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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饭馆里贵上几倍,但人们很快就接受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价格,因为他们在购买饮料的同时,也购买了一种叫做情调的东西。这就是北京酒吧的前身,一些似是而非的模模糊糊的公共场所,里面卖一些袋装食品——话梅、花生米、速溶咖啡、含酒精的饮料等等。那是北京人在经历了漫长的物质匮乏之后,第一次享受某种带有审美性质的公共环境,人们进入这种环境,谈情说爱或是交换某些与环境相配的思想。
二十年之后,酒吧已成为北京街头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起初是千篇一律的酒吧,每个酒吧与别的酒吧没什么区别,接着,乐队出现了,再接着,鲜咖啡出现了,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出现了。在三里屯,酒吧连成一条街,为了与别的酒吧区别开来,每个酒吧都在不断改进,去寻找自己的风格。酒吧之间的竞争就这样展开,酒吧老板一换再换,北方老板把酒吧开得朋友成堆,南方老板的酒吧里上演艳舞,门口还有伙计向行人打招呼,试图拉之入内。每到夜晚,灯红酒绿,着夜装的各色人等穿行在酒吧内外,一片颓废无聊的繁荣景象。
北京人根据自己的爱好,也在悄悄地改变着这些酒吧:摇头党把某些酒吧变成了摇头厅,人们在里面听着hi曲儿,吃着提供兴奋与快乐的毒药,尽情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幻觉,直到警察冲进来才能打断他们;另一些酒吧则被牌迷占据,人们聚在一起,除了打牌,什么也不干;更有的酒吧变成了小迪厅,让喝酒喝高兴了的人摇头晃腚,夸张地表现他们的快乐。
我从一九九五年左右,开始伙同一些狐朋狗友,混迹于各个酒吧,这之前,是混小饭馆。小饭馆混不下去的原因是,大家都越吃越胖,胖得自己都不爱看自己,真是巴不得自己是别人,于是,转战到酒吧。虽然钱花得快一些,混完之后更不清醒一些,但仍爱混,至少比去剧场或者电影院强吧,因为酒吧里怎么着也能抽烟喝酒和说话,还不必不停地吃,这是酒吧的强项,我尊重酒吧的强项。
北京酒吧最集中的地区是三里屯一条街,记得起名字的是白房子,老板叫亨利,是个上海人,很会做生意。后来他又开了88号,里面放最前卫的电子音乐,雇了个黑人看门收票,有时收到老客人身上,把老客人轰走了不少。不过现在88号完蛋了,但白房子还在,当初我和一些朋友就总去那里,约着谈事儿一般去白房子,或是闲着没事儿,大家白天四下转悠,彼此询问在哪里碰头儿,答案大多也是白房子。先去的人等着后去的人,在那里叫杯饮料,然后便有卖盗版光盘的上来问你买不买,你一买,就得挑,一挑就能挑上半个小时,然后等的人渐渐聚齐了,聚齐了以后,你要是问大家还要去哪儿,答案一般是哪儿都可以。这一群人性格都太随和,也就是没有一个有主意的人,于是就继续停在白房子,在那里聊文学、音乐、电影和说笑话。如果能叫来几个好看的姑娘,特别是对艺术感兴趣的那一种姑娘,那么聚会便更加有趣。事实上,五年前的漂亮姑娘对艺术还真感兴趣,她们像男人一样阅读,会幻想,而那幻想一般限制在情感领域。她们善意、好奇而希望了解别人。但现在的漂亮姑娘只对图像感兴趣,特别是她们自己的图像,她们更喜欢迷醉于一种可变化万千的物质图景之中。
我还逛过上海的酒吧,广州的酒吧,以及很多别的城市的酒吧。在酒吧里,听各种人说话,发现只有北京的酒吧里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场景,那就是一群人在兴高采烈地谈话,这种谈话十分有趣,即使坐在一旁听着也不想离开,而别的酒吧几乎都是一盘散沙。
一般来讲,北京的酒吧以人或事为中心,酒吧的装修也许会叫南方人感到粗糙与简单,但人们会告诉你:这个酒吧聚集着一帮七十年代的人;那个酒吧每到周末,崔健和一帮朋友去演奏爵士乐自娱自乐;另一个酒吧的帮主是王朔,搞文学与电影的人去,经常会被免单;还有一个酒吧里聚着一些搞电影的,有免费自助,还能听到青年导演们在那里谈论电影。这话猛听起来叫你觉得像是来到了二十年代的巴黎,谁让北京名人多呢。当然,这些名人多是文化名人,没办法,在北京要想混得有点意思,多半得有点文化。事实上,简单地说,在北京,任何一个小酒吧都聚集着一小圈子人,大家彼此认识,如果来了一个新人,很快就会被介绍给其他人,也就是与所有人认识,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的小圈子主义。这种小圈子主义在我眼里真有说不出的热情,想一想在外地,你得一个一个认识所有人,那有多累啊。有时我真想叫外地一盘散沙主义,在那里,酒吧与饭馆的区别不过是由吃改喝罢了。
北京的酒吧里有不少驻唱歌手,他们多半拿着把吉它,唱些自己喜欢的歌,你会发现,这些歌手的歌龄有的竟超过十年,而像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类的东西未发生任何变化。想想看,十年里,他们可干任何事,但他们仍在那里唱歌,这说明他们是真心喜欢唱,他们就喜欢那种生活方式。这是一种真诚,若是想具有这种真诚,非要一点性格不可,他们就有那么一点性格。
要在北京的酒吧里寻找疯狂是很难的,北京人没那么激烈,即使有人喝多了,多半也会有朋友拉住他,就我这些年所见,酒吧的暴力倾向是很少的,倒是酒吧音乐里的暴力倾向越来越多,不过人们多半会在那种音乐里跳跳舞,活动一下坐累的腰身。
人们为什么去酒吧呢?尤其是夜里,每一家酒吧都坐得满满的,叫人感到不可思议。我有时东张西望,得出结论:酒吧的座位肯定没有家里的沙发舒服,音乐又吵得人无法说话,完全没有在家打电话清楚方便,而喝点什么当然要比从超市买的贵,加之烟雾腾腾,灯光昏暗,你在里面几乎无法做任何事——人们为什么去呢?但人们就是愿意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寂寞。是寂寞把人们赶到这里来,这里有他们的同类,在同类中,人们也许会稍许感到好受点儿吧。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酒吧里去寻觅专属于自己的风流韵事,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固执地认为,酒吧里的姑娘容易搭上,要不她们为什么趁夜出动,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令人想入非非呢?而且,她们为什么跑到酒吧来呢?事实最终击碎了我的想法,当我回忆起自己几年前在酒吧里不知羞耻、勾三搭四的身影,不禁会在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我认为,有不少人也曾像我一样在姑娘方面屡屡失手过,但我不知他们是否会感到欣慰。现在,我的年龄已过限,自感再像年轻时那么骚已不太合适,剪上一个时髦的发式倒能咬紧牙对付,可穿上紧身衣,肚子便会令人恶心地突出来,而紧身裤也会叫我的裆部感到不适。尽管脑子里的下流念头丝毫不减当年,甚至更加炽烈,但一想到就这么冲进酒吧,要是一无所获地回家,那该是多么地令人羞愤呐。我可不想这么污辱自己一番,然后在深夜回家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难过不已,心里痒痒得恨不得雇个人劈手给自己一耳光才能舒服点,算了,自尊自爱吧,让年轻人去胡闹吧,北京的酒吧正是为这些人开的。
一般饭馆里贵上几倍,但人们很快就接受了那种见不得人的价格,因为他们在购买饮料的同时,也购买了一种叫做情调的东西。这就是北京酒吧的前身,一些似是而非的模模糊糊的公共场所,里面卖一些袋装食品——话梅、花生米、速溶咖啡、含酒精的饮料等等。那是北京人在经历了漫长的物质匮乏之后,第一次享受某种带有审美性质的公共环境,人们进入这种环境,谈情说爱或是交换某些与环境相配的思想。
二十年之后,酒吧已成为北京街头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起初是千篇一律的酒吧,每个酒吧与别的酒吧没什么区别,接着,乐队出现了,再接着,鲜咖啡出现了,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出现了。在三里屯,酒吧连成一条街,为了与别的酒吧区别开来,每个酒吧都在不断改进,去寻找自己的风格。酒吧之间的竞争就这样展开,酒吧老板一换再换,北方老板把酒吧开得朋友成堆,南方老板的酒吧里上演艳舞,门口还有伙计向行人打招呼,试图拉之入内。每到夜晚,灯红酒绿,着夜装的各色人等穿行在酒吧内外,一片颓废无聊的繁荣景象。
北京人根据自己的爱好,也在悄悄地改变着这些酒吧:摇头党把某些酒吧变成了摇头厅,人们在里面听着hi曲儿,吃着提供兴奋与快乐的毒药,尽情享受属于他们自己的幻觉,直到警察冲进来才能打断他们;另一些酒吧则被牌迷占据,人们聚在一起,除了打牌,什么也不干;更有的酒吧变成了小迪厅,让喝酒喝高兴了的人摇头晃腚,夸张地表现他们的快乐。
我从一九九五年左右,开始伙同一些狐朋狗友,混迹于各个酒吧,这之前,是混小饭馆。小饭馆混不下去的原因是,大家都越吃越胖,胖得自己都不爱看自己,真是巴不得自己是别人,于是,转战到酒吧。虽然钱花得快一些,混完之后更不清醒一些,但仍爱混,至少比去剧场或者电影院强吧,因为酒吧里怎么着也能抽烟喝酒和说话,还不必不停地吃,这是酒吧的强项,我尊重酒吧的强项。
北京酒吧最集中的地区是三里屯一条街,记得起名字的是白房子,老板叫亨利,是个上海人,很会做生意。后来他又开了88号,里面放最前卫的电子音乐,雇了个黑人看门收票,有时收到老客人身上,把老客人轰走了不少。不过现在88号完蛋了,但白房子还在,当初我和一些朋友就总去那里,约着谈事儿一般去白房子,或是闲着没事儿,大家白天四下转悠,彼此询问在哪里碰头儿,答案大多也是白房子。先去的人等着后去的人,在那里叫杯饮料,然后便有卖盗版光盘的上来问你买不买,你一买,就得挑,一挑就能挑上半个小时,然后等的人渐渐聚齐了,聚齐了以后,你要是问大家还要去哪儿,答案一般是哪儿都可以。这一群人性格都太随和,也就是没有一个有主意的人,于是就继续停在白房子,在那里聊文学、音乐、电影和说笑话。如果能叫来几个好看的姑娘,特别是对艺术感兴趣的那一种姑娘,那么聚会便更加有趣。事实上,五年前的漂亮姑娘对艺术还真感兴趣,她们像男人一样阅读,会幻想,而那幻想一般限制在情感领域。她们善意、好奇而希望了解别人。但现在的漂亮姑娘只对图像感兴趣,特别是她们自己的图像,她们更喜欢迷醉于一种可变化万千的物质图景之中。
我还逛过上海的酒吧,广州的酒吧,以及很多别的城市的酒吧。在酒吧里,听各种人说话,发现只有北京的酒吧里才能出现这样一种场景,那就是一群人在兴高采烈地谈话,这种谈话十分有趣,即使坐在一旁听着也不想离开,而别的酒吧几乎都是一盘散沙。
一般来讲,北京的酒吧以人或事为中心,酒吧的装修也许会叫南方人感到粗糙与简单,但人们会告诉你:这个酒吧聚集着一帮七十年代的人;那个酒吧每到周末,崔健和一帮朋友去演奏爵士乐自娱自乐;另一个酒吧的帮主是王朔,搞文学与电影的人去,经常会被免单;还有一个酒吧里聚着一些搞电影的,有免费自助,还能听到青年导演们在那里谈论电影。这话猛听起来叫你觉得像是来到了二十年代的巴黎,谁让北京名人多呢。当然,这些名人多是文化名人,没办法,在北京要想混得有点意思,多半得有点文化。事实上,简单地说,在北京,任何一个小酒吧都聚集着一小圈子人,大家彼此认识,如果来了一个新人,很快就会被介绍给其他人,也就是与所有人认识,这就是所谓的北京的小圈子主义。这种小圈子主义在我眼里真有说不出的热情,想一想在外地,你得一个一个认识所有人,那有多累啊。有时我真想叫外地一盘散沙主义,在那里,酒吧与饭馆的区别不过是由吃改喝罢了。
北京的酒吧里有不少驻唱歌手,他们多半拿着把吉它,唱些自己喜欢的歌,你会发现,这些歌手的歌龄有的竟超过十年,而像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之类的东西未发生任何变化。想想看,十年里,他们可干任何事,但他们仍在那里唱歌,这说明他们是真心喜欢唱,他们就喜欢那种生活方式。这是一种真诚,若是想具有这种真诚,非要一点性格不可,他们就有那么一点性格。
要在北京的酒吧里寻找疯狂是很难的,北京人没那么激烈,即使有人喝多了,多半也会有朋友拉住他,就我这些年所见,酒吧的暴力倾向是很少的,倒是酒吧音乐里的暴力倾向越来越多,不过人们多半会在那种音乐里跳跳舞,活动一下坐累的腰身。
人们为什么去酒吧呢?尤其是夜里,每一家酒吧都坐得满满的,叫人感到不可思议。我有时东张西望,得出结论:酒吧的座位肯定没有家里的沙发舒服,音乐又吵得人无法说话,完全没有在家打电话清楚方便,而喝点什么当然要比从超市买的贵,加之烟雾腾腾,灯光昏暗,你在里面几乎无法做任何事——人们为什么去呢?但人们就是愿意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寂寞。是寂寞把人们赶到这里来,这里有他们的同类,在同类中,人们也许会稍许感到好受点儿吧。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在酒吧里去寻觅专属于自己的风流韵事,不管别人如何想,我固执地认为,酒吧里的姑娘容易搭上,要不她们为什么趁夜出动,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令人想入非非呢?而且,她们为什么跑到酒吧来呢?事实最终击碎了我的想法,当我回忆起自己几年前在酒吧里不知羞耻、勾三搭四的身影,不禁会在嘴角露出欣慰的笑容。我认为,有不少人也曾像我一样在姑娘方面屡屡失手过,但我不知他们是否会感到欣慰。现在,我的年龄已过限,自感再像年轻时那么骚已不太合适,剪上一个时髦的发式倒能咬紧牙对付,可穿上紧身衣,肚子便会令人恶心地突出来,而紧身裤也会叫我的裆部感到不适。尽管脑子里的下流念头丝毫不减当年,甚至更加炽烈,但一想到就这么冲进酒吧,要是一无所获地回家,那该是多么地令人羞愤呐。我可不想这么污辱自己一番,然后在深夜回家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难过不已,心里痒痒得恨不得雇个人劈手给自己一耳光才能舒服点,算了,自尊自爱吧,让年轻人去胡闹吧,北京的酒吧正是为这些人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