那窗口通宵通宵地亮着灯,一直这样,夜夜如此。夜里,醒了,就看见它亮着。零点、零点四十三、一点一刻、一点五十四,醒来就看见它亮着。三点,月光已经转移,那窗口还亮着。在干嘛?夜夜如此,通宵达旦,不大像是做ài。

    做ài,这个词很好。那意思是:并非一定为了繁殖。

    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触觉,是起伏和陷落的肌肤,是有弹性有温度甚至某一处有着疤痕的肌肤,是肌肤下滑动的骨尖儿,是呼吸,一刻不停如暴风般吹拂的呼吸,是茂密泼洒、柔软或挺拔的毛发,是热热的泪水是跟着睫毛的眨动而滴落而破碎的泪珠,是身体全部地袒露、赐予、贴紧、颤抖那才能表明另一个灵魂的确凿,呼唤和诉说的确凿,不是布景不是幻景。不因为别的因为其它都可以模仿。

    天光大亮忽然七点。那窗口和其它窗口一样,在明媚的朝阳里不露声色。灯光不知什么时候熄灭的。

    看来,昨夜里有一个人死了。早晨,楼群中的小路上停着一辆蒙了黑纱的汽车。从一个楼门里出来七八个人左臂都戴着黑纱,楼门前站着四五个人左臂都戴着黑纱,那汽车里还坐着几个人左臂也都戴了黑纱。就是说,有一个男人死了。有个小伙子左臂戴着黑纱,黑纱上缀了一个小红布球。所以肯定,那楼里的一个老年男人死了。

    昨夜,有很多人死了。现在也一样,有很多人正在死去。过一会儿也一样,有很多人将要死去。

    两个左臂戴着黑纱的人把一只花圈送上汽车,花圈的一条缎带上写着:金水先生千古。这个叫金水的男人,从出生,到恋爱,到失恋,到结婚,到快乐和到哭泣,到死,都在别处。直到他死了我才知道他,知道他曾经存在。我也许见过他,在市场上,在公共汽车上,在路上,在街头,在剧场里或者在舞台上,我也许见过他。我见过很多人,其中可能有他。我见过的人里,有些已经死了,有些还活着但不知活得怎样活在何方。

    我很想现在去看看这位死者,这位名叫金水的人。但这是不合逻辑不合情理的,那些左臂上戴了黑纱的人会问我:“你是谁?你是他的什么人?和他有什么关系?”我说:“因为我也是一个人,我曾出生、恋爱、失恋、快乐和哭泣,有一天也会死。”但那样的话他们会把我当成一个疯子把我赶走,或者喊警察来把我送去疯人院。

    我问自己:我敢不敢被人当成一个疯子?我回答自己:不。我见过疯人院,见过疯人院里的疯子,一群男人坐在太阳底下一动不动一声不响看着自己的手指或看着很远很远的天空,一个女人旁若无人脱得一丝不挂一刻不停地跟自己说话

    我走出楼群时才想起我为什么要离开家——我想去找到那座跳台,对,昨天举行过跳水比赛的那座游泳场里的那座跳台。我不是要去找那个女跳水者(当然如果她还在那儿我愿意顺便看看她),我是要找那跳台背景中的那座大屋顶的楼房,找最上一层正中间的那个窗口,我要找到当时摄影机所在的那个位置,从那个角度看看那座楼房和那个窗口的方位。我想确定一下那背景不是布景不是幻景而是真实地存在,我想到那座楼里去看看,可能的话也许我就敲敲最上一层正中间的那个门,证实在我认为其中必有一个故事的时候,里面果真有一个故事。我不把自己当疯子就行了。我不把这想法对别人说,而我自己又不把自己当疯子。我只是想证实我多年来的一种猜想,解除我多年来的一种疑虑。

    这样的话我就应该先去电视台是吧?先去问问,昨天举行跳水比赛的那座游泳馆在哪儿?是哪个城市。

    出了楼群,路面渐渐降低,因而可以看出很远去。上班的人流浩浩荡荡行色匆匆。昨夜他们都在哪儿呢,现在都钻出来了?那把萨克斯是谁吹的那沙哑的歌喉是谁(“远方呵在从前”)?

    在车站上我问一个老头:“去电视台,怎么坐车?”老头说:“电视台在哪儿?”我摇摇头说不知道。另一个等车的人告诉我:“电视台吗?在太平桥。不能坐这趟车,你得到前边去坐3

    路,换7路再换9

    路。”那个老头拿出地图给我看(他做得对,这城市太大了而且日新月异,出门应该带上地图),食指在图面上走:“看,这儿,3路,这儿,这儿7路、9

    路呢”那食指看上去十分真实,皱纹一圈圈缠绕在上面,内侧被烟熏得焦黄“9,看这不是9

    路?”那食指继续擦着图面走,投下无可质疑的影子“看,看,看,哦太平桥!”指尖在某一平方厘米的图面上戳点,哗哗地把纸戳得直响“就这儿,到那儿再打听吧。”“谢谢,谢谢您。”“谢什么?甭谢。”老头又点上一支烟。

    我站在那儿半天没动。太平桥,是我出生的地方。那儿的一条小巷里有一家不大但是很老的医院,我记得它有高高的拱门,青砖墙上爬满枝藤,院子里有几棵老槐树,三层的小楼,楼道里昏昏暗暗永远开着灯,楼梯是木制的,很窄很陡,踏上去发出嗵嗵的响声。将近三十年前我就落生在那儿。奶奶曾指着老槐树下的一个窗口对我说“看,就是这儿,就这里面,你就是在这间屋子里出生的。”“您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那时我就站在这棵树下等着你,听着,听你是不是来了。”“然后呢?”“然后你就来了,哇地一声,你就来了。”“从哪儿来的?”奶奶笑笑:“你不知道吗?”我摇摇头。

    “那,谁还能知道?”

    “怎么还不去呀,小伙子?”那老头说,幸福地抽着烟。

    “谢谢您啦。”

    “快去吧错不了,这地图才买的。”

    电视台的一个中年妇女说,昨天没有转播体育比赛。

    “跳水,”我说“跳台跳水。”

    她问:“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那场比赛是在哪儿进行的。就是说,是哪个城市的哪个游泳场?”

    “你要知道这个干嘛?公安局的吗?”

    “不不。嗯是这样,噢对了,我从那场实况转播的画面上认出了一个人,我的一个老朋友,失散多年的老朋友。”

    “那,你找到那个游泳场就能找到他吗?比赛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说得有理。我稍微想了一下。“哦,是这样,我见他和一个女跳水者在一起,那个女跳水者想必应该知道他现在在哪儿。”

    “什么,女跳水者?你是说一个女运动员是吗?”

    “对,对对,女运动员,我想”

    “我看你不如到体委去打听,游泳场的人也未必知道她们都住在哪儿呀?”

    这话更有道理。但是我想知道的只是那个游泳场在哪儿,在哪个城市,从某个角度是不是真的可以看到那座大屋顶的楼房,和它的最上面的一排窗口。也许就再跑一趟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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