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网 www.jdxs.cc,巴黎隐士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这几年我在巴黎有一个家,每年会来住一阵子,不过直到今天这个城市从未出现在我笔下。或许要写巴黎我得离开远远的:如果说写作是因为想念、需要的话。或许得更投入,那么我应该从年轻时就住在这里:如果说赋予我们想像世界形体的是我们人生最初那几年,而非成熟期。我来解释清楚一点:一个场所必须变成内在场景,让想像开始在此定居,是为剧场。今天,巴黎在世界文学的许多篇幅中,和我们大家都读过,在我们生命中曾占一席之地的许多书本中都当过内在场景。与其说它是真实世界中的一个城市,巴黎,对我和上百万全世界各地的人一样,是透过书本得知的虚幻城市,一个经由阅读而熟识的城市。从小读三剑客,然后是悲惨世界,同时,或随即,巴黎变成了历史之城,法国革命之城;稍晚,在青少年读物中,巴黎又变成波特莱尔,流传上百年的伟大诗篇、绘画、不朽的小说之城,巴尔扎克、左拉、普鲁斯特。
以前我以过客身分来此,巴黎是我参观的那个城市,是已为人所熟知我亦认得的意象,无须赘述的意象。如今人生际遇带我到巴黎来,有自己的房子,一个家;其实可以说我仍是一个过客,因为我的事业,我的工作范围始终不离义大利,但毕竟居住型态不同了,受制于家庭生活上百成千繁琐的实际问题。说不定,将它融入我的个人经历、日常生活,抛开文学、文化在它意象上所加诸的那圈光晕,巴黎可以重新变成一个内在城市,那么我就可以写它了。不再是故事说尽的城市,而是我栖居的一个平凡无奇、没有名字的城市。
有几次我出自本能地将虚构故事背景安排在纽约,而我一生中在这个城市只住过短短几个月,谁知道为什么,大概因为纽约最单纯,至少对我来说,最简明扼要,一种城市原型:就其地形、眼睛所见及社会而言。巴黎却十分浓浊,很多东西、很多涵意深藏不露。或许它让我有一种归属感:我说的是巴黎的意象,不是城市本身。然而又是城市让你一落脚立即感到亲切。
仔细想想,我从来没将任何一个作品的背景安排在罗马过,明明我在罗马住的时间长过在纽约,或许也多过在巴黎。另一个我说不出口的城市,罗马,另一个被写尽了的城市。不过,所写关于罗马的相较于关于巴黎的实在相形见绌:唯一的共同点是,无论罗马或巴黎都很难找到新鲜不至于重复的话题;至于新事物呢,任何一点改变都会立时有一群评注者蜂拥而至。
许是我不具备与场所建立个人关系的能力,我总是有点半调子,欲走还留。我的书桌彷彿一个岛:可以在这里也可以在那里。再说今天城市与城市正合而为一,原来用以分示彼此的歧异消失不见,成为绵亘一片的城市。之所以有看不见的城市这个灵感,是鉴于我们之中甚为普遍的生活方式:有人不断由一个机场换到另一个机场,过的是他在任何城市所过雷同的生活。我常说,重复太多次都有点不想说了,我在巴黎的家是一栋乡间小屋,我的意思是从事写作,我的部分工作可以在孤独中进行,哪里不重要,可以是一栋与世隔绝的乡间小屋,可以在岛上,而我的这栋乡间小屋在巴黎市区。所以,在义大利主要是与工作相关的生活,来巴黎是当我能够或需要独处的时候,巴黎比较有此可能。
义大利,至少都灵和米兰,距巴黎只一个小时的航程。我住的地方上高速公路很近,所以去奥利机场很方便。当城内因堵车路上寸步难行时,我去义大利,举个例子,还比到champs-élysées快。我也可以“通勤”可能喔,说起来住在欧洲如同住在一个城市的日子不远了。
同样地,一个城市不再被视为一个城市的日子也不远了:短距离移动比长途旅行需要的时间还更多。当我人在巴黎时可以说从不离开这间书房,不变的习惯是每天早上去st。germain-des-prés买义大利报纸,来回都乘地铁,所以我不是闲荡人,像波特莱尔笔下神化的那位在巴黎街头瞎晃的传奇人物。你看,不论国际旅行或城市间往来都不再是走过各式场所的一次探险,纯然只是从一点移动到另一点,之间的距离是一片空茫,不连续性。坐飞机旅行,是一段云中插曲,市区内移动,是一则地下插曲。
从我年轻时第一次到巴黎发现了地铁这个简便、全城就在我脚下的交通工具后,我就一直很信赖它。猜想我跟地铁之间的这种关系还与地下世界的魅力有关:威恩(julesverne)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黑色印度群岛和地心之旅。也可能吸引我的是那份匿名的快感:我可以夹在人群中观察大家,保持绝对隐形。
昨天地铁里有一个光着脚的男人,既不是流浪汉亦非嬉皮,跟我及大多数人没有两样,戴着一副眼镜在看报纸,看起来像大学教授,典型的心不在焉忘了穿袜穿鞋的教授。那天下着雨,而他赤脚走路,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好奇,隐形的梦想成真。当我所在环境让我自以为是隐形人时,我觉得无比自在。
上电视的感觉完全相反,摄影机对着我,把我钉死在看得见的我,我的脸上。我认为作者一旦曝光,损失不小。以前真正受欢迎的作家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子,他们只是书皮上的一个名字,而这一点使他们拥有非比寻常的魅力。加斯东勒鲁(gastonle肉x)、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leblanc)(继续这个使巴黎神话在上百万人中流传的作家话题)是当时极受欢迎的作家,而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还有一些更知名的作家,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教名,只有开头字母。我觉得对一个作家而言理想境界应该是,接近无名,如此,作家的至高威信才得以远播。这个作家不露面、不现身,但他呈现的那个世界占满整个画面。像莎士比亚,关于他,没有留下任何画像让我们窥其相貌,也没有任何史料能真正说明他的二三事绩。今天,作家愈想越俎代庖,他所呈现的那个世界就愈空洞,作者亦被掏空,最后落得两败俱伤。
有一个匿名盲点,那才是写作的出发点,正因为如此,要界定我提笔写作的地方与环绕其外的世界的关系对我来说... -->>
这几年我在巴黎有一个家,每年会来住一阵子,不过直到今天这个城市从未出现在我笔下。或许要写巴黎我得离开远远的:如果说写作是因为想念、需要的话。或许得更投入,那么我应该从年轻时就住在这里:如果说赋予我们想像世界形体的是我们人生最初那几年,而非成熟期。我来解释清楚一点:一个场所必须变成内在场景,让想像开始在此定居,是为剧场。今天,巴黎在世界文学的许多篇幅中,和我们大家都读过,在我们生命中曾占一席之地的许多书本中都当过内在场景。与其说它是真实世界中的一个城市,巴黎,对我和上百万全世界各地的人一样,是透过书本得知的虚幻城市,一个经由阅读而熟识的城市。从小读三剑客,然后是悲惨世界,同时,或随即,巴黎变成了历史之城,法国革命之城;稍晚,在青少年读物中,巴黎又变成波特莱尔,流传上百年的伟大诗篇、绘画、不朽的小说之城,巴尔扎克、左拉、普鲁斯特。
以前我以过客身分来此,巴黎是我参观的那个城市,是已为人所熟知我亦认得的意象,无须赘述的意象。如今人生际遇带我到巴黎来,有自己的房子,一个家;其实可以说我仍是一个过客,因为我的事业,我的工作范围始终不离义大利,但毕竟居住型态不同了,受制于家庭生活上百成千繁琐的实际问题。说不定,将它融入我的个人经历、日常生活,抛开文学、文化在它意象上所加诸的那圈光晕,巴黎可以重新变成一个内在城市,那么我就可以写它了。不再是故事说尽的城市,而是我栖居的一个平凡无奇、没有名字的城市。
有几次我出自本能地将虚构故事背景安排在纽约,而我一生中在这个城市只住过短短几个月,谁知道为什么,大概因为纽约最单纯,至少对我来说,最简明扼要,一种城市原型:就其地形、眼睛所见及社会而言。巴黎却十分浓浊,很多东西、很多涵意深藏不露。或许它让我有一种归属感:我说的是巴黎的意象,不是城市本身。然而又是城市让你一落脚立即感到亲切。
仔细想想,我从来没将任何一个作品的背景安排在罗马过,明明我在罗马住的时间长过在纽约,或许也多过在巴黎。另一个我说不出口的城市,罗马,另一个被写尽了的城市。不过,所写关于罗马的相较于关于巴黎的实在相形见绌:唯一的共同点是,无论罗马或巴黎都很难找到新鲜不至于重复的话题;至于新事物呢,任何一点改变都会立时有一群评注者蜂拥而至。
许是我不具备与场所建立个人关系的能力,我总是有点半调子,欲走还留。我的书桌彷彿一个岛:可以在这里也可以在那里。再说今天城市与城市正合而为一,原来用以分示彼此的歧异消失不见,成为绵亘一片的城市。之所以有看不见的城市这个灵感,是鉴于我们之中甚为普遍的生活方式:有人不断由一个机场换到另一个机场,过的是他在任何城市所过雷同的生活。我常说,重复太多次都有点不想说了,我在巴黎的家是一栋乡间小屋,我的意思是从事写作,我的部分工作可以在孤独中进行,哪里不重要,可以是一栋与世隔绝的乡间小屋,可以在岛上,而我的这栋乡间小屋在巴黎市区。所以,在义大利主要是与工作相关的生活,来巴黎是当我能够或需要独处的时候,巴黎比较有此可能。
义大利,至少都灵和米兰,距巴黎只一个小时的航程。我住的地方上高速公路很近,所以去奥利机场很方便。当城内因堵车路上寸步难行时,我去义大利,举个例子,还比到champs-élysées快。我也可以“通勤”可能喔,说起来住在欧洲如同住在一个城市的日子不远了。
同样地,一个城市不再被视为一个城市的日子也不远了:短距离移动比长途旅行需要的时间还更多。当我人在巴黎时可以说从不离开这间书房,不变的习惯是每天早上去st。germain-des-prés买义大利报纸,来回都乘地铁,所以我不是闲荡人,像波特莱尔笔下神化的那位在巴黎街头瞎晃的传奇人物。你看,不论国际旅行或城市间往来都不再是走过各式场所的一次探险,纯然只是从一点移动到另一点,之间的距离是一片空茫,不连续性。坐飞机旅行,是一段云中插曲,市区内移动,是一则地下插曲。
从我年轻时第一次到巴黎发现了地铁这个简便、全城就在我脚下的交通工具后,我就一直很信赖它。猜想我跟地铁之间的这种关系还与地下世界的魅力有关:威恩(julesverne)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黑色印度群岛和地心之旅。也可能吸引我的是那份匿名的快感:我可以夹在人群中观察大家,保持绝对隐形。
昨天地铁里有一个光着脚的男人,既不是流浪汉亦非嬉皮,跟我及大多数人没有两样,戴着一副眼镜在看报纸,看起来像大学教授,典型的心不在焉忘了穿袜穿鞋的教授。那天下着雨,而他赤脚走路,没有人注意他,没有人好奇,隐形的梦想成真。当我所在环境让我自以为是隐形人时,我觉得无比自在。
上电视的感觉完全相反,摄影机对着我,把我钉死在看得见的我,我的脸上。我认为作者一旦曝光,损失不小。以前真正受欢迎的作家根本没人知道他们是谁、长什么样子,他们只是书皮上的一个名字,而这一点使他们拥有非比寻常的魅力。加斯东勒鲁(gastonle肉x)、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leblanc)(继续这个使巴黎神话在上百万人中流传的作家话题)是当时极受欢迎的作家,而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还有一些更知名的作家,我们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教名,只有开头字母。我觉得对一个作家而言理想境界应该是,接近无名,如此,作家的至高威信才得以远播。这个作家不露面、不现身,但他呈现的那个世界占满整个画面。像莎士比亚,关于他,没有留下任何画像让我们窥其相貌,也没有任何史料能真正说明他的二三事绩。今天,作家愈想越俎代庖,他所呈现的那个世界就愈空洞,作者亦被掏空,最后落得两败俱伤。
有一个匿名盲点,那才是写作的出发点,正因为如此,要界定我提笔写作的地方与环绕其外的世界的关系对我来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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