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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色,不知是否是那玉镯反映雪光所致。
吴戏言隐约记得,自己曾经听说过一种古怪的刺青,只恨此刻残酒未醒,一时竟然想不起来
然后,他就看见了另外一个白衣少年!
那个生着一张娃娃脸的白衣少年倒提着一把精光四射的短剑直直朝吴戏言缓缓走来,脸上带着一份令人畏怖的期待之色。
那柄白衣少年倒提的短剑长不过尺半,在积了半寸雪的地面上划过,却没有留下一点划痕,看似离雪面还有肉眼难以察觉的距离,但那剑锋与地面之间,却传来令人惊骇的摩擦之声,如同短剑正毫无痕迹地穿透积雪,与地面直接接触。而那嘶哑的摩擦声决不像是一柄短剑所能发出的,倒似是一把重达百斤的开山巨斧!
眨眼问,吴戏言的酒全醒了。
以前,吴戏言也曾面对过威胁,甚至比此刻的情形更为急迫,但他甚至都懒得露出一丝惧意,因为任何人都清楚,如果杀死了吴戏言,那么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家人、师门、朋友,甚至只是和他有过一次鱼水之欢的青楼女子,都可能遭到飞来横祸。
所以,尽管吴戏言身无武功,却比许多武人更有一份硬气。
但,这一次,他却毫无选择!
正如白衣人所说,他今日不得不连犯两条忌讳:纵然刀剑相逼,他也不得不说出曾经说过的重要情报。
因为,只看白衣少年脸上的奇异神情,他就清楚地知道,面对的正是那种嗜杀且绝对不惜后果的疯子。
吴戏言不顾身份地大叫起来:“先生请留步,我这就回答你的问题”
值此生死关头,吴戏言终于想起了这看似孪生兄弟却迥然不同的两个白衣人的来历。
——鹤发童颜!
“鹤发童颜求见端木庄主。”
端木敬颜披着半边衣服,打着哈欠,勉强坐进大堂正中的虎皮交椅上,一面揉着眼睛,一面慢慢念出手中一张白纸上的几个字,皱皱眉头:“什么东西?”
堂下一位小厮垂手恭顺地回答道:“求见庄主的是两个白衣人。一个四十多岁模样,另一个瞧起来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既不似父子又不像是朋友,不知道是什么来历。”
端木敬颜冷哼一声:“他们有没有说到底找我什么事?嗯,像不像那种穷困潦倒的家伙?或是身怀至宝待价而沽的?”
小厮努力回想,犹犹豫豫地道:“是那个中年人出面递的帖子,并没有说因为何事找庄主。不过他们虽然不像那种穷得要卖儿卖女的破落户,但或许真有什么宝贝。”
“呸!”端木敬颜一口浓痰喷在小厮脸上“不问清楚凭什么替他传信?他娘的,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急事,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不想活了?”
位于京城之北二十里的端木山庄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原只不过是一家当铺,可是却比许多江湖门派更为有名。因为这家当铺专门搜罗各种奇珍异宝,然后转手,卖给京城的名门望族、纨绔子弟,甚至是当红的青楼姑娘。
出入京师,身份可谓是最重要的,而身怀异宝正是一张极为特别的身份证明。试想一位王侯戴在头上、挂在身上的都是几百两银子一件的“便宜货”又有谁会信任他的身份?又岂能得到与之名望相符的敬重?所以,许多贵族豪门不惜重金,只求能从端木山庄中购来新奇贵重的宝贝。
久而久之,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端木山庄之名。若是囊中羞涩,恰好手头上又有几件奇珍异宝,便可以用之换取银两。当然,价格并不公道,赎金却高得离谱,赎回的条件也相当苛刻,一旦超过短短的期限,恐怕就再无可能物归原主。名曰典当,事实上就是低价收购。
但至少,这是一个可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受了端木敬颜一口浓痰,那小厮却动不敢动一下,结结巴巴地道:“咳咳,那个中年人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庄主平日不是教训我们,适当的时候要与人为善,免得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听小厮如此回答,端木敬颜不禁一怔。
所谓“与人为善”之言不过是他偶尔兴起讲的,想不到下人倒记得清楚,可如此一来,反倒不好再责怪这小厮,只好没好气地骂一句:“叫他们滚,老子要继续睡觉。”
“抱歉打扰了端木庄主睡眠,可在下的确有急事想求。”一个白衣人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大堂中。
端木敬颜不由一惊。
这端木山庄虽不是什么武林世家,但财大气粗,重金请来的护院皆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这白衣人虽然看起来豪不起眼,却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这里,必然有非常的本领。
端木敬颜心念电转,随即指着小厮怒骂道:“滚!顺便叫看门的蠢货也一并滚蛋!”骂完,转过脸面对白衣人却立刻换上一副表情,不失倨傲地一笑“不知先生怎么称呼?”白衣人只是简单地两个字:“鹤发。”
在端木敬颜听来,白衣人那略含傲意的回答无疑展现着一种高贵的身份,再配上那两缕垂直的白发,平添几许仙风。所以尽管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还是含笑道:“久仰久仰。却不知鹤发先生早上是习惯喝茶还是喝酒,或是来碗燕窝?”他是多年的生意人,早习惯了看人说话。但见此人英华内敛、不急不躁,便知来了大主顺,心里猜想,对方的目的到底是卖还是买?
鹤发摇摇头:“只请端木庄主屏退左右。”
端木敬颜嘿嘿一笑,微微挥手,几名侍从应声退下。
鹤发微微一哂:“还有九人想必是端术庄主的心腹,就不必刚避了。”
端术敬颜大感惊讶。
事实上端木山庄日进万金,戒备森严,在夹墙暗阁里正是藏有几名高手,这些隐情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却不想对方在不动声色中便已察觉,甚至连人数多少都了然于胸。
又听鹤发续道:“不过今日的事情若有泄漏,惹上麻烦的人恐怕不止是我。”
端木敬颜听出鹤发的话中之意,心头极不舒服,只是碍于对方来历可能不小,也不便发作,只好借着笑声掩饰:“哈哈,我做买卖向来诚信无欺,天地可鉴。鹤发先生无须多虑。”
鹤发淡淡道:“今日我不是与庄主做买卖的,而是来打听一个消息。”
“哦?”端木敬颜顿时少了兴趣,讪讪一笑“那么鹤发先生好像来错了地方,你应该去京城找‘君无戏言’才是。”
鹤发不急不徐道:“我已找过吴戏言,所以这才到了端木庄主。若是庄主愿意帮忙,这个小玩意敬请收下。”
说话间,他已在桌上轻轻放下一枚小巧的金簪。金簪内嵌有一枚绿豆大小的玉色珠子。然而奇的是,那簪子光华耀眼,价值不菲,可镶嵌的珠子上却布满许多小黑点,如同霉变。
“翰墨簪!”端木敬颜盯着那支金簪,双目放出异彩。
“端木庄主果然好眼力。”鹤发微笑道“此‘翰墨簪’看似平常,然而簪内的那枚东海夜明珠上却以精工巧手刻下了千余字的诗词名句,肉眼难辨,每至夜深时以珠光映于墙上,方可一窥究竟。”
端木敬颜素闻“翰墨簪”之名,心痒难耐,伸手欲取来看个究竟,却被鹤发止住,微笑道:“端木庄主是个生意人,当然知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道理。”难得的是,鹤发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那份泰然自若的态度,无论是利诱对方还是有求于人,神情上都没有半分异样。
端木敬颜咽了口唾沫.努力掩饰住眼中的贪婪:“还请先生明示来意。”
鹤发缓缓道:“事情要从十六年说起。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住在平安客栈中,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反而被小偷趁机偷去盘缠。店主怕被恶疾传染,竟将他赶出客栈,眼看就要横死路边,幸好有一位无意路过的好心人于心不忍,把他接回家中,悉心看护,总算将之从回门关救了回来。那年轻人感激其救命之恩,奈何身无长物,便把贴身挂着的一块奇异红石相赠,说是家传之宝留作信物,日后再来相谢,随后便返回吐蕃”
“且住。”端木敬颜听得不耐,插口道“这故事忒也平常,与我又有何关系?只怕先生找错了人。”
鹤发听若不闻,甚至语速都没有改变:“那个好心人只是一个普通商人,本也不求人报答,只是看那奇异的红色石头好玩,便随意收下。不料半年后,他做生意赔了本,欠下巨额债务,将家财尽数变卖依然难抵,走投无路之下,听说端木山庄收留异宝,便把那块红石抵押给了庄主”
端木敬颜这才明白过来:“哈哈,原来你说的是那块红色的小石头啊。虽然奇巧,却非玉非宝,并不值几个钱,亏我还给他二十两银子。”话语中大有懊悔之意。
鹤发望定端木敬颜:“我相信端木庄主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只想知道现在这块红色的石头到底在何处?”
这一眼瞧得端木敬颜心头有些发毛,不由如实回答:“嘿嘿,我自然不会赔本,只是先生既然如此看重,想必此物的价值远不止一百两银子,想必我倒是卖亏了。”
“买家是谁?”
端木敬颜却反问道:“先生可否先透漏一下这块红色石头到底是何来历,莫非真是我看走了眼?我实在有些好奇。”
鹤发略略沉思:“反正你已插手此事,麻烦迟早要来,告诉你也无妨。”
端木敬颜冷笑:“我只怕没有钱赚,倒是不怕麻烦。”
“那个年轻的吐蕃人乃是当年吐蕃王最宠信的幼子,本只是贪图玩乐的小王子,以为恋羡中原风物,这才偷偷跑来京师。原以为会增长一番阅历,谁知一场大病反而让他见识到汉人的自私无情,若非那个好心商人相救,必已客死异乡。他曾于病中誓要报此仇怨,回到吐蕃后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不几年后吐蕃王废长立幼,他于两年前即位,便是当今的吐蕃之王。”
端木敬颜一惊:“怪不得听说这两年中原与吐蕃冲突不断,原来里面竟有这么个缘故。莫非吐蕃王朝晖那个红色石头后便会立刻发兵中原?不过那东西看起来倒不见得有何价值,莫非是什么特殊的宝贝?”
鹤发摇摇头:“吐蕃王极有自知之明,虽年轻时受辱于汉人,却不会因此擅动刀兵。只是那红色石头乃是他家传至宝,家族中人都曾立下重誓,任何人交回此物都可以要求石头的拥有者无条件地做一件事,这件事可小可大,哪怕迫得吐蕃王当场自杀亦有可能。只可惜路途遥远,当年的吐蕃王子未能及时收回红石,事后也再找不到那个好心的商人,而此物若是落在心怀不轨之人的手里,定然后患无穷!”
端木敬颜嗤鼻道:“那块红色的石头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吐蕃的一国之君当庭自杀,可真是有些令人难以相信”
鹤发正色道:“吐蕃人相信灵魂升天之说,死者皆以天葬,即是将尸身用利刃分解,然后任由群鹰啄食。而每一个历史久远的家族都有专用的天葬台,其中最为高贵家族的天葬台是将山腹中的坚刚之石以大锤震碎,精选出同样大小的碎石,用鹰羽编织的羽线相穿,再用原始森林中千年黑木的木胶凝合,而这一枚独一无二的红色石头便是来自于吐蕃王族的天葬台。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吐蕃人相信天葬台上的无数碎石中,唯有这一块沾有数十代家族先辈的魂灵之气,称之为‘天脉圣石’!因色如血染,又叫‘天脉血石’,只有最受信任的家族嫡亲方有资格佩戴。”
端木敬颜听得目瞪口呆,拍腿长叹。也不知是叹息“天脉血石”的由来,还是恼恨自己居然低价卖出了至宝。
“此石事关重大,还请端木庄主不吝告知其下落。”
端木敬颜喘息已定,忽又板起脸来:“端木山庄之所以有今日的声誉,全在于诚信无欺。若是先生要我吐露买家姓名,恕难从命。”
其实对于他来说,从无诚信可言,只不过待价而沽,想再多得些好处罢了。
鹤发静静望着端木敬颜,似乎在揣测他的心理,端木敬颜被他瞧得心中发毛,喝道:“有得很么好看的?老子就算不说你又能如何?”
鹤发轻声一叹:“看来端木庄主并不喜欢喝敬酒了。”这本是一句充满威胁的话,却被他说得如此遗憾和惋惜。
端木敬颜不怒反笑:“嘿嘿,只可惜我老子给我起错了名字,偏偏唤作敬颜,不叫敬酒。当然,此事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鹤发打断端木敬颜的话头:“端木庄主是个有原则的人,恰好我也是。”说罢,他将桌上的“翰墨簪”收入怀中,对端木敬颜略施一礼,转身往门外走去。
这个举动顿时激怒了端木敬颜,他一拍桌子:“他娘的,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陪你说话解闷么?”
鹤发头也不回:“我说过,端木庄主听了这番话后必有麻烦。”
端木敬颜冷笑一声:“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这句话其实是暗语,此前每当遇到谈不拢价格的情形,暗藏在大厅中的得力手下便会保证主人再也“见不到”那些难缠的客人。
端木敬颜此刻断定,这两个化名“鹤发童颜”的白衣人只不过是吐蕃王派来寻找“天脉血石”的使者,既然来自那么遥远的地方,将之杀之灭口绝对五人知晓。事后若能再想办法收回“天脉血石”便可发一大笔横财
鹤发信手拈着“翰墨簪”缓步走出大堂,眼角余光已瞥见几名庄丁一面神情异常地低声嘀咕,一面缓缓朝他逼近。鹤发却混若无事,只是朝着静立于堂外的白衣少年轻轻点了点头。白衣少年立时目射异色,径入堂中。
“不过是一件赝品,却不知又要引出什么样的灾祸,真可谓是认为才死,鸟为食亡。”突然,大厅角落中的一个老人喃喃叹道。
鹤发循声望去。但见那老人五六十岁年纪,头大如斗,乱发遮住面目,只看得到满脸的皱纹与一双亮若晨星的眼睛。他破旧的衣衫沾染了不少油污,浑若乞丐,可立于他身旁的庄丁对他却是态度恭敬,没有半点轻屑之色。
鹤发自知手中的“翰墨簪”虽非真品,但模仿得几可乱真,实不明白这老人匆匆一眼之下如何能辨别真假。他心知这老人非比寻常,缓缓走近:“老人家为何能断定在下手中的‘翰墨簪’是赝品?”
老人神秘一笑:“你不必佩服我的眼光,只因为我恰好知道真品正在何处。”
“哦,愿闻其详。”
老人先随意一挥手,遣走身边的庄丁,然后用只有鹤发才能听得到的低沉声音道:“就在我手里。”
这句话实在像是一个玩笑,只看老人落泊的模样,谁也不会相信价值连城的“翰墨簪”居然会落在他的手里。
但是鹤发却没有笑。他若有所思的目光定定凝在老人那双手上。这是一双完全不符合主人身份的手,关节有力,修长洁净,大拇指显得格外粗壮。
鹤发轻轻把手中那支赝品放到老人身前的几上:“打扰老人家实非得已,此簪虽是伪造,亦非凡品,权当赔罪。”
老人一怔:“你认得我?”
鹤发微笑着摇摇头。
老人怪眼一翻:“那你又何须如此?我虽然老了,可是眼光并不差。莫说你,就是那白衣小子一人也足以将整个端木山庄闹得天翻地覆。”
鹤发笑了笑,柔声道:“没什么原因,或许只是因为我尊敬同样有眼力的人罢了。”
老人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收簪入怀,猛然抬头对几名悄悄掩近鹤发的庄丁大喝道:“想要命的人都滚!”
这一刻他须发皆扬,气势摄人,再也没有半分料到之态。一众庄丁面面相觑,竟再无一人敢近前。
老人盯着鹤发沉声道:“可知老夫为何收下这簪子?”
鹤发道:“老人家自然有老人家的道理,说与不说都无妨。”
“老夫一向恩怨分明。端木山庄中只有一人对我有恩,若是他日后下令,老夫必将不择手段、全力追杀你于天涯海角。”老人叹了口气,一字一句道“这支簪子,或许买的就是老夫的命!”
这边,端木敬颜正在思索如何利用那“天脉血石”发财,想到妙处,止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觉房中有异,抬眼却见一个白衣人正盘膝坐在大堂正中。
端木敬颜只道鹤发去而复回,冷然道:“你还来做什么?”继而却发现,眼前的这个白衣人并非鹤发,而是一个长着张娃娃脸的年轻人。
“我叫童颜,你叫端木敬颜,我们都有一个颜字。”年轻人笑得很可爱,语气却十分古怪,仿佛是不擅言辞的人正努力寻找一个笨拙的话题。
端木敬颜没好气道:“你爹已经走了,你也快走吧。”
童颜仿佛坐的很舒服,左右四顾大堂中华丽的陈设:“他不是我爹,我不走。”这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说颇有些撒泼的意味。
端木敬颜哼道:“老子没空,外面自有人陪你玩。”
童颜淡然一笑,突然从怀中变戏法般摸出一柄短剑:“想和我玩剑么?不用白费心机了,他们可是杀不了我的。”他看似天真随意的话语,却一举揭穿了端木敬颜的用心。
端木敬颜大怒,戟指冷喝:“滚出去!”
刹那间,端木敬颜但觉眼前猛然一亮,如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然迎面炸开一道火光,那么地猝不及防。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随即指尖一凉,然后才有一股剧痛传来。
端木敬颜睁眼再瞧,才发现自己刚才伸出的那个手指已然不见,鲜血正如泉水般汹涌而出,又惊又怒之下,刚要放声大叫,嘴中忽又多出一物,正是自己的一截断指,尚有余温。
童颜依然在笑,但他那如同玩具的短剑却在空中狂闪了九下,每一次闪动都换来一声闷哑在喉咙中的惨哼。
那是藏在暗墙中的九名端木山庄保镖,见到主子遇险,不约而同地一并杀出,却在刹那间变成了九具尸体,所有人的喉间都有一道细若丝线、几不可见的血痕。
童颜满意地舔舔嘴唇,笑嘻嘻地望向端木敬颜:“你那么有钱,怎么舍不得找几个真正的高手?”
端木敬颜完全怔住了,甚至忘掉了手指的疼痛。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九名手下并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但九人合击也绝非如此不堪一击,没想到面前这个仿佛孩子的年轻人武功高的惊人!
端木敬颜虽然武技不高,但这些年来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眼光亦算独到。依他判断,童颜必是一进大堂就已测定九人的方位,斩断自己手指的同时便发起进攻,有两人甚至是咽喉中剑后方才从藏身处跃出的。尽管童颜是趁对手措手不及时发招,但他的那柄短剑确实是快得不似人间所有。
更令人惊惧地是,童颜出剑一击必杀的诡异方式,无论对手是强是弱,他都不会在任何一人身上浪费一点多余的力气。这除了是对自己剑法的绝对自信,更多的还来自于对人体要害的熟悉,而这种熟悉,是需要亲手杀死许多人才能换来的!如若真是这样,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人绝不单纯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他杀人的方式,是他杀人后的神情。尽管童颜的白衣上连一丝血迹都没沾上,但他的脸上却无疑多了某种东西,那种神情就像是饥饿了许久的人刚刚吃下一顿饕餮大餐,只想在床上躺着,慢慢消化,慢慢回味。这绝对是一种贪婪嗜血的病态,仿佛只有死亡和鲜血才能让他苍白的心得到真正的满足。
这是端木敬颜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他腿弯一软,跌坐在虎皮交椅中,口中嗫嚅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嗯,今天已杀够了,我不杀你,不过你要乖点才行。”听童颜的口气,倒像是在哄孩子。
“我”端木敬颜常常出入京师的富贵豪门,可谓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遇到的高手简直难以尽数,但此刻,他却被这个在江湖上声名不著的童颜吓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对于他这个生意人来说,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包括生命在内。以往即使面临死亡,他也可以凭着口才与财富化险为夷,但这一次,面对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他完全没有能够说服对方的把握,只能无助地呆坐在椅中,生不出半点反抗之意。
童颜轻抚着短剑,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那柄短剑竟然不沾一丝血迹,剑面如镜,剑锋如水。而此刻,这柄本来带有极大杀气的短剑亦像是饱餐过后,显出一丝温柔倦怠之意来。
就见童颜轻轻把剑抱在怀里,如同抱着心爱的女人。这才转过头来,揪起端木敬颜,面贴面,眼对眼地望着他:“现在,我师父问你的问题可有答案了吗?”
听到童颜称呼鹤发为“师父”端木敬颜这才真正地绝望了。他本以为鹤发瞧起来身无武功,门外的手下或许可以制住他与童颜交换人质。但,有徒如此,其师岂不是更为可怕?
“我、我什么都告诉你”童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放开瘫在椅中的端木敬颜,缓缓朝门口走去。
端木敬颜暗中出了口长气,虽然死了几名手下,少了一截手指,他却只觉得万分侥幸。
童颜走到门边,忽又一顿,停下步来,缓缓问道:“我记得你刚才对师父说,你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端木敬颜心头一紧,平日机变百出,此刻却不知该说什么。
只听童颜又轻笑道:“既然你的原则是诚信无欺,我当然不应该破坏你的原则,对不对?”
端木敬颜一时还不明白其意为何,只是感觉到一股无坚不摧的杀气迎面袭来,心头不由大骇,随即眼前蓦然一亮。
虽然端木敬颜之后一直活到了六十三岁,但这片雪亮的剑光却是他一生中最后看到的风物。
茫茫戈壁,皑皑白雪。
冷冽惊寒的劲风卷着鹅毛般的大雪呼啸而至,群山轰鸣,如雷霆掠过。若是此刻站在玉髓关头,但见风漫绝壁,雪舞横岩令得整个喀拉山脉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色的战甲,会让人错觉,这是一条拔地而起、横贯南北的白色巨龙,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延绵数百里的龙身,却再难分辨出那已探入远方天穹深处的龙头
喀拉山脉东面是中原王朝的群山峻岭,西面则是吐蕃国一望无涯的莽莽高原。延绵数百里的喀拉山脉就如同一道屹立与两国之间的天然屏障,不但隔开了冰雪风沙,世故人情,语言风俗,和文化信仰,也隔开了两族之间的战火纷争。
而位于喀拉山脉中部的玉髓关,就是由中原进入吐蕃国境的第一道门户。
玉髓关虽以关为名,却只不过是两山之间峡谷里德一座土堡,土堡前飘着几面彩色的幡旗,并摆有一排栅栏,连守卫也不见一个。
吐蕃境内本就人稀,值此寒冬腊月,大雪封山之际,除了肆虐于荒原山野里无穷无尽的暴雪和狂风外,不但人迹罕有,就连凶猛的野兽也极少现出踪迹。这里俨然已成为一片冰冷孤寂的荒绝之地。
但此刻,却有一行马队穿过重重雪障,往玉髓关口方向行来。
马队一共是十二轻骑,并无车辇。三人当先领头,第一位是一个身着青衫、约摸五六十岁大小的老人,精神矍铄,面容红润,长须垂胸,怀抱长刀。他神态虽然豪放,脸上却隐隐挂有一丝落寞沉郁之色,乍看起来不似走南闯北的豪客,反倒像是个屡试不中之后,一面感叹怀才不遇一面依旧苦读的老文士;另两骑稍稍拖后,一位是三十余岁、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并未携带兵器,左颊至颈处有一道二寸余长的红色伤疤,更衬得其人面色冷漠。他不是左右顾盼,双眼开阖间隐露凶光;第三人是一位二十出头、身穿皂衣的年轻人,面容凝重,目光低沉,粗短身材,筋骨强健,腰间挂着一柄短刀。
另外九骑跟随在五六步开外,俱是蓝衣夹袄,短襟快靴,看起来皆是三人的随从。
这十二骑穿的皆为中原服饰,胯下所骑得则是北疆骏马。北疆骏马多属蒙古种,擅于短距离奔跑而乏长力,并不适应高原气候,此事个个口喷粗气,蹄下发软,在狂风暴雪中仅能勉强行路。但马背上的十二人却都精神健旺,不现丝毫疲态,甚至连那位年近花甲的老者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亦只穿小袄薄衫,并无畏寒之态,显然大有来历。
若是仔细观察,还可注意到每一匹马鞍后都斜插着一面小小的镖旗。随风招展的小旗上以金粉写着一个“金”字,那正是关中最有名的镖局——“金字招牌”的独门标记。
如果此刻有人注意到这十二骑,定对他们蹊跷的行踪产生疑惑。且不说一行人为何千里迢迢来到吐蕃这苦寒之地,就说既是来自中原的镖局,而行镖又并非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何须如此隐秘,却偏偏在有意无意间显露出镖旗?他们所护送的到底是何物?最奇怪的是,此刻大多数人兵器不离身,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又在雪天赶路,想必是有要务在身,但行进的速度却十分缓慢,还不是停下来歇息休整,看来若非雪势太大,甚至还会欣赏一会雪景。
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一行人如此走走停停地来到玉髓关前,刚至午后,那老者勒缰停马,拍拍肩上的积雪,王者半里外空无一人的关隘,开口问道:“此处就是玉髓关么,为何不见守军?”他的语声并不大,看似毫不费力,但在风吼雪嘶之中,仍是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身后九骑中有一人催马上前:“金镖头好眼力。这正是玉髓关,按理说应该是有守军的,但或许是风雪太大,天气寒冷,都留在屋中烤火取暖吧。”说话的是一个猥琐汉子,面上总是挂着一丝讨好的笑容。
紧随在金镖头身后的年轻武者瞟了一眼答话者,似是不满地越俎代庖地插嘴,冷笑一声:“罗师父所言未必确实吧。”又对着金镖头道“据侄儿所知,不独玉髓关,吐蕃国内许多要地都是没有守卫的,或许对于吐蕃人来说,除了他们的首都外,其余地带有险可据无城可守,派不派兵守卫其实并无区别”
这年轻人相貌英挺,神情里满是桀骜不驯之色,但对老者说话的态度仍极为恭敬,只是目光中隐隐有些不忿之意。
事实上,吐蕃国的民众多属游牧民族,平日游荡在高原之上,居无定所,随着季节变换四处迁徙,所以整个吐蕃国虽然占地颇广,但除了京都之外,几乎再无稍具规模的城池。反倒是那些遍布于吐蕃境内的寺庙,因为前往朝拜的百姓时常去寺庙附近交易物资,约定俗成般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集市,比之寻常堡垒还要热闹许多。
那位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却道:“不然,虽然吐蕃与我中原并无战事,但两国之间时有摩擦,此种情势之下,边疆关隘岂能不设守军?何况此处悬挂的旗色不旧,堡前也被新扫,并不似久无人烟的样子,恐怕其中有诈!”
金镖头不置可否,只是礼貌的回应一句:“顾大侠言之有理。”又回头望着九骑中押后的一人“任大侠也是如此认为么?”
那时一个年约三十的中年汉子,虬髯遮面,满脸风尘,蓝色长衣的下摆一半扎于腰间,另一半却露了出来,显得无精打采,似乎一路上都在发证,此刻听到金千杨问话,方才如梦初醒般“啊”了一声,皱眉沉吟道:“或许对于天性骁勇剽悍的吐蕃人来说,高原与喀拉山脉已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纵有大军入侵,也必会在啸聚而来,聚散而去的吐蕃骑士面前溃不成军。所以依我看来,被汉人视为要塞的玉髓关在吐蕃人眼里却不过徒有其名,纵有守卫,亦不过数人而已。”
不等金镖头开口,年轻武者已抢先赞道:“任大侠果然思维敏捷,想法独特,此言极有道理。我虽来过吐蕃几次,却从未想到这一点。但我曾结交下一些异族朋友,知道在他们心目中确实觉得汉人羸弱,纵然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武力却未必能及得上以一当十的吐蕃骑士。”
那中年汉子名叫任天行,此事谦逊一笑:“金少镖头太过誉了。其实我的说法也不过是拾人牙慧,并非自己独创。但你所说,吐蕃人对汉人所拥有的心理优势的确不可小觑,一旦两国交兵,凭着高原天险与吐蕃人高涨的士气,远征的汉族大军未必能一战功成,而战况拖久了,给养难以维持,只会对我们越发不理”
一旁身材矮小的黑衣汉子漠然发话:“这就是你主子的想法么?怪不得迟迟不敢对吐蕃用兵。”
任天行冷哼一声:“是否用兵吐蕃事关重大,就连你家主子也无权擅作主张吧?”随即又讥讽一笑“当然,我指的是顾兄真正的主子。”随着他语气的加重,那双半开半闭的眸子中蓦然闪现出一丝猝不及防的光芒来,令人不敢逼视。
那矮小的黑衣汉子仿佛被噎着了,愤愤瞪着任天行,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青衣老者名唤金晋虎,乃是“金字招牌”镖局的二镖头。十年前,出身武当的金晋龙、金晋虎兄弟凭着两仪剑法与武当绵掌享誉关中,随后并肩创下了“金字招牌”的偌大基业。经过兄弟二人数年努力,北镖局如今已是关中最大的一家,可谓是一面货真价实,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那位年轻武者名叫金千杨,乃是金晋龙的次子,平日只是辅佐大哥金万枫一同管理镖局内务。此次“金字招牌”接到一趟报酬丰厚的重镖,父亲本不允他走镖,是他据理力争方才成行。
那容貌猥琐的汉子名唤罗一民,不过是镖局内的一位普通镖师。而那个身材矮小的黑衣人,正是京师太子府的卿客、昔日“登萍王”顾清风的胞弟顾思空,亦是他雇用了“金字招牌”
而将军府的任天行虽与之同行而来,却坚持混入镖师中,平日不显山露水,遇见大事却极有主见,隐隐才是整个镖队的领队。
金晋虎知道顾任两人素来不和,但都是来自京师=大有来历的人物,连忙打起了圆场:“这场雪不知会下到何时,而前面四五十里都是荒山野岭,我们不如先在这玉髓关休息半日,再继续赶路吧。”
顾思空摇头:“依我看还是绕道而行,免得多生事端吧。”
金千杨忍不住道:“还要绕道?说句老实话,自我懂事以来,‘金字招牌’还尚未走过如此窝囊的镖”
这一路上顾思空颐指气使,气态张狂,金晋虎见多识广倒还罢了,金千杨年轻气盛,此时见顾思空受挫于任天行,心中暗快,借机出言讥讽。
金晋虎面色一寒:“千杨不得无礼。”又对顾思空抱拳“年轻人说话没轻重,顾大侠不必放在心上。”
“不妨。”顾思空嘿嘿一笑“金少镖头这般心浮气躁,我若是你父亲,也必不放心把‘金字招牌’交到你手里。”
金千杨从小就生活在金万枫的阴影之下,怎么努力也无法赶上兄长,此刻被顾思空触及心病,胸口的一团怨气再也收止不住,正要发作,却听罗一民插口道:“少镖头说的也是,这趟镖走了近两个月,顾大侠无妻小牵挂,我可真是想老婆了。”
“就是就是。最好一路赶到,早早交了差事才好。”一众镖师对顾思空早已暗生不忿,又见少镖头受辱,便纷纷出言相帮。金千杨这才长吐了一口气,强自按捺。
顾思空漠然地白了一眼罗一民:“你是什么身份?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么?”
罗一民本欲开口反驳,却又想起了什么一般,收声不语。
任天行拍拍他的肩膀:“嘿嘿,罗兄不如放开胸怀,先好好欣赏一下塞外风景,免得回家见到老婆时没有谈资,恐怕还会被怀疑你这段时日是叫哪个青楼姑娘给缠住了。”
听到这里,大家皆哄笑起来,气氛亦随之缓和。
任天行又对金晋虎道:“我看兄弟们一路疲乏,不如在此好好休息一番,好歹已至吐蕃境内,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此便定了下来,顾思空虽有异议,却只隐忍不发。
行至玉髓关口,果然不见任何守卫。金晋虎忙于安排众镖师解鞍牵马进入土堡,任天行则混在众镖师中说笑,顾思空只是冷眼旁观,暗暗戒备。
这土堡看似破旧,内里却十分宽敞,一间空荡荡的大堂足可容纳数十人,众人将马一并牵进也不觉得拥挤。另外尚有七八间小房,环绕在大堂周围。
金千杨大声叫道:“我等式关中来此的游客,借贵地避雪,可有人在么?”
堡内并无人回应,几间小房木门紧闭,看起来也不似有人居住。
任天行抚掌道:“入了玉髓关,才算是真正踏上了吐蕃的土地了。”
他口中虽似如常说话,其实已暗运听风辨器之术,凝神细听土堡内的动静,果然出了他们之外再无旁人:“诸位放宽心休息吧,等雪停了我们再赶路。”
众镖师便在大堂中安顿下来。
诸人本欲生火烧水做饭,却无引火之物。高原之上气候恶劣,几乎不长高大树木,而那些矮小的灌木皆被大雪覆盖,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木柴,而且除了化雪之外也难以找到水源。便有一位镖师推开一间小屋木门,见里面堆放着几垛干草;再推开第二间小屋,又有数捆干柴;第三间小屋里则是两个大水缸,皆储满了清水;第四间小屋甚至还放着几张木板床
看来这个玉髓关已成为了来往浪人与旅者避风挡雨的宿营之地。
众镖师见状大喜,引火取暖,再烧些热水,给马匹喂食,虽身处天寒地冻的高原土堡中,竟也有了一丝游子归家的温暖。
顾思空疑惑道:“却不知这些木柴与清水是何人提前准备好的?莫非附近另有他人,而且还提前预支了我们的到来?”
金千杨答道:“顾大侠不必疑心。吐蕃人热情好客,纵然是初次相遇的陌生人,也绝不会任其饿冻在自家门前。而每一个在此地宿营的旅人都会为下一个旅客预备好清水和干柴,这已成为高原上下不成文的惯例了”
任天行叹道:“凭此一点,已可看出吐蕃人的战力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骁勇善战,其军队背后还有隐形的支持,绝对不可小觑。一旦开战,便是真正的全民皆兵,而不似我们汉人,会为了自家利益而形成无谓的消耗”一言至此,他不觉陷入沉思中。
顾思空望了任天行一眼,欲言又止。
金晋虎一直默然不语,直到真正踏上吐蕃得的土地那一刻,他才第一次权衡此行的意义。
由关中出发开始,他只知道“金字招牌”此行的任务就是陪着顾思空和任天行到吐蕃都城,其余情形一概不知。究竟为何而来?目的何在?难道就是把顾、任两人送来吐蕃?或是他们身上还有什么未知的珍宝财物?
而最令金晋虎疑惑的,是大哥金晋龙临行前小心谨慎、千叮咛万嘱咐的态度,让他感觉到这是一次决不轻松地任务。事实上,如今金晋龙年事已高“金字招牌”的事务大多已移交给长子金万枫打理,此次亲自过问已足见郑重。但既然这趟镖如此重要,却为何不是大哥亲自押镖?反而派自己与外人视为败家子的二少爷前来?仅是因为自己来过吐蕃几次,还是另有什么原因?而进入吐蕃的路线也并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若要直达吐蕃都城,目前的路线绝非最佳,至少要多绕几天,这到底又是为什么?而且金晋龙亲自挑选与他同来的,也并非是镖局内武功最高,办事最得力的镖师,这究竟是有意隐藏“金字招牌”的实力,还是主雇的特殊要求?
纵然金晋虎有着百般疑问,千种好奇,却无法深究下去。他的江湖经验丰富,知道有许多事情根本不应该打探。尤其每当看到顾思空与任天行明明剑拔弩张却又竭力压抑,故作无事的样子,他都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一旦知道此次任务的真相,或许就会给自己一行人惹来灭顶之灾!
但无论如何,兄长对自己的不信任仍令金晋虎十分不快,他看着金千杨半躺于火堆旁小寐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的命运与这个侄儿何其相似:皆有一位能力超群的长兄,而作为老二,永远都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普通事务,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独当一面一份无法摆脱的苦涩感觉慢慢浮上他的心头。
顾思空、任天行与金氏叔侄各有所思,另八名镖师则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漫无边际地闲聊。
“前几间小屋里有干草、柴禾、清水、睡床我刚刚试着打开后面的几间小屋,门却被锁住了,你们猜猜会有什么?”
“哈哈,也许有一个大美女呢”
“或许是战死在玉髓关的亡魂”
“说不定这些食物清水都是附近的马匪所留的,那些屋里都是他们抢来的金银财宝”
镖师们七嘴八舌,胡乱开着玩笑。他们并不知道此行的目的,虽然时间耽搁很久,但一路上全无风险,直如游山玩水一般,众人的心情都显得十分轻松。
“光说有什么用,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可是几间房门都锁了,我们毕竟是借宿的客人,强行破门总是不好吧。”
“不要紧,我胡八家传开锁绝技,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众镖师说得兴起,那胡八就待取开锁,却被罗一民劝阻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兄还是不必了吧。”
“罗兄以往可不是这般胆小怕事的啊,为何一入吐蕃就像变了个人?”
“咳咳,身处异乡,谨慎点总是不会错的。”
“嘿嘿,我这一路就发现罗兄谨慎得过分,每晚都要念上好几遍阿弥陀佛,若不是我与你相识几年,定一位你是中了邪”
几个人一起起哄道:“中的什么邪,多半是被哪个小丫头摄去了魂吧”
说着话,那胡八已来到第五间小屋前,二三下便打开了锁,里面却是两排兵器架,放着数十根木棒。这些木棒皆用硬木所制,长短如一,握手处皆有红布包裹,大概是供战时所用。众人大觉好奇,又撺掇胡八去开余下的几间小屋。
这一路上,顾思空与任天行为了免生误会,并不约束镖师的行为。而金氏叔侄了解这几个镖师好玩爱闹的性子,亦不阻止他们。
第六间房内放着几个大碾盘;第七间房内是几根铁架,不知做何用处。众人又朝第八间房拥去
任天行原本神思不属地望着那些镖师往来玩闹,此刻心中忽觉不妥,大叫一声:“诸位且慢”话音未落,第八间房门已被推开!
于此同时,顾思空与金晋龙一有所感,几道惊疑不定的目光一同朝小屋中望去。
房门打开的一刹那,大家都愣住了,然后齐齐吸了一口冷气。
这间屋内并无任何陈设,里面却有八个吐蕃士卒软到在地,而在这些横七竖八、不知死活的士卒中间,赫然盘膝端坐着一位白衣人!
谁也没想到这土堡内另有其他人。何况众人来到玉髓关后,引火烧水,吵嚷不休,足足吵闹了近两柱香工夫,却一直无人现身,仅此一点已足够令人生疑。
但见那人穿着一身洁净得不染一尘的白袍,半垂着头锻礼于房中,额边两缕诡异的白发直直地披散下来,瞧不清楚容貌,此刻,他盘坐于诸多身材魁梧的士卒之间,显得十分瘦小,却让人觉得,仿佛是某种来自幽冥鬼域的庞然大物。
众人打开房门时他毫无反应,亦听不到他的呼吸,竟不知是死是活。一时每个人的心理都打了个突,如非光天化日之下,定会疑心遇见了山精鬼魅。
一时间,土堡内鸦雀无声,只听得外面大雪簌簌而落的声响。
顾思空与任天行皆非凡俗之辈,各怀精深武功,在江湖上都算是有名有姓的一流高手,但初入土堡却全无察觉,直到胡八打开房门乍见白衣人的瞬间方才有所感应,两人心头的震撼实难用言语形容,此刻互望一眼,一左一右来到门前,凝神望向那白衣人。
半响后,方才有人大着胆子叫了一声:“大师?大师!”却无回应。
这白衣人虽是俗家打扮,但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似乎只应属于静心修道之人。
一个镖师颤声问道:“他到底是死是活啊?”
这的确是诸人心底共同的疑问。说这白衣人是活人,却无半点生气,若说是死人,又为何能端坐于房中?而那些守卫的吐蕃士卒是否都是被他制住或杀死的呢?
碧色,不知是否是那玉镯反映雪光所致。
吴戏言隐约记得,自己曾经听说过一种古怪的刺青,只恨此刻残酒未醒,一时竟然想不起来
然后,他就看见了另外一个白衣少年!
那个生着一张娃娃脸的白衣少年倒提着一把精光四射的短剑直直朝吴戏言缓缓走来,脸上带着一份令人畏怖的期待之色。
那柄白衣少年倒提的短剑长不过尺半,在积了半寸雪的地面上划过,却没有留下一点划痕,看似离雪面还有肉眼难以察觉的距离,但那剑锋与地面之间,却传来令人惊骇的摩擦之声,如同短剑正毫无痕迹地穿透积雪,与地面直接接触。而那嘶哑的摩擦声决不像是一柄短剑所能发出的,倒似是一把重达百斤的开山巨斧!
眨眼问,吴戏言的酒全醒了。
以前,吴戏言也曾面对过威胁,甚至比此刻的情形更为急迫,但他甚至都懒得露出一丝惧意,因为任何人都清楚,如果杀死了吴戏言,那么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家人、师门、朋友,甚至只是和他有过一次鱼水之欢的青楼女子,都可能遭到飞来横祸。
所以,尽管吴戏言身无武功,却比许多武人更有一份硬气。
但,这一次,他却毫无选择!
正如白衣人所说,他今日不得不连犯两条忌讳:纵然刀剑相逼,他也不得不说出曾经说过的重要情报。
因为,只看白衣少年脸上的奇异神情,他就清楚地知道,面对的正是那种嗜杀且绝对不惜后果的疯子。
吴戏言不顾身份地大叫起来:“先生请留步,我这就回答你的问题”
值此生死关头,吴戏言终于想起了这看似孪生兄弟却迥然不同的两个白衣人的来历。
——鹤发童颜!
“鹤发童颜求见端木庄主。”
端木敬颜披着半边衣服,打着哈欠,勉强坐进大堂正中的虎皮交椅上,一面揉着眼睛,一面慢慢念出手中一张白纸上的几个字,皱皱眉头:“什么东西?”
堂下一位小厮垂手恭顺地回答道:“求见庄主的是两个白衣人。一个四十多岁模样,另一个瞧起来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既不似父子又不像是朋友,不知道是什么来历。”
端木敬颜冷哼一声:“他们有没有说到底找我什么事?嗯,像不像那种穷困潦倒的家伙?或是身怀至宝待价而沽的?”
小厮努力回想,犹犹豫豫地道:“是那个中年人出面递的帖子,并没有说因为何事找庄主。不过他们虽然不像那种穷得要卖儿卖女的破落户,但或许真有什么宝贝。”
“呸!”端木敬颜一口浓痰喷在小厮脸上“不问清楚凭什么替他传信?他娘的,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急事,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不想活了?”
位于京城之北二十里的端木山庄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原只不过是一家当铺,可是却比许多江湖门派更为有名。因为这家当铺专门搜罗各种奇珍异宝,然后转手,卖给京城的名门望族、纨绔子弟,甚至是当红的青楼姑娘。
出入京师,身份可谓是最重要的,而身怀异宝正是一张极为特别的身份证明。试想一位王侯戴在头上、挂在身上的都是几百两银子一件的“便宜货”又有谁会信任他的身份?又岂能得到与之名望相符的敬重?所以,许多贵族豪门不惜重金,只求能从端木山庄中购来新奇贵重的宝贝。
久而久之,江湖上人人都知道端木山庄之名。若是囊中羞涩,恰好手头上又有几件奇珍异宝,便可以用之换取银两。当然,价格并不公道,赎金却高得离谱,赎回的条件也相当苛刻,一旦超过短短的期限,恐怕就再无可能物归原主。名曰典当,事实上就是低价收购。
但至少,这是一个可解燃眉之急的地方。
受了端木敬颜一口浓痰,那小厮却动不敢动一下,结结巴巴地道:“咳咳,那个中年人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庄主平日不是教训我们,适当的时候要与人为善,免得被人在背后说三道四”
听小厮如此回答,端木敬颜不禁一怔。
所谓“与人为善”之言不过是他偶尔兴起讲的,想不到下人倒记得清楚,可如此一来,反倒不好再责怪这小厮,只好没好气地骂一句:“叫他们滚,老子要继续睡觉。”
“抱歉打扰了端木庄主睡眠,可在下的确有急事想求。”一个白衣人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大堂中。
端木敬颜不由一惊。
这端木山庄虽不是什么武林世家,但财大气粗,重金请来的护院皆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好手。这白衣人虽然看起来豪不起眼,却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到这里,必然有非常的本领。
端木敬颜心念电转,随即指着小厮怒骂道:“滚!顺便叫看门的蠢货也一并滚蛋!”骂完,转过脸面对白衣人却立刻换上一副表情,不失倨傲地一笑“不知先生怎么称呼?”白衣人只是简单地两个字:“鹤发。”
在端木敬颜听来,白衣人那略含傲意的回答无疑展现着一种高贵的身份,再配上那两缕垂直的白发,平添几许仙风。所以尽管他从未听说过这个名号,还是含笑道:“久仰久仰。却不知鹤发先生早上是习惯喝茶还是喝酒,或是来碗燕窝?”他是多年的生意人,早习惯了看人说话。但见此人英华内敛、不急不躁,便知来了大主顺,心里猜想,对方的目的到底是卖还是买?
鹤发摇摇头:“只请端木庄主屏退左右。”
端木敬颜嘿嘿一笑,微微挥手,几名侍从应声退下。
鹤发微微一哂:“还有九人想必是端术庄主的心腹,就不必刚避了。”
端术敬颜大感惊讶。
事实上端木山庄日进万金,戒备森严,在夹墙暗阁里正是藏有几名高手,这些隐情自然不足为外人道,却不想对方在不动声色中便已察觉,甚至连人数多少都了然于胸。
又听鹤发续道:“不过今日的事情若有泄漏,惹上麻烦的人恐怕不止是我。”
端木敬颜听出鹤发的话中之意,心头极不舒服,只是碍于对方来历可能不小,也不便发作,只好借着笑声掩饰:“哈哈,我做买卖向来诚信无欺,天地可鉴。鹤发先生无须多虑。”
鹤发淡淡道:“今日我不是与庄主做买卖的,而是来打听一个消息。”
“哦?”端木敬颜顿时少了兴趣,讪讪一笑“那么鹤发先生好像来错了地方,你应该去京城找‘君无戏言’才是。”
鹤发不急不徐道:“我已找过吴戏言,所以这才到了端木庄主。若是庄主愿意帮忙,这个小玩意敬请收下。”
说话间,他已在桌上轻轻放下一枚小巧的金簪。金簪内嵌有一枚绿豆大小的玉色珠子。然而奇的是,那簪子光华耀眼,价值不菲,可镶嵌的珠子上却布满许多小黑点,如同霉变。
“翰墨簪!”端木敬颜盯着那支金簪,双目放出异彩。
“端木庄主果然好眼力。”鹤发微笑道“此‘翰墨簪’看似平常,然而簪内的那枚东海夜明珠上却以精工巧手刻下了千余字的诗词名句,肉眼难辨,每至夜深时以珠光映于墙上,方可一窥究竟。”
端木敬颜素闻“翰墨簪”之名,心痒难耐,伸手欲取来看个究竟,却被鹤发止住,微笑道:“端木庄主是个生意人,当然知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道理。”难得的是,鹤发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着那份泰然自若的态度,无论是利诱对方还是有求于人,神情上都没有半分异样。
端木敬颜咽了口唾沫.努力掩饰住眼中的贪婪:“还请先生明示来意。”
鹤发缓缓道:“事情要从十六年说起。一位来自吐蕃的年轻人到了京师,住在平安客栈中,却不幸生了急病。或许是因为他的形貌惹人生疑,所以无人援救,反而被小偷趁机偷去盘缠。店主怕被恶疾传染,竟将他赶出客栈,眼看就要横死路边,幸好有一位无意路过的好心人于心不忍,把他接回家中,悉心看护,总算将之从回门关救了回来。那年轻人感激其救命之恩,奈何身无长物,便把贴身挂着的一块奇异红石相赠,说是家传之宝留作信物,日后再来相谢,随后便返回吐蕃”
“且住。”端木敬颜听得不耐,插口道“这故事忒也平常,与我又有何关系?只怕先生找错了人。”
鹤发听若不闻,甚至语速都没有改变:“那个好心人只是一个普通商人,本也不求人报答,只是看那奇异的红色石头好玩,便随意收下。不料半年后,他做生意赔了本,欠下巨额债务,将家财尽数变卖依然难抵,走投无路之下,听说端木山庄收留异宝,便把那块红石抵押给了庄主”
端木敬颜这才明白过来:“哈哈,原来你说的是那块红色的小石头啊。虽然奇巧,却非玉非宝,并不值几个钱,亏我还给他二十两银子。”话语中大有懊悔之意。
鹤发望定端木敬颜:“我相信端木庄主不会做赔本的生意,只想知道现在这块红色的石头到底在何处?”
这一眼瞧得端木敬颜心头有些发毛,不由如实回答:“嘿嘿,我自然不会赔本,只是先生既然如此看重,想必此物的价值远不止一百两银子,想必我倒是卖亏了。”
“买家是谁?”
端木敬颜却反问道:“先生可否先透漏一下这块红色石头到底是何来历,莫非真是我看走了眼?我实在有些好奇。”
鹤发略略沉思:“反正你已插手此事,麻烦迟早要来,告诉你也无妨。”
端木敬颜冷笑:“我只怕没有钱赚,倒是不怕麻烦。”
“那个年轻的吐蕃人乃是当年吐蕃王最宠信的幼子,本只是贪图玩乐的小王子,以为恋羡中原风物,这才偷偷跑来京师。原以为会增长一番阅历,谁知一场大病反而让他见识到汉人的自私无情,若非那个好心商人相救,必已客死异乡。他曾于病中誓要报此仇怨,回到吐蕃后发奋图强,励精图治,不几年后吐蕃王废长立幼,他于两年前即位,便是当今的吐蕃之王。”
端木敬颜一惊:“怪不得听说这两年中原与吐蕃冲突不断,原来里面竟有这么个缘故。莫非吐蕃王朝晖那个红色石头后便会立刻发兵中原?不过那东西看起来倒不见得有何价值,莫非是什么特殊的宝贝?”
鹤发摇摇头:“吐蕃王极有自知之明,虽年轻时受辱于汉人,却不会因此擅动刀兵。只是那红色石头乃是他家传至宝,家族中人都曾立下重誓,任何人交回此物都可以要求石头的拥有者无条件地做一件事,这件事可小可大,哪怕迫得吐蕃王当场自杀亦有可能。只可惜路途遥远,当年的吐蕃王子未能及时收回红石,事后也再找不到那个好心的商人,而此物若是落在心怀不轨之人的手里,定然后患无穷!”
端木敬颜嗤鼻道:“那块红色的石头有什么魔力,竟能让吐蕃的一国之君当庭自杀,可真是有些令人难以相信”
鹤发正色道:“吐蕃人相信灵魂升天之说,死者皆以天葬,即是将尸身用利刃分解,然后任由群鹰啄食。而每一个历史久远的家族都有专用的天葬台,其中最为高贵家族的天葬台是将山腹中的坚刚之石以大锤震碎,精选出同样大小的碎石,用鹰羽编织的羽线相穿,再用原始森林中千年黑木的木胶凝合,而这一枚独一无二的红色石头便是来自于吐蕃王族的天葬台。之所以特别,是因为吐蕃人相信天葬台上的无数碎石中,唯有这一块沾有数十代家族先辈的魂灵之气,称之为‘天脉圣石’!因色如血染,又叫‘天脉血石’,只有最受信任的家族嫡亲方有资格佩戴。”
端木敬颜听得目瞪口呆,拍腿长叹。也不知是叹息“天脉血石”的由来,还是恼恨自己居然低价卖出了至宝。
“此石事关重大,还请端木庄主不吝告知其下落。”
端木敬颜喘息已定,忽又板起脸来:“端木山庄之所以有今日的声誉,全在于诚信无欺。若是先生要我吐露买家姓名,恕难从命。”
其实对于他来说,从无诚信可言,只不过待价而沽,想再多得些好处罢了。
鹤发静静望着端木敬颜,似乎在揣测他的心理,端木敬颜被他瞧得心中发毛,喝道:“有得很么好看的?老子就算不说你又能如何?”
鹤发轻声一叹:“看来端木庄主并不喜欢喝敬酒了。”这本是一句充满威胁的话,却被他说得如此遗憾和惋惜。
端木敬颜不怒反笑:“嘿嘿,只可惜我老子给我起错了名字,偏偏唤作敬颜,不叫敬酒。当然,此事还是有商量的余地的”
鹤发打断端木敬颜的话头:“端木庄主是个有原则的人,恰好我也是。”说罢,他将桌上的“翰墨簪”收入怀中,对端木敬颜略施一礼,转身往门外走去。
这个举动顿时激怒了端木敬颜,他一拍桌子:“他娘的,一大早就把老子叫醒陪你说话解闷么?”
鹤发头也不回:“我说过,端木庄主听了这番话后必有麻烦。”
端木敬颜冷笑一声:“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
这句话其实是暗语,此前每当遇到谈不拢价格的情形,暗藏在大厅中的得力手下便会保证主人再也“见不到”那些难缠的客人。
端木敬颜此刻断定,这两个化名“鹤发童颜”的白衣人只不过是吐蕃王派来寻找“天脉血石”的使者,既然来自那么遥远的地方,将之杀之灭口绝对五人知晓。事后若能再想办法收回“天脉血石”便可发一大笔横财
鹤发信手拈着“翰墨簪”缓步走出大堂,眼角余光已瞥见几名庄丁一面神情异常地低声嘀咕,一面缓缓朝他逼近。鹤发却混若无事,只是朝着静立于堂外的白衣少年轻轻点了点头。白衣少年立时目射异色,径入堂中。
“不过是一件赝品,却不知又要引出什么样的灾祸,真可谓是认为才死,鸟为食亡。”突然,大厅角落中的一个老人喃喃叹道。
鹤发循声望去。但见那老人五六十岁年纪,头大如斗,乱发遮住面目,只看得到满脸的皱纹与一双亮若晨星的眼睛。他破旧的衣衫沾染了不少油污,浑若乞丐,可立于他身旁的庄丁对他却是态度恭敬,没有半点轻屑之色。
鹤发自知手中的“翰墨簪”虽非真品,但模仿得几可乱真,实不明白这老人匆匆一眼之下如何能辨别真假。他心知这老人非比寻常,缓缓走近:“老人家为何能断定在下手中的‘翰墨簪’是赝品?”
老人神秘一笑:“你不必佩服我的眼光,只因为我恰好知道真品正在何处。”
“哦,愿闻其详。”
老人先随意一挥手,遣走身边的庄丁,然后用只有鹤发才能听得到的低沉声音道:“就在我手里。”
这句话实在像是一个玩笑,只看老人落泊的模样,谁也不会相信价值连城的“翰墨簪”居然会落在他的手里。
但是鹤发却没有笑。他若有所思的目光定定凝在老人那双手上。这是一双完全不符合主人身份的手,关节有力,修长洁净,大拇指显得格外粗壮。
鹤发轻轻把手中那支赝品放到老人身前的几上:“打扰老人家实非得已,此簪虽是伪造,亦非凡品,权当赔罪。”
老人一怔:“你认得我?”
鹤发微笑着摇摇头。
老人怪眼一翻:“那你又何须如此?我虽然老了,可是眼光并不差。莫说你,就是那白衣小子一人也足以将整个端木山庄闹得天翻地覆。”
鹤发笑了笑,柔声道:“没什么原因,或许只是因为我尊敬同样有眼力的人罢了。”
老人哈哈大笑,毫不客气地收簪入怀,猛然抬头对几名悄悄掩近鹤发的庄丁大喝道:“想要命的人都滚!”
这一刻他须发皆扬,气势摄人,再也没有半分料到之态。一众庄丁面面相觑,竟再无一人敢近前。
老人盯着鹤发沉声道:“可知老夫为何收下这簪子?”
鹤发道:“老人家自然有老人家的道理,说与不说都无妨。”
“老夫一向恩怨分明。端木山庄中只有一人对我有恩,若是他日后下令,老夫必将不择手段、全力追杀你于天涯海角。”老人叹了口气,一字一句道“这支簪子,或许买的就是老夫的命!”
这边,端木敬颜正在思索如何利用那“天脉血石”发财,想到妙处,止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觉房中有异,抬眼却见一个白衣人正盘膝坐在大堂正中。
端木敬颜只道鹤发去而复回,冷然道:“你还来做什么?”继而却发现,眼前的这个白衣人并非鹤发,而是一个长着张娃娃脸的年轻人。
“我叫童颜,你叫端木敬颜,我们都有一个颜字。”年轻人笑得很可爱,语气却十分古怪,仿佛是不擅言辞的人正努力寻找一个笨拙的话题。
端木敬颜没好气道:“你爹已经走了,你也快走吧。”
童颜仿佛坐的很舒服,左右四顾大堂中华丽的陈设:“他不是我爹,我不走。”这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说颇有些撒泼的意味。
端木敬颜哼道:“老子没空,外面自有人陪你玩。”
童颜淡然一笑,突然从怀中变戏法般摸出一柄短剑:“想和我玩剑么?不用白费心机了,他们可是杀不了我的。”他看似天真随意的话语,却一举揭穿了端木敬颜的用心。
端木敬颜大怒,戟指冷喝:“滚出去!”
刹那间,端木敬颜但觉眼前猛然一亮,如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突然迎面炸开一道火光,那么地猝不及防。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随即指尖一凉,然后才有一股剧痛传来。
端木敬颜睁眼再瞧,才发现自己刚才伸出的那个手指已然不见,鲜血正如泉水般汹涌而出,又惊又怒之下,刚要放声大叫,嘴中忽又多出一物,正是自己的一截断指,尚有余温。
童颜依然在笑,但他那如同玩具的短剑却在空中狂闪了九下,每一次闪动都换来一声闷哑在喉咙中的惨哼。
那是藏在暗墙中的九名端木山庄保镖,见到主子遇险,不约而同地一并杀出,却在刹那间变成了九具尸体,所有人的喉间都有一道细若丝线、几不可见的血痕。
童颜满意地舔舔嘴唇,笑嘻嘻地望向端木敬颜:“你那么有钱,怎么舍不得找几个真正的高手?”
端木敬颜完全怔住了,甚至忘掉了手指的疼痛。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九名手下并不是什么绝顶高手,但九人合击也绝非如此不堪一击,没想到面前这个仿佛孩子的年轻人武功高的惊人!
端木敬颜虽然武技不高,但这些年来三教九流的人见过不少,眼光亦算独到。依他判断,童颜必是一进大堂就已测定九人的方位,斩断自己手指的同时便发起进攻,有两人甚至是咽喉中剑后方才从藏身处跃出的。尽管童颜是趁对手措手不及时发招,但他的那柄短剑确实是快得不似人间所有。
更令人惊惧地是,童颜出剑一击必杀的诡异方式,无论对手是强是弱,他都不会在任何一人身上浪费一点多余的力气。这除了是对自己剑法的绝对自信,更多的还来自于对人体要害的熟悉,而这种熟悉,是需要亲手杀死许多人才能换来的!如若真是这样,这个长着娃娃脸的年轻人绝不单纯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而最可怕的还不是他杀人的方式,是他杀人后的神情。尽管童颜的白衣上连一丝血迹都没沾上,但他的脸上却无疑多了某种东西,那种神情就像是饥饿了许久的人刚刚吃下一顿饕餮大餐,只想在床上躺着,慢慢消化,慢慢回味。这绝对是一种贪婪嗜血的病态,仿佛只有死亡和鲜血才能让他苍白的心得到真正的满足。
这是端木敬颜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他腿弯一软,跌坐在虎皮交椅中,口中嗫嚅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嗯,今天已杀够了,我不杀你,不过你要乖点才行。”听童颜的口气,倒像是在哄孩子。
“我”端木敬颜常常出入京师的富贵豪门,可谓是见过大世面的人,遇到的高手简直难以尽数,但此刻,他却被这个在江湖上声名不著的童颜吓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对于他这个生意人来说,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包括生命在内。以往即使面临死亡,他也可以凭着口才与财富化险为夷,但这一次,面对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恶魔,他完全没有能够说服对方的把握,只能无助地呆坐在椅中,生不出半点反抗之意。
童颜轻抚着短剑,似乎在喃喃自语着什么。那柄短剑竟然不沾一丝血迹,剑面如镜,剑锋如水。而此刻,这柄本来带有极大杀气的短剑亦像是饱餐过后,显出一丝温柔倦怠之意来。
就见童颜轻轻把剑抱在怀里,如同抱着心爱的女人。这才转过头来,揪起端木敬颜,面贴面,眼对眼地望着他:“现在,我师父问你的问题可有答案了吗?”
听到童颜称呼鹤发为“师父”端木敬颜这才真正地绝望了。他本以为鹤发瞧起来身无武功,门外的手下或许可以制住他与童颜交换人质。但,有徒如此,其师岂不是更为可怕?
“我、我什么都告诉你”童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放开瘫在椅中的端木敬颜,缓缓朝门口走去。
端木敬颜暗中出了口长气,虽然死了几名手下,少了一截手指,他却只觉得万分侥幸。
童颜走到门边,忽又一顿,停下步来,缓缓问道:“我记得你刚才对师父说,你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端木敬颜心头一紧,平日机变百出,此刻却不知该说什么。
只听童颜又轻笑道:“既然你的原则是诚信无欺,我当然不应该破坏你的原则,对不对?”
端木敬颜一时还不明白其意为何,只是感觉到一股无坚不摧的杀气迎面袭来,心头不由大骇,随即眼前蓦然一亮。
虽然端木敬颜之后一直活到了六十三岁,但这片雪亮的剑光却是他一生中最后看到的风物。
茫茫戈壁,皑皑白雪。
冷冽惊寒的劲风卷着鹅毛般的大雪呼啸而至,群山轰鸣,如雷霆掠过。若是此刻站在玉髓关头,但见风漫绝壁,雪舞横岩令得整个喀拉山脉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色的战甲,会让人错觉,这是一条拔地而起、横贯南北的白色巨龙,眺目远望,依稀可见延绵数百里的龙身,却再难分辨出那已探入远方天穹深处的龙头
喀拉山脉东面是中原王朝的群山峻岭,西面则是吐蕃国一望无涯的莽莽高原。延绵数百里的喀拉山脉就如同一道屹立与两国之间的天然屏障,不但隔开了冰雪风沙,世故人情,语言风俗,和文化信仰,也隔开了两族之间的战火纷争。
而位于喀拉山脉中部的玉髓关,就是由中原进入吐蕃国境的第一道门户。
玉髓关虽以关为名,却只不过是两山之间峡谷里德一座土堡,土堡前飘着几面彩色的幡旗,并摆有一排栅栏,连守卫也不见一个。
吐蕃境内本就人稀,值此寒冬腊月,大雪封山之际,除了肆虐于荒原山野里无穷无尽的暴雪和狂风外,不但人迹罕有,就连凶猛的野兽也极少现出踪迹。这里俨然已成为一片冰冷孤寂的荒绝之地。
但此刻,却有一行马队穿过重重雪障,往玉髓关口方向行来。
马队一共是十二轻骑,并无车辇。三人当先领头,第一位是一个身着青衫、约摸五六十岁大小的老人,精神矍铄,面容红润,长须垂胸,怀抱长刀。他神态虽然豪放,脸上却隐隐挂有一丝落寞沉郁之色,乍看起来不似走南闯北的豪客,反倒像是个屡试不中之后,一面感叹怀才不遇一面依旧苦读的老文士;另两骑稍稍拖后,一位是三十余岁、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并未携带兵器,左颊至颈处有一道二寸余长的红色伤疤,更衬得其人面色冷漠。他不是左右顾盼,双眼开阖间隐露凶光;第三人是一位二十出头、身穿皂衣的年轻人,面容凝重,目光低沉,粗短身材,筋骨强健,腰间挂着一柄短刀。
另外九骑跟随在五六步开外,俱是蓝衣夹袄,短襟快靴,看起来皆是三人的随从。
这十二骑穿的皆为中原服饰,胯下所骑得则是北疆骏马。北疆骏马多属蒙古种,擅于短距离奔跑而乏长力,并不适应高原气候,此事个个口喷粗气,蹄下发软,在狂风暴雪中仅能勉强行路。但马背上的十二人却都精神健旺,不现丝毫疲态,甚至连那位年近花甲的老者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亦只穿小袄薄衫,并无畏寒之态,显然大有来历。
若是仔细观察,还可注意到每一匹马鞍后都斜插着一面小小的镖旗。随风招展的小旗上以金粉写着一个“金”字,那正是关中最有名的镖局——“金字招牌”的独门标记。
如果此刻有人注意到这十二骑,定对他们蹊跷的行踪产生疑惑。且不说一行人为何千里迢迢来到吐蕃这苦寒之地,就说既是来自中原的镖局,而行镖又并非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何须如此隐秘,却偏偏在有意无意间显露出镖旗?他们所护送的到底是何物?最奇怪的是,此刻大多数人兵器不离身,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又在雪天赶路,想必是有要务在身,但行进的速度却十分缓慢,还不是停下来歇息休整,看来若非雪势太大,甚至还会欣赏一会雪景。
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
一行人如此走走停停地来到玉髓关前,刚至午后,那老者勒缰停马,拍拍肩上的积雪,王者半里外空无一人的关隘,开口问道:“此处就是玉髓关么,为何不见守军?”他的语声并不大,看似毫不费力,但在风吼雪嘶之中,仍是让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身后九骑中有一人催马上前:“金镖头好眼力。这正是玉髓关,按理说应该是有守军的,但或许是风雪太大,天气寒冷,都留在屋中烤火取暖吧。”说话的是一个猥琐汉子,面上总是挂着一丝讨好的笑容。
紧随在金镖头身后的年轻武者瞟了一眼答话者,似是不满地越俎代庖地插嘴,冷笑一声:“罗师父所言未必确实吧。”又对着金镖头道“据侄儿所知,不独玉髓关,吐蕃国内许多要地都是没有守卫的,或许对于吐蕃人来说,除了他们的首都外,其余地带有险可据无城可守,派不派兵守卫其实并无区别”
这年轻人相貌英挺,神情里满是桀骜不驯之色,但对老者说话的态度仍极为恭敬,只是目光中隐隐有些不忿之意。
事实上,吐蕃国的民众多属游牧民族,平日游荡在高原之上,居无定所,随着季节变换四处迁徙,所以整个吐蕃国虽然占地颇广,但除了京都之外,几乎再无稍具规模的城池。反倒是那些遍布于吐蕃境内的寺庙,因为前往朝拜的百姓时常去寺庙附近交易物资,约定俗成般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集市,比之寻常堡垒还要热闹许多。
那位身材矮小的黑衣人却道:“不然,虽然吐蕃与我中原并无战事,但两国之间时有摩擦,此种情势之下,边疆关隘岂能不设守军?何况此处悬挂的旗色不旧,堡前也被新扫,并不似久无人烟的样子,恐怕其中有诈!”
金镖头不置可否,只是礼貌的回应一句:“顾大侠言之有理。”又回头望着九骑中押后的一人“任大侠也是如此认为么?”
那时一个年约三十的中年汉子,虬髯遮面,满脸风尘,蓝色长衣的下摆一半扎于腰间,另一半却露了出来,显得无精打采,似乎一路上都在发证,此刻听到金千杨问话,方才如梦初醒般“啊”了一声,皱眉沉吟道:“或许对于天性骁勇剽悍的吐蕃人来说,高原与喀拉山脉已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纵有大军入侵,也必会在啸聚而来,聚散而去的吐蕃骑士面前溃不成军。所以依我看来,被汉人视为要塞的玉髓关在吐蕃人眼里却不过徒有其名,纵有守卫,亦不过数人而已。”
不等金镖头开口,年轻武者已抢先赞道:“任大侠果然思维敏捷,想法独特,此言极有道理。我虽来过吐蕃几次,却从未想到这一点。但我曾结交下一些异族朋友,知道在他们心目中确实觉得汉人羸弱,纵然在数量上占有优势,武力却未必能及得上以一当十的吐蕃骑士。”
那中年汉子名叫任天行,此事谦逊一笑:“金少镖头太过誉了。其实我的说法也不过是拾人牙慧,并非自己独创。但你所说,吐蕃人对汉人所拥有的心理优势的确不可小觑,一旦两国交兵,凭着高原天险与吐蕃人高涨的士气,远征的汉族大军未必能一战功成,而战况拖久了,给养难以维持,只会对我们越发不理”
一旁身材矮小的黑衣汉子漠然发话:“这就是你主子的想法么?怪不得迟迟不敢对吐蕃用兵。”
任天行冷哼一声:“是否用兵吐蕃事关重大,就连你家主子也无权擅作主张吧?”随即又讥讽一笑“当然,我指的是顾兄真正的主子。”随着他语气的加重,那双半开半闭的眸子中蓦然闪现出一丝猝不及防的光芒来,令人不敢逼视。
那矮小的黑衣汉子仿佛被噎着了,愤愤瞪着任天行,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青衣老者名唤金晋虎,乃是“金字招牌”镖局的二镖头。十年前,出身武当的金晋龙、金晋虎兄弟凭着两仪剑法与武当绵掌享誉关中,随后并肩创下了“金字招牌”的偌大基业。经过兄弟二人数年努力,北镖局如今已是关中最大的一家,可谓是一面货真价实,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那位年轻武者名叫金千杨,乃是金晋龙的次子,平日只是辅佐大哥金万枫一同管理镖局内务。此次“金字招牌”接到一趟报酬丰厚的重镖,父亲本不允他走镖,是他据理力争方才成行。
那容貌猥琐的汉子名唤罗一民,不过是镖局内的一位普通镖师。而那个身材矮小的黑衣人,正是京师太子府的卿客、昔日“登萍王”顾清风的胞弟顾思空,亦是他雇用了“金字招牌”
而将军府的任天行虽与之同行而来,却坚持混入镖师中,平日不显山露水,遇见大事却极有主见,隐隐才是整个镖队的领队。
金晋虎知道顾任两人素来不和,但都是来自京师=大有来历的人物,连忙打起了圆场:“这场雪不知会下到何时,而前面四五十里都是荒山野岭,我们不如先在这玉髓关休息半日,再继续赶路吧。”
顾思空摇头:“依我看还是绕道而行,免得多生事端吧。”
金千杨忍不住道:“还要绕道?说句老实话,自我懂事以来,‘金字招牌’还尚未走过如此窝囊的镖”
这一路上顾思空颐指气使,气态张狂,金晋虎见多识广倒还罢了,金千杨年轻气盛,此时见顾思空受挫于任天行,心中暗快,借机出言讥讽。
金晋虎面色一寒:“千杨不得无礼。”又对顾思空抱拳“年轻人说话没轻重,顾大侠不必放在心上。”
“不妨。”顾思空嘿嘿一笑“金少镖头这般心浮气躁,我若是你父亲,也必不放心把‘金字招牌’交到你手里。”
金千杨从小就生活在金万枫的阴影之下,怎么努力也无法赶上兄长,此刻被顾思空触及心病,胸口的一团怨气再也收止不住,正要发作,却听罗一民插口道:“少镖头说的也是,这趟镖走了近两个月,顾大侠无妻小牵挂,我可真是想老婆了。”
“就是就是。最好一路赶到,早早交了差事才好。”一众镖师对顾思空早已暗生不忿,又见少镖头受辱,便纷纷出言相帮。金千杨这才长吐了一口气,强自按捺。
顾思空漠然地白了一眼罗一民:“你是什么身份?这里有你说话的地方么?”
罗一民本欲开口反驳,却又想起了什么一般,收声不语。
任天行拍拍他的肩膀:“嘿嘿,罗兄不如放开胸怀,先好好欣赏一下塞外风景,免得回家见到老婆时没有谈资,恐怕还会被怀疑你这段时日是叫哪个青楼姑娘给缠住了。”
听到这里,大家皆哄笑起来,气氛亦随之缓和。
任天行又对金晋虎道:“我看兄弟们一路疲乏,不如在此好好休息一番,好歹已至吐蕃境内,也不必急于一时。”
如此便定了下来,顾思空虽有异议,却只隐忍不发。
行至玉髓关口,果然不见任何守卫。金晋虎忙于安排众镖师解鞍牵马进入土堡,任天行则混在众镖师中说笑,顾思空只是冷眼旁观,暗暗戒备。
这土堡看似破旧,内里却十分宽敞,一间空荡荡的大堂足可容纳数十人,众人将马一并牵进也不觉得拥挤。另外尚有七八间小房,环绕在大堂周围。
金千杨大声叫道:“我等式关中来此的游客,借贵地避雪,可有人在么?”
堡内并无人回应,几间小房木门紧闭,看起来也不似有人居住。
任天行抚掌道:“入了玉髓关,才算是真正踏上了吐蕃的土地了。”
他口中虽似如常说话,其实已暗运听风辨器之术,凝神细听土堡内的动静,果然出了他们之外再无旁人:“诸位放宽心休息吧,等雪停了我们再赶路。”
众镖师便在大堂中安顿下来。
诸人本欲生火烧水做饭,却无引火之物。高原之上气候恶劣,几乎不长高大树木,而那些矮小的灌木皆被大雪覆盖,一时半会儿根本找不到木柴,而且除了化雪之外也难以找到水源。便有一位镖师推开一间小屋木门,见里面堆放着几垛干草;再推开第二间小屋,又有数捆干柴;第三间小屋里则是两个大水缸,皆储满了清水;第四间小屋甚至还放着几张木板床
看来这个玉髓关已成为了来往浪人与旅者避风挡雨的宿营之地。
众镖师见状大喜,引火取暖,再烧些热水,给马匹喂食,虽身处天寒地冻的高原土堡中,竟也有了一丝游子归家的温暖。
顾思空疑惑道:“却不知这些木柴与清水是何人提前准备好的?莫非附近另有他人,而且还提前预支了我们的到来?”
金千杨答道:“顾大侠不必疑心。吐蕃人热情好客,纵然是初次相遇的陌生人,也绝不会任其饿冻在自家门前。而每一个在此地宿营的旅人都会为下一个旅客预备好清水和干柴,这已成为高原上下不成文的惯例了”
任天行叹道:“凭此一点,已可看出吐蕃人的战力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骁勇善战,其军队背后还有隐形的支持,绝对不可小觑。一旦开战,便是真正的全民皆兵,而不似我们汉人,会为了自家利益而形成无谓的消耗”一言至此,他不觉陷入沉思中。
顾思空望了任天行一眼,欲言又止。
金晋虎一直默然不语,直到真正踏上吐蕃得的土地那一刻,他才第一次权衡此行的意义。
由关中出发开始,他只知道“金字招牌”此行的任务就是陪着顾思空和任天行到吐蕃都城,其余情形一概不知。究竟为何而来?目的何在?难道就是把顾、任两人送来吐蕃?或是他们身上还有什么未知的珍宝财物?
而最令金晋虎疑惑的,是大哥金晋龙临行前小心谨慎、千叮咛万嘱咐的态度,让他感觉到这是一次决不轻松地任务。事实上,如今金晋龙年事已高“金字招牌”的事务大多已移交给长子金万枫打理,此次亲自过问已足见郑重。但既然这趟镖如此重要,却为何不是大哥亲自押镖?反而派自己与外人视为败家子的二少爷前来?仅是因为自己来过吐蕃几次,还是另有什么原因?而进入吐蕃的路线也并不是由自己决定的,若要直达吐蕃都城,目前的路线绝非最佳,至少要多绕几天,这到底又是为什么?而且金晋龙亲自挑选与他同来的,也并非是镖局内武功最高,办事最得力的镖师,这究竟是有意隐藏“金字招牌”的实力,还是主雇的特殊要求?
纵然金晋虎有着百般疑问,千种好奇,却无法深究下去。他的江湖经验丰富,知道有许多事情根本不应该打探。尤其每当看到顾思空与任天行明明剑拔弩张却又竭力压抑,故作无事的样子,他都会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一旦知道此次任务的真相,或许就会给自己一行人惹来灭顶之灾!
但无论如何,兄长对自己的不信任仍令金晋虎十分不快,他看着金千杨半躺于火堆旁小寐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的命运与这个侄儿何其相似:皆有一位能力超群的长兄,而作为老二,永远都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普通事务,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独当一面一份无法摆脱的苦涩感觉慢慢浮上他的心头。
顾思空、任天行与金氏叔侄各有所思,另八名镖师则围着火堆,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漫无边际地闲聊。
“前几间小屋里有干草、柴禾、清水、睡床我刚刚试着打开后面的几间小屋,门却被锁住了,你们猜猜会有什么?”
“哈哈,也许有一个大美女呢”
“或许是战死在玉髓关的亡魂”
“说不定这些食物清水都是附近的马匪所留的,那些屋里都是他们抢来的金银财宝”
镖师们七嘴八舌,胡乱开着玩笑。他们并不知道此行的目的,虽然时间耽搁很久,但一路上全无风险,直如游山玩水一般,众人的心情都显得十分轻松。
“光说有什么用,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可是几间房门都锁了,我们毕竟是借宿的客人,强行破门总是不好吧。”
“不要紧,我胡八家传开锁绝技,此刻正好派上用场。”
众镖师说得兴起,那胡八就待取开锁,却被罗一民劝阻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胡兄还是不必了吧。”
“罗兄以往可不是这般胆小怕事的啊,为何一入吐蕃就像变了个人?”
“咳咳,身处异乡,谨慎点总是不会错的。”
“嘿嘿,我这一路就发现罗兄谨慎得过分,每晚都要念上好几遍阿弥陀佛,若不是我与你相识几年,定一位你是中了邪”
几个人一起起哄道:“中的什么邪,多半是被哪个小丫头摄去了魂吧”
说着话,那胡八已来到第五间小屋前,二三下便打开了锁,里面却是两排兵器架,放着数十根木棒。这些木棒皆用硬木所制,长短如一,握手处皆有红布包裹,大概是供战时所用。众人大觉好奇,又撺掇胡八去开余下的几间小屋。
这一路上,顾思空与任天行为了免生误会,并不约束镖师的行为。而金氏叔侄了解这几个镖师好玩爱闹的性子,亦不阻止他们。
第六间房内放着几个大碾盘;第七间房内是几根铁架,不知做何用处。众人又朝第八间房拥去
任天行原本神思不属地望着那些镖师往来玩闹,此刻心中忽觉不妥,大叫一声:“诸位且慢”话音未落,第八间房门已被推开!
于此同时,顾思空与金晋龙一有所感,几道惊疑不定的目光一同朝小屋中望去。
房门打开的一刹那,大家都愣住了,然后齐齐吸了一口冷气。
这间屋内并无任何陈设,里面却有八个吐蕃士卒软到在地,而在这些横七竖八、不知死活的士卒中间,赫然盘膝端坐着一位白衣人!
谁也没想到这土堡内另有其他人。何况众人来到玉髓关后,引火烧水,吵嚷不休,足足吵闹了近两柱香工夫,却一直无人现身,仅此一点已足够令人生疑。
但见那人穿着一身洁净得不染一尘的白袍,半垂着头锻礼于房中,额边两缕诡异的白发直直地披散下来,瞧不清楚容貌,此刻,他盘坐于诸多身材魁梧的士卒之间,显得十分瘦小,却让人觉得,仿佛是某种来自幽冥鬼域的庞然大物。
众人打开房门时他毫无反应,亦听不到他的呼吸,竟不知是死是活。一时每个人的心理都打了个突,如非光天化日之下,定会疑心遇见了山精鬼魅。
一时间,土堡内鸦雀无声,只听得外面大雪簌簌而落的声响。
顾思空与任天行皆非凡俗之辈,各怀精深武功,在江湖上都算是有名有姓的一流高手,但初入土堡却全无察觉,直到胡八打开房门乍见白衣人的瞬间方才有所感应,两人心头的震撼实难用言语形容,此刻互望一眼,一左一右来到门前,凝神望向那白衣人。
半响后,方才有人大着胆子叫了一声:“大师?大师!”却无回应。
这白衣人虽是俗家打扮,但一头触目惊心的白发似乎只应属于静心修道之人。
一个镖师颤声问道:“他到底是死是活啊?”
这的确是诸人心底共同的疑问。说这白衣人是活人,却无半点生气,若说是死人,又为何能端坐于房中?而那些守卫的吐蕃士卒是否都是被他制住或杀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