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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扭亮了灯,昏黄的灯光让人打不起精神。老板娘走近录音机,但偷看一眼她的儿子,踌躇片刻,又战战兢兢地走开。
天黑起来的时候,往山里去的路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有七个人站起来,依次出门,打算进山去。男孩从望远镜中看他们怎样走出去,看店门在他们身后怎样摆来摆去摆来摆去,看风怎样把碎雪从门隙间吹进来并且在门前化成水。男孩看见东南角上的那个女人还在,望远镜从那儿走一条对角线,男孩看见西北角里的那个男人也没走。
老板娘思虑良久,对男孩说:“我出去看看,不知你爸爸到底哪儿去了。”她看看角落里的两个人,把话甩给他们听“我不会走远,我就到门前的大路上,绝不走远。”
“一、二、三。”男孩子把他自己也数进去,店堂里连他总共剩下三个人。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到:东南角的女人终于向西北角走去。
男孩看到:她走到西北角那个男人近旁停下脚步,站着,一言不发。
男孩看到。男人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才转过脸来,望着女人。
窗外一团漆黑,风声压倒一切。
男孩听见女人说:“这么久,你还没有认出我吗?”
男孩听见男人并不回答。男孩看见,男人的眼睛里和女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层亮亮的东西涌起,涌得厚厚的。
男孩悄悄溜进柜台,按响了录音机,躲在柜台后面。窗外,漆黑的雪地上走过漆黑的风声。然后是一把吉他,一把要命的吉他,响起来,颤抖着响起来仿佛在那颤抖的琴声前面和后面,都有着悠久的时间。男孩像那琴声一样,颤抖着,蹲下,把双膝紧紧抱在怀里。
很久很久,男孩听见那女人对那男人说:“我等你,我们一直都在等你。”
“我们等你,我们到处找你。”
“我们找你找了,一万年。”
局部
我知道,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找我。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也没放弃找我。
我知道早晚他们会找到我。他们找到我就是把我杀了,说实在的,我嘛,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换了我是他们我又能怎么办呢?杀一个叛徒不像杀一个别的什么,无论怎么讲,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我是个叛徒。叛徒,我看不用再怎么解释了,叛徒这两个字家喻户晓。
不不,不是冤案。可能有些“叛徒”是冤案,我不是,真的我不是。没人冤我,没有,真没有。我真是叛徒,不骗你。唉——,但愿还能有人信我的话,我希望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叛徒,就再也没人肯相信我。相信我,至少我不是无赖。我认帐。我罪恶深重我死有余辜,我都承认。我干过的事我一件都不抵赖。不翻案,我不翻案。
当然,也翻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该平反的平反,该翻案的翻案,我不浑水摸鱼;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世上确实有冤狱,也确实有真正的叛徒,实事求是。从小,母亲,还有父亲,就希望我长大了至少作一个诚实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实事求是。那时候,每逢过年,父亲给我买一些烟花爆竹,母亲给我一点压岁钱,我伸手去接,他们先不给我,他们先问我: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是。他们说:再想一想,要实事求是。我再想一下,说是,或者说不是但明年我会是的,然后父母才把那些过年的礼物送到我手里。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宽恕。
自打我成了叛徒,多少年来——多少年了?有一万年了吧?——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剩下实事求是能让我保存住一点点良心了,也是我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这样,我偶尔才能睡一宿好觉;才能在夜深人静却无法入睡的时候喝杯酒,指望随后可以梦见那些唾弃了我却总让我想念的人;才能在每年的清明,为我的父母和被我所害的人烧几张纸;才能稍稍地舒一口气,才能活下去。
够多滑稽是不是?总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一切罪恶就出在这儿:贪生怕死。
照理说,我还活的什么呢?
有很多年,我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隐姓埋名怕有人认出我,怕他们找到我。想象他们找到我的情景,比想象他们怎样处决我,还可怕。与其让自己人把我处死,真不如当初死在敌人手里。当然,他们早就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了。我不敢想象怎么面对他们,我不敢想象在哪一年哪一天,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他们忽然找到我。但是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强迫着作这样的想象。一种强迫症。理智上并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应该不想,或者,应该去死。清醒起来,我知道我不如尽快去死,像我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早晚还不是一样?那么麻烦别人倒不如自己干还要光彩些。让自己人——我是说让那么多好人——恨着骂着、蔑视、唾弃然后把你找到,就像找一只史前动物那样惊异于你怎么还能活着,与其这样,真不如自己知趣早早地去死了吧。活得没有一点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就不能死得勇敢一点至少爽快一点么?想是想得挺好,可一着手去做我就又害怕了,下不去手,自己下不了自己的手。刀子、绳子、河边、楼顶、毒药办法是不少,决心也不小,关键是得真干哪。真要去干了这才看出我是个天铸地造的叛徒胚——贪生怕死,禀性难移。一个人像我这么怕死真是无可救药了,活到我这个份上还怕死,真让人失望。你有多怕死你就有多愚蠢,这是说我。人的怕死和人的愚蠢,你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我是指我自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么废物。好人们看我活得就像条狗。我自己最明白,我活得未必比得上一条狗。我的那条狗活得比我有道理。我到这大山里来之后养了一条狗,我东躲西藏了好多年然后在这片大山里住下了,养了条狗,它活得比我有用比我自信。它无条件地跟着我,除了春天它不知跑到哪儿去风一阵子它从不离开我,它除了离不开我就只醉心于那片大山,它每天望着四周的大山玩一会儿然后睡一会儿,活得坦然自在。唉,但愿来生吧。但愿那时我能做到宁死不屈,但愿来生我能有这样的品质,能够那么勇敢和那么明智。宁死不屈,确确实实是明智的:死了,是无比的光荣,没死呢,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自己也更信任自己,自己也更看得起自己。关键是你得经得住打,经得住各种刑法的折磨,不怕死。
那座城市,我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去过了。我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又在那儿成了叛徒。自从我成了叛徒逃出那座城市,很多很多年里我没有回去过一次。起初我是觉得没脸见人,没有比叛徒更卑鄙更丑恶的东西了;我从小就知道,谁都是从小就知道。尔后我才意识到他们不会饶过我,他们必定在全力寻找我,在没有证据说明我已经死了之前他们不会放弃这样的努力。这是对的,这完全应该理解:当然不能让一个出卖了别人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的人,就这么逍遥法外。我不敢回去。
不敢回去的原因还在于,我不想触景生情又回忆起我被敌人抓住、以及此后种种可怕的情形。我一心想到大山里去,到深山野林里去,越是荒凉偏僻越是人迹罕至越是交通闭塞风气不开,越好,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荒种地自食其力了此一生。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一切都忘掉,把善与恶都忘掉,把所有的人都忘掉包括把自己也忘掉,统统忘掉。
事实上这办不到。除非去死,你什么也忘不了。良心的规则跟下棋的规则类似,即便是棋错一步满盘皆输。那你也不能悔棋。然而生命的规则却又不同于下棋,生命已经被开垦过了,除非去死你不可能重来一盘。可我正是因为怕死才成了叛徒的呀。实际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你要是看重良心你就别怕死,你要是怕死你就别在乎良心。可是,你又牵挂着良心又舍不得性命,我是说我,像我这样的人可还有什么出路么?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敌人把我抓住,先是劝导我,说我年轻无知受了人家的骗。实事求是地说,那阵子我表现得很像回事。我驳斥敌人,历数他们的罪行,揭穿他们的谎言,以严谨而且精彩的逻辑证明他们的虚伪,我那时生气勃勃才思敏捷滔滔不绝——可不像现在这么没用,质问得敌人瞠目结舌理屈词穷。好歹我这一辈子也算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过那么一回。那感觉真不错,觉得自己是那么崇高,真是一种幸福。我想,我那时看上去一定是非常勇敢。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我想我有幸能够勇敢了那么一阵子,归根到底是因为我坚信我的信仰是对的。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叛徒。或许有必要把叛徒的概念界定一下:一种情况是,经过劝导,你真的相信是你错了,你真的认为你是受了骗,于是你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你不应该算叛徒,你只是改变信仰罢了,信仰和改变信仰那是一个人的自由不是吗?另一种情况是,敌人,譬如说用高官用金钱或用美色来引诱你,于是你就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依我看你也不是叛徒。因为这说明你原来就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你只不过是找错了升官发财和享乐的途径,你本来就是个利禄熏心贪图享乐的人,现在你只是调整了你的经营方式你并没有背叛你的初衷。再一种情况也就是我的情况,我一点不怀疑我的信仰,我懂得那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我至今都相信那是人间最最美好的理想,可是,在死的威胁下我放弃了它,背叛了它,为了活命我出卖了它,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叛徒。
铁案如山。
劝导无效,他们就打我。我是说敌人。敌人开始打我,给我用刑。
我不想说这些事,不想说那些细节。残酷残酷,无非是说那些刑法有多么残酷,说这些干嘛?为自己开脱罪责?不管多么残酷,不是有人挺住了吗?那就是说人是可以挺得住的。人折磨人的方法,和人经受折磨的能力,都是能让人自己为之震惊的。我不想说那细节还主要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因为那场面太让人觉得屈辱。他们就像揍一条畜牲那么揍你,就像打一只苍蝇那样恨不能一下子就打死你,就像摔一堆破盆子烂罐子没头没脑地把你摔来摔去,就像猫摆弄一只耗子,他们一踹就把你踹得跪在地上,你好不容易又站起来那好他们再踹再把你踹得趴下。你别指望还能保持什么尊严,他们把你围在中间像轮奸似的那么轮流着揍你,东一鞭子西一棍子,接得你满地乱滚,浑身是土是汗,满脸是血是泥,你不可能不呻吟不可能不把身子蜷缩起来,别相信电影里那些有分有寸的拍摄,你的衣裳不可能只是在肩膀上或后背上撕破那么一小块,你被打得连裤子全都掉下来这一点儿都不算新鲜,甚至那个最要命的玩意儿都哆哆嗦嗦的上面沾满了土,他们就用不管是鞭子还是棍子去拨弄它还他妈的笑着,你想想看那原本可是为了做ài的呀。这时候,你要是还能相信,你是人,说实在的,那也就不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这时候,你要是还清醒,你会觉得以往的人间很可能全是幻觉,什么上学啦你要衣着整洁尊师爱友那些小时候的事,后来长大了又是什么要注意言谈举止彬彬有礼要尊重别人也要自尊,什么文明礼貌什么文雅潇洒风度翩翩什么讲究卫生注意营养还有什么什么——碰破块皮还要小心翼翼地上一点药?那全是假的,全是幻觉,是梦要么就是谣言。人哪,真是神秘真是不可思议,任何时候你都不敢说你是在梦里还是从梦里醒来了,你在梦里是不是也可以再做梦呢?你醒来了是不是还可以再醒来呢?别再说这些事了,我怕我又糊涂了,又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了。我一度精神不大正常。我老是得不时地这么掐一掐自己的大腿,感觉一下疼不疼,等一等看,会不会又醒过来。习惯了,其实没用。
我说我精神一度不大正常没别的意思。我不要求宽恕。请相信我。
其实在梦里你也能想起来掐一掐自己的大腿,你也能有疼的感觉,于是你欣喜若狂以为这一回不是梦了,可这么一欣喜若狂那才妙呢,忽悠一下你就醒了。有一回,我梦见我爱过的那个女人在大山脚下的那个小湖边把我找到了。我的那... -->>
老板娘扭亮了灯,昏黄的灯光让人打不起精神。老板娘走近录音机,但偷看一眼她的儿子,踌躇片刻,又战战兢兢地走开。
天黑起来的时候,往山里去的路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有七个人站起来,依次出门,打算进山去。男孩从望远镜中看他们怎样走出去,看店门在他们身后怎样摆来摆去摆来摆去,看风怎样把碎雪从门隙间吹进来并且在门前化成水。男孩看见东南角上的那个女人还在,望远镜从那儿走一条对角线,男孩看见西北角里的那个男人也没走。
老板娘思虑良久,对男孩说:“我出去看看,不知你爸爸到底哪儿去了。”她看看角落里的两个人,把话甩给他们听“我不会走远,我就到门前的大路上,绝不走远。”
“一、二、三。”男孩子把他自己也数进去,店堂里连他总共剩下三个人。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到:东南角的女人终于向西北角走去。
男孩看到:她走到西北角那个男人近旁停下脚步,站着,一言不发。
男孩看到。男人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才转过脸来,望着女人。
窗外一团漆黑,风声压倒一切。
男孩听见女人说:“这么久,你还没有认出我吗?”
男孩听见男人并不回答。男孩看见,男人的眼睛里和女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层亮亮的东西涌起,涌得厚厚的。
男孩悄悄溜进柜台,按响了录音机,躲在柜台后面。窗外,漆黑的雪地上走过漆黑的风声。然后是一把吉他,一把要命的吉他,响起来,颤抖着响起来仿佛在那颤抖的琴声前面和后面,都有着悠久的时间。男孩像那琴声一样,颤抖着,蹲下,把双膝紧紧抱在怀里。
很久很久,男孩听见那女人对那男人说:“我等你,我们一直都在等你。”
“我们等你,我们到处找你。”
“我们找你找了,一万年。”
局部
我知道,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找我。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也没放弃找我。
我知道早晚他们会找到我。他们找到我就是把我杀了,说实在的,我嘛,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换了我是他们我又能怎么办呢?杀一个叛徒不像杀一个别的什么,无论怎么讲,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我是个叛徒。叛徒,我看不用再怎么解释了,叛徒这两个字家喻户晓。
不不,不是冤案。可能有些“叛徒”是冤案,我不是,真的我不是。没人冤我,没有,真没有。我真是叛徒,不骗你。唉——,但愿还能有人信我的话,我希望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叛徒,就再也没人肯相信我。相信我,至少我不是无赖。我认帐。我罪恶深重我死有余辜,我都承认。我干过的事我一件都不抵赖。不翻案,我不翻案。
当然,也翻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该平反的平反,该翻案的翻案,我不浑水摸鱼;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世上确实有冤狱,也确实有真正的叛徒,实事求是。从小,母亲,还有父亲,就希望我长大了至少作一个诚实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实事求是。那时候,每逢过年,父亲给我买一些烟花爆竹,母亲给我一点压岁钱,我伸手去接,他们先不给我,他们先问我: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是。他们说:再想一想,要实事求是。我再想一下,说是,或者说不是但明年我会是的,然后父母才把那些过年的礼物送到我手里。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宽恕。
自打我成了叛徒,多少年来——多少年了?有一万年了吧?——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剩下实事求是能让我保存住一点点良心了,也是我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这样,我偶尔才能睡一宿好觉;才能在夜深人静却无法入睡的时候喝杯酒,指望随后可以梦见那些唾弃了我却总让我想念的人;才能在每年的清明,为我的父母和被我所害的人烧几张纸;才能稍稍地舒一口气,才能活下去。
够多滑稽是不是?总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一切罪恶就出在这儿:贪生怕死。
照理说,我还活的什么呢?
有很多年,我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隐姓埋名怕有人认出我,怕他们找到我。想象他们找到我的情景,比想象他们怎样处决我,还可怕。与其让自己人把我处死,真不如当初死在敌人手里。当然,他们早就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了。我不敢想象怎么面对他们,我不敢想象在哪一年哪一天,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他们忽然找到我。但是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强迫着作这样的想象。一种强迫症。理智上并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应该不想,或者,应该去死。清醒起来,我知道我不如尽快去死,像我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早晚还不是一样?那么麻烦别人倒不如自己干还要光彩些。让自己人——我是说让那么多好人——恨着骂着、蔑视、唾弃然后把你找到,就像找一只史前动物那样惊异于你怎么还能活着,与其这样,真不如自己知趣早早地去死了吧。活得没有一点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就不能死得勇敢一点至少爽快一点么?想是想得挺好,可一着手去做我就又害怕了,下不去手,自己下不了自己的手。刀子、绳子、河边、楼顶、毒药办法是不少,决心也不小,关键是得真干哪。真要去干了这才看出我是个天铸地造的叛徒胚——贪生怕死,禀性难移。一个人像我这么怕死真是无可救药了,活到我这个份上还怕死,真让人失望。你有多怕死你就有多愚蠢,这是说我。人的怕死和人的愚蠢,你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我是指我自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么废物。好人们看我活得就像条狗。我自己最明白,我活得未必比得上一条狗。我的那条狗活得比我有道理。我到这大山里来之后养了一条狗,我东躲西藏了好多年然后在这片大山里住下了,养了条狗,它活得比我有用比我自信。它无条件地跟着我,除了春天它不知跑到哪儿去风一阵子它从不离开我,它除了离不开我就只醉心于那片大山,它每天望着四周的大山玩一会儿然后睡一会儿,活得坦然自在。唉,但愿来生吧。但愿那时我能做到宁死不屈,但愿来生我能有这样的品质,能够那么勇敢和那么明智。宁死不屈,确确实实是明智的:死了,是无比的光荣,没死呢,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自己也更信任自己,自己也更看得起自己。关键是你得经得住打,经得住各种刑法的折磨,不怕死。
那座城市,我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去过了。我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又在那儿成了叛徒。自从我成了叛徒逃出那座城市,很多很多年里我没有回去过一次。起初我是觉得没脸见人,没有比叛徒更卑鄙更丑恶的东西了;我从小就知道,谁都是从小就知道。尔后我才意识到他们不会饶过我,他们必定在全力寻找我,在没有证据说明我已经死了之前他们不会放弃这样的努力。这是对的,这完全应该理解:当然不能让一个出卖了别人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的人,就这么逍遥法外。我不敢回去。
不敢回去的原因还在于,我不想触景生情又回忆起我被敌人抓住、以及此后种种可怕的情形。我一心想到大山里去,到深山野林里去,越是荒凉偏僻越是人迹罕至越是交通闭塞风气不开,越好,到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开荒种地自食其力了此一生。我以为这样就能把一切都忘掉,把善与恶都忘掉,把所有的人都忘掉包括把自己也忘掉,统统忘掉。
事实上这办不到。除非去死,你什么也忘不了。良心的规则跟下棋的规则类似,即便是棋错一步满盘皆输。那你也不能悔棋。然而生命的规则却又不同于下棋,生命已经被开垦过了,除非去死你不可能重来一盘。可我正是因为怕死才成了叛徒的呀。实际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你要是看重良心你就别怕死,你要是怕死你就别在乎良心。可是,你又牵挂着良心又舍不得性命,我是说我,像我这样的人可还有什么出路么?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敌人把我抓住,先是劝导我,说我年轻无知受了人家的骗。实事求是地说,那阵子我表现得很像回事。我驳斥敌人,历数他们的罪行,揭穿他们的谎言,以严谨而且精彩的逻辑证明他们的虚伪,我那时生气勃勃才思敏捷滔滔不绝——可不像现在这么没用,质问得敌人瞠目结舌理屈词穷。好歹我这一辈子也算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过那么一回。那感觉真不错,觉得自己是那么崇高,真是一种幸福。我想,我那时看上去一定是非常勇敢。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我想我有幸能够勇敢了那么一阵子,归根到底是因为我坚信我的信仰是对的。但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叛徒。或许有必要把叛徒的概念界定一下:一种情况是,经过劝导,你真的相信是你错了,你真的认为你是受了骗,于是你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你不应该算叛徒,你只是改变信仰罢了,信仰和改变信仰那是一个人的自由不是吗?另一种情况是,敌人,譬如说用高官用金钱或用美色来引诱你,于是你就放弃了你原来的信仰,那么依我看你也不是叛徒。因为这说明你原来就谈不上有什么信仰,你只不过是找错了升官发财和享乐的途径,你本来就是个利禄熏心贪图享乐的人,现在你只是调整了你的经营方式你并没有背叛你的初衷。再一种情况也就是我的情况,我一点不怀疑我的信仰,我懂得那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我至今都相信那是人间最最美好的理想,可是,在死的威胁下我放弃了它,背叛了它,为了活命我出卖了它,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叛徒。
铁案如山。
劝导无效,他们就打我。我是说敌人。敌人开始打我,给我用刑。
我不想说这些事,不想说那些细节。残酷残酷,无非是说那些刑法有多么残酷,说这些干嘛?为自己开脱罪责?不管多么残酷,不是有人挺住了吗?那就是说人是可以挺得住的。人折磨人的方法,和人经受折磨的能力,都是能让人自己为之震惊的。我不想说那细节还主要不是因为这个,主要是因为那场面太让人觉得屈辱。他们就像揍一条畜牲那么揍你,就像打一只苍蝇那样恨不能一下子就打死你,就像摔一堆破盆子烂罐子没头没脑地把你摔来摔去,就像猫摆弄一只耗子,他们一踹就把你踹得跪在地上,你好不容易又站起来那好他们再踹再把你踹得趴下。你别指望还能保持什么尊严,他们把你围在中间像轮奸似的那么轮流着揍你,东一鞭子西一棍子,接得你满地乱滚,浑身是土是汗,满脸是血是泥,你不可能不呻吟不可能不把身子蜷缩起来,别相信电影里那些有分有寸的拍摄,你的衣裳不可能只是在肩膀上或后背上撕破那么一小块,你被打得连裤子全都掉下来这一点儿都不算新鲜,甚至那个最要命的玩意儿都哆哆嗦嗦的上面沾满了土,他们就用不管是鞭子还是棍子去拨弄它还他妈的笑着,你想想看那原本可是为了做ài的呀。这时候,你要是还能相信,你是人,说实在的,那也就不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这时候,你要是还清醒,你会觉得以往的人间很可能全是幻觉,什么上学啦你要衣着整洁尊师爱友那些小时候的事,后来长大了又是什么要注意言谈举止彬彬有礼要尊重别人也要自尊,什么文明礼貌什么文雅潇洒风度翩翩什么讲究卫生注意营养还有什么什么——碰破块皮还要小心翼翼地上一点药?那全是假的,全是幻觉,是梦要么就是谣言。人哪,真是神秘真是不可思议,任何时候你都不敢说你是在梦里还是从梦里醒来了,你在梦里是不是也可以再做梦呢?你醒来了是不是还可以再醒来呢?别再说这些事了,我怕我又糊涂了,又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了。我一度精神不大正常。我老是得不时地这么掐一掐自己的大腿,感觉一下疼不疼,等一等看,会不会又醒过来。习惯了,其实没用。
我说我精神一度不大正常没别的意思。我不要求宽恕。请相信我。
其实在梦里你也能想起来掐一掐自己的大腿,你也能有疼的感觉,于是你欣喜若狂以为这一回不是梦了,可这么一欣喜若狂那才妙呢,忽悠一下你就醒了。有一回,我梦见我爱过的那个女人在大山脚下的那个小湖边把我找到了。我的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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