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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赵魏联军,斩魏兵十三万,溺赵军二万于河。
长平之战,杀降赵军四十五万。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数,在他望见战场的那刻已然展开。天地广袤无边,风过,青草浮动,卷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过草芥,推他至荣耀的最高处。他深知无情之害,亦明白绝情之妙。
他心里,苍生终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尸走肉,早死一刻与碌碌终生没有分别。且看那富贵荣华,且看那男欢女爱,转头,在这血淋淋的杀场,唯有强者值得奋斗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哭,可令六国变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间。万民,生死任他取夺。他痛快大笑,这世上绝不会再有超越他的人,那么他纵然死,也死得无比骄傲。
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焚。六国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间,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钦佩的是那些事先预见到危机的人。很多人聪明一世,临死却糊涂,或者不知死,没有看到树大招风。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种不过是个才子。商鞅、吴起者,理国治军或者有一套,却不知道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无路。
不过比起商鞅,吴起跟我一样,在死前的刹那想到了复仇的妙计。被吴起治楚时整治的贵戚们,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联手追杀吴起。吴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尸首旁,任凭贵戚们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样插满利箭的还有楚悼王可怜的尸首,继任的肃王于是为吴起报了仇,把动乱的贵戚全部灭了九族。
我的智谋则深窥人性的弱点。那个娶了无盐女、任用了孙膑的齐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板。他为我追捕刺客,却追查不到,临死时我便这样告诉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说我苏秦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结果,前来领赏的刺客被齐宣王砍了脑袋。
讽刺的事情是,我的确算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后来齐国慢慢知道了真相,对燕国忌恨不已,可惜他们已为我报了仇。借刀杀人,历史上厉害的人物都会这一招,不费一己之力,就可谋胜千里之外。
战国被封为武安君的除了苏秦、白起,还有后来的赵牧。名将多不得善终。赵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国的王翦在前线相持时,郭开向赵幽缪王诬告他谋反。谋反,这是历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个词,远胜于与敌国的战争。居然有人敢对我不忠!仗也别打了,换人!再大的功劳,杀掉了事。
很干脆。
于是,在李牧死后仅三个月,赵国也很干脆地被秦国灭掉。有如此荒谬昏聩的君主,秦的统一实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后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对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赵归来,因病歇息的时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郸。失利。秦王等白起病愈,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势,不肯答应。请范雎敦促,更加没有戏唱,被他推说旧病复发。于是,改派王龁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时种下。
破赵魏联军,斩魏兵十三万,溺赵军二万于河。
长平之战,杀降赵军四十五万。
天有眼,他注定不得好死。一切命数,在他望见战场的那刻已然展开。天地广袤无边,风过,青草浮动,卷起一波波雄心起伏。人命不过草芥,推他至荣耀的最高处。他深知无情之害,亦明白绝情之妙。
他心里,苍生终究是一堆白骨砌就,行尸走肉,早死一刻与碌碌终生没有分别。且看那富贵荣华,且看那男欢女爱,转头,在这血淋淋的杀场,唯有强者值得奋斗尊重。
白起。他的名字,可止小儿夜哭,可令六国变色。天下,在他一念之间。万民,生死任他取夺。他痛快大笑,这世上绝不会再有超越他的人,那么他纵然死,也死得无比骄傲。
也曾在灯火牙帐边,细察地图时默然失神。穿山越岭,奔波万里,只为把一个字,改成另一个字。但那犹豫仅一瞬。在战场他有种野兽般的本能,扑食、灭敌是他唯一懂得的事。即便在六国臣民的心里,刻的都是恨字,即便天下人恨不能生啖白起肉,他依然坚定地挥下令旗——杀!杀手的刀,最终,都要抹向自己的脖子。
是天亡他,白起这样以为。
白起就这么死了。他的故事除了杀戮,没有其他留于历史的记忆。提起他,秦人有长长的惋惜与遗憾,六国有深深的痛恨与恐惧。历代的将帅,对他崇敬、仰视、鄙夷、畏惧而我们,习惯了好莱坞动辄上亿大制作的视觉爱好者,对平庸的枪林弹雨不再感兴趣,即使是夷平整座城市的原子弹,也不再刺激。吃着巧克力,啃着爆米花,电影院里无论瞧见多么血腥的场面,我们依然窃窃私语。
然而,毕竟有一百六十五万人的鲜血,淌红白起这个名字。他是世人眼中的魔,不应该如此简单。如果有诅咒,有鬼神,他许是最受人唾骂的一个。在因果报应的故事里,他轮回饿鬼道、畜生道、地狱道,受无量痛苦。他错了吗?他没错吗?我无从评判。我只是于万千个名字中,记住了他,同为武安君的他与苏秦有天壤之别,却异曲同工。
那么,我是否应该加一点别的?譬如,一段桃花运,一场忘情恋?他杀人如麻,是否因了童年悲剧?转战各地,是否曾有红颜知己?当下令诱杀俘虏,是为了秦国统一大业,还是因了决绝个性?手下是绝对服从,还是心中恻然?
历史不会在乎你爱过谁,历史在乎的是你留下的印记。于蛛丝马迹中,后人妄图寻找真相,或者掩盖真相。而我编造幻想,揭开尘封旧事,那灰扑扑的泥垢之后,有这青天白日里看不到某种深刻。现实里我触不到它,唯有纵身跳进历史之河,让席卷而来的涛浪沙泥,湮没我的呼吸。
(七)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我不是圣人,也称不上奸雄。我的死算不上轰轰烈烈,倒也香艳血腥。我因与燕太后私通,害怕在燕国被杀,向燕王请求入齐。燕王放我去了,齐国的臣子却嫉妒我的存在。他们买通了刺客,一击而中。鲜血如小河流水,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后来才明白,那是生命的颜色,而我就要失去这颜色。
杀我者必不得好死。我在目睹生命的流逝时下了决定,玉石俱焚。六国的存亡在我一念之间,如此英雄的我怎可以死得不明不白。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人们钦佩的是那些事先预见到危机的人。很多人聪明一世,临死却糊涂,或者不知死,没有看到树大招风。范蠡是真正的智者,而文种不过是个才子。商鞅、吴起者,理国治军或者有一套,却不知道为人嫉恨,足以令自己走投无路。
不过比起商鞅,吴起跟我一样,在死前的刹那想到了复仇的妙计。被吴起治楚时整治的贵戚们,一等支持他的楚悼王死了,就联手追杀吴起。吴起眼看要死,跑到停放楚悼王的尸首旁,任凭贵戚们的利箭射中自己。同样插满利箭的还有楚悼王可怜的尸首,继任的肃王于是为吴起报了仇,把动乱的贵戚全部灭了九族。
我的智谋则深窥人性的弱点。那个娶了无盐女、任用了孙膑的齐宣王,正是我此刻的老板。他为我追捕刺客,却追查不到,临死时我便这样告诉他,想找刺客很容易哪,只要说我苏秦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就可以了。结果,前来领赏的刺客被齐宣王砍了脑袋。
讽刺的事情是,我的确算是燕国派来的奸细,后来齐国慢慢知道了真相,对燕国忌恨不已,可惜他们已为我报了仇。借刀杀人,历史上厉害的人物都会这一招,不费一己之力,就可谋胜千里之外。
战国被封为武安君的除了苏秦、白起,还有后来的赵牧。名将多不得善终。赵牧之死亦然。在他和秦国的王翦在前线相持时,郭开向赵幽缪王诬告他谋反。谋反,这是历代帝王君主最怕的一个词,远胜于与敌国的战争。居然有人敢对我不忠!仗也别打了,换人!再大的功劳,杀掉了事。
很干脆。
于是,在李牧死后仅三个月,赵国也很干脆地被秦国灭掉。有如此荒谬昏聩的君主,秦的统一实在大快人心。
李牧死后一千多年,跟他同名的杜牧在阿房宫赋里说了句很发人深省的话:“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对人而言也是如此。都是自己找死,怨不得他人。在白起伐赵归来,因病歇息的时候,秦派王陵攻打邯郸。失利。秦王等白起病愈,召他替代王陵,白起分析形势,不肯答应。请范雎敦促,更加没有戏唱,被他推说旧病复发。于是,改派王龁接替王陵。秦王的怨恨自那时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