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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更加没有表情了,他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这包间将近2平方米的样子,在酒吧,这样的包间就很大了。能容纳1来个人坐的大粗木桌子和凳子没有了,最让方格没到的是,包间原来用熏木装修的黑乎乎的四壁现在变成了一尘不染的纯白色,而且,最让方格惊异是,连地上都是纯白色。
这还不算,最有视觉力的是包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通红的桌子,血一样的红。
桌子上放着一个纯黑色的烟缸,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墙边,像花岗岩似的一动不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装裱好的国画,国画十分简单,画幅的下方,只有一个女人的胸脯,用一笔画出来的,就是一个曲线,女人的胸脯上站着一只鸟。鸟做展翅欲飞状,十分生动形象。幅国画大部分是空白,用术语大概叫留白。
如果换一个人进了这样的屋子,估计得吓出一身冷汗,屋子里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就是方格,也被这个完全陌生的包间搞得半天没做声。方格诧异地扫了好几眼,然后眼睛盯在那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身上,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叫程思,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像疯了一样酷爱国画,用他的话说,没有任何艺术形式像国画这么写意有趣,充满了象力。
这个男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如果他不说,打死都不有人猜出来,他竟然还是一个妇产科医生。
就在方格笑起来的时候,男人慢慢转过头,一看是方格,笑了笑,两只无比干净而修长的手在他那身雪白的长袍上擦了擦,显得颇为羞涩。
“这包间现在是你的办公室?”方格问。
“嗯,方兄,你的朋友在红尘!”程思质彬彬地说。
“你不是我的朋友?”方格问。
“我不是!”程思了,认真地说。
“红尘在哪里?”方格问。
“在厕所附近。红尘只能在厕所附近。”程思了,然后一丝不苟地说。
“为什么是‘只能’?”方格问。
“----”程思羞涩地看着方格笑着,却没回答。
“你这个地方叫天堂?”方格突然起门口的那个告示,突然问了一句。
“不是,这里是地狱。”程思断然地说。
“走了!嗯?”就在方格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国画上女人的上有个黑点,方格又猛然停下来,问:“那女的上的黑点是什么?”
“是命运,是命运的眼睛。”程思显得很沉痛地说。
“是不是一颗痣?”方格的眼睛突然放出光来。
“是!”程思点点头,承认了。
“我送你几个字?”方格盯着程思道。
“说吧,我听着。”程思羞怯地笑笑说。
“你他妈是个变态!如果你不是我朋友,老子得揍你!”方格骂完转头就走。
“不送!”程思楞了一下,然后拱了拱手,不冷不热地说。
程思是方格一伙的的朋友,开始是因为总在这家酒吧喝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与人接触的方格,和更加不愿意与人接触的程思,竟然就聊上了。
开始的时候,方格十分反感这个人的装腔作势,没事穿个长袍,怪兮兮的,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但是时间一长,方格却又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一个人装腔作势时间一长,惺惺作态也就成了一种气质和风格。
可是,不久之后,方格发现,在某些地方,自己似乎与这个人有某种相通的地方,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气味,让他终于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并成了朋友。
方格一边往厕所的方向走,一边瞪着眼睛两边看,目光透着一股阴郁与怒气,就像所有人都得罪了他一样。
“这个变态居然喜欢上有痣的女人。”方格越越觉得烦躁。
周晴的上就长着一颗通红的好看的痣。
当方格第一次看到周晴上的这颗痣时,方格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
脸上更加没有表情了,他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这包间将近2平方米的样子,在酒吧,这样的包间就很大了。能容纳1来个人坐的大粗木桌子和凳子没有了,最让方格没到的是,包间原来用熏木装修的黑乎乎的四壁现在变成了一尘不染的纯白色,而且,最让方格惊异是,连地上都是纯白色。
这还不算,最有视觉力的是包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通红的桌子,血一样的红。
桌子上放着一个纯黑色的烟缸,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墙边,像花岗岩似的一动不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装裱好的国画,国画十分简单,画幅的下方,只有一个女人的胸脯,用一笔画出来的,就是一个曲线,女人的胸脯上站着一只鸟。鸟做展翅欲飞状,十分生动形象。幅国画大部分是空白,用术语大概叫留白。
如果换一个人进了这样的屋子,估计得吓出一身冷汗,屋子里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就是方格,也被这个完全陌生的包间搞得半天没做声。方格诧异地扫了好几眼,然后眼睛盯在那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身上,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就叫程思,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像疯了一样酷爱国画,用他的话说,没有任何艺术形式像国画这么写意有趣,充满了象力。
这个男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如果他不说,打死都不有人猜出来,他竟然还是一个妇产科医生。
就在方格笑起来的时候,男人慢慢转过头,一看是方格,笑了笑,两只无比干净而修长的手在他那身雪白的长袍上擦了擦,显得颇为羞涩。
“这包间现在是你的办公室?”方格问。
“嗯,方兄,你的朋友在红尘!”程思质彬彬地说。
“你不是我的朋友?”方格问。
“我不是!”程思了,认真地说。
“红尘在哪里?”方格问。
“在厕所附近。红尘只能在厕所附近。”程思了,然后一丝不苟地说。
“为什么是‘只能’?”方格问。
“----”程思羞涩地看着方格笑着,却没回答。
“你这个地方叫天堂?”方格突然起门口的那个告示,突然问了一句。
“不是,这里是地狱。”程思断然地说。
“走了!嗯?”就在方格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国画上女人的上有个黑点,方格又猛然停下来,问:“那女的上的黑点是什么?”
“是命运,是命运的眼睛。”程思显得很沉痛地说。
“是不是一颗痣?”方格的眼睛突然放出光来。
“是!”程思点点头,承认了。
“我送你几个字?”方格盯着程思道。
“说吧,我听着。”程思羞怯地笑笑说。
“你他妈是个变态!如果你不是我朋友,老子得揍你!”方格骂完转头就走。
“不送!”程思楞了一下,然后拱了拱手,不冷不热地说。
程思是方格一伙的的朋友,开始是因为总在这家酒吧喝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与人接触的方格,和更加不愿意与人接触的程思,竟然就聊上了。
开始的时候,方格十分反感这个人的装腔作势,没事穿个长袍,怪兮兮的,总是把自己搞得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但是时间一长,方格却又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一个人装腔作势时间一长,惺惺作态也就成了一种气质和风格。
可是,不久之后,方格发现,在某些地方,自己似乎与这个人有某种相通的地方,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气味,让他终于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并成了朋友。
方格一边往厕所的方向走,一边瞪着眼睛两边看,目光透着一股阴郁与怒气,就像所有人都得罪了他一样。
“这个变态居然喜欢上有痣的女人。”方格越越觉得烦躁。
周晴的上就长着一颗通红的好看的痣。
当方格第一次看到周晴上的这颗痣时,方格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