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网 www.jdxs.cc,沧海张帆文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说到宋时的衣,还是要从它的前朝谈起。
隋唐以前,百姓是不戴帽子的,那时侯是用巾包头或结扎发髻。巾,即一块丝或者麻织成的头巾,包在头上,使得长发不乱。至北周,武帝为了便于军旅生活方便,就用巾裁制成了有四个角的东西,往头上一戴,能稳固不脱,这个东西叫做“幞头”
开元天宝以前,幞头软而前倾,幞头脚亦为软带,软带系法各异,因有长脚幞头,顺风幞头等叫法。开元天宝后,人们喜爱硬而略见方形的幞头,且软脚变成了硬翅,这样慢慢就发展成了“纱帽”而巾便被帽子所替代。虽然有了帽子,但巾还是日常所用,且花样繁多,如高士巾,素方巾,逍遥巾,唐巾,汉巾,晋巾等等。曾经读过一篇宋人的小品文黄冈竹楼记中说:“公退之遐,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虑。”这其中的“华阳巾,据说是一种道士帽而不是那种裹发的巾了。因此,我怀疑这时候的“巾”已经是幞头或是帽子了。如水浒传里描写端王(后来的宋徽宗)“只见端王头戴软纱唐巾,身穿紫绣龙袍”描写史进:“头戴白范阳毡大帽,上撒一撮红缨,帽儿下裹一顶浑青抓角软头巾。”
说了头上的巾,再来说说脚上的鞋。说起脚,我一直以为到了理学昌盛的宋朝,女人们都会有一双裹得很小的小脚,其实不然。虽然至南宋末年“小脚”已经成为妇女的通称,但是,妇女裹脚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而且,宋代的缠足与后代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料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这种鞋子的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的实物已经在考古中发现,从中推测,穿这种鞋子所缠出来的脚要比后来的大了许多。
再来说一下衣。在汉初,就有明确的规定:商人不得穿锦绣,绮等丝织物,只能着葛麻织物。到了唐时,大多数平民男子只能穿粗麻或粗毛织成的褐衣,李白“衤豆褐风霜入”之句,便是讲的褐衣难以避风寒。新唐书车服志有:“士服衤豆褐,庶人以白”的记载,讲的是那些没有进入仕途的士子,穿的都是白麻褐衣。陶潜五柳先生传里也说:“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可见,穿褐衣者多是贫士。直到宋代,贫民的日常服装仍然是以布为材料制成的襦,袄。宋小说海陵三仙传中载:“唐先生为郡小吏,冬夏一布襦,仅蔽膝。”布襦,即布做的短袄。作为郡小吏的唐先生,只有一件仅仅蔽膝的布袄,而一般的市民呢?大概就更加不堪了。据有关资料记载,也有穿绫绸者,但毕竟是少数吧!
在我国的古代,封建的等级观念表现在各个方面,服装也不例外。历代都对各个阶层的服装进行了规定。汉代的时候,苍头(黑巾)白衣为奴隶之服,宋代时,规定一般人的服装只能用黑白二色,而紫色尤为高贵。石林燕语载:“国朝既以绯紫为章服,故官品未得服者,虽燕服(在家时穿的衣服)亦不得用紫,太平兴国禁品官绿袍,举子白苎下不得服紫色衣,至道间弛其禁。举人听服皂,公吏,士商,技术通服皂白。”宋史舆服志亦载:“皇佑,至和年,禁天下衣黑紫服者。”对于纹样也有规定:“不得衣黑褐色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花样。”“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东京梦华录)
在小说辗玉观音里,讲到崔宁与秀秀在潭州一日被一个汉子撞见,只见这个汉子头上戴个竹丝笠儿(戴斗笠的多为农民,舆隶,轿夫等),穿着一领白缎两上领布衫,青白行缠扎着裤口,着一双多耳麻鞋这身平民打扮,其服饰的色彩和质料完全与他的身份相符。宋的舆服志之中还规定:“娼家妓优,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这在宋人的传奇小说李师师外传中可以看到:在写到李师师第一次出场时是“淡妆不施脂粉,衣绢素,无艳服。”“师师乃起,解玄绢褐袄,衣轻绨”是说李师师脱下了黑色的绸短袄,里面只穿了一件厚绸衣。
服饰到了明朝的时候,被限制得更加厉害,市井富民虽然能穿绸,纱,绫罗,而颜色却只能用青,黑。明会典士庶妻冠服中规定:军民妇女不能用销金衣服帐幔,犯者本身,家长,夫,男,匠作各治重罪。农家虽允许穿绸,纱,绢,布,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商贾之家更是只许用绢布。隶卒下贱之人也不许服用绸,丝,纱,罗,绫,锦。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最能表现市井风情的金瓶梅词话以及水浒传(都是借宋代的事情来反映明代的社会生活的)之中,可以看到一些“出格”的服饰描写。这说明,因民间妇女经常限于家中活动,其服饰比男子逾越礼制的自然要多了许多。但是,即便是有了这些规定,士子淑女们也会想尽办法来打扮自己“宣和之季,京师士庶竞以鹅黄为腹围,谓之腰上黄;妇人便服不施襟纽,束身短制,谓之不制襟。”这是岳飞的孙子岳珂木呈史中的描述。“是时,王孙公子,才子佳人,男子汉都是子顶背带头巾,簌地长背子,宽口裤,侧面丝鞋,吴绫袜,绡金裹肚,妆著神仙。佳人却是戴身裰肩冠儿,插禁苑瑶花”(宣和遗事)
总之,以约定俗成的形式规定下来的社会审美标准,是与统治者等级观念相符合的,这种每个行业都得有规定的服装及颜色,甚至连乞丐都得有自己的“专业制服”其要求的严格(用法规约束),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说到宋时的衣,还是要从它的前朝谈起。
隋唐以前,百姓是不戴帽子的,那时侯是用巾包头或结扎发髻。巾,即一块丝或者麻织成的头巾,包在头上,使得长发不乱。至北周,武帝为了便于军旅生活方便,就用巾裁制成了有四个角的东西,往头上一戴,能稳固不脱,这个东西叫做“幞头”
开元天宝以前,幞头软而前倾,幞头脚亦为软带,软带系法各异,因有长脚幞头,顺风幞头等叫法。开元天宝后,人们喜爱硬而略见方形的幞头,且软脚变成了硬翅,这样慢慢就发展成了“纱帽”而巾便被帽子所替代。虽然有了帽子,但巾还是日常所用,且花样繁多,如高士巾,素方巾,逍遥巾,唐巾,汉巾,晋巾等等。曾经读过一篇宋人的小品文黄冈竹楼记中说:“公退之遐,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虑。”这其中的“华阳巾,据说是一种道士帽而不是那种裹发的巾了。因此,我怀疑这时候的“巾”已经是幞头或是帽子了。如水浒传里描写端王(后来的宋徽宗)“只见端王头戴软纱唐巾,身穿紫绣龙袍”描写史进:“头戴白范阳毡大帽,上撒一撮红缨,帽儿下裹一顶浑青抓角软头巾。”
说了头上的巾,再来说说脚上的鞋。说起脚,我一直以为到了理学昌盛的宋朝,女人们都会有一双裹得很小的小脚,其实不然。虽然至南宋末年“小脚”已经成为妇女的通称,但是,妇女裹脚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而且,宋代的缠足与后代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料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这种鞋子的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的实物已经在考古中发现,从中推测,穿这种鞋子所缠出来的脚要比后来的大了许多。
再来说一下衣。在汉初,就有明确的规定:商人不得穿锦绣,绮等丝织物,只能着葛麻织物。到了唐时,大多数平民男子只能穿粗麻或粗毛织成的褐衣,李白“衤豆褐风霜入”之句,便是讲的褐衣难以避风寒。新唐书车服志有:“士服衤豆褐,庶人以白”的记载,讲的是那些没有进入仕途的士子,穿的都是白麻褐衣。陶潜五柳先生传里也说:“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可见,穿褐衣者多是贫士。直到宋代,贫民的日常服装仍然是以布为材料制成的襦,袄。宋小说海陵三仙传中载:“唐先生为郡小吏,冬夏一布襦,仅蔽膝。”布襦,即布做的短袄。作为郡小吏的唐先生,只有一件仅仅蔽膝的布袄,而一般的市民呢?大概就更加不堪了。据有关资料记载,也有穿绫绸者,但毕竟是少数吧!
在我国的古代,封建的等级观念表现在各个方面,服装也不例外。历代都对各个阶层的服装进行了规定。汉代的时候,苍头(黑巾)白衣为奴隶之服,宋代时,规定一般人的服装只能用黑白二色,而紫色尤为高贵。石林燕语载:“国朝既以绯紫为章服,故官品未得服者,虽燕服(在家时穿的衣服)亦不得用紫,太平兴国禁品官绿袍,举子白苎下不得服紫色衣,至道间弛其禁。举人听服皂,公吏,士商,技术通服皂白。”宋史舆服志亦载:“皇佑,至和年,禁天下衣黑紫服者。”对于纹样也有规定:“不得衣黑褐色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花样。”“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东京梦华录)
在小说辗玉观音里,讲到崔宁与秀秀在潭州一日被一个汉子撞见,只见这个汉子头上戴个竹丝笠儿(戴斗笠的多为农民,舆隶,轿夫等),穿着一领白缎两上领布衫,青白行缠扎着裤口,着一双多耳麻鞋这身平民打扮,其服饰的色彩和质料完全与他的身份相符。宋的舆服志之中还规定:“娼家妓优,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这在宋人的传奇小说李师师外传中可以看到:在写到李师师第一次出场时是“淡妆不施脂粉,衣绢素,无艳服。”“师师乃起,解玄绢褐袄,衣轻绨”是说李师师脱下了黑色的绸短袄,里面只穿了一件厚绸衣。
服饰到了明朝的时候,被限制得更加厉害,市井富民虽然能穿绸,纱,绫罗,而颜色却只能用青,黑。明会典士庶妻冠服中规定:军民妇女不能用销金衣服帐幔,犯者本身,家长,夫,男,匠作各治重罪。农家虽允许穿绸,纱,绢,布,但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许穿;商贾之家更是只许用绢布。隶卒下贱之人也不许服用绸,丝,纱,罗,绫,锦。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最能表现市井风情的金瓶梅词话以及水浒传(都是借宋代的事情来反映明代的社会生活的)之中,可以看到一些“出格”的服饰描写。这说明,因民间妇女经常限于家中活动,其服饰比男子逾越礼制的自然要多了许多。但是,即便是有了这些规定,士子淑女们也会想尽办法来打扮自己“宣和之季,京师士庶竞以鹅黄为腹围,谓之腰上黄;妇人便服不施襟纽,束身短制,谓之不制襟。”这是岳飞的孙子岳珂木呈史中的描述。“是时,王孙公子,才子佳人,男子汉都是子顶背带头巾,簌地长背子,宽口裤,侧面丝鞋,吴绫袜,绡金裹肚,妆著神仙。佳人却是戴身裰肩冠儿,插禁苑瑶花”(宣和遗事)
总之,以约定俗成的形式规定下来的社会审美标准,是与统治者等级观念相符合的,这种每个行业都得有规定的服装及颜色,甚至连乞丐都得有自己的“专业制服”其要求的严格(用法规约束),实在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