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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的情节,他跟卡罗拉讨论了分手的原因,她也接受了这一事实。几年后,他又回到部落,发现卡罗拉已经去世,留下他们的男孩。男主人公就把男孩带回家,一直把他抚养长大成人。(lee,1-5;7-18;234-235)
“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欢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却是金山的情节。金山中男主角方得法的长子方锦山是被印地安男人在河里救出来的,并带回家,根本不是父女俩,更没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的细节,也不是“被印地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锦山从来没有爱上桑丹丝,但是女孩却很爱他,还诱惑他,跟他发生了性关系,一心想嫁给他。桑丹丝父亲开始并不想把女儿嫁给锦山,成文的“桑丹丝的家人希望方锦山和桑丹丝结婚,并且开始着手为这两位年轻人的婚礼做准备”是错误的,因为锦山偷了牧师的照相机,桑丹丝的父亲甚至要按照印地安的习俗惩罚他,驱逐他。但是桑丹丝非他不嫁,父亲只好妥协,答应婚事。但是锦山却不愿结婚,马上逃离。这些情节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晚年的锦山根本没有“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那是残月楼里的情节。桑丹丝最后找到锦山,让他知道了他们有个儿子后就离开了他。他们几十年后的再相见,使锦山却感到情愿一生没有再见过。当夜锦山猝死。(张,438-441)
成兴邦接着写道“他们两个人的印第安情人竟统统都是混血儿——而且统统都是与华人有关的混血儿!”这也是在搅拌。从血缘关系上看,残月楼里的印第安女孩是白人/印地安人的混血,跟华人并无关系;桑丹丝则是华人/印地安人/白人的混血,1/4华人和1/4白人血统。张翎在写作金山时,多次采访华工后代加拿大华裔女作家刘慧琴,听她讲家属里印地安与华人混血成员的故事,张翎自己也曾深入印地安保护区体验生活。华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婚姻或性关系绝不会是某个华工生活中的特例,这一点生活在中国的成兴邦不懂还可以理解,可是生活在多元文化国家作为加拿大移民的“长江”不懂,这一现象就很令人怀疑了。为什么金山中对华人/印第安人的混血就不能是根据生活中的原型进行的文学创作,一定是抄袭?难道李群英写了印地安混血儿后,别的人就不能再写了?
我们认为“长江”和成兴邦对张翎金山对郑霭翎妾的儿女的抄袭举证同样是错误百出。因为此文专门反驳成评论员的“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所以在此仅举一二基本事例。“长江”引用成评论员的举证时说“郑霭龄妾的儿女故事的叙述方式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郑霭龄(作者本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张翎金山故事的叙述则同样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艾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
事实上,妾的儿女的作者是小说中的第三代,小说的开篇倒叙上世纪30年代发生的事,不是80年代;金山的艾米是小说中的第五代,作品始于2004年,也不是上世纪80年代。妾的儿女中返乡探亲的是母女两位女性,第三代的郑霭龄那时已经在北京居住了将近3年,因其男朋友合同即将满期很快要离开中国返回加拿大,便极力动员从未回国过的母亲去探望自己的胞姊和同父异母的兄长;金山中的艾米则应开平地方政府邀请,于2004年第一次回老家签房约。在“长江”和成兴邦的举证里,妾的儿女中第二,第三代变成了第四代,金山则从第五代降为第四代。他们两边搅搅靠靠就坐成了金山的抄袭!使人不得不怀疑这些指控的真实目的。诸如此类的搅拌太多了,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再著文一一指出。
长江、成兴邦举证的方法令治学严谨的学者不屑一顾。从内容上看,他们扭曲篡改作品以削足适履,从技术/方法上看,他们不提供所用的英语小说的版本,因此所有的标出的页数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些英语原著都已多次再版,不同版本的总页数不同,研究者和读者无法核实他们的“举证”而核实文献出处是学术研究的要务,更何况长江、成兴邦是在指控。
日前文学报总编辑陈歆耕提出由第三方组建权威专家组来对金山和同一题材的英语小说做文本分析比较鉴定,从而得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结论的建议,得到了一些研究加拿大华裔文学的学者们的响应。希望这一专家组会尽快设立,以正视听。
撰稿:徐学清、严歌苓
附原编者按:2011年第1期新民周刊报道了张翎“抄袭”案风波,并刊登了独立评论员成兴邦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一文,编辑部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意见,特刊发加拿大约克大学学者徐学清和美国华裔作家严歌苓的署名反驳文章。
婚的情节,他跟卡罗拉讨论了分手的原因,她也接受了这一事实。几年后,他又回到部落,发现卡罗拉已经去世,留下他们的男孩。男主人公就把男孩带回家,一直把他抚养长大成人。(lee,1-5;7-18;234-235)
“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欢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却是金山的情节。金山中男主角方得法的长子方锦山是被印地安男人在河里救出来的,并带回家,根本不是父女俩,更没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的细节,也不是“被印地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锦山从来没有爱上桑丹丝,但是女孩却很爱他,还诱惑他,跟他发生了性关系,一心想嫁给他。桑丹丝父亲开始并不想把女儿嫁给锦山,成文的“桑丹丝的家人希望方锦山和桑丹丝结婚,并且开始着手为这两位年轻人的婚礼做准备”是错误的,因为锦山偷了牧师的照相机,桑丹丝的父亲甚至要按照印地安的习俗惩罚他,驱逐他。但是桑丹丝非他不嫁,父亲只好妥协,答应婚事。但是锦山却不愿结婚,马上逃离。这些情节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晚年的锦山根本没有“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那是残月楼里的情节。桑丹丝最后找到锦山,让他知道了他们有个儿子后就离开了他。他们几十年后的再相见,使锦山却感到情愿一生没有再见过。当夜锦山猝死。(张,438-441)
成兴邦接着写道“他们两个人的印第安情人竟统统都是混血儿——而且统统都是与华人有关的混血儿!”这也是在搅拌。从血缘关系上看,残月楼里的印第安女孩是白人/印地安人的混血,跟华人并无关系;桑丹丝则是华人/印地安人/白人的混血,1/4华人和1/4白人血统。张翎在写作金山时,多次采访华工后代加拿大华裔女作家刘慧琴,听她讲家属里印地安与华人混血成员的故事,张翎自己也曾深入印地安保护区体验生活。华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婚姻或性关系绝不会是某个华工生活中的特例,这一点生活在中国的成兴邦不懂还可以理解,可是生活在多元文化国家作为加拿大移民的“长江”不懂,这一现象就很令人怀疑了。为什么金山中对华人/印第安人的混血就不能是根据生活中的原型进行的文学创作,一定是抄袭?难道李群英写了印地安混血儿后,别的人就不能再写了?
我们认为“长江”和成兴邦对张翎金山对郑霭翎妾的儿女的抄袭举证同样是错误百出。因为此文专门反驳成评论员的“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所以在此仅举一二基本事例。“长江”引用成评论员的举证时说“郑霭龄妾的儿女故事的叙述方式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郑霭龄(作者本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张翎金山故事的叙述则同样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艾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
事实上,妾的儿女的作者是小说中的第三代,小说的开篇倒叙上世纪30年代发生的事,不是80年代;金山的艾米是小说中的第五代,作品始于2004年,也不是上世纪80年代。妾的儿女中返乡探亲的是母女两位女性,第三代的郑霭龄那时已经在北京居住了将近3年,因其男朋友合同即将满期很快要离开中国返回加拿大,便极力动员从未回国过的母亲去探望自己的胞姊和同父异母的兄长;金山中的艾米则应开平地方政府邀请,于2004年第一次回老家签房约。在“长江”和成兴邦的举证里,妾的儿女中第二,第三代变成了第四代,金山则从第五代降为第四代。他们两边搅搅靠靠就坐成了金山的抄袭!使人不得不怀疑这些指控的真实目的。诸如此类的搅拌太多了,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再著文一一指出。
长江、成兴邦举证的方法令治学严谨的学者不屑一顾。从内容上看,他们扭曲篡改作品以削足适履,从技术/方法上看,他们不提供所用的英语小说的版本,因此所有的标出的页数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些英语原著都已多次再版,不同版本的总页数不同,研究者和读者无法核实他们的“举证”而核实文献出处是学术研究的要务,更何况长江、成兴邦是在指控。
日前文学报总编辑陈歆耕提出由第三方组建权威专家组来对金山和同一题材的英语小说做文本分析比较鉴定,从而得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结论的建议,得到了一些研究加拿大华裔文学的学者们的响应。希望这一专家组会尽快设立,以正视听。
撰稿:徐学清、严歌苓
附原编者按:2011年第1期新民周刊报道了张翎“抄袭”案风波,并刊登了独立评论员成兴邦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一文,编辑部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意见,特刊发加拿大约克大学学者徐学清和美国华裔作家严歌苓的署名反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