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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年递增率约为9.3。

    综上所述,宋代的总户数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基本可信。

    三、北宋历年户数表分析

    北宋一朝,全国总户数传世有50多个年代的具体数据,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比较丰富的资料。但其中有虚有实,有对有错,不能随便引用。因此,有必要将其排列为表,以便比较鉴别(附后)。[1]

    1.同一年代不同户数分析。

    我们在表中首先发现的问题是,同一年代的户数并不相同,共有20处,有的差距相当大。主要有3个原因造成这种现象。

    其一,传抄刊刻之误。古籍文字在千百年的传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讹误衍漏,其中数字笔划少又枯燥,更是如此,而且不易理校。典型如宋会要食货一一和六九两部分有内容基本重复的户口,二者个别地方互有详略,更有不一致的数字。如天圣七年、嘉祐八年、治平三年、大观三年的数字即各不相同。不同书籍中同一年代的户数不同,也有同样的原因。建隆元年4个数字,开宝九年2个数字“太祖朝”3个数字,至道二年3个数字,景德三年3个数字“真宗朝”4个数字,天圣七年2个数字,宝元元年4个数字,嘉祐八年3个数字,治平三年2个数字,熙宁八年2个数字,元丰元年前2个数字,元祐三年3个数字,元符二年2个数字,大观三年2个数字,均属此类错误。类似不同,大多差异在千位数左右,其中嘉祐八年的3个数字仅是个位之别,影响不大,可存而不论。极个别差异在百万位左右者,经前后年代的数字参照比较,则可以检验出讹误者。共2例:1.宋会要食货一一之二八所载元符二年数17915555户,与前一年的19435570户和后一年的19960812户参照,显系错误,是第2位和第3位数字颠倒造成的,应以长编等书所载的19715555户为准。2.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九所载大观初数为29010000户,前后年代数字比较,也是同样错误,应以通考所载的20910000户为准。

    其二,同一书中单列的总户数与各地或分类具体数字之和不同。共3例:1.建隆元年。长编卷l载:朝廷根据各地提供的户数升降天下县望“凡望县五十,户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十;紧县六十七,户二十二万八千六百九十三;上县八十九,户二十一万八千二百八十;中县一百一十五,户一十七万九千三十;中下县一百一十,户五万九千七百七十。总九十六万七千三百五十三户。注:按总数不符,应作九十六万七千四百四十三户。”分类数之和多出90户。玉海所载分类数与长编同,但总数作967553户,反而少110户。另有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所载总数与长编同,但其分类数中紧县户数作271693户,差别更大。唯有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两类一致,都是967353户,与长编、玉海的分类数对照,可知这两书的望县户数应为“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七”中县户数应为“一十七万九千三”原末尾均衍出“十”字。此数应以宋会要方域所载为准。2.元丰二年。文献通考所引毕仲衍的经进中书备对内,全国总户数为14852684,但下载各路户数之和却为14543264,相差309420户。主要原因之一,是各路户数不完整,缺开封府、梓州路、夔州路3地的客户数。而元丰九域志所载这3地的客户总数为480427户,若借此补加,则为15023691户,又比总数多出171007户,仍不一致。故而此数存疑。是年应以元丰九域志户数为准。3。崇宁元年。宋史地理志序载崇宁元年总数为20264307户,但下载各州户数之和则为17301008户,相差2963299户。主要原因是,宋史地理志中,广东、广西、夔州路的户数并非崇宁元年的户数,而是元丰年间的户数;福建的福州、泉州、南剑州、漳州、汀州、邵武军6地,虽标明为崇宁数,实际上也是完全抄自元丰九域志,[13]以上各地22年户数变化情况没有得到如实反映;更应指出的是,另有28州军(不含南宋所置者)根本没有户数记载。因此崇宁元年总户数应以宋史地理志序所载的为准。

    其三,不同书籍的差异。同一年代的户数在不同书籍中不同,是一个最为复杂而且难以判别的问题。除了上述传抄刊刻之误等原因外,另一主要原因就是户数统计来源不同,因而差异较大。天圣七年2个数字相差40万,前后相比,应以通考等书所载为准。庆历二年前2个数字相差12余万,因为差异小,前后数比较难以判断孰是孰非,暂可存疑。庆历八年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前后年代户数参照,应以长编等书所载为准。元丰元年后2个数字相差164万余,当以宋会要所载为准。元丰三年后3个数字相差265万余,应以元丰九域志所载为准。崇宁元年前2个数字相差24万余,经与前后年代户数年递增率测算比较,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数较为适宜,应以为准。

    2.宋初两朝户数揭秘。

    表中显示的宋初两朝户数,呈现出一大特点,即起伏很大。以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为高峰,前后都很低。此前户数低,原因之一是因为宋太祖朝还有3个割据政权没有收复,但建隆元年的总户数过低,则是令人生疑的。此后户数又大幅度下降,宋太宗至道年间突然减少230余万,更是不合常理,需要认真研究。

    宋太祖朝户数的剧增,主要是统一战争胜利的结果。乾德元年(963年)平荆南,得142300户;平湖南,得97388户。乾德三年(965年)平后蜀,得534029户。开宝四年(971年)平南汉,得170263户。开宝八年(975年)平南唐,得655065户。所收复的5国,共得1599045户。马端临将此数与宋初户数相加,为2566398户,指出这是引自长编但与引自宋会要的开宝九年总户数3090504不合,以为“当考”[14](卷11户口二)其实这并非二书数据来源不同的误差,户数不能如此机械相加。开宝九年多出的524106户,当是宋政府原有户数及较早收复的诸国户数自然增长的结果。表中所列“太祖朝”的2508965户,则可能是建隆元年户数与收复的诸国户数相加所得,由于上述5国户数在许多书中不相同,故有数万差别,也在情理之中。

    宋太宗时又收复3国。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献出漳、泉二州,得151978户。同年钱叔以吴越归宋,得550680户。次年平北汉,得35220户。共得737878户。加上宋太祖末年的户数,约为380余万户,再加上至太平兴国末年的自然增长户数,约为400万户左右。然而,太平寰宇记的统计却是6499145户,七八年间竟然猛增200多万户,增长率为62%,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定有异常。

    在宋代史籍中,太平寰宇记是各种户数统计最详细的,表中所列户数,是当时宋朝版图之内州郡的户数,相当可靠。那么,这就意味着宋太祖朝的户数有问题。事实上果然有问题。

    上文说到建隆元年的户数过低,并非主观臆断,而是与后周户数相比得出的疑问。赵匡胤陈桥兵变,继承的是后周的江山。后周显德五年十月“命左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人,下诸州检定民租。周显德六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15](卷146食货志)则显德六年的总户数为2309812户。显德六年(959年)距建隆元年(960年)仅1年,但宋初的户数为何仅仅96万余呢?

    一个重大问题就这样被揭露出来了。建隆元年公布的户数,如前文所说,目的是“有司请据诸道所具版籍之数,升降天下县望”故而先制定的是“以四千户以上为望”再公布各等县的数量和户数,最后公布的是总户数。[1](卷1建隆元年十月壬申)问题的关键在于,县望等级的确定,依据的并不是总户数,而仅是主户。宋会要方域七之二五所载与上文内容相同,但讲的更具体明确:“今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吏部格式引建隆元年敕云:“应天下县据见管主户重升降地望”[6](卷10户口);宋会要食货六九之七七也载:“欲据诸州见管主户重升降,取四千户已上为望”;宋真宗景德四年又重申:“诏诸路所供升降户口,自今招到及创居户,委的开落得帐上荒税合该升降,即拨入主户供申。内分烟析生,不增税赋及新收不纳税浮居客户,并不得虚计在内,方得结罪保明,申奏升降。[2](食货11之2、69之78)特意强调必须是纳税的主户才算数,并要地方官结罪担保,违者即受法律制裁,以示严肃性。宋神宗熙宁七年,梓夔路察访司向朝廷提交申请报告说:“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并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遂获批准。[1](卷252熙宁七年四月甲午)主户3000以上,已符合中下县的标准,因而重又恢复县制。表明以主户数量升降县等是切实长期执行的。以上情况证实,建隆元年的户数只是主户数,根本不包括广大客户,而后周显德六年的户数才是总户数,也可视为建隆元年的宋朝总户数。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建隆元年的主户也不是全部州县的户数。我们已知,宋初统计的户数是从重新升降天下县望而来的,而当时明确诏令“天下县除赤、畿、次赤畿外,重升降地望。”所升降并统计主户数的是其余5等县,凡望县50,紧县67,上县89,中县115,中下县110,共431县。但当时实有638县,[2](方域7之25,食货69之77,职官11之75、58);[4](卷85地理志序)也即还有207个为赤、畿、次赤、次畿县的户数没有统计,因为不需重新升降,尤其是不必因户数而确定等级。一般而言,这些地望高的县多属大县,都是京都或大州府所在地和属县,至少可以说,还有32%的户数不在总数之内。因此宋初的户数非但不是总户数,也不是主户的总数,与应有户数存在很大差距,因而意义不大。[2]

    接下来的户数比较复杂。我们发现,平定诸国的户数与太平寰宇记相应州郡的户数相比,差距很大。请看下表(收复时户数据宋史地理志序)。

    表中显示两种情况。其一,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少于收复时的户数,荆南、南汉、漳泉、吴越4地即是。这种现象,与灭国后户口逃亡、迁移有一定关系,各国当时所报户数也可能有虚夸,或者可能有误。如据隆平集卷一二载,漳泉户数为110021,吴越户数为334932,与宋史地理志序等书所载户数差距很大,但与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倒是前后相适应。暂此存疑,更俟详考。其二,太平寰宇记所载户数大大高于收复时的户数,湖南、后蜀、南唐、北汉即是。其中与湖南、后蜀的户数相距20余年,与南唐的户数相距10余年,与北汉的户数相距不足10年,自然增长的户数不可能差距太大乃至成倍增加。但太平寰宇记所载的主户数,则接近而且都高于收复时的户数。也即这4国收复时的户数,极可能是主户数。

    太平寰宇记中,指明是主户的有3625366户。另有主客不分户390510户,按当时主户占总户数的58%计,其中约有226495户应属主户。则当时约有主户3851861户。此数与宋太祖末年的总户数接近,也与宋太宗至道年间的400余万户较适应。下列两条史料,证实了我们的判断。

    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序:“天下主客户:自至道末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天禧五年主户六百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户不预焉”

    玉海卷二0嘉祐户口:“开宝末天下户三百九万五百四,至

    道末户四百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天禧末户六百三万九千三百三十一,客户不预。”

    史料表明,除了太平寰宇记的户数是主客各类人户的总户数外,宋初两朝的户数尽管有的标明是“主客户”但实际上都是主户或主要是主户数。这样,表中天禧五年的8677677户是总户数,除去上述主户,另有2638346户为客户。表中显示的另一个奇怪现象也得以解开:宋太宗至道三年户为4132576,至宋真宗咸平六年却为6864160,6年间猛增2731584,增长率为66%,年均增长455430户,显然是不可能的,说明后者是总户数而前者并非总户数。而从太平寰宇记的6499145户到宋真宗咸平六年(1003年)的6864160户,约19年间增长365015户,增长率约为5.6%,平均每年增长约19211户,便是正常态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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