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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辈子从没误把一个男人的大腿当成枕头过。
每次想到这件事,凝秋就忍不住想呻吟,更馍的是,她还把雷浚的腿睡麻了,而她的脸颊上则印了雷浚的裤子的摺痕,这真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夏日回忆。
标题是男人麻痹的一条腿,女人扭曲的一张脸。
啊她好想哭
现在她可找到此在全国人民面前滑倒更教人难堪的事了,不过,往好的地方想是,她至少控制住了唾液,如果她留了口水,她想,她会当场切腹自杀。
但不管怎么样,女人的形象总是要维持的。
接连著几天,她的生活开始忙碌起来,除了定时为雷浚煮三餐外,她开始翻报纸找工作,打履历、寄履历,还得忙著应付学长的“追求”攻势。
不管她说了几次“不可能再接受他的感情”他就是置若罔闻,让她非常头大,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了,她总觉得学长好像对雷浚有敌意。
又过了几天,刘嫂打电话过来说她的脚已经没有大碍,从明天起,她就可以照常替雷浚煮三餐了,当凝秋听到这个消息时,不知怎地,心中竟有种失落感。
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跟雷浚一起,确切的感觉她无法说清楚,但就是觉得很自在。
不过,这种失落感一下子就平复了,毕竟她还是可以去找雷浚,只是免了再帮他煮三餐罢了。
“凝秋”叶母在女儿吹著口哨下楼时,一把将她拉至厨房。
“妈?”凝秋讶异地看着母亲。
“你要去面试?”她瞄了一眼女儿的鹅黄短袖衬衫与苹果绿短裙。
“对啊!”凝秋点头,瞄了一眼手表“我要走了,快来不及了。”
“你今天还会去隔壁?”叶母询问道。
凝秋觉得母亲的问题很奇怪,不过,还是照实回答。“对。”她每天都会去找雷浚聊天。
“刘嫂的脚不是已经好了吗?”叶母再问。
“我知道啊!我是去跟雷浚作伴。”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要你跟他作伴?”她不接受这种说词。
凝秋微扬眉稍。“妈,你是怎么回事?去雷浚那里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叶母叹口气。“当然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搞不懂你这孩子最近在做什么?”
“做什么?”她不懂。“没做什么呀!”
“凝秋”她顿一下。“阿母知道你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时代在进步,阿母嘛了解,而且,你也这么大了,也会想了,所以,阿母没再过问你什么事情,只是,有的事情可以接受新观念,有的我们还是传统一点比较好。”
“妈,你到底在说什么?”她听得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虽然你年岁不小,是该嫁人了,但阿母从来没有催过你,对不对?你可以慢慢挑、慢慢选”
“妈”她拉长音。“你要说什么就直说没关系,你一直绕来绕去的,我都不晓得重点是什么了,而且,我真的要迟到了啦!”
叶母点个头。“好啦!我的意思是说,你不要脚踏两条船”
“啊?”她扬高声音,她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脚踏两条船了?
“你到底要跟雷浚,还是童伟,要早一点说清楚,不要耽误别人的青春。”她义正辞严的说。
“我哪有?”她不由自主的提高嗓门。“我们是朋友”
“我知道。”叶母拍拍她的手。“年轻人做朋友、多看看是好事,可是,朋友不可能做一辈子”
“谁说的?”凝秋皱眉。“我跟雷浚是要做一辈子朋友的。”她真的很喜欢跟雷浚在一起的感觉。
“你之前不是也跟童伟从朋友变成男女朋友?”她指出显而易见的事。
“人总有犯错的时候嘛!”她只能这么说。
“好啦!阿母不是要跟你辩这个,只是,童伟三天两头的往我们家跑,啊你就往雷浚那里跑,如果你对童伟没意思,就跟人家说清楚,不要这样?辞hサ摹!?br>
凝秋叹口气。“我跟学长说过很多次了,他还是这样,我有什么办法?”本来想还能做个朋友,但学长这样不死心,实在让她很困扰,现在,她连做朋友的心情都没了。
叶母微蹙眉心。
“好了,反正学长来的话,你们不要理他就好了。”她不想再谈这件事。“我再不走就要迟到了。”她在客厅与奶奶、父亲打了招呼后,就骑著机车直奔面试的公司。
叶母一走进客厅,叶德全马上问道:“怎么样?”
“凝秋说,董伟来的话不要理他。”她在丈夫身边坐下。
“什么不要理他?来者是客,这个道理她不知道吗?”
见丈夫的嗓门拉大,她拍拍他的手安抚道:“好啦!说话就说话,不要上火。”
“我跟你们说”叶奶奶忽然压低声音。“那那个童伟没希望了啦!”
叶德全睁大眼。“阿母,你怎么知道?”他也学她压低嗓门。
叶奶奶得意的掩子邙笑。“我吃的盐此你们吃的饭还多,这种小事我一看嘛就知道了。”
叶德全交叉双臂于胸前,皱著眉头深思。“是这样吗?”
那天雷浚到家里吃中饭,他是看见女儿很热心的替他夹菜什么的,还不准他们做身家调查、问东问西,当然啦!他怎么可能会听女儿的,所以照问不误,照他观察下来,雷浚就是老实、话不多,有点像木头,跟童伟是两种不同个性的人。
“不用想这些了。”叶母再次拍拍丈夫的手。“只要凝秋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了。”虽然话是这么说,不过,她心里仍不免有些忧心。
凝秋这孩子活泼开朗,凡事大而化之,对男女感情之事虽然随著年龄增长多少懂了些,但还是有点笨拙。
她只希望凝秋真的能弄清楚她到底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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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语嚼著口香糖,无聊地吹起泡泡,伸手拿起平台上的英文杂志翻阅。
“喂”站在一旁的蒋思涵以手肘轻撞了一下她的腰。“不要吹泡泡好不好?很没气质耶!”她与诗语是同班同学,皮肤白皙、五官沉静美丽,戴著橄揽绿镜框,穿著米色无袖长裙。
“什么没气质?”诗语故意在转向她时让泡泡胀破,黏在她的脸上。
“嗯”思涵一副怏吐的表情。“我不认识你。”她悄悄地就要离开好友。
“喂!”诗语笑着拉住她,用手将破掉的口香糖塞回口中,继续咀嚼。
“我要吐了。”思涵装出快昏倒的表情,她竟然在书店这种高尚的地方做小丑级的表演。
“你不要故作淑女好不好?”诗语也受不了的瞪她一眼。
思涵拍开她搭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指。“什么故作淑女?我本来就是淑女。”
“是是是,全世界就你最淑女了。”诗语受不了地直翻白眼。
“这里是书香之地,不要做这种乡野村夫的举动。”思涵优雅地翻阅手上的杂志。
诗语气呼呼的瞪她。“什么乡野村夫?”
“你。”她推一下镜框。
“喂”
“嘘”思涵边瞪她、边强调。“气质、气质。”
“气质有什么用?”诗语哼地一声。“我听你的话,很有“气质”的在季聿麒旁边绕了几百次,可他就是没看我一眼。”
“那是因为你的气质不够,别牵扯到我身上来。”思涵马上把责任推得一乾二净。
“我还听了你的话跟他去晨跑”
“你”思涵“啪!”的一声阖上杂志,伸出三根指头。“只跑了三天就不跑了,能有什么效果?”
“三天已经够多了,我也是有尊严的。”诗语轻哼一声。
本来想听从姐姐的建议在他面前掉一跤,可说的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当她看到跑道上的碎石子时,她的信心就顿时减为一半,而当她再想到摔在上面有多痛时,她马上打退堂鼓,给她一百个季聿麒她也不干这种蠢事。
不过,这种“摔跤”的愚蠢伎俩她是不可能告诉思涵的,她可不想被她削。
“你要尊严就没季聿麒。”思涵优雅地耸一下肩。
“反正我死心了。”她是喜欢季聿麒没错,可是,没迷到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再说”她拖长声音。“我怀疑他有自闭症。”
思涵微推镜缘。“自闭症?”
“对,不搭理人的。”她压低声音。“我们家隔壁就住了一个。”
“是吗?”思涵的眼睛眨了一下。
“他就是上次跟我姐在超商”
“是他?”她也看了那天的新闻。“他长得很帅耶!”她的眼眸眨动两下。
“嗯!”诗语同意的点点头。“我有点渴,我先去买喝的。”
“好,我在这里等你。”思涵拿起另一本杂志。
诗语走出书店,到对街的超商买饮料,才一跨入,就瞧见站在柜台前结帐的男子。
“雷浚”她不自觉地叫出声。
他转过头来,微扬眉宇。
“你怎么一个人?姐没跟你一起啊?”她大方的问。
他的眉毛扬得更高,拿起香菸走到她面前。“你是”
诗语诧异地望向他。“你不认得我了?上个礼拜你到我家来吃中饭,我们见过面啊!你不会除了自闭症外,还有健忘症吧?”
他咧开嘴笑道:“吃饭?这下有趣了。”
诗语怪异地看着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其他的病症。
“你姐姐是在电视前面滑一跤的那个人?”他问。
诗语瞪大眼。“你连我姐都不记得了?”这下事情大条了,他不会有老年痴呆症吧?
他的笑容加深。“不是不记得,而是我不认识她。”
“啊?”她非常不淑女的张大嘴。
“你认错人了。”他好心的告诉她。
诗语的表情变得很怪异,一副无法理解的样子。
“我不是雷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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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秋窝在沙发上,埋首阅读手上的书,背靠著沙发扶手,双腿微曲地平放在沙发椅垫上,肚子上则放了一个抱枕,书就摆在上头。
沙发的另一端坐著雷浚,他不像她横躺在沙发上,而是正坐著,手臂搭著扶手,手里也拿了一本书,他的脸色平和,不像凝秋,三不五时还会夸张的哈哈大笑。
五分钟后,凝秋伸个懒腰,拉长身子拿起桌上的菊花茶就口,而后拿牙签叉起一块西瓜送入口中。
“嗯”她满足地微笑,在这种燠热的夏日午后,就是要吃西瓜消暑才对。
“雷浚”
见他没反应,她伸长腿以脚趾推了一下他的大腿,他这才转向她。
“好了,先休息一下。”她半坐起身拿开他手上的书,瞄了一眼书上的内容。“瑞士精神医学家容格将人格分为内向和外向两类型,通常内向的人较逃避、退缩、被动,处于人群中较不安,外向的人较活泼、善于社交、主动接触事物。”
她微挑眉。“你都看这么严肃的书?”
“没有,只是随便看。”他回答。
她将手上的漫画递给他。“你看这本,很好笑。”
他瞄了一下书名看谁在说话。
“真的很好笑,它讲一个黑社会投胎变婴儿的故事,哈”她说完,又忍不住开怀大笑。“你看”她拿开抱枕偎到他身边,迳自翻著他手上的漫画。“你看这一页,他变成婴儿后要翻身的情形,哈你看他狰狞的... -->>
她这辈子从没误把一个男人的大腿当成枕头过。
每次想到这件事,凝秋就忍不住想呻吟,更馍的是,她还把雷浚的腿睡麻了,而她的脸颊上则印了雷浚的裤子的摺痕,这真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夏日回忆。
标题是男人麻痹的一条腿,女人扭曲的一张脸。
啊她好想哭
现在她可找到此在全国人民面前滑倒更教人难堪的事了,不过,往好的地方想是,她至少控制住了唾液,如果她留了口水,她想,她会当场切腹自杀。
但不管怎么样,女人的形象总是要维持的。
接连著几天,她的生活开始忙碌起来,除了定时为雷浚煮三餐外,她开始翻报纸找工作,打履历、寄履历,还得忙著应付学长的“追求”攻势。
不管她说了几次“不可能再接受他的感情”他就是置若罔闻,让她非常头大,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了,她总觉得学长好像对雷浚有敌意。
又过了几天,刘嫂打电话过来说她的脚已经没有大碍,从明天起,她就可以照常替雷浚煮三餐了,当凝秋听到这个消息时,不知怎地,心中竟有种失落感。
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跟雷浚一起,确切的感觉她无法说清楚,但就是觉得很自在。
不过,这种失落感一下子就平复了,毕竟她还是可以去找雷浚,只是免了再帮他煮三餐罢了。
“凝秋”叶母在女儿吹著口哨下楼时,一把将她拉至厨房。
“妈?”凝秋讶异地看着母亲。
“你要去面试?”她瞄了一眼女儿的鹅黄短袖衬衫与苹果绿短裙。
“对啊!”凝秋点头,瞄了一眼手表“我要走了,快来不及了。”
“你今天还会去隔壁?”叶母询问道。
凝秋觉得母亲的问题很奇怪,不过,还是照实回答。“对。”她每天都会去找雷浚聊天。
“刘嫂的脚不是已经好了吗?”叶母再问。
“我知道啊!我是去跟雷浚作伴。”
“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要你跟他作伴?”她不接受这种说词。
凝秋微扬眉稍。“妈,你是怎么回事?去雷浚那里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叶母叹口气。“当然是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搞不懂你这孩子最近在做什么?”
“做什么?”她不懂。“没做什么呀!”
“凝秋”她顿一下。“阿母知道你们年轻人有年轻人的想法,时代在进步,阿母嘛了解,而且,你也这么大了,也会想了,所以,阿母没再过问你什么事情,只是,有的事情可以接受新观念,有的我们还是传统一点比较好。”
“妈,你到底在说什么?”她听得一头雾水、一脸茫然。
“虽然你年岁不小,是该嫁人了,但阿母从来没有催过你,对不对?你可以慢慢挑、慢慢选”
“妈”她拉长音。“你要说什么就直说没关系,你一直绕来绕去的,我都不晓得重点是什么了,而且,我真的要迟到了啦!”
叶母点个头。“好啦!我的意思是说,你不要脚踏两条船”
“啊?”她扬高声音,她什么时候什么时候脚踏两条船了?
“你到底要跟雷浚,还是童伟,要早一点说清楚,不要耽误别人的青春。”她义正辞严的说。
“我哪有?”她不由自主的提高嗓门。“我们是朋友”
“我知道。”叶母拍拍她的手。“年轻人做朋友、多看看是好事,可是,朋友不可能做一辈子”
“谁说的?”凝秋皱眉。“我跟雷浚是要做一辈子朋友的。”她真的很喜欢跟雷浚在一起的感觉。
“你之前不是也跟童伟从朋友变成男女朋友?”她指出显而易见的事。
“人总有犯错的时候嘛!”她只能这么说。
“好啦!阿母不是要跟你辩这个,只是,童伟三天两头的往我们家跑,啊你就往雷浚那里跑,如果你对童伟没意思,就跟人家说清楚,不要这样?辞hサ摹!?br>
凝秋叹口气。“我跟学长说过很多次了,他还是这样,我有什么办法?”本来想还能做个朋友,但学长这样不死心,实在让她很困扰,现在,她连做朋友的心情都没了。
叶母微蹙眉心。
“好了,反正学长来的话,你们不要理他就好了。”她不想再谈这件事。“我再不走就要迟到了。”她在客厅与奶奶、父亲打了招呼后,就骑著机车直奔面试的公司。
叶母一走进客厅,叶德全马上问道:“怎么样?”
“凝秋说,董伟来的话不要理他。”她在丈夫身边坐下。
“什么不要理他?来者是客,这个道理她不知道吗?”
见丈夫的嗓门拉大,她拍拍他的手安抚道:“好啦!说话就说话,不要上火。”
“我跟你们说”叶奶奶忽然压低声音。“那那个童伟没希望了啦!”
叶德全睁大眼。“阿母,你怎么知道?”他也学她压低嗓门。
叶奶奶得意的掩子邙笑。“我吃的盐此你们吃的饭还多,这种小事我一看嘛就知道了。”
叶德全交叉双臂于胸前,皱著眉头深思。“是这样吗?”
那天雷浚到家里吃中饭,他是看见女儿很热心的替他夹菜什么的,还不准他们做身家调查、问东问西,当然啦!他怎么可能会听女儿的,所以照问不误,照他观察下来,雷浚就是老实、话不多,有点像木头,跟童伟是两种不同个性的人。
“不用想这些了。”叶母再次拍拍丈夫的手。“只要凝秋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了。”虽然话是这么说,不过,她心里仍不免有些忧心。
凝秋这孩子活泼开朗,凡事大而化之,对男女感情之事虽然随著年龄增长多少懂了些,但还是有点笨拙。
她只希望凝秋真的能弄清楚她到底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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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语嚼著口香糖,无聊地吹起泡泡,伸手拿起平台上的英文杂志翻阅。
“喂”站在一旁的蒋思涵以手肘轻撞了一下她的腰。“不要吹泡泡好不好?很没气质耶!”她与诗语是同班同学,皮肤白皙、五官沉静美丽,戴著橄揽绿镜框,穿著米色无袖长裙。
“什么没气质?”诗语故意在转向她时让泡泡胀破,黏在她的脸上。
“嗯”思涵一副怏吐的表情。“我不认识你。”她悄悄地就要离开好友。
“喂!”诗语笑着拉住她,用手将破掉的口香糖塞回口中,继续咀嚼。
“我要吐了。”思涵装出快昏倒的表情,她竟然在书店这种高尚的地方做小丑级的表演。
“你不要故作淑女好不好?”诗语也受不了的瞪她一眼。
思涵拍开她搭在自己手臂上的手指。“什么故作淑女?我本来就是淑女。”
“是是是,全世界就你最淑女了。”诗语受不了地直翻白眼。
“这里是书香之地,不要做这种乡野村夫的举动。”思涵优雅地翻阅手上的杂志。
诗语气呼呼的瞪她。“什么乡野村夫?”
“你。”她推一下镜框。
“喂”
“嘘”思涵边瞪她、边强调。“气质、气质。”
“气质有什么用?”诗语哼地一声。“我听你的话,很有“气质”的在季聿麒旁边绕了几百次,可他就是没看我一眼。”
“那是因为你的气质不够,别牵扯到我身上来。”思涵马上把责任推得一乾二净。
“我还听了你的话跟他去晨跑”
“你”思涵“啪!”的一声阖上杂志,伸出三根指头。“只跑了三天就不跑了,能有什么效果?”
“三天已经够多了,我也是有尊严的。”诗语轻哼一声。
本来想听从姐姐的建议在他面前掉一跤,可说的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当她看到跑道上的碎石子时,她的信心就顿时减为一半,而当她再想到摔在上面有多痛时,她马上打退堂鼓,给她一百个季聿麒她也不干这种蠢事。
不过,这种“摔跤”的愚蠢伎俩她是不可能告诉思涵的,她可不想被她削。
“你要尊严就没季聿麒。”思涵优雅地耸一下肩。
“反正我死心了。”她是喜欢季聿麒没错,可是,没迷到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再说”她拖长声音。“我怀疑他有自闭症。”
思涵微推镜缘。“自闭症?”
“对,不搭理人的。”她压低声音。“我们家隔壁就住了一个。”
“是吗?”思涵的眼睛眨了一下。
“他就是上次跟我姐在超商”
“是他?”她也看了那天的新闻。“他长得很帅耶!”她的眼眸眨动两下。
“嗯!”诗语同意的点点头。“我有点渴,我先去买喝的。”
“好,我在这里等你。”思涵拿起另一本杂志。
诗语走出书店,到对街的超商买饮料,才一跨入,就瞧见站在柜台前结帐的男子。
“雷浚”她不自觉地叫出声。
他转过头来,微扬眉宇。
“你怎么一个人?姐没跟你一起啊?”她大方的问。
他的眉毛扬得更高,拿起香菸走到她面前。“你是”
诗语诧异地望向他。“你不认得我了?上个礼拜你到我家来吃中饭,我们见过面啊!你不会除了自闭症外,还有健忘症吧?”
他咧开嘴笑道:“吃饭?这下有趣了。”
诗语怪异地看着他,开始怀疑他是不是有其他的病症。
“你姐姐是在电视前面滑一跤的那个人?”他问。
诗语瞪大眼。“你连我姐都不记得了?”这下事情大条了,他不会有老年痴呆症吧?
他的笑容加深。“不是不记得,而是我不认识她。”
“啊?”她非常不淑女的张大嘴。
“你认错人了。”他好心的告诉她。
诗语的表情变得很怪异,一副无法理解的样子。
“我不是雷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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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秋窝在沙发上,埋首阅读手上的书,背靠著沙发扶手,双腿微曲地平放在沙发椅垫上,肚子上则放了一个抱枕,书就摆在上头。
沙发的另一端坐著雷浚,他不像她横躺在沙发上,而是正坐著,手臂搭著扶手,手里也拿了一本书,他的脸色平和,不像凝秋,三不五时还会夸张的哈哈大笑。
五分钟后,凝秋伸个懒腰,拉长身子拿起桌上的菊花茶就口,而后拿牙签叉起一块西瓜送入口中。
“嗯”她满足地微笑,在这种燠热的夏日午后,就是要吃西瓜消暑才对。
“雷浚”
见他没反应,她伸长腿以脚趾推了一下他的大腿,他这才转向她。
“好了,先休息一下。”她半坐起身拿开他手上的书,瞄了一眼书上的内容。“瑞士精神医学家容格将人格分为内向和外向两类型,通常内向的人较逃避、退缩、被动,处于人群中较不安,外向的人较活泼、善于社交、主动接触事物。”
她微挑眉。“你都看这么严肃的书?”
“没有,只是随便看。”他回答。
她将手上的漫画递给他。“你看这本,很好笑。”
他瞄了一下书名看谁在说话。
“真的很好笑,它讲一个黑社会投胎变婴儿的故事,哈”她说完,又忍不住开怀大笑。“你看”她拿开抱枕偎到他身边,迳自翻著他手上的漫画。“你看这一页,他变成婴儿后要翻身的情形,哈你看他狰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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