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点钟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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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自己签署了死亡执行令。他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这事不能怪他,她是咎由自取。他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他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六个星期前他就知道了。一些蛛丝马迹告诉了他。有一天他回家,看见烟灰缸里有一只烟蒂,一头还是湿的,另一头还是烫的。他们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们并没有汽车。那也不可能是送货车,因此从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车在那里停了很久,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有一次他还亲眼看见过那辆汽车,当时他从两条街区之外的另一条路上的公共汽车上下来,看见远远的转角上停着一辆汽车,是一辆二手货的福特。他回家时,她常常是慌里慌张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在说什么。
他假装没看见这些事情;他,斯塔普,就是这么一种人,只要有可能藏匿,他从来不将自己的憎恨和怨气形诸于色。他在自己心灵的阴暗处培育这些憎恨的怨气。这是一种危险的人。
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的话,他应该承认,这个神秘的下午来访者只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早在抓到她任何把柄之前,他就朝思暮想地要除掉她,过去这几年里,他心里一直有个东西在催他杀,杀,杀。也许自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医院里治疗震荡症。
他没有任何寻常的借口。她没有私房钱,他没有为她买保险,他除掉她后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也没有别的女人来代替她。她没有与他唠叨、争吵过。她是个顺服的、讲求实际的妻子。但是他心里那个东西不断地嘟哝着杀,杀,杀。直到六个星期之前,他一直与之搏斗,将它强行压制下去,害怕和自我保存的因素多于良心上的自责。自从发现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时,家里就会有个陌生的男人来看她之后,心里那股象九头蛇一样凶猛的杀气就被释放了出来,而且,他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刺激:要杀就两个一起杀,而不是只杀一个。
于是,从那天以后的六个星期里,每天下午他从店里回家时,都要带回一点小东西,很小的东西,它们本身毫无害处,毫不伤人,即便有人看见它们,也不会起疑心——他有时候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细铜丝。每次一个小包,包着的东西除了爆破专家外,谁也认不出来。每一个小包里的容量,如果点燃的话,都足以轰!像信号弹一样燃起旺火。像那样散放着,不可能烧死人,不过如果靠太近的话,也回灼伤皮肤。但是像他那样将它们紧紧地塞进小盒子里,塞进原先放在地下室里的一只肥皂盒里,把它们挤压到不能再挤压的程度,那么,整整三十六天(因为他星期天从来不往家里拿这些东西)积累下来的这些东西的能量,那就另当别论了。别人决不会知道。这座不堪一击的房子里不会留下足够的这些东西让别人来辨别。他们会以为是阴沟气,或者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自然气。两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糟。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启发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他还往家里拿了电池,那种普通的干电池。只带了两节,每次一节。就这些东西本身而言,他从哪里拿来那是他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他是从哪里拿来的。妙的是他每次却只拿这么一点儿。被他拿走东西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觉少了东西。她没问他那些小包包里是些什么,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它们,他每次都将它们藏在口袋里。(当然,他回家时从来不抽烟。)但是就算她看见了它们,可能也不会问他。她不是那种爱问东问西的唠叨鬼,她或许会以为那是手表零件,他带回家晚上加班用的,或是派别的用场。再说,这些天她自己也是魂不守舍的,试图掩盖有人来看她的事实,就算他把一只老爷钟抱来,她或许都不会注意。
嗨,更加糟糕的是,当她那双忙碌的脚在底层这些房间里不以为意地来回走动的时候,死神正在她的脚底下织着网。他在店里修钟表,电话铃响起来。“斯塔普先生,斯塔普先生,你家屋子遭风袭击了!”
脑子里一阵轻微痉挛,将事情那么美妙地简化了。
他知道她不打算跟那个不知名地陌生人出走,一开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这么做。但是现在他想他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这是因为他,斯塔普,在工作,而那个人显然没有工作,如果她跟他走的话,他无法供养她。肯定是这么回事,还会有别的什么原因呢?她也想要吃她的蛋糕。
这么说来,他的全部好处就是让她能够头顶一片瓦?哼,他要将这片瓦掀到天上去,让它摔得粉碎!
说到底,他并不真得要她出走,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心里老叫着杀,杀,杀的那个东西得到满足。它要除掉他们两个,此外什么都不行。如果他和她有个五岁大的孩子,他会把这个孩子也包括在屠杀的范围内,尽管那么点大的孩子显然是无辜的。医生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并会匆忙打电话给医院。但遗憾的事,医生不是人们肚子里的蛔虫,人们也不会将他的心事钉在广告牌上到处示众。
最后一只小包是两天前带回家的。现在,那只肥皂盒里已是应有尽有。两倍这么高的能量就能炸掉自家的房子。还足以炸碎街区周围所有的窗子——不过那里根本没有什么房屋,他们住在远离尘嚣的地方。这个事实使他对道德品质产生了一种矛盾的看法,好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将摧毁的是他自己,而不会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发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电路耦合,然后——
杀,杀,杀,他心里那个东西幸灾乐祸。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
今天整个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弄着闹钟。那是个只值一美元半的闹钟,但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瑞士怀表或白金钻石手表。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这样它就绝对不会坏他的事,不会到时候不闹,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什么故障。自己做老板,自己开店,就有这么一个好处,没有人高高在上,对你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在店里也没学徒或帮手,会来注意他这么专心致志地侍弄这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平常日子他下午五点下班回家。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闯入者,一定是从大约二点三十或三点到她认为他快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在他家里的。有一天下午,大约二点四十五分左右,天上开始下起毛毛雨,两个多小时之后,当他走到家门口时,门前的柏油路上还有一大块是干的,刚刚开始被突如其来并且还在下着的大雾弄黑。所以他这么清楚地知道她对他不贞的时间。
当然,如果他想让这件事公开的话,他只要在这六个星期的任何一个下午比预定的时间早一点回家,与他们来个面对面就行了。但是他选择了狡诈、凶残的报复方法;他们也许会作出某种解释,消弱他的意图,剥夺他一心想做的那件事的借口。他很了解她,他在内心深处害怕自己如果给她机会解释的话,她真的会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害怕这个词用得不错。他想做这件事。他对把事情挑明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报应。这种蓄意培育的怨愤已经使他体内的毒素到了一触即发的关头,如此而已。如果不干这件事,它也许还会潜伏五年,但迟早总要爆发的。
他对她日常做家务的时间了如指掌,要在上班的时间溜回家一趟,而她又不在家里,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她早晨打扫卫生。然后随便吃一口她所谓的午饭。中午刚过,她就外出,采购晚餐所需的物品。他们家里有电话,但她从来不用电话订货;她常对他说,她喜欢看到她将采购的东西,否则的话,那些商人们老是把劣质货硬塞给你,价钱也由他们自己定。所以他把回家的时间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而且保证事后不露出马脚。
十二点三十分正,他用普通的褐色纸将闹钟包起来,夹在腋下,离开了店铺。他每天都是这个时候离店去吃午饭。今天他要迟一些回店,仅此而已。当然,他细心地将门锁上;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他店里有许多待修待检的名贵手表。
他在下街转角处乘上公共汽车,就像他每天真的回家过夜时一样。这个城市太大了,不用担心会有哪个汽车司机或乘客之类的人将他认出来。成千上万的人日日夜夜乘坐这些公共汽车。你付车钱时,司机们甚至瞧都不瞧一眼。手一触到你递给他们的硬币,他们就会敏捷地反手递给你找头。这辆车子实际上很空,每天的这个时候是不大有人外出的。
他在往常的那个站头下了车,离他居住的地方相距三条漫长的郊外街区,所以当他购买房子时,实在算不上特别好的投资,后来附近也没再造什么房子。但是,在今天这个日子,它可得到了补偿。不会有邻居在他们的窗子里瞥见他在这个不寻常的时候回家,事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他要走过的三条街区的第一条上有一排一层楼的街面房,住着纳税人。另外两条绝对空空如也,只是两面各有一块广告牌,上面画着的友好的人儿每天两次朝他微笑。这些人的乐天精神真是无药可救;即便是今天,当他们就要被炸得粉碎之时,他们仍然龇牙咧嘴,傻笑着向人们传达他们的意见和欢快的信息。那个满头大汗的秃顶胖汉正要痛饮不含酒精的饮料。“劳逸结合,强身健体!”龇牙咧嘴的混血洗衣女工正在晾衣服。“不,太太,我只用一点双氧水。”庄户人的妻子在乡下电话机旁回头窃笑:“还在谈他们新买的福特8型!”两个小时之内,他们都将灰飞烟灭,他们没有足够的意识从那里下来溜走。
“你们会希望你们能够逃走的,”他腋下夹着闹钟,从他们底下走过时暗暗地说。
但问题是,如果有人曾在光天化日之下走过三条“城市”街区而没被人看见的话,现在他就做到了。当他终于到了家门口时,就拐上了短短的水泥人行道,拉开纱门,将弹簧锁钥匙塞进木制门内,进了屋子。她当然不在家里,他事先就知道她不会在家,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象这样回家。
他又将门关上,走进蓝幽幽、灰蒙蒙的屋内。从阳光普照的大街上走进屋里时,一开始好象都是这种感觉。她将所有窗子上的绿色窗帘都放下了四分之三,保持屋里的阴凉,直到她回来再将窗帘拉起来。他没有脱掉帽子,什么也没做,他不打算在家里久待。特别是一旦他将他带来的这只闹钟拨好时间,让它走动之后。事实上,就连走回那三条街区,乘上将他带回城里去的公共汽车,也是一种寒丝丝的感觉,因为他始终知道,在身后那一片寂静中,某件东西将会滴答,滴答,尽管在两个小时之内这事还不会发生。
他径直走向通地下室的门。那是一扇结实的木门。他穿过门,将它关上,顺着光砖楼梯走进地下室。当然,冬天里,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不得不偶尔下来调节一下燃油炉,但是一过四月十五日,就只有他随时下来了,现在早已过了四月十五日。
她甚至不知道他下来过。他每个晚上都是乘她在厨房里洗涤碗碟的时候溜下来几分钟,等她洗好弄好走出厨房时,他已经回到楼上埋头看报了。将每次弄来的小包里面的东西加进盒子里已有的东西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接电线花的时间较多,但是有一个晚上乘她外出看电影,他将电线接好了。(她说是看电影,可是看的什么片子却又支支吾吾说不清,不过他也没逼问她。)
地下室的梯子上装着一盏灯,但是除了晚上,那盏灯派不了用处,日光从水平的窗缝里渗进来,那窗子从外面看紧挨着地面,而从里满看则紧挨着地下室的天花板。窗玻璃外罩着铁丝保护网,由于没人擦洗,玻璃上积满了污垢,简直像是不透明似的。
那只盒子,现在不再仅仅是一只盒子,而是一架极度残酷的机器,靠墙而立,挨着燃油炉的一边,现在它已接好电线,装好了电池,他再也不敢挪动它了。他走到它面前,蹲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抚爱地摸着它。他为它而骄傲,胜过他修好或装配过的任何一只名贵的手表,说到底,手表是没有生命的。而这只机器过不了几分钟就会产生生命,也许十分凶残,但总算是有生命的。就像——生孩子。
他打开闹钟的包装纸,把他从店里带来的几件必需的工具摊在身边的地板上。两根精致的铜丝坚挺地从他在盒子上钻出的一个小洞里穿出来,像某种昆虫的触角一样严阵以待。死神将通过它们长驱直入。
他先将闹钟上了发条,因为一旦将它接上电线,他就无法安全地上发条了。他用一个专家的敏捷简便的手腕动作把发条上到最紧的程度。他这个钟表修理师可不是白当的。在这宁静的地下室里,这咯啦啦、咯啦啦的声音听起来肯定不详,照理这是一种充满家庭气息的声音,通常意味着上床,安宁,熟睡,安全;现在则意味着走向毁灭。如果有人在听的话,一定会觉得是不详之音。但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对他来说,这不是不详之音,而是那么动人。
他将闹时定在三点。但现在有一点不同。当时针指向三,分钟指向十二的时候,它不仅仅是发出无害的闹铃声,接在上面的电线通向电池,会发出一朵火花。转瞬即逝的一朵小火花——仅此而已。火花出现后,一直到商业区他的钟表店所在的地方,橱窗会产生震动,而已许一两只精细的手表机械会停摆。街上的人们会停住脚,彼此询问:“怎么回事?”
也许事后都没人能肯定地说,当时房子里除了她之外,还会有别的什么人。人们只有在清理现场的过程中才会知道她在那里;事后她不会在别的什么地方。人们只能从地上的洞和四周的砖瓦屑才会知道房子本来在那里。
他纳闷,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做这样的事;他们不知道他们牵挂的是什么。也许没有聪明到能够自己打点一切,这就是原因。
他将闹钟跟自己的怀表对好了时间——一点十五分——然后将闹钟后盖撬下来。他在店里时已经在后盖上钻了一个小洞。他仔细地将触角似的的电线穿过小洞,更加仔细地将它们与这架机器的必需部分连接起来,始终没有颤动一下。这是高度危险的事情,但是他的双手没有辜负他,干起这种事来它们太熟练了。将后盖重新装上去不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让它敞开或关上对结果都是一样的,但他还是将它装上去了,他的手艺匠的职业本能觉得有必要这么做,这样这件活儿才算是全部完成了。干完后,闹钟搁在地板上,好象是被随意地放在那里,滴答、滴答地走着,旁边是一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盖肥皂盒。从他进地下室之后十分钟过去了。还要等上一小时四十分钟。
死神在行动。
他站起来,俯视着自己的杰作。他点点头,在地下室地板上朝后退了一步,依然朝下看着,又点了点头,好象稍微变换一下视角只是使闹钟走得更快一点。他走到通往上面的楼梯跟前,又停下来,回头看看。他的视力很好。从他现在站的位置,他可以确切地看见钟面上的分的刻度。刚刚过去了一分钟。
他微微一笑,走上楼去,不是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而是像一个在自己家里的人一样,带着一种房主人的不慌不忙的神色,昂头挺胸,脚步稳健。
他在地下室里时没听见头顶上有什么声响,他凭经验知道,透过一层薄薄的地板,很容易听到声响。就连上面的开门关门的声音在地下室里都能听到,如果有人在底层房间里走动,只要他们不是故意蹑手蹑脚,下面当然也听得见。如果他们站在某个地方说话,鉴于某种音响效果,说话的声音甚至说话的内容也会清晰地传下来。
有好几次他在下面的时候,曾清晰地听到上面收音机里洛威尔托马斯的声音。
所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走进底层门厅时,听见上面二楼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是一种单一的、孤寂的脚步声,单独的、很不连贯,像鲁宾逊的足印.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紧张地听着动静,脑子飞快地转着——但愿自己搞错了。但是他没错。他隐约听到了一只五斗橱抽斗被拉开或关上的声音,接着又是轻微的一声“丁丁”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敲在了弗兰的梳妆桌上的一只玻璃梳妆用具上。
除了她之外还会有谁呢?但是那些不连贯的声音又不像是她发出的,这里面可有蹊跷。她进来时他应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通常踩在硬木地板上会像小爆竹一样啪啪地响。
某种第六感觉使他突然转身,朝餐室看去,正好看见一个男人,半蹲着身子,肩膀向前隆起,蹑手蹑脚地朝他这边过来。他还在几码之外,在餐室的门槛后面,但是斯塔普刚张嘴表示惊愕,他就窜了上来,一只手凶猛地抓住他的喉咙,把他摔到墙上,把他钉在那里。
“你在这儿干什么?”斯塔普喘着气问道.
“嗨,比尔,这里有个人!”那人警觉地叫道。然后他用那只空着的手揍他,在他脑袋边狠狠打了一拳,使他差点昏过去。幸亏身后有堵墙,他才没往后倒下,但是脑袋又往墙上猛地一撞,一时间弄得他头晕目眩。
没等神志清醒过来,又有一个人从上面一个房间的楼梯上跃下来,他刚把某件东西藏进口袋里。
“你知道该怎么办,快!”第一个人命令道。“拿样东西来,让我把他绑住,我们离开这里!”
“看在上帝的面上,别绑——!”斯塔普喉管被人卡住,透不过气来,好歹说出这半句话。其余的话被他的一阵拼命挣扎淹没了,他死劲地踢着腿,抓住自己的喉咙,要挣脱出来。他不是要把那个人打走,他只是想把卡着他喉咙的手推开一下,让他有时间把要告诉他们的话说出来,但是那个揍他的人可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凶狠地揍了他第二拳,第三拳,斯塔普倚着墙倒了下去,不过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
那第二个人已经拿着根绳子回来了,好像是从厨房里拿来的弗兰的晾衣绳,她星期一常用它。斯塔普脑袋昏昏沉沉地朝前冲倒在那只依然卡住他喉咙的臂膀上,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绳子在他身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将他的腿、胳膊和身体整个儿来了个五花大绑。
“别——”他喘着气说。他的嘴巴差点被一撕为二,一块大手帕或抹布塞了过去,有效地堵住了所有的声音。接着他们又用什么东西在他嘴巴周围包扎起来,不让塞进他嘴里的那块东西掉出来,最后在他脑袋后面打了个结。他的神志又清醒过来,但已为时太晚。
“好打架的,嗯?”其中一个家伙咧嘴狞笑道。“他想保护什么呀?这儿是个穷地方,什么也没有。”
斯塔普感觉到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背心口袋里,把他的表掏了出来。然后伸进他的裤袋里,拿走了他带着的一些零钱。
“我们把他搁哪儿呢?”
“就让他待在这里吧。”
“不行,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甩掉一个可能坐警车快速盯上我的家伙;他们在一条街区外突然抓住了我。让我们把他送回他来的地方吧。”
这就造成一种新的猛烈的痉挛,简直像是癫痫。他拼命扭动着身体,前后晃动着脑袋。他们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将他抬起来。踢开地下室的门,把他顺楼梯往地下室里抬去。他依然无法使他们明白他并不想反抗,他不会报警,不会动一根手指头让他们害怕——只要他们放他离开这里,和他们一起。
“这下差不多了,”他们将他放到地板上后,其中一个人说。“不管谁跟他住在一起,都不会很快就发现他的——”
斯塔普开始像发疯似的将脑袋在地板上转来转去,转向闹钟,然后转向他们,又转向闹钟,又转向他们。但是转得太快,最后失去了所有可能存在的意义,即使这么做最初对他们可能有点意义的话,当然本来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他们依然以为他是想摆脱这个难以克服的处境。
“瞧那样子!”其中一个人讥笑道。“你这辈子可曾见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吗?”他朝那个在挣扎的躯体威胁性地挥挥胳膊。“如果你再不停下来的话,我就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够你受的!”
“把他绑到那边角落里的那根管子上去,”他的同伴建议道“否则他这么到处滚来滚去,会吃不消的。”他们把他在地板上向后拖去,让他坐起来,双腿伸出,然后用地下室里的一根卷起来的绳子将他绑好。
接着,他们炫耀地擦擦手,又顺地下室楼梯朝上面走去,一个跟着另一个,刚才这么收拾了他一番,都累得直喘气儿。“把我们找到的东西带上,这就走吧,”其中一个轻声说。“今天晚上我们还得光顾另外一家——这次你可得让我来拣果子噢!”
“这地方真是棒极了,”他的同伙说。“没人在家,屋子像这样孤零零的。”
斯塔普被东西塞住的嘴里像过滤似的渗出一丝特别的声音,像是茶壶里的水刚烧沸时的声音,或者是刚出生的小猫被扔在雨里自生自灭时的咪咪叫声。为了发出这么一点儿声响,他的声带被拼命扯动,差点都要爆裂了。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恐怖而恳求地盯着他们。
他们向上走的时候看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但是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是属于一种试图摆脱绑缚的挣扎,也许是他在发火,威胁要报复他们,他们只知道这些。
第一个人不以为意地穿过了地下室的门,走出了斯塔普的视线。第二个人在楼梯半道上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得意洋洋地看了他一眼——就像短短几分钟之前斯塔普本人回头看他的杰作时的神情一样。
“自在点,”他讥笑道“放松。我从前是个水手.你别想从我打的绳结里脱出身来,伙计。”
斯塔普绝望地转动着脑袋,最后一次将目光投向那只闹钟。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他在这一瞥中投入了极大的力气。
这回那个人终于看见了,但是却领会错了意思。他嘲笑地朝他挥着手臂。“想要告诉我你有约会?哦,你没有,你只是以为你有!你干吗要关心现在是几点呢,你又不准备到哪里去!”
接着,像在恶梦中那样慢得可怕——虽然只是好像,因为他又开始轻快地往上走——他的头出了门,跟着是他的双肩,再接着是他的腰。现在,他俩之间就连目光的交流也被切断了,斯塔普只要再有一分钟,就可以使他明白自己的意思!现在,他眼中只看见一只尚未迈出门去的脚,站在地下室楼梯的最高一级,眼看就要溜之大吉了。斯塔普的眼睛紧盯着它,好像眼睛中灼热的恳求神情能够将它拖回来似的。后跟抬了起来,整个脚拎了起来,跟着他整个儿人,走了。
斯塔普拼命地鼓着气,仿佛要凭纯粹的意志去追它,一时间他整个儿身体都鼓成了一张弓,双肩和双脚都离开了地板。然后,他又直挺挺地摔倒在地,发出啪的一声闷响,身子底下扬起一股灰尘,五六串分散的小汗珠同时从他脸上落下,在落下的过程中相互交叉。地下室的门弹回到了门框里,插销落到了插口里,发出了轻轻的咔哒一声,在他听来如同晴天霹雳。
现在,在一片寂静之中,在他自己如同惊涛拍岸般的喘息产之上,是闹钟那种配合旋律似的响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又过了一会儿,他知道他们还在他的头顶上,多少感到点安慰,上面不时传来偷偷摸摸的脚步声,每次最多不超过一声,因为他们的行动敏捷得惊人,他们肯定是打家劫舍的老手了。习惯成自然,他们走起路来总是蹑手蹑脚,甚至没必要这么做的时候也改不掉。从靠近后门的某个地方,有个声音传了过来。“全干好了吗?我们从这儿走吧。”铰链的轧轧声,接着是可怕的万事大吉的关门声。是那扇后门,也许是弗兰忘了锁上,他们最初可能就是从那里进来的;接着他们走了。
随着他们的离去,他与外界的唯一联系也去了。全城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他目前在哪里。别人谁都不知道,没一个活人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三点钟之前如果没有人找到他,放他出去,那么谁也不知道他会出什么事。现在是一点三十五分。从他发现他们,到和他们搏斗,他们用绳子将他绑上,他们最后不慌不忙的离去,这一切都发生在十五分钟内。
闹钟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地走着,这么有节奏,这么无情,这么快。
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还剩下八十五分钟。如果你在一个角落里,在一把伞下,在大雨里等人——就像结婚前有一次他在弗兰工作的办公室门外等她,却发现她那天生病,早回去了,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脑袋里如刀割般地疼,眼里只看见白白的墙壁,等着人家拿来下一顿的饭菜——就像他有一次发脑震荡那样,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读完了报纸,收音机里的一只管子烧坏了,上床睡觉又嫌太早,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当这是你活在世上的最后一点时间,这点时间一过去你就要死了的话,那这时间又显得是多么短,飞逝得多么快啊,简直就是转瞬即逝!
在他修理过的几百只钟表中,没有一只走得像这只这么快。这是只魔钟,它的一刻钟就像一分钟,一分钟就像一秒钟。它的分针根本就没按常规那样在那些刻度上停顿过,而是不断地从一个走到另一个。它在欺骗他,它走得不准,至少也得有人将它拨慢!它的秒钟像玩具风车一样转得飞快。
滴答一滴答,滴答一滴答。他将这声音破译成:“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
那两个人走了之后,有过一段很长时间的寂寞,好像永远不会再有声音了似的。闹钟告诉他,其实只过了二十一分钟。接着,到了一点五十六分,上面一扇门突如其来地打开了——哦,上帝保佑的声音,哦,可爱的声音!——这回是前门(在地下室正面的上边),高跟鞋像响板似的在他头顶上踩过。
“弗兰!”他叫道。“弗兰!”他狂吼道。“弗兰!”他尖声嚷道.但是所有这些声音通过塞在嘴里的抹布之后都变成了喃喃的低语。连地下室的另一边也听不见。由于费劲过大,他的脸都发黑了,悸动的脖子两边各有一根青筋凸露着,像藤条一样。
“啪一啪—啪”的脚步声进了厨房,停了一下(她在放下包裹;她没有东西让人送上门,因为那得准备十分钱作为给送东西的小孩的小费),又过来了。如果有样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用被交叉绑住的腿去踢,发出哐啷的声音,那多好啊。地下室地板上空无一物.他想将被绑住的双脚从地板上抬起来,再用尽力气乓地摔下去;也许这撞击声会传到她的耳朵里。但是他得到的只是一个轻轻的、像敲在垫子上的声音,换来的却是比用肉掌去拍打石头表面还痛两倍,声音却没那么清晰。他的鞋是橡胶底的,他无法将脚抬高然后转过来,最后让鞋子的皮面子落地。一种触电似的疼痛像一枚神奇的火箭,窜到他的腿肚子上,往上爬到了脊骨,在他的后脑勺上爆裂。
同时,她的脚步声在门厅的壁橱那里停下(她肯定是在挂外衣)。然后向通往楼上的梯子那里走去,在梯子上消失,她上去了。也许暂时听不到她的声音了。但她至少是和他一起在这屋子里!那种可怕的孤独感消失了。他衷心感激她近在身边,他感到如此爱她、需要她,他直纳闷,自己怎么居然会想到要除掉她——就在短短的一小时之前。现在,他明白了,他一定是发疯了,竟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嗨,如果他曾经发疯的话,那么他现在正常了,他现在清醒了,这番磨难使他恢复了理智。只要放了他,只要将他从困
境中救出来,他决不再
五分钟以后。现在她回来已有九分钟了。不,十钟了。起先很慢,接着越来越快,恐惧由于她的归来而暂时被抑制,现在又紧紧地缠住了他。她干吗那样站在二楼的地板上呀?她干吗不到地下室里来,来找点什么东西呀?这里会不会有什么东西是她突然需要的呢?他看着四周,什么也没有。这里不会又什么东西可能会使她下来。他们将地下室收拾得这么干净,这么空。他们为什么不像别的人家那样把各种各样的杂物都堆在这里面呢!那样的话,现在就有可能救他了。
她也许一下午就待在那里了!她也许想躺下来打个盹,她也许要用洗发水洗头发,她也许要改一件旧衣服.这些小事都是一个丈夫不在家时的女人常做的,本来也没什么害处,现在却将被证明是致命的!她也许打算在那里一直待到给他做晚饭的时候,而如果真是这样的活——晚饭,她,他,都将一起玩完了。
接着,他又感到了一阵宽慰。那个男人。那个他打算跟她一起除掉的男人,他也许会救他。他也许会是他的救星... -->>
她为自己签署了死亡执行令。他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这事不能怪他,她是咎由自取。他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他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六个星期前他就知道了。一些蛛丝马迹告诉了他。有一天他回家,看见烟灰缸里有一只烟蒂,一头还是湿的,另一头还是烫的。他们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们并没有汽车。那也不可能是送货车,因此从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车在那里停了很久,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有一次他还亲眼看见过那辆汽车,当时他从两条街区之外的另一条路上的公共汽车上下来,看见远远的转角上停着一辆汽车,是一辆二手货的福特。他回家时,她常常是慌里慌张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在说什么。
他假装没看见这些事情;他,斯塔普,就是这么一种人,只要有可能藏匿,他从来不将自己的憎恨和怨气形诸于色。他在自己心灵的阴暗处培育这些憎恨的怨气。这是一种危险的人。
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的话,他应该承认,这个神秘的下午来访者只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早在抓到她任何把柄之前,他就朝思暮想地要除掉她,过去这几年里,他心里一直有个东西在催他杀,杀,杀。也许自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医院里治疗震荡症。
他没有任何寻常的借口。她没有私房钱,他没有为她买保险,他除掉她后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也没有别的女人来代替她。她没有与他唠叨、争吵过。她是个顺服的、讲求实际的妻子。但是他心里那个东西不断地嘟哝着杀,杀,杀。直到六个星期之前,他一直与之搏斗,将它强行压制下去,害怕和自我保存的因素多于良心上的自责。自从发现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时,家里就会有个陌生的男人来看她之后,心里那股象九头蛇一样凶猛的杀气就被释放了出来,而且,他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刺激:要杀就两个一起杀,而不是只杀一个。
于是,从那天以后的六个星期里,每天下午他从店里回家时,都要带回一点小东西,很小的东西,它们本身毫无害处,毫不伤人,即便有人看见它们,也不会起疑心——他有时候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细铜丝。每次一个小包,包着的东西除了爆破专家外,谁也认不出来。每一个小包里的容量,如果点燃的话,都足以轰!像信号弹一样燃起旺火。像那样散放着,不可能烧死人,不过如果靠太近的话,也回灼伤皮肤。但是像他那样将它们紧紧地塞进小盒子里,塞进原先放在地下室里的一只肥皂盒里,把它们挤压到不能再挤压的程度,那么,整整三十六天(因为他星期天从来不往家里拿这些东西)积累下来的这些东西的能量,那就另当别论了。别人决不会知道。这座不堪一击的房子里不会留下足够的这些东西让别人来辨别。他们会以为是阴沟气,或者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自然气。两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糟。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启发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他还往家里拿了电池,那种普通的干电池。只带了两节,每次一节。就这些东西本身而言,他从哪里拿来那是他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他是从哪里拿来的。妙的是他每次却只拿这么一点儿。被他拿走东西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觉少了东西。她没问他那些小包包里是些什么,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它们,他每次都将它们藏在口袋里。(当然,他回家时从来不抽烟。)但是就算她看见了它们,可能也不会问他。她不是那种爱问东问西的唠叨鬼,她或许会以为那是手表零件,他带回家晚上加班用的,或是派别的用场。再说,这些天她自己也是魂不守舍的,试图掩盖有人来看她的事实,就算他把一只老爷钟抱来,她或许都不会注意。
嗨,更加糟糕的是,当她那双忙碌的脚在底层这些房间里不以为意地来回走动的时候,死神正在她的脚底下织着网。他在店里修钟表,电话铃响起来。“斯塔普先生,斯塔普先生,你家屋子遭风袭击了!”
脑子里一阵轻微痉挛,将事情那么美妙地简化了。
他知道她不打算跟那个不知名地陌生人出走,一开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这么做。但是现在他想他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这是因为他,斯塔普,在工作,而那个人显然没有工作,如果她跟他走的话,他无法供养她。肯定是这么回事,还会有别的什么原因呢?她也想要吃她的蛋糕。
这么说来,他的全部好处就是让她能够头顶一片瓦?哼,他要将这片瓦掀到天上去,让它摔得粉碎!
说到底,他并不真得要她出走,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心里老叫着杀,杀,杀的那个东西得到满足。它要除掉他们两个,此外什么都不行。如果他和她有个五岁大的孩子,他会把这个孩子也包括在屠杀的范围内,尽管那么点大的孩子显然是无辜的。医生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并会匆忙打电话给医院。但遗憾的事,医生不是人们肚子里的蛔虫,人们也不会将他的心事钉在广告牌上到处示众。
最后一只小包是两天前带回家的。现在,那只肥皂盒里已是应有尽有。两倍这么高的能量就能炸掉自家的房子。还足以炸碎街区周围所有的窗子——不过那里根本没有什么房屋,他们住在远离尘嚣的地方。这个事实使他对道德品质产生了一种矛盾的看法,好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将摧毁的是他自己,而不会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发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电路耦合,然后——
杀,杀,杀,他心里那个东西幸灾乐祸。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
今天整个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弄着闹钟。那是个只值一美元半的闹钟,但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瑞士怀表或白金钻石手表。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这样它就绝对不会坏他的事,不会到时候不闹,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什么故障。自己做老板,自己开店,就有这么一个好处,没有人高高在上,对你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在店里也没学徒或帮手,会来注意他这么专心致志地侍弄这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平常日子他下午五点下班回家。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闯入者,一定是从大约二点三十或三点到她认为他快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在他家里的。有一天下午,大约二点四十五分左右,天上开始下起毛毛雨,两个多小时之后,当他走到家门口时,门前的柏油路上还有一大块是干的,刚刚开始被突如其来并且还在下着的大雾弄黑。所以他这么清楚地知道她对他不贞的时间。
当然,如果他想让这件事公开的话,他只要在这六个星期的任何一个下午比预定的时间早一点回家,与他们来个面对面就行了。但是他选择了狡诈、凶残的报复方法;他们也许会作出某种解释,消弱他的意图,剥夺他一心想做的那件事的借口。他很了解她,他在内心深处害怕自己如果给她机会解释的话,她真的会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害怕这个词用得不错。他想做这件事。他对把事情挑明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报应。这种蓄意培育的怨愤已经使他体内的毒素到了一触即发的关头,如此而已。如果不干这件事,它也许还会潜伏五年,但迟早总要爆发的。
他对她日常做家务的时间了如指掌,要在上班的时间溜回家一趟,而她又不在家里,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她早晨打扫卫生。然后随便吃一口她所谓的午饭。中午刚过,她就外出,采购晚餐所需的物品。他们家里有电话,但她从来不用电话订货;她常对他说,她喜欢看到她将采购的东西,否则的话,那些商人们老是把劣质货硬塞给你,价钱也由他们自己定。所以他把回家的时间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而且保证事后不露出马脚。
十二点三十分正,他用普通的褐色纸将闹钟包起来,夹在腋下,离开了店铺。他每天都是这个时候离店去吃午饭。今天他要迟一些回店,仅此而已。当然,他细心地将门锁上;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他店里有许多待修待检的名贵手表。
他在下街转角处乘上公共汽车,就像他每天真的回家过夜时一样。这个城市太大了,不用担心会有哪个汽车司机或乘客之类的人将他认出来。成千上万的人日日夜夜乘坐这些公共汽车。你付车钱时,司机们甚至瞧都不瞧一眼。手一触到你递给他们的硬币,他们就会敏捷地反手递给你找头。这辆车子实际上很空,每天的这个时候是不大有人外出的。
他在往常的那个站头下了车,离他居住的地方相距三条漫长的郊外街区,所以当他购买房子时,实在算不上特别好的投资,后来附近也没再造什么房子。但是,在今天这个日子,它可得到了补偿。不会有邻居在他们的窗子里瞥见他在这个不寻常的时候回家,事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他要走过的三条街区的第一条上有一排一层楼的街面房,住着纳税人。另外两条绝对空空如也,只是两面各有一块广告牌,上面画着的友好的人儿每天两次朝他微笑。这些人的乐天精神真是无药可救;即便是今天,当他们就要被炸得粉碎之时,他们仍然龇牙咧嘴,傻笑着向人们传达他们的意见和欢快的信息。那个满头大汗的秃顶胖汉正要痛饮不含酒精的饮料。“劳逸结合,强身健体!”龇牙咧嘴的混血洗衣女工正在晾衣服。“不,太太,我只用一点双氧水。”庄户人的妻子在乡下电话机旁回头窃笑:“还在谈他们新买的福特8型!”两个小时之内,他们都将灰飞烟灭,他们没有足够的意识从那里下来溜走。
“你们会希望你们能够逃走的,”他腋下夹着闹钟,从他们底下走过时暗暗地说。
但问题是,如果有人曾在光天化日之下走过三条“城市”街区而没被人看见的话,现在他就做到了。当他终于到了家门口时,就拐上了短短的水泥人行道,拉开纱门,将弹簧锁钥匙塞进木制门内,进了屋子。她当然不在家里,他事先就知道她不会在家,否则的话他也不会象这样回家。
他又将门关上,走进蓝幽幽、灰蒙蒙的屋内。从阳光普照的大街上走进屋里时,一开始好象都是这种感觉。她将所有窗子上的绿色窗帘都放下了四分之三,保持屋里的阴凉,直到她回来再将窗帘拉起来。他没有脱掉帽子,什么也没做,他不打算在家里久待。特别是一旦他将他带来的这只闹钟拨好时间,让它走动之后。事实上,就连走回那三条街区,乘上将他带回城里去的公共汽车,也是一种寒丝丝的感觉,因为他始终知道,在身后那一片寂静中,某件东西将会滴答,滴答,尽管在两个小时之内这事还不会发生。
他径直走向通地下室的门。那是一扇结实的木门。他穿过门,将它关上,顺着光砖楼梯走进地下室。当然,冬天里,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不得不偶尔下来调节一下燃油炉,但是一过四月十五日,就只有他随时下来了,现在早已过了四月十五日。
她甚至不知道他下来过。他每个晚上都是乘她在厨房里洗涤碗碟的时候溜下来几分钟,等她洗好弄好走出厨房时,他已经回到楼上埋头看报了。将每次弄来的小包里面的东西加进盒子里已有的东西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接电线花的时间较多,但是有一个晚上乘她外出看电影,他将电线接好了。(她说是看电影,可是看的什么片子却又支支吾吾说不清,不过他也没逼问她。)
地下室的梯子上装着一盏灯,但是除了晚上,那盏灯派不了用处,日光从水平的窗缝里渗进来,那窗子从外面看紧挨着地面,而从里满看则紧挨着地下室的天花板。窗玻璃外罩着铁丝保护网,由于没人擦洗,玻璃上积满了污垢,简直像是不透明似的。
那只盒子,现在不再仅仅是一只盒子,而是一架极度残酷的机器,靠墙而立,挨着燃油炉的一边,现在它已接好电线,装好了电池,他再也不敢挪动它了。他走到它面前,蹲了下来,伸出一只手抚爱地摸着它。他为它而骄傲,胜过他修好或装配过的任何一只名贵的手表,说到底,手表是没有生命的。而这只机器过不了几分钟就会产生生命,也许十分凶残,但总算是有生命的。就像——生孩子。
他打开闹钟的包装纸,把他从店里带来的几件必需的工具摊在身边的地板上。两根精致的铜丝坚挺地从他在盒子上钻出的一个小洞里穿出来,像某种昆虫的触角一样严阵以待。死神将通过它们长驱直入。
他先将闹钟上了发条,因为一旦将它接上电线,他就无法安全地上发条了。他用一个专家的敏捷简便的手腕动作把发条上到最紧的程度。他这个钟表修理师可不是白当的。在这宁静的地下室里,这咯啦啦、咯啦啦的声音听起来肯定不详,照理这是一种充满家庭气息的声音,通常意味着上床,安宁,熟睡,安全;现在则意味着走向毁灭。如果有人在听的话,一定会觉得是不详之音。但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对他来说,这不是不详之音,而是那么动人。
他将闹时定在三点。但现在有一点不同。当时针指向三,分钟指向十二的时候,它不仅仅是发出无害的闹铃声,接在上面的电线通向电池,会发出一朵火花。转瞬即逝的一朵小火花——仅此而已。火花出现后,一直到商业区他的钟表店所在的地方,橱窗会产生震动,而已许一两只精细的手表机械会停摆。街上的人们会停住脚,彼此询问:“怎么回事?”
也许事后都没人能肯定地说,当时房子里除了她之外,还会有别的什么人。人们只有在清理现场的过程中才会知道她在那里;事后她不会在别的什么地方。人们只能从地上的洞和四周的砖瓦屑才会知道房子本来在那里。
他纳闷,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做这样的事;他们不知道他们牵挂的是什么。也许没有聪明到能够自己打点一切,这就是原因。
他将闹钟跟自己的怀表对好了时间——一点十五分——然后将闹钟后盖撬下来。他在店里时已经在后盖上钻了一个小洞。他仔细地将触角似的的电线穿过小洞,更加仔细地将它们与这架机器的必需部分连接起来,始终没有颤动一下。这是高度危险的事情,但是他的双手没有辜负他,干起这种事来它们太熟练了。将后盖重新装上去不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让它敞开或关上对结果都是一样的,但他还是将它装上去了,他的手艺匠的职业本能觉得有必要这么做,这样这件活儿才算是全部完成了。干完后,闹钟搁在地板上,好象是被随意地放在那里,滴答、滴答地走着,旁边是一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盖肥皂盒。从他进地下室之后十分钟过去了。还要等上一小时四十分钟。
死神在行动。
他站起来,俯视着自己的杰作。他点点头,在地下室地板上朝后退了一步,依然朝下看着,又点了点头,好象稍微变换一下视角只是使闹钟走得更快一点。他走到通往上面的楼梯跟前,又停下来,回头看看。他的视力很好。从他现在站的位置,他可以确切地看见钟面上的分的刻度。刚刚过去了一分钟。
他微微一笑,走上楼去,不是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而是像一个在自己家里的人一样,带着一种房主人的不慌不忙的神色,昂头挺胸,脚步稳健。
他在地下室里时没听见头顶上有什么声响,他凭经验知道,透过一层薄薄的地板,很容易听到声响。就连上面的开门关门的声音在地下室里都能听到,如果有人在底层房间里走动,只要他们不是故意蹑手蹑脚,下面当然也听得见。如果他们站在某个地方说话,鉴于某种音响效果,说话的声音甚至说话的内容也会清晰地传下来。
有好几次他在下面的时候,曾清晰地听到上面收音机里洛威尔托马斯的声音。
所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走进底层门厅时,听见上面二楼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是一种单一的、孤寂的脚步声,单独的、很不连贯,像鲁宾逊的足印.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紧张地听着动静,脑子飞快地转着——但愿自己搞错了。但是他没错。他隐约听到了一只五斗橱抽斗被拉开或关上的声音,接着又是轻微的一声“丁丁”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敲在了弗兰的梳妆桌上的一只玻璃梳妆用具上。
除了她之外还会有谁呢?但是那些不连贯的声音又不像是她发出的,这里面可有蹊跷。她进来时他应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通常踩在硬木地板上会像小爆竹一样啪啪地响。
某种第六感觉使他突然转身,朝餐室看去,正好看见一个男人,半蹲着身子,肩膀向前隆起,蹑手蹑脚地朝他这边过来。他还在几码之外,在餐室的门槛后面,但是斯塔普刚张嘴表示惊愕,他就窜了上来,一只手凶猛地抓住他的喉咙,把他摔到墙上,把他钉在那里。
“你在这儿干什么?”斯塔普喘着气问道.
“嗨,比尔,这里有个人!”那人警觉地叫道。然后他用那只空着的手揍他,在他脑袋边狠狠打了一拳,使他差点昏过去。幸亏身后有堵墙,他才没往后倒下,但是脑袋又往墙上猛地一撞,一时间弄得他头晕目眩。
没等神志清醒过来,又有一个人从上面一个房间的楼梯上跃下来,他刚把某件东西藏进口袋里。
“你知道该怎么办,快!”第一个人命令道。“拿样东西来,让我把他绑住,我们离开这里!”
“看在上帝的面上,别绑——!”斯塔普喉管被人卡住,透不过气来,好歹说出这半句话。其余的话被他的一阵拼命挣扎淹没了,他死劲地踢着腿,抓住自己的喉咙,要挣脱出来。他不是要把那个人打走,他只是想把卡着他喉咙的手推开一下,让他有时间把要告诉他们的话说出来,但是那个揍他的人可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凶狠地揍了他第二拳,第三拳,斯塔普倚着墙倒了下去,不过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
那第二个人已经拿着根绳子回来了,好像是从厨房里拿来的弗兰的晾衣绳,她星期一常用它。斯塔普脑袋昏昏沉沉地朝前冲倒在那只依然卡住他喉咙的臂膀上,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绳子在他身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将他的腿、胳膊和身体整个儿来了个五花大绑。
“别——”他喘着气说。他的嘴巴差点被一撕为二,一块大手帕或抹布塞了过去,有效地堵住了所有的声音。接着他们又用什么东西在他嘴巴周围包扎起来,不让塞进他嘴里的那块东西掉出来,最后在他脑袋后面打了个结。他的神志又清醒过来,但已为时太晚。
“好打架的,嗯?”其中一个家伙咧嘴狞笑道。“他想保护什么呀?这儿是个穷地方,什么也没有。”
斯塔普感觉到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背心口袋里,把他的表掏了出来。然后伸进他的裤袋里,拿走了他带着的一些零钱。
“我们把他搁哪儿呢?”
“就让他待在这里吧。”
“不行,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甩掉一个可能坐警车快速盯上我的家伙;他们在一条街区外突然抓住了我。让我们把他送回他来的地方吧。”
这就造成一种新的猛烈的痉挛,简直像是癫痫。他拼命扭动着身体,前后晃动着脑袋。他们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将他抬起来。踢开地下室的门,把他顺楼梯往地下室里抬去。他依然无法使他们明白他并不想反抗,他不会报警,不会动一根手指头让他们害怕——只要他们放他离开这里,和他们一起。
“这下差不多了,”他们将他放到地板上后,其中一个人说。“不管谁跟他住在一起,都不会很快就发现他的——”
斯塔普开始像发疯似的将脑袋在地板上转来转去,转向闹钟,然后转向他们,又转向闹钟,又转向他们。但是转得太快,最后失去了所有可能存在的意义,即使这么做最初对他们可能有点意义的话,当然本来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他们依然以为他是想摆脱这个难以克服的处境。
“瞧那样子!”其中一个人讥笑道。“你这辈子可曾见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吗?”他朝那个在挣扎的躯体威胁性地挥挥胳膊。“如果你再不停下来的话,我就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够你受的!”
“把他绑到那边角落里的那根管子上去,”他的同伴建议道“否则他这么到处滚来滚去,会吃不消的。”他们把他在地板上向后拖去,让他坐起来,双腿伸出,然后用地下室里的一根卷起来的绳子将他绑好。
接着,他们炫耀地擦擦手,又顺地下室楼梯朝上面走去,一个跟着另一个,刚才这么收拾了他一番,都累得直喘气儿。“把我们找到的东西带上,这就走吧,”其中一个轻声说。“今天晚上我们还得光顾另外一家——这次你可得让我来拣果子噢!”
“这地方真是棒极了,”他的同伙说。“没人在家,屋子像这样孤零零的。”
斯塔普被东西塞住的嘴里像过滤似的渗出一丝特别的声音,像是茶壶里的水刚烧沸时的声音,或者是刚出生的小猫被扔在雨里自生自灭时的咪咪叫声。为了发出这么一点儿声响,他的声带被拼命扯动,差点都要爆裂了。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恐怖而恳求地盯着他们。
他们向上走的时候看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但是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是属于一种试图摆脱绑缚的挣扎,也许是他在发火,威胁要报复他们,他们只知道这些。
第一个人不以为意地穿过了地下室的门,走出了斯塔普的视线。第二个人在楼梯半道上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得意洋洋地看了他一眼——就像短短几分钟之前斯塔普本人回头看他的杰作时的神情一样。
“自在点,”他讥笑道“放松。我从前是个水手.你别想从我打的绳结里脱出身来,伙计。”
斯塔普绝望地转动着脑袋,最后一次将目光投向那只闹钟。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他在这一瞥中投入了极大的力气。
这回那个人终于看见了,但是却领会错了意思。他嘲笑地朝他挥着手臂。“想要告诉我你有约会?哦,你没有,你只是以为你有!你干吗要关心现在是几点呢,你又不准备到哪里去!”
接着,像在恶梦中那样慢得可怕——虽然只是好像,因为他又开始轻快地往上走——他的头出了门,跟着是他的双肩,再接着是他的腰。现在,他俩之间就连目光的交流也被切断了,斯塔普只要再有一分钟,就可以使他明白自己的意思!现在,他眼中只看见一只尚未迈出门去的脚,站在地下室楼梯的最高一级,眼看就要溜之大吉了。斯塔普的眼睛紧盯着它,好像眼睛中灼热的恳求神情能够将它拖回来似的。后跟抬了起来,整个脚拎了起来,跟着他整个儿人,走了。
斯塔普拼命地鼓着气,仿佛要凭纯粹的意志去追它,一时间他整个儿身体都鼓成了一张弓,双肩和双脚都离开了地板。然后,他又直挺挺地摔倒在地,发出啪的一声闷响,身子底下扬起一股灰尘,五六串分散的小汗珠同时从他脸上落下,在落下的过程中相互交叉。地下室的门弹回到了门框里,插销落到了插口里,发出了轻轻的咔哒一声,在他听来如同晴天霹雳。
现在,在一片寂静之中,在他自己如同惊涛拍岸般的喘息产之上,是闹钟那种配合旋律似的响声。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又过了一会儿,他知道他们还在他的头顶上,多少感到点安慰,上面不时传来偷偷摸摸的脚步声,每次最多不超过一声,因为他们的行动敏捷得惊人,他们肯定是打家劫舍的老手了。习惯成自然,他们走起路来总是蹑手蹑脚,甚至没必要这么做的时候也改不掉。从靠近后门的某个地方,有个声音传了过来。“全干好了吗?我们从这儿走吧。”铰链的轧轧声,接着是可怕的万事大吉的关门声。是那扇后门,也许是弗兰忘了锁上,他们最初可能就是从那里进来的;接着他们走了。
随着他们的离去,他与外界的唯一联系也去了。全城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他目前在哪里。别人谁都不知道,没一个活人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三点钟之前如果没有人找到他,放他出去,那么谁也不知道他会出什么事。现在是一点三十五分。从他发现他们,到和他们搏斗,他们用绳子将他绑上,他们最后不慌不忙的离去,这一切都发生在十五分钟内。
闹钟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地走着,这么有节奏,这么无情,这么快。
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还剩下八十五分钟。如果你在一个角落里,在一把伞下,在大雨里等人——就像结婚前有一次他在弗兰工作的办公室门外等她,却发现她那天生病,早回去了,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脑袋里如刀割般地疼,眼里只看见白白的墙壁,等着人家拿来下一顿的饭菜——就像他有一次发脑震荡那样,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读完了报纸,收音机里的一只管子烧坏了,上床睡觉又嫌太早,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当这是你活在世上的最后一点时间,这点时间一过去你就要死了的话,那这时间又显得是多么短,飞逝得多么快啊,简直就是转瞬即逝!
在他修理过的几百只钟表中,没有一只走得像这只这么快。这是只魔钟,它的一刻钟就像一分钟,一分钟就像一秒钟。它的分针根本就没按常规那样在那些刻度上停顿过,而是不断地从一个走到另一个。它在欺骗他,它走得不准,至少也得有人将它拨慢!它的秒钟像玩具风车一样转得飞快。
滴答一滴答,滴答一滴答。他将这声音破译成:“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
那两个人走了之后,有过一段很长时间的寂寞,好像永远不会再有声音了似的。闹钟告诉他,其实只过了二十一分钟。接着,到了一点五十六分,上面一扇门突如其来地打开了——哦,上帝保佑的声音,哦,可爱的声音!——这回是前门(在地下室正面的上边),高跟鞋像响板似的在他头顶上踩过。
“弗兰!”他叫道。“弗兰!”他狂吼道。“弗兰!”他尖声嚷道.但是所有这些声音通过塞在嘴里的抹布之后都变成了喃喃的低语。连地下室的另一边也听不见。由于费劲过大,他的脸都发黑了,悸动的脖子两边各有一根青筋凸露着,像藤条一样。
“啪一啪—啪”的脚步声进了厨房,停了一下(她在放下包裹;她没有东西让人送上门,因为那得准备十分钱作为给送东西的小孩的小费),又过来了。如果有样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用被交叉绑住的腿去踢,发出哐啷的声音,那多好啊。地下室地板上空无一物.他想将被绑住的双脚从地板上抬起来,再用尽力气乓地摔下去;也许这撞击声会传到她的耳朵里。但是他得到的只是一个轻轻的、像敲在垫子上的声音,换来的却是比用肉掌去拍打石头表面还痛两倍,声音却没那么清晰。他的鞋是橡胶底的,他无法将脚抬高然后转过来,最后让鞋子的皮面子落地。一种触电似的疼痛像一枚神奇的火箭,窜到他的腿肚子上,往上爬到了脊骨,在他的后脑勺上爆裂。
同时,她的脚步声在门厅的壁橱那里停下(她肯定是在挂外衣)。然后向通往楼上的梯子那里走去,在梯子上消失,她上去了。也许暂时听不到她的声音了。但她至少是和他一起在这屋子里!那种可怕的孤独感消失了。他衷心感激她近在身边,他感到如此爱她、需要她,他直纳闷,自己怎么居然会想到要除掉她——就在短短的一小时之前。现在,他明白了,他一定是发疯了,竟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嗨,如果他曾经发疯的话,那么他现在正常了,他现在清醒了,这番磨难使他恢复了理智。只要放了他,只要将他从困
境中救出来,他决不再
五分钟以后。现在她回来已有九分钟了。不,十钟了。起先很慢,接着越来越快,恐惧由于她的归来而暂时被抑制,现在又紧紧地缠住了他。她干吗那样站在二楼的地板上呀?她干吗不到地下室里来,来找点什么东西呀?这里会不会有什么东西是她突然需要的呢?他看着四周,什么也没有。这里不会又什么东西可能会使她下来。他们将地下室收拾得这么干净,这么空。他们为什么不像别的人家那样把各种各样的杂物都堆在这里面呢!那样的话,现在就有可能救他了。
她也许一下午就待在那里了!她也许想躺下来打个盹,她也许要用洗发水洗头发,她也许要改一件旧衣服.这些小事都是一个丈夫不在家时的女人常做的,本来也没什么害处,现在却将被证明是致命的!她也许打算在那里一直待到给他做晚饭的时候,而如果真是这样的活——晚饭,她,他,都将一起玩完了。
接着,他又感到了一阵宽慰。那个男人。那个他打算跟她一起除掉的男人,他也许会救他。他也许会是他的救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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