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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她那个传奇一般关在高墙里的爸爸“你都经历过这么多坏事情了,好湿一定会在后面跟着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说了一句多么愚蠢的话。但是在那个明媚的夏日的上午,我只是浑然不觉地和她一起肩并肩地从阳台上往下看——我们俩一时兴起想要比试一下胆量,看谁敢把身子探出去多一点——结果她赢了。她像个精灵那样,随意把自己的躯体变成一个曼妙的跷跷板,几近水平地,一半悬在空中,在我的尖叫声中展示什么叫“艺高人胆大”她的头发散乱地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的手臂像做俯卧撑那样用力地支撑着自己,那肩膀看上去真美。但是她望着地面说:“楼下那个摊子卖的西瓜,一点都不好吃。”
“我有办法。”我在一边自豪地宣布“你不会把那种不在呢没甜的西瓜切成小块,然后拌上香草冰激凌吗?”
于是我们雀跃着奔到楼下去,去买西瓜,以及香草冰激凌。那个瞬间里,我真心觉得,我们都是幸福的。
我是在办公室里接到苏远智的电话的。没错,就是在办公室。实习开始之前,妈妈硬拖着我去买了套装和那种黑色尖头的高跟鞋,我全副武装地出现在公司里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因为每个人都穿着球鞋和牛仔裤,但是我这个只要负责复印传真的小妹却穿着七厘米高的鞋子在办公室之间一瘸一拐地奔跑。一个星期之后,我发现大家都很喜欢我——我一向都相信一件事,第一眼看见我就不喜欢我的人,多半都是坏人。所以,由此可见,我们办公室里,坏人不多。我们的主管总是说,看到我就觉得心情很好,因为当她交代我做事情的时候,非常喜欢看我很用力地点头,用力地说“好”——她总是笑:你这孩子真有趣,我们这里又不是军队。
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时刻:一天开始于马上就要迟到的清早,我全速冲刺着飞奔到写字楼的底层,电梯前面人头攒动,我凑过去就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尤其是,当我被挤在电梯门边,七嘴八舌的声音像飞镖那样从背后掷过来:“七层,谢谢。”“帮我按一下十二层,谢谢。”“十五层有人按过了吗”我知道所以这些请求和感谢都是给我的,心里就有种微微的喜悦。因为我变成大人了。“那个妹妹,也帮我按一下九层吧——”我愉快地让我的手指放在那个“9”上面,看着它发光发亮,暗暗默念着:谁是妹妹啊,别小看人了,我也有结婚证呢。只不过,有个小问题,我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坚强一点,为什么一定要赖床到快要迟到才有动力爬起来——实习生每个月有1000块的工资拿,乐观点说,每天上班、下班打两次车的话,如果不塞车,够用了。还以为暑假实习能存下来一点钱呢,唉,生活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下午五点,主管来到我的电脑跟前“郑小南,”——她总是叫错我的名字“办公室的复印机突然坏了,你现在到走廊边去,把这几份标书复印一下,绿色文件夹里的印两份,红色夹子里的印一份,黄色夹子里除了标书印三份,还有一张表格也印一份来给我。记清楚了没?”我抱起来那几个看上去像是交通灯的文件夹“知道了。”“不准弄错哦。”主管又加了一句“快点,我给人家发传真用的,别磨蹭。”于是我习惯性地飞奔出门,自我感觉很矫健地掠过走廊里一个又一个从容不迫的人。心里还在默诵着到底什么颜色的夹子里的东西印几份。
我是在飞奔回办公室的时候,才发现苏远智的“未接来电”的。主管的位子上是空的,我想在她回来检查我复印的东西有没有出错值钱,我应该有时间跟他说上几句话。这样很好,我可以在谈话不那么容易进行的时候,随时告诉他,主管回来了,然后把电话挂上。
“南音,公司那边有没有人欺负你?”他的声音一如既往。
“没有啦,每天都要问这个,你盼着我受人欺负么?”我觉得,我的声音,也是一如既往的,谁知道。
“什么话,我是不放心你啊,你脑袋转得那么慢。”
一时冲动之下,我想问:“你会用同样的语气,同样的措辞跟她讲话吗?”当然,冲动而已,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笑了笑,很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笑出来冷笑的味道。
“我是想跟你说,我可能得晚几天回龙城。”
“哦,知道了。晚几天呢?”我甚至有点开心,他质疑的停顿后面没有接更糟糕的内容。
“你在呢没了兔子?”他语气惊愕。
“什么怎么啦,你说要晚几天回来,我问你日期嘛”
“你居然没有尖叫,耍赖,还有发脾气。太阳肯定是从四面八方出来了。”他夸张地感叹着。
“人家在办公室嘛——”对着无一人的办公室,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嗓音“主管跟同事都在啊。”——你看,跟至爱的人撒谎,原来如此简单。
“郑南音,你也有今天啊。”他笑了“我帮一个师兄做程序,没想到那么复杂,但是再推迟一个礼拜就一定可以回家去了,乖乖地等我,行么?”
“知道了。我现在得去做事情了,得去楼下拿人家做好的标书。”我当然没有任何标书要去拿,我只是想给双方一个挂断电话的理由。
“南音?”
“干吗?”我咬紧了下嘴唇。
“我想你。”
“我也一样。”
是的,我想你。这件事情,我没有撒谎。
一个同事走进来,诧异地说:“哎,妹妹,你还没走?”我茫然地把眼睛从手机上挪开,看着他“没有。”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那么真诚地跟他微笑着“只管让我去做事情,她说了回来要检查我有没有弄错的。”
同事开心得像是在听相声“你刚才跑出去复印以后,她就下班走人了,诶妹妹,你也太可爱了吧?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那个同事总是会把手机忘在办公室里,然后再折回来拿,一年半以后的某天,他一如既往地转回办公室拿手机,那一天有不少人在加班,还有人取笑他,说他好不容易逃掉了,为了个手机在返回来,也不怕被经理撞到又派下活儿来,究竟是怕错过谁的电话。他就这样一边跟大家调笑着,一边躲避着经理下了楼,在距离写字楼不到三百米的路口,被一辆失控开上人行道的越野车撞死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突然想起2009年那个盛夏的黄昏。他笑着对我说:妹妹,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要不是他又把手机忘在那儿回去拿,他能活多久啊?
又到了周末的晚上,大家都到齐了。小叔刚刚开会回来,跟大家不停地讲着外地的见闻。告一段落之后又仿佛觉得,应该对家里近期内的状况表示一下适度的关心。于是仰起脸,天真地看着姐姐,问:“东霓,后来你又去跟那个医生了吗?姓什么来着我现在的记性真是退化了”陈嫣不动声色的用关节撞了一下他的胳膊。
姐姐懒洋洋地环顾着大家,眼睛在我爸爸和我妈妈之间游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妈妈。“三婶,三叔,明天,我妈妈结婚。她要我邀请你们。当然了,”她急忙补充道“我就是带个话而已,你们不想去,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我和你三婶的意思是,”爸爸放下了筷子,没忘记跟妈妈略略地对看一眼“我们还是不去了,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去的话,怎么说也还是别扭。就让你们这几个孩子去算了。”“是。”妈妈极为顺手地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头“这个丫头就代表我们了,西决要是有空的话,也可以跟着。孩子们替我们上红包,你妈妈看到也明白的,我们的意思都到了。”
“也不知道,”小叔的视线落在那盘香酥鸡和凉拌海带丝的碟子之间,不知他在看什么“大嫂这次找的那个人,脾气好不好?”
“那个人”是个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的小老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妈的现任丈夫。大妈倒是镇定,眼光在我、哥哥、姐姐,以及雪碧身上晃了一圈,简短地说:“那个最大的是我女儿,剩下的,也都是我们家的孩子。”那男人尴尬地点点头,冲我们弯腰的样子很像一只略成人形的虾精——修行得还不到家。我们几个人也一样尴尬地冲他点头,哥哥带头说了句:“您好。”——鬼知道该称呼他什么,总之,使用“您”这个字是不会错的。
大妈比去年胖了一点,看上去气色就跟着匀净了起来,但是轮廓依旧有种松松的颓气,不过她很努力地涂了茶色眼影和棕红色的唇膏。并且,勇敢而毫不含糊地穿上了大红色的裙子。花饰中的满天星有意无意地扫着她胸口的肌肤—那里布满了浅浅的色斑。其实我是刚刚才发现一件事情,曾经的大妈,有让我害怕的时候,有让我觉得想躲远点的时候,有让我不可思议的时候但是,她脸上从没有过暮气的。即便是大伯去世的刚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哀伤也没能让她的眼睛里浮上来暮气。她一直都是个色彩明亮的女人一即便早已色衰。但舰在,它们就在那里笼罩着,她越勇敢,暮气聚集得就越深。它们拖着她,让她的嘴角下垂,让她的发际线下垂,让她的法令纹下垂,总有一天把她整个人不动声色地拖到柏油路下面去。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南南,今天要吃好,随便一点。”—她没有招呼任何人,除了我,好在漫长的岁月中,所有的人都渐渐习惯了不跟她要求什么“礼数”“其实今天没请什么人,”大妈补充了一句“那一桌是他家的亲戚,另外两桌都是教友,最后一桌就是你们几个。”然后她就离开了,挽着“虾精”去招呼那两桌教友。
姐姐跟我说过,大妈和“虾精”是一起念圣经的时候认识的。——还是别叫人家“虾精”了吧,我们毕竟坐在人家的餐馆里,这间开在龙城市郊的小餐馆看上去险些就要湮没在周围的汽车修理厂和轮胎铺子之间,估计那些坐在一堆堆废弃轮胎上吃盒饭的工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这儿在举办喜宴。所以,或许可以称他为“虾老板”?
我希望虾老板是个真正的平庸的男人。我也希望圣经能够真的教会大妈一些事情,比如,真的学会忍耐平庸的男人,以及他身后的那种荒凉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姐姐和大妈,真的很像。公平地说,我的爸爸妈妈之所以能幸福地生活着,哈恰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丝毫不觉得脚下的大地荒芜,所以他们可以在那上面很轻易地种出缤纷的花朵。并且相信,花开就是唯一的意义。但是大妈不是那种人,姐姐也不行,在等待花开的时间里,她们就已经被这满目苍茫击垮了,即使花会如期开放也没用,她们早已不再相信任何良辰美景。不愧是母女。
那么郑南音,你自己是哪一种呢?我不知道。
姐姐百无聊赖地轻轻推了一下面前空的玻璃杯,它沿着桌布上多铺的那一层塑料薄膜滑行了一点点,像台球那样,跟雪碧面前的杯子撞了一下。挪出来的那一点点空隙,正好足够让姐姐把她的手机放在上面。她又有意无意地,朝屏幕上看了一眼。“你手机又换新的啦?”我凑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声地问雪碧“决点讲嘛。”“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当心我撕烂你的嘴。”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你的嘴”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还有人说:“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那怎么行。”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西决到哪里去了?”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
邻桌的教友们参差不齐地站了起来。椅子拖着地面,那种声响和尘世间的所有喧嚣别无二致。他们自然而然地手挽着手,围着圆桌站成一圈。这群人的平均年龄估计是大妈那个岁数吧,歌声碎不及防地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整齐的暗哑是我从未遇到过的。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这首歌还真的很适合婚礼唱呢。”我诧异地自言自语。“拜托!”姐姐冲我翻白眼“这首歌里的‘你’指的是基督。”它的曲调真的很简单,多听他们重复两遍,我自己也快要会唱了。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那个站在大妈身边的女人微微垂着头倾力歌唱的时候,没注意到她胸前那根粗的金链子,或者是镀金的链子不知为何松开了,像条蛰伏的娱蛤那样钩住了她领口的花边;那个男人微闭着双眼,他的酒糟鼻上的毛孔大得像痣;那个最为矮小的老太太怕是受邀的这群教友里年纪最大的,说她七十岁我也相信的,她左脚和右脚的丝袜一定不是一对,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看就知道深浅是不一样的;穿一身已经走了形的灰色西装的男人年轻时候应该是俊朗的,他的声音算是这群人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他陶醉在自己鹤立鸡群的歌声里,没注意到他谢顶的、油腻腻的脑袋上有一缕头发松散地飘到了额前,他面前那堆花生壳里,还插着半支并没有完全熄灭的烟。
等我活到这个年纪,我也会像他们这样。整个人都折旧了吗?满身陈旧的污垢让我自己都确信,自己一定是有罪孽的。否则,该如何解释那种像是寄生在指甲缝里,眼皮下面,或者牙缝之间的羞耻感呢?
饭店的门似乎被什么强劲的风吹开了一样,毫无准备地,透进来一道光。刚刚还在歌唱的人们突然之间回到了尘世间,那种因为虔诚导致的整齐划一顷刻间瓦解。他们笑着说,冯牧师终于来了。可是,我明明看到,有两个人同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走上去跟所有人朗声地道歉,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冯牧师。另一个,站在离我们的餐桌不远的地方。瘦瘦高高的男人,穿得也很随便,不像是特意来出席仪式的样子,也说不出挂着什么样的表情。
冯牧师突然转向他,把他介绍给大伙儿:“多亏了今天在医院门口碰到陈医生,要不是搭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姐姐的眼睛抬了起来,绝对不能说是羞涩,但是那光泽是兴奋的。“这么巧?”姐姐淡淡地,但是微笑着说—习惯性地,拿捏出了她跟男人说话时候那种不大一样的调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医生。
中,她那个传奇一般关在高墙里的爸爸“你都经历过这么多坏事情了,好湿一定会在后面跟着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说了一句多么愚蠢的话。但是在那个明媚的夏日的上午,我只是浑然不觉地和她一起肩并肩地从阳台上往下看——我们俩一时兴起想要比试一下胆量,看谁敢把身子探出去多一点——结果她赢了。她像个精灵那样,随意把自己的躯体变成一个曼妙的跷跷板,几近水平地,一半悬在空中,在我的尖叫声中展示什么叫“艺高人胆大”她的头发散乱地垂下来,遮住了眼睛,她的手臂像做俯卧撑那样用力地支撑着自己,那肩膀看上去真美。但是她望着地面说:“楼下那个摊子卖的西瓜,一点都不好吃。”
“我有办法。”我在一边自豪地宣布“你不会把那种不在呢没甜的西瓜切成小块,然后拌上香草冰激凌吗?”
于是我们雀跃着奔到楼下去,去买西瓜,以及香草冰激凌。那个瞬间里,我真心觉得,我们都是幸福的。
我是在办公室里接到苏远智的电话的。没错,就是在办公室。实习开始之前,妈妈硬拖着我去买了套装和那种黑色尖头的高跟鞋,我全副武装地出现在公司里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因为每个人都穿着球鞋和牛仔裤,但是我这个只要负责复印传真的小妹却穿着七厘米高的鞋子在办公室之间一瘸一拐地奔跑。一个星期之后,我发现大家都很喜欢我——我一向都相信一件事,第一眼看见我就不喜欢我的人,多半都是坏人。所以,由此可见,我们办公室里,坏人不多。我们的主管总是说,看到我就觉得心情很好,因为当她交代我做事情的时候,非常喜欢看我很用力地点头,用力地说“好”——她总是笑:你这孩子真有趣,我们这里又不是军队。
我非常喜欢这样的时刻:一天开始于马上就要迟到的清早,我全速冲刺着飞奔到写字楼的底层,电梯前面人头攒动,我凑过去就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尤其是,当我被挤在电梯门边,七嘴八舌的声音像飞镖那样从背后掷过来:“七层,谢谢。”“帮我按一下十二层,谢谢。”“十五层有人按过了吗”我知道所以这些请求和感谢都是给我的,心里就有种微微的喜悦。因为我变成大人了。“那个妹妹,也帮我按一下九层吧——”我愉快地让我的手指放在那个“9”上面,看着它发光发亮,暗暗默念着:谁是妹妹啊,别小看人了,我也有结婚证呢。只不过,有个小问题,我也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坚强一点,为什么一定要赖床到快要迟到才有动力爬起来——实习生每个月有1000块的工资拿,乐观点说,每天上班、下班打两次车的话,如果不塞车,够用了。还以为暑假实习能存下来一点钱呢,唉,生活真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下午五点,主管来到我的电脑跟前“郑小南,”——她总是叫错我的名字“办公室的复印机突然坏了,你现在到走廊边去,把这几份标书复印一下,绿色文件夹里的印两份,红色夹子里的印一份,黄色夹子里除了标书印三份,还有一张表格也印一份来给我。记清楚了没?”我抱起来那几个看上去像是交通灯的文件夹“知道了。”“不准弄错哦。”主管又加了一句“快点,我给人家发传真用的,别磨蹭。”于是我习惯性地飞奔出门,自我感觉很矫健地掠过走廊里一个又一个从容不迫的人。心里还在默诵着到底什么颜色的夹子里的东西印几份。
我是在飞奔回办公室的时候,才发现苏远智的“未接来电”的。主管的位子上是空的,我想在她回来检查我复印的东西有没有出错值钱,我应该有时间跟他说上几句话。这样很好,我可以在谈话不那么容易进行的时候,随时告诉他,主管回来了,然后把电话挂上。
“南音,公司那边有没有人欺负你?”他的声音一如既往。
“没有啦,每天都要问这个,你盼着我受人欺负么?”我觉得,我的声音,也是一如既往的,谁知道。
“什么话,我是不放心你啊,你脑袋转得那么慢。”
一时冲动之下,我想问:“你会用同样的语气,同样的措辞跟她讲话吗?”当然,冲动而已,我没有那么做。我只是笑了笑,很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笑出来冷笑的味道。
“我是想跟你说,我可能得晚几天回龙城。”
“哦,知道了。晚几天呢?”我甚至有点开心,他质疑的停顿后面没有接更糟糕的内容。
“你在呢没了兔子?”他语气惊愕。
“什么怎么啦,你说要晚几天回来,我问你日期嘛”
“你居然没有尖叫,耍赖,还有发脾气。太阳肯定是从四面八方出来了。”他夸张地感叹着。
“人家在办公室嘛——”对着无一人的办公室,我居然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嗓音“主管跟同事都在啊。”——你看,跟至爱的人撒谎,原来如此简单。
“郑南音,你也有今天啊。”他笑了“我帮一个师兄做程序,没想到那么复杂,但是再推迟一个礼拜就一定可以回家去了,乖乖地等我,行么?”
“知道了。我现在得去做事情了,得去楼下拿人家做好的标书。”我当然没有任何标书要去拿,我只是想给双方一个挂断电话的理由。
“南音?”
“干吗?”我咬紧了下嘴唇。
“我想你。”
“我也一样。”
是的,我想你。这件事情,我没有撒谎。
一个同事走进来,诧异地说:“哎,妹妹,你还没走?”我茫然地把眼睛从手机上挪开,看着他“没有。”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那么真诚地跟他微笑着“只管让我去做事情,她说了回来要检查我有没有弄错的。”
同事开心得像是在听相声“你刚才跑出去复印以后,她就下班走人了,诶妹妹,你也太可爱了吧?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那个同事总是会把手机忘在办公室里,然后再折回来拿,一年半以后的某天,他一如既往地转回办公室拿手机,那一天有不少人在加班,还有人取笑他,说他好不容易逃掉了,为了个手机在返回来,也不怕被经理撞到又派下活儿来,究竟是怕错过谁的电话。他就这样一边跟大家调笑着,一边躲避着经理下了楼,在距离写字楼不到三百米的路口,被一辆失控开上人行道的越野车撞死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突然想起2009年那个盛夏的黄昏。他笑着对我说:妹妹,要不是我把手机忘在这儿回来拿,你打算等多久啊?
要不是他又把手机忘在那儿回去拿,他能活多久啊?
又到了周末的晚上,大家都到齐了。小叔刚刚开会回来,跟大家不停地讲着外地的见闻。告一段落之后又仿佛觉得,应该对家里近期内的状况表示一下适度的关心。于是仰起脸,天真地看着姐姐,问:“东霓,后来你又去跟那个医生了吗?姓什么来着我现在的记性真是退化了”陈嫣不动声色的用关节撞了一下他的胳膊。
姐姐懒洋洋地环顾着大家,眼睛在我爸爸和我妈妈之间游离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选择了妈妈。“三婶,三叔,明天,我妈妈结婚。她要我邀请你们。当然了,”她急忙补充道“我就是带个话而已,你们不想去,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我和你三婶的意思是,”爸爸放下了筷子,没忘记跟妈妈略略地对看一眼“我们还是不去了,没别的意思,但是我们去的话,怎么说也还是别扭。就让你们这几个孩子去算了。”“是。”妈妈极为顺手地用筷子敲了一下我的头“这个丫头就代表我们了,西决要是有空的话,也可以跟着。孩子们替我们上红包,你妈妈看到也明白的,我们的意思都到了。”
“也不知道,”小叔的视线落在那盘香酥鸡和凉拌海带丝的碟子之间,不知他在看什么“大嫂这次找的那个人,脾气好不好?”
“那个人”是个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的小老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大妈的现任丈夫。大妈倒是镇定,眼光在我、哥哥、姐姐,以及雪碧身上晃了一圈,简短地说:“那个最大的是我女儿,剩下的,也都是我们家的孩子。”那男人尴尬地点点头,冲我们弯腰的样子很像一只略成人形的虾精——修行得还不到家。我们几个人也一样尴尬地冲他点头,哥哥带头说了句:“您好。”——鬼知道该称呼他什么,总之,使用“您”这个字是不会错的。
大妈比去年胖了一点,看上去气色就跟着匀净了起来,但是轮廓依旧有种松松的颓气,不过她很努力地涂了茶色眼影和棕红色的唇膏。并且,勇敢而毫不含糊地穿上了大红色的裙子。花饰中的满天星有意无意地扫着她胸口的肌肤—那里布满了浅浅的色斑。其实我是刚刚才发现一件事情,曾经的大妈,有让我害怕的时候,有让我觉得想躲远点的时候,有让我不可思议的时候但是,她脸上从没有过暮气的。即便是大伯去世的刚候,那种深入骨髓的哀伤也没能让她的眼睛里浮上来暮气。她一直都是个色彩明亮的女人一即便早已色衰。但舰在,它们就在那里笼罩着,她越勇敢,暮气聚集得就越深。它们拖着她,让她的嘴角下垂,让她的发际线下垂,让她的法令纹下垂,总有一天把她整个人不动声色地拖到柏油路下面去。
她拍了拍我的肩膀:“南南,今天要吃好,随便一点。”—她没有招呼任何人,除了我,好在漫长的岁月中,所有的人都渐渐习惯了不跟她要求什么“礼数”“其实今天没请什么人,”大妈补充了一句“那一桌是他家的亲戚,另外两桌都是教友,最后一桌就是你们几个。”然后她就离开了,挽着“虾精”去招呼那两桌教友。
姐姐跟我说过,大妈和“虾精”是一起念圣经的时候认识的。——还是别叫人家“虾精”了吧,我们毕竟坐在人家的餐馆里,这间开在龙城市郊的小餐馆看上去险些就要湮没在周围的汽车修理厂和轮胎铺子之间,估计那些坐在一堆堆废弃轮胎上吃盒饭的工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这儿在举办喜宴。所以,或许可以称他为“虾老板”?
我希望虾老板是个真正的平庸的男人。我也希望圣经能够真的教会大妈一些事情,比如,真的学会忍耐平庸的男人,以及他身后的那种荒凉的生活。仔细想想,其实姐姐和大妈,真的很像。公平地说,我的爸爸妈妈之所以能幸福地生活着,哈恰因为他们都是普通人。他们丝毫不觉得脚下的大地荒芜,所以他们可以在那上面很轻易地种出缤纷的花朵。并且相信,花开就是唯一的意义。但是大妈不是那种人,姐姐也不行,在等待花开的时间里,她们就已经被这满目苍茫击垮了,即使花会如期开放也没用,她们早已不再相信任何良辰美景。不愧是母女。
那么郑南音,你自己是哪一种呢?我不知道。
姐姐百无聊赖地轻轻推了一下面前空的玻璃杯,它沿着桌布上多铺的那一层塑料薄膜滑行了一点点,像台球那样,跟雪碧面前的杯子撞了一下。挪出来的那一点点空隙,正好足够让姐姐把她的手机放在上面。她又有意无意地,朝屏幕上看了一眼。“你手机又换新的啦?”我凑过去想看仔细,雪碧在旁边笑笑,突然过来趴在我的耳朵边说:“上一个手机,是前几天跟小弟弟的爸爸打电话的日创候被她摔裂了。”雪碧言语间那种神秘的兴奋立刻传染给了我,我也觉得开心了起来—只要想象一下那个场景,以及倒霉的方靖晖。
雪碧又补充了一句:“这一个,今天说不定也会摔坏的。”“发生了什么事?”我低声地问雪碧“决点讲嘛。”“陈医生说了可能会跟姑姑一起来婚礼,但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才说有事情,赶不上了。”
姐姐的眼神冷冷地冲我们这边斜了过来,不紧不慢地说:“当心我撕烂你的嘴。”我跟雪碧窃笑着对看,估计彼此都认为“你的嘴”指的是对方的,跟自己无关。不远处那两桌的教友似乎是为什么事情争执了起来,好像是主持婚礼的牧师打来电话,说要晚到一会儿。有人说:“冯牧师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时间观念。”还有人说:“不然先开席算了,冯牧师来之前不要喝酒就好。”立刻有人七嘴八舌地反对道:“那怎么行。”不知是谁,抬高了嗓门提议着:“在牧师赶来之前,大家先唱唱歌好了,也算是恭喜新人。”这个提议倒是赢得了大家的赞同。姐姐突然坐正了身子:“西决到哪里去了?”哥哥的位子不知什么时候空了,就连刚刚说要去洗手间的昭昭也一直没回来。雪碧像个小妇人那样娴熟地撇撇嘴:“干吗要带她一起来嘛,又不是我们家的人。”
邻桌的教友们参差不齐地站了起来。椅子拖着地面,那种声响和尘世间的所有喧嚣别无二致。他们自然而然地手挽着手,围着圆桌站成一圈。这群人的平均年龄估计是大妈那个岁数吧,歌声碎不及防地响起来的时候,那种整齐的暗哑是我从未遇到过的。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这首歌还真的很适合婚礼唱呢。”我诧异地自言自语。“拜托!”姐姐冲我翻白眼“这首歌里的‘你’指的是基督。”它的曲调真的很简单,多听他们重复两遍,我自己也快要会唱了。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镜子面前我都想躲。
连我自己都不爱我。
你为什么爱我,你究竟看到什么?
站在你面前满是过错。
为什么不让我就这么堕落。
那个站在大妈身边的女人微微垂着头倾力歌唱的时候,没注意到她胸前那根粗的金链子,或者是镀金的链子不知为何松开了,像条蛰伏的娱蛤那样钩住了她领口的花边;那个男人微闭着双眼,他的酒糟鼻上的毛孔大得像痣;那个最为矮小的老太太怕是受邀的这群教友里年纪最大的,说她七十岁我也相信的,她左脚和右脚的丝袜一定不是一对,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看就知道深浅是不一样的;穿一身已经走了形的灰色西装的男人年轻时候应该是俊朗的,他的声音算是这群人里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他陶醉在自己鹤立鸡群的歌声里,没注意到他谢顶的、油腻腻的脑袋上有一缕头发松散地飘到了额前,他面前那堆花生壳里,还插着半支并没有完全熄灭的烟。
等我活到这个年纪,我也会像他们这样。整个人都折旧了吗?满身陈旧的污垢让我自己都确信,自己一定是有罪孽的。否则,该如何解释那种像是寄生在指甲缝里,眼皮下面,或者牙缝之间的羞耻感呢?
饭店的门似乎被什么强劲的风吹开了一样,毫无准备地,透进来一道光。刚刚还在歌唱的人们突然之间回到了尘世间,那种因为虔诚导致的整齐划一顷刻间瓦解。他们笑着说,冯牧师终于来了。可是,我明明看到,有两个人同时走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走上去跟所有人朗声地道歉,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冯牧师。另一个,站在离我们的餐桌不远的地方。瘦瘦高高的男人,穿得也很随便,不像是特意来出席仪式的样子,也说不出挂着什么样的表情。
冯牧师突然转向他,把他介绍给大伙儿:“多亏了今天在医院门口碰到陈医生,要不是搭了他的车,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赶来。”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姐姐的眼睛抬了起来,绝对不能说是羞涩,但是那光泽是兴奋的。“这么巧?”姐姐淡淡地,但是微笑着说—习惯性地,拿捏出了她跟男人说话时候那种不大一样的调子。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陈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