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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下了球!王仁心提了一下,心道不好,那男生膝盖弯曲的程度显然不能正常落地!果然,不一会儿那男生摔倒了,双手捧着膝盖痛苦的倒在地上,大家关心的围了上去,马上把他背到校医室。
摔倒的男生叫刘忠,速度和爆发力十分厉害,最擅长的是盖球,是一班篮球队里不可或缺的一员,现在他受伤了,大家都情绪低落起来了。
这时李泰然大声的说道:“大家别灰心,我们可以换王仁上场啊,我记得王仁没有参加其他活动的!”
一中有个规定,就是参加过一项比赛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另一项,为了防止一些运动很厉害的同学每项比赛都占名次,这也是为了一种平衡的公平。然而,在一班男生本身就人数少,除去王仁之外就只有一个叫程志的男生没有参加比赛了,而那名叫程志的男生有先天性心脏病,连军训都申请没参加的。
这时刘忠却大声质疑起来:“他?他我都没见过打球!你会么?”说着望向王仁,然后又撒气似是说道:“要不还是我去吧!我其实不疼的!”说着把脚自然的伸了一下。
同学们看着李忠那只红肿的脚,沉默了一下。
然后班长咳嗽了一下,声音沉沉道:“李忠你别逞强了!如果王仁不上,我们就弃权吧!”然后看向王仁继续道:“王仁你没事吧?就靠你了!这几天咱们一起练习,好么?”
王仁想了想点头道:“大家多多指教了,我会尽力的!”
其实王仁已经好多年没碰篮球了,这辈子几乎摸都没摸过,上辈子初中过后就进入社会,哪里有这闲心玩篮球?王仁记得上辈子初中时打球打的还算好,只是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管怎么说,既然答应好了就要尽力,无论结果如何。
放学回家王仁就去体育用品店买篮球,因为今天原因特殊大家没有练习,正好王仁可以先自己练一下,以免自己水平太差让队员失了信心。
凌霄住的地方离大型超市有些远,刚刚过来h市,来的时候只简单的带了一个包,其他都要自己添。这天他一个人开车开得远了点,这时正值学生放学,开车有些慢了,索性把车停好开始步行。h市他不太熟,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大型超市,正想进去,这时眼角瞥见一个人影,正是王仁。
少年穿着宽大的校服,抬头认真的挑选篮球,睫毛又直又长,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扫的人心里痒痒的,脖颈白净修长,侧脸透过橱窗看去有些漂亮的不真切。这时少年突然往这边看过来,凌霄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躲起来。随后又见少年若无其事的挑选篮球,不一会儿拿着个质地很好的篮球走了出来。
其实这时凌霄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选择走进眼前的超市继续买东西,也可以装作偶遇跟少年打个招呼问一句“还记得我么?”,万一他不记得我了呢?凌霄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浑身难受,然后就越来越钻牛角尖,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凌霄这样想着,他不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简直像初恋的愣头青一样敏感,他甚至没有细想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他也没有时间细想了,因为王仁已经开始走了。
于是凌霄发挥了他优秀的侦查能力,一路跟着王仁,他步伐是比任何一次出任务都要轻盈,屏住呼吸,像一只潜伏的花豹。很久以后凌霄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跟踪王仁时的情形,于是更加确定了自己果然早就有了变态的潜质。
少年带着篮球,身形有些单薄,从后面看去有种孤零零的冷寂,他皮肤白皙,有种白玉的质感,摸上去的话一定很冷,但是过一会儿就会浸出温暖,如果拥抱起来,肯定会让他暖和,凌霄边走边想着。他搓了搓带茧的大手,步伐更加轻了。
王仁带着篮球来到小区的篮球场,他向后望了望,不知怎的总觉得好像被什么盯着一样,兴许是自己想多了,他从小就动态视力就十分强,就是是只猫也能发现,所以在上辈子跟踪暗算王仁的人几乎都没有成功过。王仁热了热身,就开始练习,许久没碰篮球,手生的很,只能从基础开始练习了。
王仁练得十分认真,天渐渐黑了下来,球场开始亮起了灯,王仁见天色有些晚了,今天都没有早早回家煮饭,想着奶奶肯定煮好了饭,就先回家了。
回到家中,奶奶果然做好饭了,王仁草草吃过饭,跟奶奶解释了一下自己参加了篮球赛,所以要去公共球场练球。奶奶听了十分高兴,她现在是生怕自己孙子整天关在房里看书以后都不知道玩了,不过还是叮嘱王仁要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王仁在小区散了步差不多消化了就去球场练球了。
王仁练习了会基础,又开始练投篮,王仁前世投篮水平就一般,这辈子刚刚练习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练了好久还不见效果。
这时突然听见一个人道:“五指自然分开,手掌接触球的面积要大些,食指和中指对准球框,手腕后仰,你再试一次。”
王仁寻着声音望去,看到了凌霄。
盖下了球!王仁心提了一下,心道不好,那男生膝盖弯曲的程度显然不能正常落地!果然,不一会儿那男生摔倒了,双手捧着膝盖痛苦的倒在地上,大家关心的围了上去,马上把他背到校医室。
摔倒的男生叫刘忠,速度和爆发力十分厉害,最擅长的是盖球,是一班篮球队里不可或缺的一员,现在他受伤了,大家都情绪低落起来了。
这时李泰然大声的说道:“大家别灰心,我们可以换王仁上场啊,我记得王仁没有参加其他活动的!”
一中有个规定,就是参加过一项比赛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另一项,为了防止一些运动很厉害的同学每项比赛都占名次,这也是为了一种平衡的公平。然而,在一班男生本身就人数少,除去王仁之外就只有一个叫程志的男生没有参加比赛了,而那名叫程志的男生有先天性心脏病,连军训都申请没参加的。
这时刘忠却大声质疑起来:“他?他我都没见过打球!你会么?”说着望向王仁,然后又撒气似是说道:“要不还是我去吧!我其实不疼的!”说着把脚自然的伸了一下。
同学们看着李忠那只红肿的脚,沉默了一下。
然后班长咳嗽了一下,声音沉沉道:“李忠你别逞强了!如果王仁不上,我们就弃权吧!”然后看向王仁继续道:“王仁你没事吧?就靠你了!这几天咱们一起练习,好么?”
王仁想了想点头道:“大家多多指教了,我会尽力的!”
其实王仁已经好多年没碰篮球了,这辈子几乎摸都没摸过,上辈子初中过后就进入社会,哪里有这闲心玩篮球?王仁记得上辈子初中时打球打的还算好,只是这么久了还不知道怎么样了,不管怎么说,既然答应好了就要尽力,无论结果如何。
放学回家王仁就去体育用品店买篮球,因为今天原因特殊大家没有练习,正好王仁可以先自己练一下,以免自己水平太差让队员失了信心。
凌霄住的地方离大型超市有些远,刚刚过来h市,来的时候只简单的带了一个包,其他都要自己添。这天他一个人开车开得远了点,这时正值学生放学,开车有些慢了,索性把车停好开始步行。h市他不太熟,好一会儿才找到一个大型超市,正想进去,这时眼角瞥见一个人影,正是王仁。
少年穿着宽大的校服,抬头认真的挑选篮球,睫毛又直又长,像蝴蝶的翅膀一样扫的人心里痒痒的,脖颈白净修长,侧脸透过橱窗看去有些漂亮的不真切。这时少年突然往这边看过来,凌霄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躲起来。随后又见少年若无其事的挑选篮球,不一会儿拿着个质地很好的篮球走了出来。
其实这时凌霄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他可以选择走进眼前的超市继续买东西,也可以装作偶遇跟少年打个招呼问一句“还记得我么?”,万一他不记得我了呢?凌霄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浑身难受,然后就越来越钻牛角尖,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凌霄这样想着,他不知道他现在的心思简直像初恋的愣头青一样敏感,他甚至没有细想自己怎么变成了这样,他也没有时间细想了,因为王仁已经开始走了。
于是凌霄发挥了他优秀的侦查能力,一路跟着王仁,他步伐是比任何一次出任务都要轻盈,屏住呼吸,像一只潜伏的花豹。很久以后凌霄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跟踪王仁时的情形,于是更加确定了自己果然早就有了变态的潜质。
少年带着篮球,身形有些单薄,从后面看去有种孤零零的冷寂,他皮肤白皙,有种白玉的质感,摸上去的话一定很冷,但是过一会儿就会浸出温暖,如果拥抱起来,肯定会让他暖和,凌霄边走边想着。他搓了搓带茧的大手,步伐更加轻了。
王仁带着篮球来到小区的篮球场,他向后望了望,不知怎的总觉得好像被什么盯着一样,兴许是自己想多了,他从小就动态视力就十分强,就是是只猫也能发现,所以在上辈子跟踪暗算王仁的人几乎都没有成功过。王仁热了热身,就开始练习,许久没碰篮球,手生的很,只能从基础开始练习了。
王仁练得十分认真,天渐渐黑了下来,球场开始亮起了灯,王仁见天色有些晚了,今天都没有早早回家煮饭,想着奶奶肯定煮好了饭,就先回家了。
回到家中,奶奶果然做好饭了,王仁草草吃过饭,跟奶奶解释了一下自己参加了篮球赛,所以要去公共球场练球。奶奶听了十分高兴,她现在是生怕自己孙子整天关在房里看书以后都不知道玩了,不过还是叮嘱王仁要注意安全,早点回家。
王仁在小区散了步差不多消化了就去球场练球了。
王仁练习了会基础,又开始练投篮,王仁前世投篮水平就一般,这辈子刚刚练习自然好不到哪里去,练了好久还不见效果。
这时突然听见一个人道:“五指自然分开,手掌接触球的面积要大些,食指和中指对准球框,手腕后仰,你再试一次。”
王仁寻着声音望去,看到了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