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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池和郎懿在回客栈前,找了澡堂子认认真真地洗了个痛快。特别是咸池,把自己搓得比油焖大虾还红,生怕身上留下什么不好的味道。他不时拿眼角偷瞄郎懿,照天姚的形容那家伙应该是个淘气难缠角色,可这一天相处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成长的代价?
他的身材怎么那么好,他的脸型怎么那么正,他的长发怎么那么柔顺,他的眼神怎么那么深邃,他的气质怎么那么冷峻?咸池看得有点出神,在头脑中扳住他的肩死命摇晃问了无数遍为什么啊为什么?!苍天为什么要让自己见到他呢?真是孽障啊。
咸池别过头,不忍再看,他怕再看下会出事。是的,一定会出事,那家伙长得太完美了,正是他欣赏的类型,他真的很想挑点毛病出来,然而竟连一小米米的缺陷都找不到咸池低下头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不得不承认,一种不好的欲望正在身体内沸腾。真想真想抓花那家伙的脸啊。
郎懿从进池子开始就没说过话,整张脸就跟被冰冻过似的。其实他不说,咸池也猜的到。“别责怪自己了,你救他是为他好,你不告诉他自己是妖精也是理所应当。”咸池拍拍郎懿的肩膀“就算夏清和这次不死,再过三十年四十年终归是要死的,他陪不了你一辈子。”
热气氤氲,郎懿的身体却在不住地颤抖。三十年四十年,对他和咸池来说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也许是一盘棋,也许是一壶茶。记得在临别时自己对夏清和说,要他一辈子快快乐乐,他答应了。青衫白马的背影依稀还是刚刚的事情,是啊,他答应自己了,他骑在马上,在山下与自己道别,保证一辈子都会快快乐乐,可谁想到他的一辈子竟如此短暂。
曾经他是一头孤狼,在山野间奔跑,对着月亮嚎叫,只要填饱肚子就没有烦恼。一天,他顺着小路到了一座荒山,在这认识了爱作弄其它动物白猫和心地善良的山鸡,他们采日月之灵气有了人形,可本质上还不是人。他们没有人的感情,也就没有人的快乐与烦恼,依旧过着形同走兽的日子。后来,直到小狐狸被天姚仙君带走,他们才明白原来想念是这种滋味那天他一次尝到了眼泪的味道,咸咸的,不好吃。
之后过了几年,踏龙山下越来越不太平,经常有好多好多人在这打架。人是种凶猛的动物,连打架都和一般的动物不同,是要往死里打的,所以踏龙山下的河水总会被人类的鲜血染红。妖精们渐渐知道了一个词——“国家”它们所处的国家叫作“秦”这里的皇帝也以“秦”为姓。所谓国家大约就等同于动物的地盘,但又不是撒泡尿留下气味那么简单,好像是个挺麻烦的问题,否则人类也不会整天打仗。为了不让战火烧到山上,年纪大法术强的几只妖怪合力施展障眼法,把人类挡在了山下。
就这样又几年过去了,郎懿记住了一个人。他身披铁甲,手提长枪,胯下骑着一匹白马,两军对战时无不身先士卒,是个勇敢的将军。郎懿喜欢看他策马扬鞭,喜欢看他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喜欢看他乘胜而归,却从未发现自己的眼神中除了戏谑、冷酷、欣赏外还多了别的感情。
没转到第二年,那个威风的将军又来了,只是军队再不像往日精良。那一天的仗打得很惨,连妖精们都不忍心多看... -->>
咸池和郎懿在回客栈前,找了澡堂子认认真真地洗了个痛快。特别是咸池,把自己搓得比油焖大虾还红,生怕身上留下什么不好的味道。他不时拿眼角偷瞄郎懿,照天姚的形容那家伙应该是个淘气难缠角色,可这一天相处下来好像并不是这样。莫非这就是传说中成长的代价?
他的身材怎么那么好,他的脸型怎么那么正,他的长发怎么那么柔顺,他的眼神怎么那么深邃,他的气质怎么那么冷峻?咸池看得有点出神,在头脑中扳住他的肩死命摇晃问了无数遍为什么啊为什么?!苍天为什么要让自己见到他呢?真是孽障啊。
咸池别过头,不忍再看,他怕再看下会出事。是的,一定会出事,那家伙长得太完美了,正是他欣赏的类型,他真的很想挑点毛病出来,然而竟连一小米米的缺陷都找不到咸池低下头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不得不承认,一种不好的欲望正在身体内沸腾。真想真想抓花那家伙的脸啊。
郎懿从进池子开始就没说过话,整张脸就跟被冰冻过似的。其实他不说,咸池也猜的到。“别责怪自己了,你救他是为他好,你不告诉他自己是妖精也是理所应当。”咸池拍拍郎懿的肩膀“就算夏清和这次不死,再过三十年四十年终归是要死的,他陪不了你一辈子。”
热气氤氲,郎懿的身体却在不住地颤抖。三十年四十年,对他和咸池来说不过一眨眼的工夫,也许是一盘棋,也许是一壶茶。记得在临别时自己对夏清和说,要他一辈子快快乐乐,他答应了。青衫白马的背影依稀还是刚刚的事情,是啊,他答应自己了,他骑在马上,在山下与自己道别,保证一辈子都会快快乐乐,可谁想到他的一辈子竟如此短暂。
曾经他是一头孤狼,在山野间奔跑,对着月亮嚎叫,只要填饱肚子就没有烦恼。一天,他顺着小路到了一座荒山,在这认识了爱作弄其它动物白猫和心地善良的山鸡,他们采日月之灵气有了人形,可本质上还不是人。他们没有人的感情,也就没有人的快乐与烦恼,依旧过着形同走兽的日子。后来,直到小狐狸被天姚仙君带走,他们才明白原来想念是这种滋味那天他一次尝到了眼泪的味道,咸咸的,不好吃。
之后过了几年,踏龙山下越来越不太平,经常有好多好多人在这打架。人是种凶猛的动物,连打架都和一般的动物不同,是要往死里打的,所以踏龙山下的河水总会被人类的鲜血染红。妖精们渐渐知道了一个词——“国家”它们所处的国家叫作“秦”这里的皇帝也以“秦”为姓。所谓国家大约就等同于动物的地盘,但又不是撒泡尿留下气味那么简单,好像是个挺麻烦的问题,否则人类也不会整天打仗。为了不让战火烧到山上,年纪大法术强的几只妖怪合力施展障眼法,把人类挡在了山下。
就这样又几年过去了,郎懿记住了一个人。他身披铁甲,手提长枪,胯下骑着一匹白马,两军对战时无不身先士卒,是个勇敢的将军。郎懿喜欢看他策马扬鞭,喜欢看他在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喜欢看他乘胜而归,却从未发现自己的眼神中除了戏谑、冷酷、欣赏外还多了别的感情。
没转到第二年,那个威风的将军又来了,只是军队再不像往日精良。那一天的仗打得很惨,连妖精们都不忍心多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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