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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悲痛是为了什么?在遥远的北方
它是小麦、大麦、玉米和眼泪的仓库。
1
周四晚上我依约去见汤姆森夫人,替她补习英文。这节目持续已有一年之久,是葱郁替我介绍的,每个钟点的薪酬是50块大洋,一次两个钟点,一个月四百块钱的收入足以让我维持大学校园里的中产阶级生活。
汤夫人住在繁华地段的电梯公寓里,第21层,屋子很大很考究,浅色家私搭配得很舒服。我按门铃,她几乎立即就开了门。汤夫人个子很高,家常穿着一条阔脚麻布裤,一件松松的羊毛衣,毛衣上面绣满了浅蓝深蓝的花。她的长头发梳成一条辫子,辫子又挽成圆髻,插一支晶莹的玉簪,不很绿,却是有点年月的好货了。着年月戴玉手镯的女人多得是,玉簪却少见。她的鞋子也是蓝色,软底缎鞋。我猜那外国佬就是被这古中国的幽静所迷惑住了。
女佣送上自制的点心,是整块的巧克力香草蛋糕,烘焙得恰恰好。汤夫人亲手切开,与我分享。每次上课前,我们总要吃些甜点,汤夫人说那是为了稳定情绪,集中注意力。
是了,汤夫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没什么文化,从前是葱郁所在那间的普通文员,负责把过期的文件一叠一叠放入碎纸机,或是帮老板冲一杯咖啡。在一次接待活动中,她认识了做皮草生意的美国人汤姆森,摇身一变,成为汤夫人。然而去美国的路程距离汤夫人格外漫长,汤先生所承诺的甩掉原配黄脸婆的期限也一拖再拖。
汤夫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兑现汤先生开给她的一张一张的支票,满怀憧憬地坐在租来的华宅里,等候一场幻想中的盛大婚礼。
汤姆森先生我是见过的,去年冬天他出差路过,汤夫人英文程度有限,出门叫上我做翻译。我暗暗纳罕,不晓得他们在床第间如何交流。我们到粤菜馆吃鸡蛋蒸鱼肠,到河滩边吃露天烧烤。汤夫人快乐得不成话,一直在笑。
汤先生相貌是不错的,替她挽着银狐大衣,看着她的脸像着了迷似的。出了餐馆的门他为她批上大衣,大衣连着帽子,银狐的毛围着她扁扁秀气的脸。
汤夫人告诉我,有一天下雨,她穿着昂贵的大衣,叫一部街车,在倾盆大雨里兜转了两个多钟头,只为买到一束暖房里的姜花。他们翻阅相片,汤先生见到黄色的姜花,想看看是什么样子,随意说出来,她就真去了。多么傻的女人。但他们在一起也还是有三年了。
近段时期我教她看英文菜单,她没什么机会吃到西餐,汤先生总是对街巷里的地域小吃充满兴趣。我逐一教汤夫人记住每道菜的英文名以及特征。她用一册巴掌大小的笔记薄认认真真记下来,末了请我看看是否准确。
头盘叫appetizer,是正餐前的开胃菜,通常是冷拼或沙拉,但也可能是别的美味。比如意式开胃菜antipasto,是用烤炙和腌泡过的肉、蔬菜或奶酪做的拼盘,搭配一种上面加有西红柿、蒜的吐司brushchetta一起食用。还有法国大蜗牛escargo,一般是用蒜和黄油做佐料。西班牙式开胃菜tapas也不错,这是一种小块儿的可以任意搭配的开胃小吃,有的餐馆tapas可能是什锦西班牙口味的奶酪和牙签串起的肉块,另外的餐馆也可能是配了烧烤沙丁鱼和辣酱的四方形吐司。东方人会比较适应日本豆面酱汤misosoup,是以熏金枪鱼干和发酵过的黄豆加上紫菜和大块豆腐做成的清汤。
主菜叫maincourse,有意大利调味饭risotto,是意大利上等米配搭蘑菇、海鲜或南瓜、火腿做成的,法式杂碎sweetbreads,是用原壤把小牛胸腺部位的肉微煮,切成片,裹上面粉,微煎时一般加入柠檬和腌制过的刺山果花蕾。平锅菜饭paellasushimi是西班牙口味,以龙虾、蛤蜊肉、鱿鱼、鸡肉和西班牙辣味香肠与一种藏红花调味的大米烹调而成。日本寿司sushi和生鱼片saahiml也是不错的。
甜品叫dessert,包括意大利冰淇淋gelato,西班牙式焦糖蛋奶flan,日本甜点redbeanicecream。
汤夫人记得很详细,我略微修改了一两个单词,然后告诉她下次教一些烹饪手法的单词。汤夫人打一个呵欠,她说,你懂得这么多知识,我想一定有很多男人喜欢你。
我但笑不语。
没课的午后我坐在教室里写一篇作文,我们的写作课统共不过是老掉牙的内容,散文的技巧、诗歌的格式、小说的写法,单单看看课本就叫人生腻。写作文却甚为有趣,一个月一次,题目是自由的。很多同学会写成一则好看的小说,虚构的爱情或是谋杀,三千字,倒也勉强够了,留点悬念在那里。我的作文拿不到太好的分数,这是我的遗憾。
这次我写一个家庭事件,亲密的、粘稠的人伦之爱,母亲与一双儿女的故事,轻微的冲突,缠绵的谅解,非常正常和健康。我知道尽可以写成杜拉斯小说里的那种母子关系,比如伊甸园影院那一出,歇斯底里的母亲,沉默而又疯狂的儿子。母亲穿着乳房处破了洞的石榴红色的丝裙,当她洗这条裙子的时候,她就睡在床上,等裙子晾干。她光着脚丫。她的儿子在种满菠萝的森林里与当地的每一个白种女人睡觉。
是的,我应该写一篇这样出位的故事,一位花红柳绿的风骚老妈,获得老师的惊叹与激赏。但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我喜欢常态的、充满疲惫的家事,尤其当我涉及到母亲,总是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起来。倒不是我的母亲特别值得尊重,作为简一百的原配,她确实度过了凄惶的前半生,然而重要的是,她的傲气是在骨子里,是我所不能够彻底了解的。
我与我的兄长曾经在历经两个月零三天的秘密侦探后,将我们的父亲简一百堵在邻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被窝里。需要注解的是,那位小学教师是方圆数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她懂得用一具天文望远镜观测天象,懂得用电饭煲做饭,不单如此,她还很年轻,丈夫在遥远的西藏服役,每隔半月寄回一封满是熏香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遒劲有力。酒鬼简一百是怎么把这样一个女人哄上床的,对我来说至今都是个谜。在此之前,简一百顶多只是乘着酒劲,在一些原本就大大咧咧的女人身上摸上那么一把,讨得些许便宜。难得有人跟他动真格的。
我告诉你,在广大的农村,一个中年混... -->>
第三章
悲痛是为了什么?在遥远的北方
它是小麦、大麦、玉米和眼泪的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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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晚上我依约去见汤姆森夫人,替她补习英文。这节目持续已有一年之久,是葱郁替我介绍的,每个钟点的薪酬是50块大洋,一次两个钟点,一个月四百块钱的收入足以让我维持大学校园里的中产阶级生活。
汤夫人住在繁华地段的电梯公寓里,第21层,屋子很大很考究,浅色家私搭配得很舒服。我按门铃,她几乎立即就开了门。汤夫人个子很高,家常穿着一条阔脚麻布裤,一件松松的羊毛衣,毛衣上面绣满了浅蓝深蓝的花。她的长头发梳成一条辫子,辫子又挽成圆髻,插一支晶莹的玉簪,不很绿,却是有点年月的好货了。着年月戴玉手镯的女人多得是,玉簪却少见。她的鞋子也是蓝色,软底缎鞋。我猜那外国佬就是被这古中国的幽静所迷惑住了。
女佣送上自制的点心,是整块的巧克力香草蛋糕,烘焙得恰恰好。汤夫人亲手切开,与我分享。每次上课前,我们总要吃些甜点,汤夫人说那是为了稳定情绪,集中注意力。
是了,汤夫人是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没什么文化,从前是葱郁所在那间的普通文员,负责把过期的文件一叠一叠放入碎纸机,或是帮老板冲一杯咖啡。在一次接待活动中,她认识了做皮草生意的美国人汤姆森,摇身一变,成为汤夫人。然而去美国的路程距离汤夫人格外漫长,汤先生所承诺的甩掉原配黄脸婆的期限也一拖再拖。
汤夫人所能做的,不过是兑现汤先生开给她的一张一张的支票,满怀憧憬地坐在租来的华宅里,等候一场幻想中的盛大婚礼。
汤姆森先生我是见过的,去年冬天他出差路过,汤夫人英文程度有限,出门叫上我做翻译。我暗暗纳罕,不晓得他们在床第间如何交流。我们到粤菜馆吃鸡蛋蒸鱼肠,到河滩边吃露天烧烤。汤夫人快乐得不成话,一直在笑。
汤先生相貌是不错的,替她挽着银狐大衣,看着她的脸像着了迷似的。出了餐馆的门他为她批上大衣,大衣连着帽子,银狐的毛围着她扁扁秀气的脸。
汤夫人告诉我,有一天下雨,她穿着昂贵的大衣,叫一部街车,在倾盆大雨里兜转了两个多钟头,只为买到一束暖房里的姜花。他们翻阅相片,汤先生见到黄色的姜花,想看看是什么样子,随意说出来,她就真去了。多么傻的女人。但他们在一起也还是有三年了。
近段时期我教她看英文菜单,她没什么机会吃到西餐,汤先生总是对街巷里的地域小吃充满兴趣。我逐一教汤夫人记住每道菜的英文名以及特征。她用一册巴掌大小的笔记薄认认真真记下来,末了请我看看是否准确。
头盘叫appetizer,是正餐前的开胃菜,通常是冷拼或沙拉,但也可能是别的美味。比如意式开胃菜antipasto,是用烤炙和腌泡过的肉、蔬菜或奶酪做的拼盘,搭配一种上面加有西红柿、蒜的吐司brushchetta一起食用。还有法国大蜗牛escargo,一般是用蒜和黄油做佐料。西班牙式开胃菜tapas也不错,这是一种小块儿的可以任意搭配的开胃小吃,有的餐馆tapas可能是什锦西班牙口味的奶酪和牙签串起的肉块,另外的餐馆也可能是配了烧烤沙丁鱼和辣酱的四方形吐司。东方人会比较适应日本豆面酱汤misosoup,是以熏金枪鱼干和发酵过的黄豆加上紫菜和大块豆腐做成的清汤。
主菜叫maincourse,有意大利调味饭risotto,是意大利上等米配搭蘑菇、海鲜或南瓜、火腿做成的,法式杂碎sweetbreads,是用原壤把小牛胸腺部位的肉微煮,切成片,裹上面粉,微煎时一般加入柠檬和腌制过的刺山果花蕾。平锅菜饭paellasushimi是西班牙口味,以龙虾、蛤蜊肉、鱿鱼、鸡肉和西班牙辣味香肠与一种藏红花调味的大米烹调而成。日本寿司sushi和生鱼片saahiml也是不错的。
甜品叫dessert,包括意大利冰淇淋gelato,西班牙式焦糖蛋奶flan,日本甜点redbeanicecream。
汤夫人记得很详细,我略微修改了一两个单词,然后告诉她下次教一些烹饪手法的单词。汤夫人打一个呵欠,她说,你懂得这么多知识,我想一定有很多男人喜欢你。
我但笑不语。
没课的午后我坐在教室里写一篇作文,我们的写作课统共不过是老掉牙的内容,散文的技巧、诗歌的格式、小说的写法,单单看看课本就叫人生腻。写作文却甚为有趣,一个月一次,题目是自由的。很多同学会写成一则好看的小说,虚构的爱情或是谋杀,三千字,倒也勉强够了,留点悬念在那里。我的作文拿不到太好的分数,这是我的遗憾。
这次我写一个家庭事件,亲密的、粘稠的人伦之爱,母亲与一双儿女的故事,轻微的冲突,缠绵的谅解,非常正常和健康。我知道尽可以写成杜拉斯小说里的那种母子关系,比如伊甸园影院那一出,歇斯底里的母亲,沉默而又疯狂的儿子。母亲穿着乳房处破了洞的石榴红色的丝裙,当她洗这条裙子的时候,她就睡在床上,等裙子晾干。她光着脚丫。她的儿子在种满菠萝的森林里与当地的每一个白种女人睡觉。
是的,我应该写一篇这样出位的故事,一位花红柳绿的风骚老妈,获得老师的惊叹与激赏。但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我喜欢常态的、充满疲惫的家事,尤其当我涉及到母亲,总是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起来。倒不是我的母亲特别值得尊重,作为简一百的原配,她确实度过了凄惶的前半生,然而重要的是,她的傲气是在骨子里,是我所不能够彻底了解的。
我与我的兄长曾经在历经两个月零三天的秘密侦探后,将我们的父亲简一百堵在邻村一位小学教师(!)的被窝里。需要注解的是,那位小学教师是方圆数里唯一的知识分子,她懂得用一具天文望远镜观测天象,懂得用电饭煲做饭,不单如此,她还很年轻,丈夫在遥远的西藏服役,每隔半月寄回一封满是熏香的信件,信封上的字迹遒劲有力。酒鬼简一百是怎么把这样一个女人哄上床的,对我来说至今都是个谜。在此之前,简一百顶多只是乘着酒劲,在一些原本就大大咧咧的女人身上摸上那么一把,讨得些许便宜。难得有人跟他动真格的。
我告诉你,在广大的农村,一个中年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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